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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接下来的一个礼拜中,她在三次舞会上遇见了他,这时也许他的羞怯在逐渐消失,话也多了起来。他是一位医生,的确,但并不出诊;他是一名细菌学家(吉蒂对这个称呼的内涵很模糊),在香港工作。他要在秋天回香港,他谈了很多关于中国的事情。她总是对别人的谈话显得感兴趣,不过香港的生活听起来的确令人很愉快;那里有俱乐部、网球场、赛马场、马球场和高尔夫球场。
“那儿的人经常跳舞吗?”
“哦,是的,我觉得是。”
她很想知道他告诉她这些是否有目的。他似乎喜欢和她交往,但从不采取一种动作、一个眼神或一句话做出一点暗示,他只把她当作一位遇到并一起跳舞的女孩。接下来的那个礼拜天,他又登门拜访。她的父亲刚好进屋,因为下雨了,他不能去打高尔夫球了。他跟沃尔特·费恩聊了很长时间。后来她问她父亲,他们谈了些什么。
“他好像常驻香港,那儿的首席法官是我在律师界的一位老朋友。他看上去是个非常睿智的年轻人。”
她知道父亲通常对年轻人烦得要死,为了她——现在又为了她妹妹——多年来一直被迫招待他们。
“你不大喜欢追求我的那些年轻人,爸爸。”她说。
他用仁慈、疲倦的眼睛看着她。
“你能嫁给他吗?”
“当然不会。”
“他爱上你了吗?”
“他没什么表示。”
“你喜欢他吗?”
“我想不太喜欢,他使我感到有点烦。”
他根本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他个头不高,也不强壮,瘦弱单薄。他皮肤发黑,不留胡子,面部五官端正,轮廓分明。他的眼睛差不多是黑色的,但不大,目光呆滞,落在物体上,就死盯着不放,眼神好奇但令人感到很不舒服。他鼻子挺拔精巧、眉毛清秀、嘴形优美,本应该很好看,但奇怪得很,他并不好看。当吉蒂细细品味他时,这才感到他的五官要是单独看上去竟相当英俊。他的表情微带嘲讽,而吉蒂在比较熟悉他后,意识到与他相处不自在,他缺少快乐。
到这个社交季即将结束时,他们已经见了很多次面了,但他还是老样子:淡漠和难以捉摸。他跟她在一起已不再害羞了,可还是局促不安,他说起话来还是令人费解,缺少人情味。吉蒂得出结论:他一点没爱上她,只是喜欢她,觉得和她交谈很容易,等他十一月份回中国,就不会再想她了。她觉得没准他早就和香港医院里的某个护士订了婚,可能是个传教士的女儿,迟钝、平庸、粗壮而且很笨,这样的人正适合做他的妻子。
于是,多丽丝和杰弗里·丹尼森宣布订婚。多丽丝十八岁,嫁给了如意郎君,而她吉蒂二十五岁,还是单身。万一她嫁不出去怎么办呢?这一社交季唯一向她求婚的人是个二十岁的男孩,就读牛津大学,她不会嫁给一个比自己小五岁的男孩。她已经搞砸了很多事情。去年她拒绝了一位丧妻的巴斯骑士,他有三个孩子,她差一点儿就同意了。现在母亲肯定很可怕,而多丽丝呢,为了让吉蒂找到杰出的郎君,她始终在做出牺牲,如今一定会对吉蒂幸灾乐祸的。吉蒂感到沮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