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马克思社会形态学的确立
——作为唯物史观载体和具体存在形式的社会形态究竟如何
当马克思的研究工作从国家治理层面进一步深入市民社会时,扬弃了黑格尔的旧思路,开创出唯物史观和社会形态学的研究方法,认识到国家形式和法律关系不能局限于自身的理解或泛谈普遍的公平正义原则,应从更深层次的物质生活方面和生产方式去把握,是它们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而不是倒过来,这才是国家形式和法律关系的本质。
社会形态研究要切入唯物史观这个正题,体现在社会结构、发展阶段和分类方法中,社会形态是唯物史观在具体时空中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