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
察理
下
(三)
理之宜察,不独人事也,物亦有之。某生尝去灯罩,取湿布作垫,罩未及去,遇布而裂。冬日晨起,见玻璃窗面结冰花。自语曰:“以热水洗之使净。”甫
动手而玻璃裂。生始知玻璃猝遇冷热,骤涨骤缩,必至迸裂,然无及矣
。
一夕,取瓦盆盛水,至四分之三,露庭中。晨起视之,水结冰而盆裂。盖冰之体积,较水为大。盆之裂,涨力使然也。
又一日,或遣汲酒,生以瓶往。盛酒至满,几不能容塞,击之使下。然流质之性,不受逼压,一击而瓶裂,手中仅余一瓶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