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程序及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指已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经过规定的组织程序,包括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由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如设党总支委员会,必须报其审查同意,下同),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为其指定培养联系人,作为将来发展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对党有正确的认识,以科学的思想理论和正确的立场、观点、方法指导自己的言行,能自觉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也应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来衡量,因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着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建设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因此,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
第一,要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入党积极分子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思想指导自己的言行,克己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要有正确的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应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具有正确的入党动机,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第四,要发挥好模范作用。入党积极分子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
第五,要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入党积极分子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能严格要求自己,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待人处事公道正派,团结同志,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和口碑。
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程序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是发展党员的重要环节。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必须按规定、按计划进行,做好“两推一备案”,即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第一,时间期限规定。原则上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能被推荐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尽管党内文件对从接收入党申请书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要求未作出具体规定,各地各部门党组织对这个要求的掌握不尽相同,但在实际工作中,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原则上要求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才能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二,产生人选要求。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必须以召开党小组会或支部大会的形式经党小组党员或支部全体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推荐优秀工会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妇女)等方式产生,由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经研究对尚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人,也应与其谈话,指明其缺点与不足,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鼓励其进步,不能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
第三,开展组织公示。所在党支部要将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向单位(或居住地)党员群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方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前进行公示,在中央有关文件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一些地方党委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必经程序。同时,对与基层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入党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也要把其列入公示内容,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严格执行。
第四,上级党委备案。所在单位党支部或总支部按照程序要求,撰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并如实介绍其近亲属关系,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如发现未如实报备近亲属关系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如无异议的,则及时上报单位党组织,正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同时,党组织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并派人与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谈话,提出要求和今后努力方向,及时在支部大会上向全体党员宣布。
第五,撰写个人自传。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写一份个人自传,内容主要是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学习工作经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等。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还要在自传中写清楚财产的主要来源、创办企业的经历、交纳税费的情况、企业员工的关系情况以及财产的分配和使用情况等。
第六,确定培养联系人。所在党组织要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求培养联系人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等情况,研究落实对其培养教育的措施,如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教育培训等。
第七,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所在党组织、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根据要求负责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研究落实对其考察的措施。一般,每季度或每半年考察一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入党动机和工作、学习、作风等情况。考察时,既要讲成绩,又要讲问题。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及时转交相关材料,接收单位党组织应认真审查材料、做好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以连续计算。
三、党员推荐范围和基本方法及要求
采取党员推荐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是发展党员工作发扬民主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要制定党员推荐工作方案。党支部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拟定切实可行的民主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方案。如党小组作为民主推荐单位,也要拟定民主推荐的初步方案,但事先必须征得党支部的同意,并汇报推荐人选的表现情况和推荐结果。对暂不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小组组长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第二,要明确推荐对象和范围。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为推荐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对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入党申请人,都可以列为被推荐对象人选。参加推荐人员为本党小组、支部的全体党员(预备党员也可参加推荐)。
第三,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推荐。党支部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支部大会推荐、党小组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组织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党员联名推荐要有推荐信,并应超过支部全体党员的半数。推荐结束后,党支部要及时汇总和公布推荐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第四,要注重推荐的结果运用。党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更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特别是是否具备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第五,要加强对培养对象的教育。党支部、党小组平时要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教育、考察,包括政治立场、思想状况、工作表现、模范作用等情况。在民主推荐、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由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后正式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六,要严明推荐工作的纪律。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的组织纪律教育,并认真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不管采取何种推荐方式,都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做到有据可查,防止推荐过程中的拉票、投人情票等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
四、群团组织推优的基本要求
群团组织推优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根据有关章程和文件的规定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分子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工作。做好群团组织推优工作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要制定推优工作方案。群团组织每年视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优工作方案,组织做好推优工作。同时,做好对优秀工人、青年、妇女的思想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为推优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二,要明确推优工作对象。群团组织要根据各自推荐实施方案中的规定要求,明确推优对象。工会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工人的工会会员,共青团组织主要推荐优秀青年团员,妇联组织主要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第三,要做好推优人选考察。群团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优秀工人、青年团员、妇女进行全面考察,包括政治立场、思想状况、工作表现、模范作用等情况。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
第四,要严格推优工作程序。群团组织对党支部提供的入党申请人名单作进一步了解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提出推优方案,采取宣传发动、考察酝酿、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推荐并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有关推优登记表或推荐意见,并报上一级群团组织备案审查同意后提交给所在单位党支部。
第五,要加强推优工作配合。群团组织推优工作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组织要支持、帮助和指导群团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群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好推优工作,防止出现违纪违规的问题。对被推荐人员经党组织讨论,认为暂不够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第六,要推动推优工作发展。各级党组织要对群团组织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培养考察。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纪检部门可以派专人指导监督群团组织开展的民主评议、表决推荐过程,使推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例如,团组织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共青团员在团组织的直接领导下工作,团组织最了解他们的情况。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时,共青团员由团组织推荐,有利于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具体步骤是:第一步,团支部召开支委会专题研究,提出推优方案,并了解入党申请人中的团员是否经过一定时间培养考察,是否符合推优的基本条件。第二步,团组织召开动员会,学习党章中有关党员标准的内容,宣传好推荐工作的重要性。第三步,召开团员大会,逐个介绍入党申请人中的团员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和推荐,提出推荐人选。第四步,团支部在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正式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或推荐意见,并报上级团委备案审定。第五步,上级团委进一步考核审查后作出审查意见。团支部根据上级团委的意见向其所在单位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推荐。第六步,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根据团组织的推荐意见,经研究同意后,将被推荐的优秀团员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一个青年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应首先加入共青团组织。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员入党不受入团时间长短的限制,重在看其是否符合党员的政治标准和基本条件。长期以来,发展党员工作始终强调这个要求。共青团员已经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五、入党积极分子上级备案的规定要求
为充分发挥上级党委的监督作用,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所在单位的党的支部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要撰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优的情况和党的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研究审议的情况等一并报有审批权限的上级党委备案。上级党委接到报送的有关材料后,应进行认真审查,无异议后准予备案。审查时,主要关注上报的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手续是否完备。党委的备案意见应该视情况及时通知所在单位支部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当上级党委备案意见与支部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决议不一致时,党委应先同所在单位党组织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党委作出不同意决定后,所在单位党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并及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的备案意见。
这里需要解释的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按规定程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由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党委备案。也就是说决定权在于上报备案的党组织,上级党委备案仅是履行手续,无备案意见不一定书面反馈。但是,一些地方党委和有审批权的基层党委为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创新工作方法,同发展对象备案一样严格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备案,严格把关,履行审查职责,不管有无问题都以书面形式将备案意见通知所在单位的党组织。
六、指定培养联系人及其主要工作任务
指定培养联系人是指在入党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的支部委员会应当初步选定两名思想水平比较高、有一定党内生活经验、对其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开展经常性的帮助教育;了解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表现和家庭生活等情况;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的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需要注意的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影响期内的党员不能作培养联系人。
七、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组织的一项政治责任。党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培养教育要更加注重理论培训、思想教育、日常考察三个方面,进一步提高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素质和质量,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第一,注重理论培训。上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坚持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负责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乡镇党委负责对辖区内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主要围绕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服务宗旨,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以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举办专题讲座,进行深入培训。
第二,注重思想教育。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党建手机信息平台、QQ群等媒介,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观看有教育意义的影视作品或聆听先进事迹报告;定期为入党积极分子发送党建知识和活动信息;定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听党课、主题教育、党组织生活日等党内活动;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献爱心送温暖”等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让入党积极分子在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在活动中加强党性锻炼,在服务中增强宗旨意识。
第三,注重日常监督。在上级机关党委、纪委或派驻的纪检监察室设置举报电话,让入党积极分子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其的监督,同时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核实处理,防止培养“带病”入党积极分子的现象。可以建立党委、党(总)支部、培养人三方联合考察的机制,明确职责,并定期听取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定期派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谈心谈话、定期分析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监督管理,让入党积极分子自觉接受锻炼和考验。
典型案例
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背景: 在某国有控股公司技术管理科工作的小黄,25周岁,为共青团员。某年某月某日,小黄向所在单位技术管理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一周后,党支部书记和组织委员与小黄进行了谈话,了解其基本情况,对其进行教育和鼓励,之后将其列入培养对象。两个月后,党支部研究认为,小黄符合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小黄的培养联系人。二人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对小黄进行考察鉴定,党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
剖析: 技术管理科党支部将小黄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不符合相关规定,是错误的。首先,为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按照有关规定,28周岁以下的团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原则上还需要经过团组织推优,而小黄没有经过推优程序。其次,为加强对入党申请人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进一步端正他们的入党动机,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且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才能被推荐和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而小黄递交入党申请书两个月就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时间明显不够。再次,为落实从严治党和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该党支部没有按照单位党总支规定,把小黄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向所在单位党员群众公示。最后,根据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该党支部研究决定后,既没有征求党小组和群众意见、报所在单位党总支审议,又没有撰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报上级党委审查备案,而是直接将小黄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因为支部书记业务知识欠缺、工作标准不高、纪律观念不强,党总支书记同样存在教育辅导不够、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违反党纪党规的责任。
启示: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要做到“两推一公示一备案”,即采取党员民主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征求群众意见并经公示无异议,分别报党总支审议、上级党委审查备案。作为基层政工干部、党务工作者,尤其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和组织委员,必须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党内法规、党务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上级党组织要做好日常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既按照党内法规、制度规定的程序要求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工作,又要以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创新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的方法。只有严格按照确定的标准、条件,依据规定的程序、环节要求,才能正确、规范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才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这有利于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应当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理论思考
选择什么样的党员当培养联系人
入党申请人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后,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应当选定两名思想水平比较高、有一定党内生活经验、对其比较了解的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其进行经常性的帮助教育和考察,发挥好培养联系人的作用。
首先,要选好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是由党组织指定的,由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培养联系人要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培养联系人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榜样。虽然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必定是正式的党员,但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可能都在一个水平上。因此,要选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锻炼,信念坚定,有理想有追求,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较好的党员。二是思想工作能力强。培养联系人承担着教育引导、鼓励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进步的责任,没有一定的思想政治工作基本功是难以胜任的。应该选择平时比较注意政治理论学习,掌握一定党的基础知识,并具备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党员。三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培养联系人是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之间的联络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有政治使命感。只有由既满腔热忱关心同志的进步,又能认真对组织高度负责的同志做培养联系人,方能不负重托。
采取“四互”举措发挥培养联系人作用
思想互融,当好知情人。培养联系人与积极分子结对子、交朋友,谈心谈话做到经常、融入日常,全面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实时关注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着重从“四个意识”“两个坚决维护”等方面进行正面教育,多层次、多角度地强化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历史、发展、奋斗目标的正确认识和理解,让其思想意识与党员同步,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
理论互学,当好引领人。组织培养联系人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归纳,总结形成关于党章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知识点229条,抓住工作生活的小时段,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小组会、上党课,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全面深入地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逐条逐句研读党章,进一步扎实理论基础。
工作互促,当好帮带人。有计划地给予入党积极分子一定的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在自身技术领域、岗位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专业技术、岗位争先的帮带作用,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在工作实践中改造世界观,充分接受锻炼和考验。同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业培训,让其成长为技术能手、岗位标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素质互提,当好介绍人。一方面,培养联系人定期带领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党课、党员大会、党员志愿服务等党的各项活动,让其比照党员标准,接受锻炼和考验;另一方面,加强跟踪考察,就品格特质、综合能力、工作活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判,并将评判结果写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表。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做好提名推荐。
(摘自赵振鑫:《河北滦州:采取“四互”举措发挥入党培养联系人作用》,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