第二章
关键人物:西奥多·罗斯福或是伍德罗·威尔逊
美国不情愿地涉入了世界局势的旋涡
在20世纪初之前,美国的外交政策始终倾向于孤立主义。当时有两项因素促使美国走向国际事务:一是国力日渐强大,一是以欧洲为重心的国际秩序逐渐瓦解。在此过程中,老罗斯福总统(Theodore Roosevelt)与威尔逊(Woodrow Wilson)总统是两位关键人物。在他们主政期间,美国不情愿地涉入了世界局势的旋涡。两人均认识到美国在世局中应扮演重要角色,但他们却是以相反的理念解释美国走出孤立的原因。
老罗斯福总统是分析均势的老手,他坚持美国参与国际事务是基于国家利益需要,而且没有美国参与的全球均势对他而言简直无法想象。在威尔逊看来,美国是基于弥赛亚式的理由扮演国际角色;美国的义务不是维持均势,而是向全世界传播美国的原则。威尔逊执政时期,美国成为世界事务中的重要角色,他所宣扬的原则虽反映出美国思想中的真理,对旧世界外交官却代表革命性的转变。这些原则主张,和平有赖于民主的传播,国家应以与个人相同的伦理标准来评断,国家利益应包括遵守一套普遍的法律。
在欧洲均势外交的沙场老将看来,威尔逊这种外交政策的根本是道德的观点,令人诧异,甚至显得虚伪。但历史无视当时人们对其所持的保留意见,让威尔逊主义得以流传下来。威尔逊率先倡议成立世界性组织国际联盟,通过集体安全而非结盟来维持和平。虽然他未能说服美国民众接纳此议,但这个构想仍未夭折。最重要的是,自威尔逊关键性的任期之后,美国外交政策一直是遵循着他的理想主义方向前进,直到今天仍是如此。
美国对国际事务独到的应对之道并非于一夕之间形成,亦非受单独一人之感召而形成。美国建国初期的外交政策其实颇贴切地反映了美国的国家利益,即仅在于强化新国家的独立地位。
由于只要欧洲各国相互争斗便不致真正威胁到美国,因此开国元老显得很乐意在需要时运用人们嗤之以鼻的权力政治;他们的确特别擅长在英法之间玩弄这些手腕,不仅保住了美国的独立,更得以开疆辟土。在法国革命战争中,他们实在不希望任何一方获得决定性的胜利,因而宣布中立。拿破仑战争在杰斐逊眼中,是陆上暴君(法国)与海上暴君(英国)的争斗。换句话说,欧洲交战的各方在道德上是一丘之貉。刚独立不久的美国实行着较原始的不结盟策略,由此领悟到以中立作谈判筹码的好处,此后的许多新兴国家也颇懂得个中之道。
但美国反对旧世界的传统尚未到达肯放弃领土扩张的程度;相反地自一开始,美国便专心致志在美洲开拓领土。1794年后,美国签订了一系列对美国较有利的条约,解决了与加拿大及佛罗里达的边界问题,使密西西比河对美国开放贸易,并开始在英属西印度群岛建立美国的商业利益。其中最大的收获,是在1803年自法国购得路易斯安那(the Louisiana Purchase),带来密西西比河以西一片庞大的界线未定地,还连带西班牙在佛罗里达及德克萨斯境内的领土,由此奠定成为一大强国的基础。
决定出售这片土地的法国领袖拿破仑,对此种一面倒的交易有其旧世界的说法:
“进入这片领土可使美国的地位永远屹立不摇,而我则为英国创造了一个迟早会挫其锋芒的海上对手。”
美国政治领袖不在乎法国是基于什么理由出售国家的财产,在他们眼里,谴责旧世界的权力政治似乎与美国在北美大肆扩张的作为毫不矛盾,因为他们不把向西开拓当做外交事务,而是视为美国的内政。
在这种情形下,詹姆士·麦迪逊(James Madison)谴责战争是所有罪恶的渊薮,是创造税捐、军队及其他一切“使多数人受少数人宰制的工具”的罪魁祸首。他的继任者詹姆士·门罗(James Monroe)却认为,从美国必须成为强国的角度替美国的西进政策辩护,就没有任何矛盾之处:
“大家必然看得出来,领土拓展得愈远,只要不超出合理的限度,则两级(联邦及州)政府行动的自由便愈大;它们在安全上及其他各方面愈完善,对全体美国人民愈有利。领土的范围,不论大小,均赋予一个国家许多特点。它决定国家的资源、人口、自然环境的优劣。简言之,便是决定国力的强与弱。”
虽然美国立国初期的领袖偶尔会用欧洲权力政治的手法,但他们依然信守使美国独树一帜的那些原则。欧洲各国为防止可能独霸一方的强权兴起,打过无数的战争。在美国,实力加上地理上的距离使它自信,只要美国展现自己,任何挑战都会被克服。欧洲国家生存的空间小得太多,因此结盟共同对抗可能发生的变局;美国则因为距离遥远,其政策是着眼于抗拒真正发生的变局。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告诫美国不得因任何理由缔结“永久性”联盟,便是基于如此的地缘政治因素。他说:
“以人为的关系使我们涉入欧洲政治常见的变动中,或盟国与敌对国之间的分分合合‘非明智之举’。美国距欧洲遥远,采取不介入的态度,使我们得以走不同的方向。”
当时的美国不把华盛顿的这项忠告看做是务实的地缘政治判断,而当做是道德原则。以自由原则守护者自居的美国觉得,把海洋所带来的安全解释为上帝的旨意,把自身的行为归之于更高超的道德体认,而非其他国家所欠缺的安全屏障,是再自然不过了。
美国早期外交政策的主要论点之一是认为,欧洲战事不断乃源于其外交运作的尔虞我诈。欧洲领袖相信自私的利益相互竞逐,最后会得出和谐,并据此建构他们的国际体系。美国领袖却预期世界会由彼此合作的伙伴组成,而不是互相猜忌的敌人。他们否定欧洲领袖的观念,认为国家的道德应根据不同于个人的标准来评断。杰斐逊主张:个人及国家只存在着一套伦理制度,要感恩,要在任何情形下信守一切的承诺,要开放慷慨,最终要促进两方面的利益。
美国如此之理直气壮,有时令外国人深感刺耳,但反映出一个事实,即美国革命所对抗的不仅是与母国之间法律上的连属,也是欧洲的体制及价值观。美国把欧洲战乱频仍归咎于否定自由及人性尊严的政治体制当道。托马斯·潘恩(Thomas Paine)曾写道:
“正如战争是旧世界的政治规则,各国之间所怀的敌意也不过是政府政策所激起的,目的在维持这个体制的精神。虽然人类不是彼此的敌人,但在错误的政治体制媒介下却成为如此。”
直到今天,和平有赖于民主体制推广这个观念,仍是美国思想的要义之一。美国传统思想始终认为,民主国家不会相互争战。不过有一个人,即亚历山大·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他对共和国基本上要比其他政体更爱好和平颇不以为然:
“斯巴达、雅典、罗马、迦太基全都是共和国,其中雅典及迦太基还是商业国,但它们打仗的频率,不论是侵略或防御,决不亚于同一时代的君主政体邻国。英国政体中有平民代表组成国会中的一院,商业也是英国数百年来最主要的目标,然而少有其他国家像它一样如此作战频繁的……”
但汉密尔顿只代表极少数人。绝大多数的美国领袖在当年跟现在一样,都深信美国负有传播其价值观以促进世界和平的特殊使命。当时也如现在一般,有歧见的仅在于用什么方法。美国应将传播自由体制当做外交政策主要目标加以积极推动,还是应仰赖以本身为榜样所产生的效果?
建国初期的主流看法是,新缔建的美国在国内实践民主最有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以杰斐逊的话来说,美国有“公正且巩固的共和政府”,对全世界所有人民将是“活生生的标杆及模范”。一年后他再次谈及此一主题时说,美国事实上是“为全人类而从事新的政治实验,别人无法享有我们拥有的得天独厚的条件,我们有责任证明,一个社会允许其个体成员享有自由与自治可以达到何种程度”。
美国领袖强调美国行为的道德基础及美国作为自由象征的重要使命,造成欧洲公认的外交理念遭到排斥:均势可将自私自利的竞争导向最终的和谐;安全考虑超越法律原则。换言之,即国家为达到目的采取任何手段都属正当。
推行这些前所未有的观念的美国,在整个19世纪繁荣昌盛,其体制运作良好,其价值观获得证明。美国不知道崇高的原则与必要的生存手段之间会有冲突。久而久之,诉诸道德以解决国际争端的做法,产生了独特的进退维谷之感及纯美国式的烦恼。如果美国人对外交政策也必须像对个人生活一样讲究诚信,则国家安全应置于何地?的确,此一观念推至极致是否意味着道德比生存更重要?又或者以美国对自由体制如此之热衷,是否自然而然便使其最自私自利的行为也披上一层道德外衣?果真如此,那与欧洲的政治理由观念,即一国行动的得失唯有以成败论英雄,又有何不同?罗伯特·塔克(Robert Tucker)与戴维·亨德里克森(David Hendrickson)教授对此美国思想中的矛盾之处有精辟的分析:杰斐逊治国方略的两难在于,他明显否定各国素来赖以确保国家安全及满足野心的终极手段,但同时又不愿放弃导致国家使用这些手段的野心。换句话说,他希望美国鱼与熊掌兼得。既可享受权力的果实,又不致染患权力竞争通常会造成的后遗症。
迄今为止,这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始终是美国外交政策的主题之一。至1820年,美国找到折中之道而得以兼顾两方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此期间,她不断谴责两大洋对岸的局势是均势政治造成的恶果,但对其本身在北美的扩张却美其名曰:“天定命运”(manifest destiny)。
在进入20世纪前,美国的外交政策基本上十分单纯:实现国家的天定命运,避免海外事务的纠葛。只要情况许可,美国一定偏向民主政府,但拒绝采取行动来支持这些政府。当时的国务卿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于1821年说出了这种态度的要点:凡自由独立的标准得以施展或应该推行之处,美国会寄予关注、祝福及祈祷,但它不致向海外去寻找毒蛇猛兽加以摧毁。它衷心期盼全世界得享独立自由,但它仅拥护自己,只为自身奋斗。
美国如此独善其身的另一面,便是决定将欧洲权力政治排除于西半球之外,但必要时还要使用一些欧洲外交的手法。宣示这个政策的《门罗宣言》(Monroe Doctrine),起源于19世纪20年代以普鲁士、俄罗斯、奥地利为主的神圣联盟(Holy Alliance),她们意图压制西班牙的革命。英国原则上反对干预内政,因此也不愿支持神圣联盟介入西半球。
英国外相乔治·坎宁(George Canning)向美国提议共同采取行动,以阻止神圣联盟插手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他的目标是不论西班牙的局势如何,切不可让某个欧洲强权控制了拉丁美洲。坎宁的想法是,没有了殖民地的西班牙就不会成为众矢之的,这会使他国打消干预之意或使干预失去意义。
亚当斯明白英国的论点,但不放心英国的动机。当时距1812年英国占领首都华盛顿还不久,很难让美国肯与过去的母国站在同一阵线上。于是他敦促门罗总统作出美国片面的决定,将欧洲殖民主义摒弃于美洲之外。
1823年宣布的《门罗宣言》,将隔开美国与欧洲的大西洋当做明确的界线。在此之前,美国外交政策的至上原则即美国不涉入欧洲的权力斗争。《门罗宣言》更进一步宣称,欧洲也不得涉入美国事务。而门罗总统对美国事务的定义涵盖整个西半球,的确够广泛了。
《门罗宣言》并不仅限于原则性的宣示,它更大胆地警告了欧洲各强权国家,新崛起的美国为维护西半球不可侵犯的地位将不惜一战。它指出,美国认为任何欧洲势力伸向“此一半球的任一部分,均对我们的和平安全构成危险。”
再有一点,不如两年前国务卿亚当斯所说的那么漂亮,门罗总统更为明白地指出不介入欧洲的争端:“我们从不参与欧洲强权为本身事务而起的战争,参战也不符合我们的政策。”
美国在同一时间,既拒斥了欧洲,又解除了在西半球扩张的束缚。在门罗主义的护卫之下,美国得以推行与任何欧洲君主美梦没有多大区别的政策:扩张商业及影响力,并吞领土。简言之,即在不必玩弄权力政治的情形下,让国家跻身强国之林。美国对外扩张的欲望,与自诩比欧洲任何一国更纯洁更有原则的想法,从未有过冲突。美国不把扩张看成是外交政策,因此可运用本身的力量征服印第安人、在德克萨斯州打败墨西哥,而且觉得问心无愧。简单说,美国的外交政策就是不要有外交政策。
坎宁跟拿破仑在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中的地位一样,有权自诩是他一手扶植起新大陆以抗衡旧大陆的均势,因为英国表示会以皇家海军为《门罗宣言》的后盾。但美国抗衡欧洲只肯做到使神圣联盟不得进入西半球的地步。除此之外,欧洲各国必须自行维持其权力均衡,美国不会介入。
从此直到19世纪末,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轴便是扩大门罗主义的应用范围。1823年的《门罗宣言》警告欧洲强权,不要插手西半球事务。到《门罗宣言》届满百年时,其含意已逐渐扩大为美国在西半球掌握领导权的理论基础。1845年波尔克(Polk)总统把美国并吞德州解释为,为防止某独立国成为“比其更强大的国家之盟友或属国”,以致威胁到美国的安全而不得不如此。换言之,门罗主义不仅是美国对已存在的威胁进行干预的依据,也使对可能的威胁采取行动变得合理化,这正是欧洲均势在美国的再现。
南北战争暂时打断了美国对领土扩张的注意力。此时华盛顿主要的外交政策考虑是如何防止南方联邦(Confederacy)获得欧洲国家承认,以免在北美土地上出现多国体系,连带带来欧洲外交的权力政治。但至1868年,安德鲁·约翰逊(Andrew Johnson)总统又回到以门罗主义为依据向外扩张的旧立场。这次是购买阿拉斯加:外国拥有或控制那些社群迄今一直阻碍美国的成长,削弱美国的影响力。当地长期的革命及无政府状态同样会伤及美国。
此期间在美洲大陆发生了比领土扩张更重要的变化,但所谓的大国几乎不曾注意到这一点,此即有新成员加入了他们的行列,美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美国的工业生产总值在1885年超越当时公认的世界工业强国英国。19、20世纪交替时,美国消耗的能源超出德、法、奥匈、俄、日、意的总和。自南北战争至20世纪初,美国煤产量增加8倍、钢条增加5.23倍、铁轨总长度增加5.67倍、小麦产量增长2.56倍。移民使美国人口增长一倍。而且这个成长过程很可能愈来愈快。
任何国家的实力一旦如此大增,没有不想化实力为全球影响力的,美国的领袖也不免心动。约翰逊总统的国务卿西华德(Seward),梦想建立包括加拿大及大部分墨西哥在内的深入太平洋的帝国。格兰特(Grant)总统的政府曾打算侵入多米尼加共和国,也想过并吞古巴。这些企图在当时的欧洲领袖如迪斯累里或俾斯麦看来,必能够谅解且赞同。
但美国参议院仍专注于内政,否定所有扩张领土的计划。参院仅维持小规模陆军(25000人),海军也很弱。直至1890年,美国陆军在世界排名14,次于保加利亚;美国海军规模也比意大利小,虽然美国的工业力量是意大利的13倍。当时美国不出席国际会议,并被当做二流国家看待。1880年土耳其缩减驻外单位,把驻瑞士、比利时、荷兰及美国的大使馆关闭。同时德国一位驻马德里的外交官,宁愿减薪也不愿被派往华盛顿。
可是当一国的国力到达南北战争后的美国水准,便无法永久抗拒借此在国际舞台上谋求一席之地的诱惑。19世纪80年代末美国开始扩增海军,而直到1880年美国海军的规模仍比不上智利、巴西或阿根廷。到1889年,海军部长本杰明·特雷西(Benjamin Tracy)说服国会购置战舰,当时的海军史家艾尔弗雷德·塞耶·马汉(Alfred Thayer Mahan)还为此举提供理论基础。
虽然事实上是英国皇家海军保护美国免于欧洲强权的侵扰,但美国领袖并不把英国看成是美国的保护者。19世纪从头到尾,英国均被视为对美国利益最大的挑战,皇家海军则被视为最严重的战略威胁。无怪乎美国一开始奋发图强,便动用素来受英国大力支持的门罗主义,设法把英国势力赶出西半球。
美国对此毫不留情。1895年国务卿理查德·奥尔尼(Richard Olney)以门罗主义向英国提出警告。他写道:“如今美国在本大陆已是最高主权,其命令对其势力范围内的臣属等于法律。”美国“无尽的资源加上隔绝的地理位置使其能掌控大局,且几乎不可能受其他强国个别或集体的侵害。”美国对权力政治的排斥显然不适用于西半球。至1902年英国已放弃在中美洲寻求重要地位。
在西半球居于至高无上地位的美国,开始走向更广大的国际舞台。美国几乎是违反本身意愿地成为世界强国。在美洲扩张势力时,她已在四周海岸建立起强大无比的地位,却又坚持无意于施行大国的外交政策。等领土扩张大功告成后,美国发现不论本身的意愿为何,其所掌握的力量使她必然成为国际事务的要角。美国领袖或许仍执意主张,美国的基本外交政策是要做全人类的“标杆”,但不可否认,有些人已感觉到美国的实力使她有权对当代的问题发表意见,也不必等全世界都变成民主社会以后再参与国际体系。
老罗斯福,首位坚持美国有义务让世界感受其影响力的总统
对个中道理阐述最透彻的当属老罗斯福总统。他是首位坚持美国有义务让全世界感受其影响力,且应基于国家利益让美国与世界产生关联的总统。他跟以往的美国总统一样,对美国应造福世界的观念深信不疑。但他与前人不同的是,他认为除去不介入的利益之外,美国还有真正的外交政策利益存在。老罗斯福的前提是,美国跟其他强国没有两样,她不是独一无二的道德化身。若美国的利益与他国相抵触,她有义务凭借本身的实力取得优势。
老罗斯福的第一步是对门罗主义作最具干预意义的诠释,使之附和当时的大国主义理论。1904年12月6日,在他自称为门罗主义的“必然结论”中,老罗斯福宣示一种在西半球只有美国可以行使的“文明国家”一般干预权:“……在西半球,美国坚守的门罗主义,可能迫使美国不论多么不情愿,仍不得不对恶名昭彰的恶行或无能,行使其国际警察权。”
老罗斯福在提出理论前已先有行动。1902年美国迫使海地解决与欧洲各银行的贷款问题。1903年她煽动巴拿马动乱,使之成为全面性的叛乱。当地居民在美国的协助之下向哥伦比亚争取独立,但直到美国在现今的巴拿马运河两岸建立起主权属于美国的运河区后其独立才得以实现。1905年多米尼加成为美国的财政保护国。1906年美国军队占领了古巴。
对老罗斯福而言,在西半球推行强力外交是美国扮演新的世界角色的手段,两大洋已不再足以使美国与世界隔绝。美国必须成为国际舞台上的演员,老罗斯福在1902年某次对国会发言时说得好:
“国际政治与经济关系日益复杂且互相依赖,使所有文明轨道上的强国愈来愈有义务坚持对世界作适当的警察行为。”
在处理美国国际关系的做法上,老罗斯福居于特殊的历史地位。没有其他总统能如此完整地依国家利益界定美国的世界角色,或把国家利益与国际均势结合得如此天衣无缝。他同意全国人民的看法,即美国是全世界最理想的期望。但他与大多数美国人不同的是,他不相信仅靠实践公民道德,美国便能够维护和平或实现其命运。他对世界秩序本质的认识,更接近于帕麦斯顿(Palmerston)或迪斯累里而非杰斐逊。
伟大的总统必须是教育家,在人民的经验与前景之间发挥桥梁的作用。对于始终相信国与国之间和平是常态,个人道德与公共道德没有区别,而且相信对于影响世界其他地区的动乱,美国可以置身事外的美国人,老罗斯福总统可谓上了严肃一课。他一一驳斥这些基本假设,认为国际活动就是斗争,达尔文的适者生存论用在历史上比用在个人生活上更恰当。在他看来,温驯的民族必须强大才能继承地球的传承。美国不是一个榜样,而是一个强权,且有可能是最强大的。他希望在他的领导下把国家带进国际社会,使美国能像英国掌握着19世纪一样塑造20世纪,借庞大无比的国力,循明智温和的方式,以稳定、和平与进步为己任。
老罗斯福对美国外交政策思想中的许多主流信条感到不耐烦,他否定国际法的效力——国家若不能靠本身的力量保护自己,也不可能由国际社会加以护卫。他反对当时在国际上逐渐成为热门话题的裁军说:“迄今尚无可能建立足以有效制止不当行为的任何一种国际力量。在此种情形下,强大且自由的国家若不能凭实力保护自身的权利,甚至在特殊情况下为他国的权利挺身而出,则不但愚昧,而且还是罪恶。最助长不公平的莫过于自由而开明的民族故意造成自己无能为力,却坐视专制及野蛮者武装自己。”
在谈到国际政治时,罗斯福的批评更为尖锐:“对于威尔逊及布赖恩(Wilson-Bryan)那样信任流于空谈的和约、不能实现的诺言、各种纸上谈兵的文件,却没有有效的武力作后盾,我感到十分厌恶。在外交政策上有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与俾斯麦的传统,比以布赖恩或威尔逊的态度作为国家永久的方针,对国家或世界都要好得太多。缺乏武力支持的软弱无能的正义,百分之百与偏离正义的武力一样不道德,甚至更不可取。”
在实力决定一切的世界里,老罗斯福相信“势力范围”这个观念便代表世事的自然法则。势力范围指个别强国得以在广大的区域内享有压倒性的影响力,如美国之于西半球,英国之于印度次大陆。1908年他默认了日本占领朝鲜之举,因为在他的观念里,认为双方关系必须由两国相对的实力来决定,而非取决于条约或国际法的规定:“朝鲜绝对是日本的。虽然条约明文规定朝鲜应保有独立,但她本身无力于执行此一条约,若以为有其他国家会为朝鲜完成其本身力有未逮的目标,是绝无此可能的。”
由于老罗斯福持有此种欧式观点,难怪他对全球的权力均势眼光独到。这是其他美国总统所难以企及的,唯有尼克松(Richard Nixon)总统接近他的水准。最初他认为欧洲均势的大局多少有其本身的规律,美国没有必要介入。不过他曾明白表示,如果这个判断错误,他会力促美国干预其事以恢复欧洲的平衡。老罗斯福渐渐认为德国对欧洲均势是个威胁,开始使美国的国家利益向英、法的国家利益倾斜。
此举见于1906年的阿尔赫西拉斯会议(Algeciras Conference),会议的主旨是解决摩洛哥的未来。德国为阻挠法国在摩洛哥的独霸地位,因此坚持“门户开放”,并主张美国也派一位代表与会,因为德国认为美国在当地有相当大的商业利益。结果美国派驻意大利大使出席,但此人的表现令德国人大失所望。老罗斯福为地缘政治的考虑放弃了商业利益,反正那些利益也不大。在摩洛哥危机最严重时,亨利·卡伯特·洛奇(Henry Cabot Lodge)给老罗斯福的信中写得很清楚。他说:“法国应该跟我们及英国在一起,加入我们的区域及组合。这不论在经济上、政治上均是最稳当的安排。”
在欧洲,老罗斯福总统认为德国是威胁;在亚洲,他则担忧俄罗斯的野心,因此看好俄罗斯的主要对手日本。他表示:“世上没有其他国家比俄罗斯更掌握着未来的命运。”1904年日本在英日同盟的保护下向俄国发动攻击。老罗斯福虽宣布美国保持中立,却偏向日本,他认为俄罗斯若赢得胜利,将是“对文明的一大打击”。日本击溃俄国舰队时,他高兴地说:“我对日本的胜利极为兴奋,因为日本遵从我们的规则。”
他希望俄国势力被削弱而非完全被排除于均势之外,因为根据均势外交的法则,俄国过于积弱只会使日本取而代之。他认为最符合美国利益的结果是,让俄国“与日本对抗,相互节制彼此的行动”。基于地缘政治的现实而非崇高的利他主义,老罗斯福总统邀请这两个交战国派代表,到他位于牡蛎湾(Oyster Bay)的宅邸谈和。最后的和约是在新罕布什尔州朴次茅斯(Portsmouth New Hampshire)完成的。此约使日本获得了有限的胜利,维持了远东的均衡。这使他成为首位荣获诺贝尔和平奖的美国人。他是因依均势及势力范围等原则谋和成功而得奖。在经过后一任总统威尔逊执政以后,老罗斯福此种做法显得实在不像美国的作风。
1914年德国入侵比利时和卢森堡,此举虽大为违反确立这两国中立的条约,但他最初是持相当中立的看法:“对于违反或不尊重这些条约的行为,我不会偏袒任何一方。当大国做殊死战斗而四处转战之际,必会践踏到挡住庞大、紧张的交战国的去路者,除非这么做有危险。”
欧战爆发数月后,他改变了原先对违反比利时中立问题的判断,但可想而知,令他担心的不是德国违法侵略,而是这么做会威胁到欧洲的均势:“各位相不相信,若德国战胜、击溃英国舰队,摧毁大英帝国,那一两年之内德国就会坚持要控制中南美洲?”他呼吁大规模重整军备,好让美国为协约国(Triple Entente)作后盾。他认为德国有可能获胜,这会对美国构成威胁。同盟国(Central Powers)若战胜,美国将失去英国皇家海军的保护,德国军国主义便得以长驱直入西半球。
老罗斯福之所以认为由英国海军控制大西洋比德国独霸要安全,是基于文化相近及历史经验等无形的非权力政治因素考虑。英美之间的确有很强的文化关联,是美德关系所无法比拟的。更何况美国已习惯于由英国统治海洋,对此觉得很心安,也不再怀疑英国有在美洲扩张的企图,但美国对德国却不能放心。1914年10月3日,老罗斯福致函英国驻美大使表示(有意避而不谈他早先对德国不尊重比利时中立的判断):如果是我当总统,我在7月30日或31日早已“对德”采取行动。
一个月后他在致鲁雅·吉卜林(Rydyard Kipling)的信中承认,很难根据他的理念把美国的力量投入欧战之中。美国人不愿走如此严格遵守权力政治原则的路线:“倘若我坚守个人所有的信念,就不能领导我的同胞,因为他们不会追随我。我的同胞比较短视,而且不理解国际事务。贵国人民也是短视,但在这方面比美国人好一点。由于海洋的阻隔,我国人民相信他们对目前的战争不必恐惧,也没有任何责任。”
如果说老罗斯福的理念代表美国外交政策思想的极致,则它可说是由欧洲传统政治原则配合美国本身情形演变而来。他应被视为这样一位总统:在位期间正值美国奠定了美洲的盟主地位后,开始让全世界意识到其实力之时。但美国外交政策思潮并未就此停止,也不可能如此。附和民众的经验而画地自限的领导人注定会停滞不前;超越民众经验的领导人又有不被谅解的风险。美国人的经验或价值观,均不足以让美国承担起老罗斯福赋予她的角色。
这又是一个遭历史嘲弄的例子,美国后来是实现了扮演老罗斯福期待她扮演的领导者角色,而且是在他有生之年,但却是根据他所嘲笑的原则,而且是在为他所看不起的总统领导之下达成的。威尔逊是美国独树一帜的传统代表人物,他开创了美国外交政策思想的主流学派,而这一派的主张在老罗斯福看来,最多只能说是无关紧要,弄得不好反而有害美国的长期利益。
根据所有公认的外交原则来评断,这两位伟大的美国总统当中,老罗斯福的主张要高明不少。然而占优势的却是威尔逊:在100年后老罗斯福总统的成就固然受到肯定,但左右美国思潮的仍是威尔逊。老罗斯福了解在当年主导世界局势的国家之间,国际政治是如何运作的,对国际体系运作最有见地的美国总统非他莫属。但威尔逊真正掌握住了美国外交动机的主要脉络,其中最根本的一点便是,美国完全不把自己当一般的国家看待。美国既缺乏欧式外交的理论基础,也欠缺实务经验。欧式外交旨在使变动不已的各国势力保持均衡,为了这个目标就必须在道德上采取中立,并根据权力的微妙变化不断进行调整。不论权力政治的理论及教训为何,美国人民始终不变的信念是,实践及发扬民主自由是美国与众不同的根源。
只有以符合这种美国不同凡响的观念为号召,才能促使美国人采取伟大的行动。无论老罗斯福的主张在理智上如何吻合强国之间实际的外交往来,但他的理念并未能说服美国人投入第一次世界大战。反而是威尔逊用充满道德意味的言论感动了美国大众,虽然这在外国领袖看来相当令人费解。
威尔逊开创了美国外交政策思想的主流学派
威尔逊的成就令人惊诧。他排斥权力政治,却知道如何感动美国人。学者出身的威尔逊相当晚才进入政坛,他能当选是拜共和党内老罗斯福与塔夫脱(Taft)分裂所赐。他领悟出美国孤立主义的习性,唯有诉诸对本身理想自命不凡的国民性才能克服。他先是以积极拥护中立证明他的政府有维持和平的决心,后来却一步步地把走孤立主义的国家带向战争。号召美国参战时他不提自私的国家利益,而是表明美国别无所求,只是为维护原则而战。
1913年12月2日威尔逊首次发表国情咨文时,宣示了个人外交理念的要点,即后世所称的威尔逊主义。在他看来,国际秩序的基石在于国际法及国与国之间的信任,而不是均势或各国钩心斗角。他建议国会批准数个仲裁条约,理由是解决国际争端应仰赖具有约束力的仲裁而非武力:
“判断美国与他国之间的纠纷只有一个可能的标准,而此标准涉及两项因素:即我们本身的荣誉及我们对世界和平的义务。在承诺新条约义务及解释既有条约义务时,均须通过如此组合的标准的考验。”
老罗斯福最看不惯的便是没有实力或执行意愿为后盾的高调。他在致友人的信中写道:“如果要我在铁血政策与弱势政策之间作抉择,我会选铁血政策,原因是,它不仅较有利于美国,最后也会较有利于全世界。”
同样的,老罗斯福建议增加国防支出以因应欧洲的战事,威尔逊也不以为然。他1914年12月8日第二次发表国情咨文时,欧战已开战了四个月。他在咨文中反对加强军备,因为这会让人以为这场战争使“我们失去冷静”,但战争的“起因与我们无关,且其存在使我们有机会建立友谊且提供中立的服务”。
他认为美国的影响力取决于她是否公正无私;美国必须站稳立场,日后才能挺身而出成为能取信于交战双方的仲裁者。老罗斯福曾认为,欧战(尤其如果德国获胜)最后势必威胁到美国。威尔逊却认为美国基本上与这场战争无关,因此应该扮演调停人的角色。由于美国所相信的价值高于权力均衡,因此欧战正是让国际事务转向更好的新方式的绝佳机会。
老罗斯福觉得这种想法实在荒谬,并指责威尔逊是想利用孤立主义论调助其在1916年的竞选中连任。其实威尔逊政策的动机与孤立主义恰恰相反。他所宣示的不是美国要撤出世界舞台,而是美国的价值观放诸四海而皆准,且时机一到美国便矢志要将这些价值发扬光大。他把自杰斐逊以来所形成的美国传统思想加以阐述,但目的在宣扬拯救世界的意识形态:
——使美国特殊的使命高于外交常态并使它有义务担任人类自由的模范。
——民主国家的对外政策在道德上高人一等,因为其人民天生便爱好和平。
——对外政策应反映与个人道德相同的标准。
——国家无权主张不同的道德标准。
威尔逊把这些美国道德高人一等的想法赋予了世界性涵义:“我们无惧于任何其他国家的力量。我们在商业领域或其他和平领域的成就上不会妒忌对手。我们矢志照自己的意愿走自己的路;但也尊重他国的生存权。我们确实是世上所有国家真正的盟友,因为我们不威胁任何一国,不垂涎任何一国的财产,也不打算推翻任何一国。”
从未有其他国家是为了别国的利益而想领导世界。其他国家所在意的都是本国利益是否能与他国利益相配合。但自威尔逊以来到布什(George Bush),美国历任总统均以美国的大公无私为美国领导世界的主要号召。包括威尔逊及他后世的徒子徒孙,一直到现在,谁也不愿意面对一个事实,即对道德意识没那么重的外国领袖而言,美国的利他主义精神令人感到有些难以捉摸,因为国家利益可以计算,但利他主义的内涵就全看执行者如何定义了。
不过在威尔逊看来,美国社会的利他本质是上苍恩典的证明:仿佛是上帝的眷顾,有一片大陆被保留未开发,等待一群和平且爱好自由、人权高于一切的人们来此建立一个有福同享的国度。
这种美国的目标乃上天授意的说法,导致美国扮演的全球角色远超出老罗斯福所能想象的范围。因为他想要的不过是改善均势,并依美国国力的增长决定投入均势的程度。在老罗斯福的构想里,美国只是众多国家中的一员,实力强过大多数国家,属于强国,但仍脱离不了均势的基本历史法则。
威尔逊把美国推向完全偏离这种想法的层次。他鄙视均势,坚持美国的角色“不在于证明我们的自私,而在于证明我们的伟大”。果真如此则美国便不该独善其身。早在1915年,他即已提出史无前例的主张:美国的安全与全人类的安全密不可分。这意味着今后美国有责任对抗任何地区的侵略行为:“由于我们要求依据我们所信奉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不受干扰地发展和管理自己的生活,因此我们厌恶本身不屑于为的侵略行为,不论它来自何方。我们坚持保有安全以执行自己所选择的国家发展路线。还不止于此,我们也要求他人得享同样的待遇。我们对个人自由及国家自由发展的热衷,不限于与切身有关的事件及范围。只要有某个民族想要走独立及民权这条艰苦的道路,我们都会有相同的热忱。”
如此把美国当成四处行善的世界警察,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形成的遏制政策的先声。
老罗斯福总统再怎么样也想不到,会有如此一面倒的倡议全球干预的想法。但当年他是一位身经百战的政治家;而威尔逊是一位具宗教热忱的先知。政治家即使是沙场老将,所重视的是本身所生存的世界;但在先知的眼里,“现实”世界却是他们想要实现的境界。
原本是为要美国严守中立而提出的主张,经威尔逊解释后却成为扮演全球十字军的理论基础。在威尔逊看来,美国自由与世界自由没有太大的差别。他把乔治·华盛顿对介入外国事务提出告诫的本意作了极不寻常的诠释,充分证明在崇尚吹毛求疵的学术殿堂中的时间没有白费。他赋予“外国”的新定义,华盛顿若地下有知必会大感诧异。据威尔逊主张,华盛顿的本意是指美国必须避免介入他人的“目的”(purposes)。但有关人道之事没有一件“对我们而言是外国事务或无关紧要的”。
自开国元勋反对对外介入的训示中,推衍出全球干预的根据,把中立哲学引申为参与战争势不可免,这是多么的牵强附会!威尔逊不厌其烦地阐述他对美好世界的憧憬,借此把美国带向世界大战的边缘,他所唤起的理想主义及活力,似乎证明了美国蛰伏一个世纪正是为现在加入国际竞技场做准备,而美国的活力与天真是经验老到的盟国所没有的。欧洲外交在历史严酷的考验中变得冷酷、谦卑;欧洲政治领袖是透过美梦破碎、希望落空、理想因人类难以洞悉未来而失败这一面历史镜子来看事情。美国不知道有这种限制,因此即使不是大胆地宣称历史已到尽头,也必然会高唱历史无用论,同时把素来被视为美国独有的价值观转换成对全人类一体适用的普遍原则。于是威尔逊得以克服安全与孤立这两种思想之间的紧张对立,至少是暂时的克服。唯有为全世界人民而不仅只为自己,并且是以全人类自由的斗士角色自居,美国才有理由走入第一次世界大战。
德国击沉卢西塔尼亚号(the Lusitania),尤其是恢复无限制潜艇政策,成为美国对德宣战的近因。但威尔逊不是针对某些恶行而参战。此事无涉国家利益,也与破坏比利时中立或均势外交无关。参战是基于道德的理由,这场战争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更公正的国际新秩序。威尔逊在要求宣战的演说中说:“这是一件可怕之事,将这个爱好和平的伟大民族带入战争,带入最恐怖最惨痛的战事中,而文明本身似乎正处于平衡状态。但权利比和平重要,我们应为自己素来最关切之事,为民主,为受制于权威者对政府的发言权,为小国的自由及权利,为全体自由民族结合在一起而战,以致所有国家均可享有和平安全,终至为世界自由而战。”
因这些原则而战便不可能妥协,追求全面胜利是唯一能成立的目标。老罗斯福几乎必然会从政治及战略的角度来宣示美国参战的目标;威尔逊却标榜美国的公正无私,把参战目标完全诉诸道德。对威尔逊来说,战争不是无节制地追求国家利益引发冲突所导致的结果,而是德国无缘无故地打击国际秩序。更确切地说,就是真正的罪人不是德国而是德皇。威尔逊呼吁宣战时强调:“我们与德国人民没有争执。我们对他们唯有同情及友情。他们的政府投入这场战争不是出于民间的冲动,也未事先让人民知情或征得其同意。这场战争的决定权与过去统治者从不听取人民意见,且战端总是为王朝的利益而启的那令人难过的时代没有两样。”
虽然德皇威廉二世(William Ⅱ)在欧洲早已被视为难以驾驭,但从未有欧洲领袖赞成罢黜他。没有人认为欧洲和平的关键在于推翻他或他的王朝。可是一旦涉及德国内部的结构问题,战争便无法借平衡相冲突的利益而得以妥协收场,一如十年前老罗斯福在日俄之间所达成的。1917年1月22日尚未参战前,威尔逊宣称美国的目标是“不求胜利只求和平”,然而实际走上战场后,威尔逊所提出的却是唯有全面胜利才能获得和平。
他的这些宣言不久即成为大众公认的真理。即使经验老到如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等人也开始指责德国的统治阶级心怀恶念,对“其他民族的命脉”虎视眈眈。对当时的气氛,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校长雅各布·舒曼(Jacob Schurman)表达得颇传神,他认为这场战争是“天堂之国”与“恐怖武力的地狱之国”之间的斗争。
然而仅为了推翻一个王朝,不足以产生威尔逊言论中所隐含的全部含意。他把他的道德理念推向全世界,不仅德国,必须使所有其他国家均不得危害民主,因为和平需要“民主国家的合作”。威尔逊在另一次演说中更进一步表示,除非美国在全球传播自由,否则美国的实力便会萎缩:
“我们缔造这个国家是为使世人获得自由,这个观念与目的并不限于美国,现在我们便是要解放世人。如果不这么做,美国将失去声誉,实力也会消散。”
威尔逊对参战目标说明得最详细的当属十四点原则,这留待第九章讨论。他的历史成就在于他认识到,若在道德信仰上无法令美国人信服,他们便无法长久支持重大的国际介入行动。
他的失败则在于把历史的悲剧看作反常现象,或归咎于个别领袖人物的短视或罪恶,以及除民意力量或民主体制普及全世界以外,他否认还有其他客观的和平基础。在追求和平的过程中,他要求欧洲国家在思想上或历史上均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它们刚打完仗已国疲民穷之际,从事他所理想的事。
300年来,欧洲各国始终是以寻求国家利益的均衡来维持世界秩序,其外交政策以追求安全为目标,任何额外的好处则视为意外之财。威尔逊却要这些国家以道德原则为外交政策的基础,而安全最多只当做附带的结果。但欧洲对这种无所求的政策缺乏思想架构,更何况刚结束一个世纪孤立主义的美国,是否能持续如威尔逊的理论所主张的永久介入国际事务,尚有待观察。
威尔逊的出现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是罕见的领导人彻底改变本国历史方向的一个例子。若老罗斯福或他的理念得以持续到1912年,则参战目标的问题当是考虑美国国家利益的本质。他会把美国参战的理由放在,除非美国加入协约国,否则同盟国会得胜,并迟早会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事实上他也曾如此主张。
若如此看待美国的国家利益,久而久之美国必会采取类似于英国对欧陆政策的全球政策。三个世纪来,英国领袖的基本假设是,欧洲的资源若为独大的强权所掌握,则此强权便有能力挑战英国在海上的霸主地位,因而可威胁到英国的独立。自地缘政治的观点来看,美国也是欧亚大陆海岸外的一座孤岛,基于同样的理由也应觉得有必要反抗由单一强国主宰欧洲或亚洲,甚至由“同一”强权控制“两大”洲。基于这些推理,美国参战的主要缘由应该是压制德国的地缘政治势力范围,而非德国在道德上的出轨。
不过此种旧世界式的论调与被威尔逊激起的美国大众情绪相抵触,且至今仍是如此。即使老罗斯福也难以驾驭他所拥护的权力政治,虽然他至死都相信自己办得到。无论如何,他已不再是总统,而威尔逊甚至在美国参战之前即已明确表示,反对依据国际政治的既定原则来建构战后世界秩序。
威尔逊认为战争的原因不止于德国领导阶级的恶行,欧洲的均势体系也是罪魁祸首。1917年1月22日他抨击战前的国际秩序为一“有组织的敌对”体系:
“未来一切的世界和平及政策均取决于这个问题:目前的战争是为正义且安全的和平而战,抑或仅是为新的均势而战?世界必须是权力的共同体,而非权力的均衡;它必须是有组织的共同和平,而非有组织的敌对。”
他所谓的“权力共同体”是个全新的观念——虽然英国的威廉·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在1880年即已提出类似但未受重视的说法——后世称之为“集体安全”。
威尔逊深信世界各国对和平均享有同样的利益,因此会联合起来惩罚破坏和平者,于是他提议由爱好和平者的道德共识来保卫国际秩序:这个时代是拒绝一度支配各国意图的唯本国利益是问的标准,而要求各国接纳新秩序的时代,我们唯一要问的是:“事情对不对?”“公不公平?”“合不合全人类的利益?”为使这个共识制度化,威尔逊倡议设立国际联盟——一个美国主导的机构。在此一世界组织的监督之下,权力将臣服于道德之下,武力将受民意指挥。他不断强调,如果大众能获知正确的信息,战争根本不会发生,他显然忽略了战事初起时在各国首都,包括民主的英法两国,所表现出的欢欣鼓舞与激昂慷慨。威尔逊认为,若要这个新理论发挥效用,国际政治至少须作两项改变:一是将民主政府向全世界普及,二是根据“与我们对个人所要求的同样高的荣誉标准”,努力经营“新的更健全的外交”。
1918年威尔逊提到一个前所未闻的和平要件,也是一个野心奇大的目标,即“摧毁任何地方的每一个可能个别、秘密及独断独行地扰乱世界和平的专制强权;如果目前无法加以摧毁,至少也要将它压制到近乎无能为力的地步。”在此种态度之下建构的国际联盟不必诉诸战争便可解决危机。威尔逊在1919年2月14日的巴黎和会上说:整个条约(《国际联盟盟约》)主要依恃的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即全世界舆论的道德力量——众目睽睽所产生的清除、澄清及强制等影响力……好让见不得阳光的事物,可经由世人普遍加以谴责的万丈光芒予以适当的摧毁。
维护和平将有赖于举世的共识并以具有警察功能的机制为后盾,而不再来自传统式强国弱国的实力计算。由民主程度高的国家集体担任“和平的信托人”,取代老式的均势及同盟体系。
过去从未有国家表现过如此崇高的情操,更勿论付诸实践了。但在美国理想主义的熏陶之下,这种情操便成为国家外交政策的一贯思想。自威尔逊以后每位美国总统均提出过大同小异的主张,但都不曾脱离威尔逊的主题。美国国内的议论主要是针对未能实现威尔逊的理想而发(不久他的理想已深入人心以致大家不再指明这是威尔逊的主张),反而不是辩论这些理想是否确实能对动荡的世局偶尔会出现的残酷的挑战,提供适当的指引。近百年来批评者对威尔逊的分析及结论大肆抨击,然而在此期间他的原则始终是美国外交政策思想的基石。
不过他将权力与原则如此混为一谈,也导致这几十年来设法使原则与现实需要取得妥协时,美国良心所面临的挣扎。集体安全的基本前提是,每个国家对任何的安全威胁均有一致的看法,“而且”愿意冒同样的风险共同抵御此一威胁。类似的情况当时不仅不曾实际发生过,而且注定在国际联盟或联合国的整个历史当中也不会发生。唯有威胁的确大到令人难以承受的地步,也真正会影响到全体或大多数的社会时,才有可能出现此种共识,例如两次世界大战及区域性的冷战。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以及几乎所有棘手的情况中,各国对威胁的性质或面对威胁愿作何种牺牲,往往各持己见。这早在1935年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Abyssinia,即今天的埃塞俄比亚),直至1992年的波斯尼亚危机,一直都是如此。至于要达成正面的目标或纠正被认为不公平的事件,想取得全球共识更是难上加难。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后冷战的世界里,没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或军事威胁,对民主言惠而实不至的程度也超出以往任何时期,但达成共识的困难度不减反增。
威尔逊主义还凸显了美国国际事务思想中另一个隐而未现的分歧。美国是否有一种不论遭到何种方式的挑战均必须加以维护的国家利益?还是美国只应对抗(公道地说是一种)非法手段的挑战?美国在乎的是改变国际情势的事实抑或方法?美国是否一概排斥地缘政治的原则?还是需要透过美国的价值观重新诠释这些原则?倘若这些原则相互抵触,又应当如何取舍?
威尔逊主义的含义是,美国尤其应该反抗非法的改变方法,若是受到显然合法的方法所威胁,则美国没有值得维护的战略利益。直至海湾战争,布什总统仍坚持他是为反侵略而出兵,维护石油供给还在其次。冷战期间美国国内的一些辩论,便是有关美国有没有组织对抗莫斯科威胁的反抗力量的道德权利。
老罗斯福对以上这些问题的答案会非常肯定。主张国家对所有威胁一视同仁或打算以同一种方式回应一切的威胁,等于否定了他全部的理念。他也难以想象会有受害者与侵略者可以共同加入且处之泰然的世界组织。1918年11月他写过一封信称:“我赞同这样一个联盟,只要我们的期望不要太高。我不愿扮演连《伊索寓言》都视为笑柄的角色,在这则寓言中羊与狼同意解除戒备,而羊群为表现诚意,请牧羊犬离去,结果它们却成了狼群的晚餐。”
到12月他又致函宾夕法尼亚州参议员诺克斯(Knox)称:“国际联盟作用有限,但它越是自大,越是好高骛远,真正能成就的就越少。谈到它不免引起有趣但残酷的联想,令人想起一百年前以维持永久和平为宗旨的神圣同盟。沙皇亚历山大(Czar Alexander)便相当于在100年前推动和平的威尔逊总统。”
以老罗斯福的估计,只有神秘主义者、梦想家及知识分子会认为和平是人类自然的状况,而且可以由无私的共识来维持。他本人则以为,和平天生便很脆弱,唯有永远的保持警戒,以强者的武力及透过志同道合者的结盟,始能加以维护。
但他不是晚生了100年,就是早生了一个世纪。他对待国际事务的做法在1919年随着他一起辞世,从此之后没有重要的美国外交政策思想学派曾提起过他。相反的是,虽然尼克松的外交政策实际上容纳了许多老罗斯福的观念,他却主要以威尔逊的国际思想传人自居,还在白宫会议室中悬挂着一幅战时的威尔逊像,这真正证明了威尔逊在外交思想上大获全胜。
国际联盟未能在美国立足,因为美国尚未准备好承担如此全球化的角色。无论如何,威尔逊在思想上的胜利比任何其他的政治成就更根深蒂固。因为每当美国面临建立世界新秩序的任务之际,她总是殊途同归地回到威尔逊的观念上。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美国协助成立与国际联盟原则相同的联合国,希望能在战胜国的协议之下找到和平。当这个期望落空后,美国开启冷战战端,但不是诉诸两大超强国家之间的冲突,而是以民主的道德圣战为号召。
共产主义阵营剧变以后,威尔逊有关和平之道在于集体安全和民主体制普及全世界的构想,又同时为美国两大政党的政府所容纳。
美国在世界舞台上的主要梦想具体表现在威尔逊思想中:美国的意识形态从某个角度而言,一直相当具有革命性,虽然在内政上美国人也一直自认为满足于现状。美国人倾向于把外交问题看成是善与恶之间的交战,因此通常对妥协或是对局部或无结论的结果不是很能接受。但美国又避免让地缘政治产生大规模的改变,常使人觉得美国是想维护领土现状,有时更是政治现状。美国相信法治,却发现其本身对和平演变的信念,与历史上几乎所有重大改变均涉及暴力和动乱这个历史事实之间,很难找到和谐。
美国发现必须在先天条件不及美国优厚的世界中,与生存空间狭隘、目标有限且极缺乏自信的国家合作,以实现美国的理想。对此美国始终锲而不舍。战后的世界多半为美国所创造,以致美国终于扮演起威尔逊当年所设想的角色,做举世的模范供人效法,做举世的希望供世人去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