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孝亲二
要旨
本课示学生以事亲之模范。
本文
夏旸,石工也。目不知书,志行纯孝。冬月,侍父同寝,必先温衾褥。母病,侍汤药,不离左右,衣不解带者三年。母尝思食荔枝,家在城外,雪夜,越城叩市,苦求以奉。旸子有小过,为弟殴死,恐伤母志,含泪不言。夫父子,天性也,至子为弟所殴死,以恐伤母志而不言,则人所难能矣。得之于目不知书之石工,可敬哉!
格言:先意承志。
教授要义
(一)孝养父母,有养口体与养志之别。昔者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曾元养曾子,必有酒肉。将彻,不请所与。问有余,曰无矣。孟子谓曾元仅能养口体,而曾子为能养志。所谓养志者,先意承志,不使吾亲有难言之隐也。若夏旸者,亦近之矣。
(二)夏旸之事亲,恐衾褥之寒也,先温之以驱寒。恐母病之时有所需也,顷刻不敢离左右,三年不敢解衣而卧。盖如解衣而卧,则母有所需,不能即时应命也。越城叩市以求荔枝,不待天明前往者,恐稍迟即拂母之意也。
(三)若夏旸之事亲,诚可谓之孝,诚可谓之养志。然人有天性,亦或能之。若己所生之子,则己所最爱也,以小过为弟殴死而不言,恐母以痛孙而心伤,且因痛孙而责弟,是以一子而伤亲心,并伤兄弟之情矣。故始终隐忍,其情弥曲,其心弥挚矣。
(四)夏旸,一石工也,其孝亲且如此。则吾人之读书明理者,更非目不知书之石工可比也。愿诸生勉之效之,毋以夏旸为不可及,而使亲心稍有不愉也。
(五)本课格言谓人子之孝养父母,皆当先父母之意而承顺其志,故曰先意承志。
备考
〔纯孝〕孝行纯笃,无一毫虚假也。 〔衾褥〕被褥也。 〔衣不解带〕不解其所束之带也。 〔荔枝〕木名,产于闽广,实之外皮,有龟甲纹,肉色白,味甘多汁。 〔越城叩市〕时在昏夜,越城垣而叩市肆之门也。 〔殴〕以杖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