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家对乡村振兴的政策支持和最新动向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就全国范围来看,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在目前基本形成的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中不断地细化和落实,以确保现行的政策能够有效地实施。国家也要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态势不断调整和创新,根据发展领域的不同,制定和实施一批新的政策措施,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给出了政策支持:
一是跟产业相关的政策。
1.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因势利导,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充分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努力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2. 2017 年 8 月 16 日,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3. 2018 年 1 月 10 日,国农办 1 号文件《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9—2021 年)》。鼓励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强化和规范农业综合开发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
4. 2018 年 2 月 2 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 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进一步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是跟土地相关的政策。
1. 2016 年 6 月 29 日,《农业部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鼓励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带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运行规则,促进未建立流转交易市场的地方,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积极建立市场并完善相关规则,推动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推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健康发展。
2. 2018 年 2 月 23 日,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的通知》。推动和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建立健全永久基本农田“划、建、管、补、护”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土地特殊保护制度。
3. 2019 年 1 月 20 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的指导意见》。鼓励农户自愿以土地经营权等入股龙头企业和农业合作社,通过“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方式,使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三是和农业金融、农机补贴相关的政策。
1. 2017 年 12 月 15 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扶持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2. 2018 年 1 月 30 日,财政部下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农业综合开发财务行为,着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落实财政体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以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的相关政策。
3. 2018 年 3 月 9 日,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组织推荐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大力推进旅游扶贫工作。
四是和生态环境治理、乡村建设相关的政策。
1. 2017 年 5 月 24 日,财政部《关于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切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有力推动农业现代化与城乡一体化互促共进,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创新农业农村发展模式,逐步实现“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的目标。
2. 2017 年 9 月 8 日,农业部等 12 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大力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为广大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人员提供场所和服务,全面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建设。
3. 2018 年 2 月 13 日,财政部《关于建立健全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与保护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统筹一般性转移支付和相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建立激励引导机制,加大对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4. 2019 年 1 月 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进一步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的大好形势,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力争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对于乡村振兴战略来讲,2021 年又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多次提及“乡村振兴”,并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 2021 年重点工作之一。也就是说,2021 年,乡村振兴面临着新的起点——乡村振兴站在了脱贫攻坚的成果基础上,必然会迎来新一轮的大发展。
对此,政府对脱贫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 5 年过渡期,主要帮扶政策总体保持稳定。
2021 年 3 月 1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文正式发布。
在《纲要》中,有关乡村振兴内容独立成篇,第七篇共四章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进行部署。《纲要》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未来 5 年,可以看作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过渡期,任务还是非常艰巨的,特别是一些中西部原来的贫困地区,它们刚刚摘掉贫困的帽子,农村基础还是很薄弱,需要一段时间来巩固脱贫的成果。所以,未来要想实现真正的乡村振兴,还需要采取政策措施防止这些地区大规模返贫,在这一过程中,资金和人才短缺的问题也是不可避免的,更需要政策扶持。
从推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 2005 年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再到 2017 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从这一系列的农业政策演变过程中可以看出,我国的“三农”发展离不开政策保障、科技支撑、资金投入等,其中最离不开的就是政策保障。
目前,乡村振兴的政策主要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产业相关)、大力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生态相关)、巩固脱贫攻坚战的成果(农业金融相关)、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土地相关)四个方面进行。其中,产业振兴是最为关键的一环,可以从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培育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业这五个方面全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