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饭
我是在剧场里看到她的。她朝我招手。幕间休息的时候,我就走了过去,在她旁边坐下。上次见到她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要不是有人提起过她的名字,想来我这会儿也认不出她来。她欢快地对我说起来。
“哎哟,我们第一次见面可是有好多年了。时间过得多快呀!我们也都不再年轻啦。你还记得我初次见你的情形吗?你请我吃了顿便饭。”
我还记得吗?
那是二十年前的事了,当时我正在巴黎。我在拉丁区租了套小小的公寓房,凭窗眺望得到一片墓地,收入刚够维持身体与灵魂不致分离。她读到一本我写的书,给我写信谈论了一番。我回了信,表示谢意。没过多久就又收到她一封信,说她即将路过巴黎,想要跟我聊聊;不过她的时间有限,只是下星期四有点空;上午她要游览卢森堡公园
,问我是否愿意中午请她在富瓦约饭店吃个便饭。这家饭店是法国参议员们光顾的所在,消费水平远远超出我的经济能力,所以我从来就没想过进去。但是她的信让我很是受用,而且我太年轻,还不曾学会对女人说不。(这里不妨加一句:在实在太老了之前,没有几个男人学会这一手,而到他们学会的时候,又已经失去了意义。)我有八十法郎(金法郎),用于维持月底之前的开销。而一顿平常的便饭应当不超过十五法郎。要是把下两周的咖啡取消,我还是足以对付过去的。
我给这位朋友回了信,答应于星期四中午十二点半在富瓦约饭店相会。她没有我所期待的那么年轻,样子与其说动人,不如说壮硕。实际上,她已年届四十(一个风韵犹存的年纪,但不足以令人一见钟情、怦然心动)。她给我一个印象,即,就实际需要而言,她的牙齿要多了些,又白又大又整齐。她很健谈,不过因为她显得乐于谈论有关我的事情,我也就准备洗耳恭听。
菜单拿上来的时候我吓了一跳,价位比我所预想的高了许多。不过她说了句话使我心安。
“我中午什么都不吃的。”她说。
“哦,可别这么说!”我大方地接话。
“我顶多只吃一道菜。我认为现今人们吃得太多了。来点鱼吧,或许。不知道他们有没有鲑鱼。”
嗯,这个季节吃鲑鱼可是太早了,菜单上也没有这道菜。不过我还是问了问侍者。有,刚来了一条漂亮的鲑鱼,这是他们当年进的头一条。我为客人点了一份。侍者问她,在鲑鱼烹制的期间是否吃点别的。
“不,”她回答,“我顶多只吃一道菜,除非你们有鱼子酱。吃点鱼子酱我从不反对。”
我的心微微一沉。我清楚自己买不起鱼子酱,又没法很得体地对她讲明这一点。总之,我还是吩咐侍者上一份鱼子酱。至于自己,我选了一道菜单上最便宜的菜,也就是羊排。
“我认为你吃肉可是不明智。”她说,“我不明白,吃完羊排这类油腻东西之后,你还怎么能指望照常工作。我不赞成让自己的胃负担过重。”
接下来该点酒水了。
“我中午什么都不喝的。”她说。
“我也不喝。”我马上应答。
“除了白葡萄酒,”她继续说着,对我的话置若罔闻,“法国产白葡萄酒都清淡得很,它们极其有助于消化。”
“你想喝点什么?”我问道,好客依旧,但不那么热情洋溢了。
她对我咧嘴笑了笑,满口白牙一闪,明亮而友善。
“除了香槟,我的医生不会让我喝任何东西的。”
我猜自己的脸色有几分发白。我叫了半瓶香槟。我随口提到,我的医生绝对禁止我喝香槟。
“那你准备喝什么?”
“清水。”
她吃了鱼子酱又吃了鲑鱼。她愉快地谈论艺术、文学和音乐。我则一心想着账单总共会有多少钱。在我的羊排端上来时,她一本正经地说教开了。
“看得出来,你习惯中午多吃。这肯定是不对的。为什么不跟我学,只吃一道菜?这肯定会使你感觉好得多。”
“我本来就准备只吃这一道菜。”我说,眼见侍者又拿着菜单走了过来。
她轻快地挥了挥手,就把他打发到一边去了。
“不,不。我中午什么都不吃的。我只吃一口,一点都不愿多吃。吃也就是为了给谈话助兴,而不是图别的什么。我可是什么都不能再吃了,除非他们有那种大芦笋。要是来巴黎而没尝尝芦笋,我会感到遗憾的。”
我的心径直沉了下去。我在商店里见过芦笋,知道它们贵得要死。看着它们,我也是常常馋涎欲滴。
“夫人想知道你们有没有这种大芦笋。”我问侍者。
我满心指望着侍者说没有。然而,一道快乐的笑容掠过了他那张神甫似的大脸。他确认他们有,又大、又嫩、又新鲜,妙不可言。
“我一点都不饿呀。”我的客人叹了口气,“不过,你要是非让我尝尝芦笋,我也不反对。”
我点了一份。
“你不吃吗?”
“不。我从来不吃芦笋。”
“我知道有些人不爱吃它。事实上,你是被乱吃的那些肉损害了口味。”
我们等着芦笋的烹制。我陷入了恐慌。现在的问题,不是还能剩多少钱过这个月余下的日子,而是有没有足够的钱付账。要是发现自己缺十个法郎而只好向客人借,就太难受了。这个我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我确切知道自己有多少钱,要是账单金额大于此数,我已经横下心来,那就是,我会把手伸进口袋,然后戏剧性地大叫一声,跳将起来,嚷嚷钱被扒手偷了。当然了,要是她也没有足够的钱买单,那可就难办了。那样的话,唯一的办法,就是留下我的表,说我过后会回来付账。
芦笋端上来了。满满一盘,肥嫩多汁,鲜美诱人。融化了的奶油香气扑鼻,撩拨着我的嗅觉,就跟品行端正的闪米特人的燔祭馨香四溢
,刺激了上帝的鼻孔一样。我一边看着这个旁若无人的女人大口大口地把芦笋塞进喉咙,一边自作斯文地谈论巴尔干诸国的戏剧状况。她终于吃完了。
“咖啡?”我问。
“好的,只要一份咖啡冰激凌就可以啦。”她答道。
这会儿我已经不在乎了。我就为自己叫了杯咖啡,给她要了份咖啡冰激凌。
“你知道,有一种观念是我所深信不疑的,”她边吃冰激凌边说,“那就是,吃饭永远都不要吃到十分饱。”
“你还饿吗?”我无精打采地问道。
“哦,不,不饿了。你看,我不吃午饭。我早上喝一杯咖啡,再吃就是晚饭了,而午饭顶多吃一道菜。我是在替你说呢。”
“哦,我知道了!”
这时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在我们等待咖啡的时候,领班侍者朝我们走来,假模假式的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臂弯挎着个大篮子。篮子里盛满了大个儿桃子。桃子染着红晕,宛如清纯少女的脸;色彩丰富,就像意大利风景画。可是,桃子不是还没到上市的季节吗?天知道它们有多贵。我也知道了——过了一会儿,因为我的客人一边继续谈话,一边漫不经心地拿了一个。
“你看,你的胃被你塞进去那么多肉,”——我那块小得可怜的羊排——“你再也吃不下任何东西了。而我只是随便吃了点,我不妨享用一只桃子。”
账单送来了。结完账我发现,剩下的钱只够付很不像样子的小费。我给侍者留下了三法郎。她的目光在这钱上停留了一下,我知道她认为我小气。可是走出饭店时,等待我的只有没着落的整个月时间,而口袋里一文不名。
“跟我学吧,”握手道别时她说,“午饭顶多吃一道菜。”
“我会做得比这还好,”我回嘴道,“今晚我会什么都不吃。”
“你真逗!”她快乐地叫道,跳上一辆出租马车,“你真是太逗了!”
不过,我终归还是复了仇。我自认不是个报复心重的人,然而当永恒的诸神插手此事时,你不无得意地观看结果也是可以理解的。如今她的体重有近三百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