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存诚二
要旨
本课言至诚感人之理,使学生知存诚之益。
本文
程明道生平与人交无隐情,虽童仆必待以至诚,故人亦不忍欺。尝自澶渊遣奴持金诣京师购用物,计金之数可当二百千,奴无父母妻子。同列
闻之,莫不骇且笑。既奴持物如期而归,众始叹服。其至诚感人,而人以诚相报之也如此。
教授要义
(一)交友以信义为重,而能维持此信义者,要惟诚实而已。明道先生事事崇实,故生平交友无隐情。
(二)常人对待僮仆,每易忽略。盖以谓奴辈乃受我驱遣者,何敢与我计诚伪?不知僮仆之佣于我,特迫于衣食耳,非不辩诚伪者也。我苟以至诚待之,彼岂有不知感激者乎?
(三)诚实之人,无机械心。故其用人也,必不疑人之作伪,而为其所感者,自不忍以诈伪报之。明道托重金于奴,购物于远道,绝不之疑,非疏忽也,至诚之用心若是也。
(四)挟重金以赴远道,既无家室之顾恋,即难保无吞资他逸之行为。故同列对于明道此举,不能无骇,不能不笑。
(五)奴购物而归,不负主人之托,在明道视之,固无足异。盖遣出之际,豫料奴之必无他意也。至先时所骇笑之众人,则以为事出意外矣,故不得不叹服。
(六)语曰:“精诚所感,金石为开。”言至诚可以格物也。物犹可格,而况于人乎?诸生苟能学明道之至诚待人,则人亦将以诚实报诸生矣。
备考
〔程明道〕名颢,字伯淳,河南洛阳人,为宋时大儒,世称明道先生。 〔生平〕终身也。 〔隐情〕隐秘不可告人之事。 〔欺〕诈骗也。 〔澶渊〕湖泽名,亦曰繁渊。隋置县,在今直隶濮阳
县西。 〔骇〕惊动貌。 〔叹服〕赞叹而信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