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的“涌现”
“zháo huǒ la”
你跳起来撒腿就跑,你冲出房门,冲下楼梯,冲到了安全地带。你那样快就从那三个音节中获得了信息并且做出了反应,其迅速敏捷令你自己都感到吃惊。你发现,你自己听到的并不是什么音节,而是“着火啦”这么个惊心动魄的警号,蕴含着一系列与身家性命有关的“意思”在里头。
“听”,正如“看”一样,不是什么纯粹的感觉,而是“有意思的感觉”,即知觉。
如果把感觉比为语音,那么它本身并没有什么“意思”,必须依赖于听者把它组织成句子来解释。根据这种观点,感觉不过是经验的原料,要靠意识去理解。你会说,我们日常听到的并不是什么“音节”,有待于“翻译”成有意义的概念;我们经验到的也不是一大堆质料、广度和强度,再把它们有意识地构成一个蕴含了“意思”的对象世界和事件世界。你会说,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意思”仿佛是自动涌现的,即时到来的,仿佛我们并不是感觉到刺激而是知觉到对象、时空和事件,我们的头脑似乎是为知觉而不是为感觉准备的。
可是,在我们能够知觉之前毕竟必须先感觉,否认知觉必须以感觉为基础是不对的。只不过是由于整个心理过程的“紧缩”使我们难以觉察到有那样的感觉活动罢了。
你阅读这一段文章的时候,至少是“整句整句”地读的,你把握的是思想和意义,而不是词和字,更不是笔画。我们是在知觉有意义的对象而不是在经验原始的感觉印象的简单集合。“意思”的自动涌现仿佛是在“不知不觉”中进行的。由于多次的经验积累,我们能够迅速快捷地、熟练地把感觉材料组织成“意思”。
现代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进一步表明,影响我们的知觉的,不仅仅是经验到的原始感觉,而且有动机、态度、生理状态、个性特点乃至文化背景,也就是说,几乎每一种心理过程都可能或多或少地“掺和”到我们的知觉之中,在我们听和看的时候,不单我们的耳和眼,连同我们的全身心,以及我们的经历等等,都参加了使“意思”涌现的过程。
显然,“意思”的涌现有快有慢。从“一目了然”到“百思不得其解”,可以列出许多不同的等级来。无论快慢,其“涌现”的程序应该是大致相同的。
首先,你得有一种寻找“意思”的意向、需要、愿望、目的,也就是说,你得确认确实有某些“意思”存在于对象之中。西谚有云:“不愿意看的人比瞎子还瞎,不愿意听的人比聋子还聋。”偏见使我们视而不见,这一点我们已经讲到过了。屋角放着一根木棍,你从来也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只是在强盗要破门而入或是从哪里窜出来一只耗子的时候,你发现了它的用途。这是另一种情况。由于问题或任务的存在使我们致力于寻求“意思”。科学史上一个有趣的例子,讲的是一位生理学家抱怨道:“我已经解剖了一千只兔子,什么也没找到!”他的同事回答他:“因为你什么也没想到要找呀!”
因此,那些抱了目的去“下生活”的作家是无可非议的。你可以非难的是他的目的不对头,他的目的过于狭窄或过于功利,你却不能指责他抱有目的。过于狭窄的目的可能限制了他的视野,或者使“意思”涌现的领域过于专门化。然而,漫无目的就会使什么都不可能涌现。生活在“生活”中的作家抱怨“缺少生活”的时候,其实是缺少“意思”,缺少使生活涌现出“意思”来的意愿和热情。他“在自己的百万财富之中贫困”,他“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阅读也是如此。作品的“意思”常常受阅读目的的影响。致力于从作品中发现“异端邪说”的行家里手,其目的是并不高尚的。有时候我们会说“看着玩儿的”,殊不知,消遣也是一种目的,而且不见得是一种卑下的目的,至少要比上述行家里手不知崇高多少。鲁迅先生说他读书是“随便翻翻”,这正如“散步”或“漫步”,虽不似“赶路”之有一定目的地,只是“随便走走”,却也有一定范围。若干走熟的路线,而且途中碰到什么有趣之事,也会驻足而立,细加斟酌,而散步本身,便也是散步的目的哩!文学作品的读者大多怀着这样的目的打开书是不足为奇的。当然不排除别样的目的存在着,比如有的读者试图到书中寻找正确的恋爱模式,或者研究一下作者是否由于童年的“恋母情结”受到压抑而表现了心理变态,等等。但是,我觉得布莱希特在《戏剧小工具篇》对戏剧的功能的见解,同样适用于小说、诗歌等文学作品。他认为剧院“除了娱乐以外不需要任何其他身份”,“如果把剧院当成宣扬道德的集市,绝对不会提高戏剧的地位;戏剧如果不能把道德的东西变成娱乐,特别是把思维变成娱乐——道德的东西只能由此产生——就得格外当心,别恰为贬低了它所表演的事物。丝毫也不应该奢望它进行说教,除了肉体或者精神方面的充分享乐之外,不能奢望它带来更实用的东西。娱乐不像一切其他事物那样需要一种辩护”。以“看着玩儿”为目的的文学读者毕竟占大多数,而且他们一点儿也不用为此而脸红。正是这种无拘束的欣赏目的,才能使作品中的“意思”真正“文学地”涌现。
使“意思”涌现的第二步程序,往往就是你的头脑把你所注意到的外来刺激与周围环境分离开来,从而组织起一种被心理学称之为“形象—背景关系”的结构。
在星汉灿烂的夜空,我们的祖先很早就用划分星座的办法组织起这种“形象—背景关系”,从而使星空变得可以辨认。一旦爷爷指给你看北斗星之后,你就总能轻而易举地认出那柄由七颗星星组成的勺子,而且再也无法使它们融回到浩瀚夜空背景中去。牛郎织女的美丽传说,也许最早就萌发于被银河分隔开的那几颗星星从夜幕中凸现其“形象”的时候。
画框把美术作品与墙壁分离开来。银幕上的光影集中了你的注意力。戏开幕之后,倘前后左右的喧哗仍不停息,就会引起你极大的愤怒。无法组织起“形象—背景”关系,“意思”就无法涌现。一般说来,“形象”总是明亮的、紧凑的、有序的、实在的、变化着的,而“背景”多半显得暗淡、松散、无序、虚幻、稳定不变。可是,要是认为唯有“形象”是有意思的,而“背景”则没什么意思,那就错了。实际上,“意思”的涌现有赖于两者的关联、映衬、对立、统一。比如说,在我们开头的那个例子中,正是在日常生活的噪声背景中(汽车声、收音机声、小孩哭闹声,等等),那一声“着火啦!”才如此的“振聋发聩”。
当我们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组织起的“形象—背景关系”可能比欣赏一幅画要复杂。显然,黑字与白纸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形象—背景关系”。在诗歌中,押韵的句子总是凸现在别的句子之前。读小说时,你尽力从众多的人物中区分出男女主人公(比如说:王子和灰姑娘),你为把握到了情节发展的关键而得意扬扬(比如说:水晶鞋),它在众多的事件链环中显得那么突出。有的侦探小说、推理小说有意隐瞒这类关键,只不过是为了一步步地有如剥笋,在最后使它更耀眼地闪射在迷蒙的背景上。因此,白纸黑字并不是一盆糨糊般地贮存在我们的头脑之中的,阅读的每一步都是紧张地组织、选择“形象—背景关系”的过程。我们通过这种复杂的组织、选择使“意思”一步步涌现出来。
第三步,你的头脑会把注意力集中到“形象”本身,“目不斜视”,你依据以往的经验积累,分辨它的属性——轮廓、尺寸、颜色、质地、气味等等等等。你把它迅速归类,因为你,或多或少地,拥有一些把各种“形象”归类的大大小小的“抽屉”。于是最后,“意思”的涌现以“语词化”的步骤而告完成,你通过给“意思”命名,使它固定下来,凝定在那里。这时候你感到“意思”被你捉住了,松了一口气。命名仪式给你带来结束感,带来一种情绪上的宽慰。小孩子看戏看电影总爱这样发问:“爸爸,爸爸,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他是好人。”“哦,好人,他是好人。”安静了。其实对这个人物他并没有更透彻地了解,他满足于“正确”的命名。病人在未确诊之前总是焦灼不安,一旦告诉他疾病的名称,他就感到好受多了。这就是“命名仪式”带来的心理上的满足和宽慰。
我们从小就被灌输一种“正确”的给“意思”命名的办法。在语文课上,我们抄了无数遍的“段落大意”和“主题思想”。我们背,我们默写,我们在试卷上唰唰唰地挥洒自如。于是我们得五分,于是爸爸不打我们的屁股,而且妈妈答应买蛋糕。于是我们心满意足,而且把“段落大意”和“主题思想”连同课文一起忘得一干二净。
如果“意思”的涌现程序被简化为最后一个步骤,那么知觉能力的退化、迟钝化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可是我们已经被培养成这样了,我们懒惰,我们被寻求“意思”的复杂程序弄得疲惫不堪,我们急于从中摆脱出来。于是我们去问权威评论家这部小说是讲什么的,最好是“有情人皆成眷属”就省事了。当然我们也没懒到要别人嚼馍来喂的地步,想用一些陈芝麻烂谷子来糊弄我们也不行。我们会很快地把它们归类存档,以最迅速的命名来结束程序。我们,文学读者,是多么难侍候呀!
伟大的文学作品却往往不愿意结束,不愿意以简单的命名仪式而告终。它的“意思”仿佛在永远不停地涌现。它总是让我们读者得到一些零星的“意思”,而不能一目了然。它仿佛可以不断地举行命名仪式,因而永葆青春。“说不尽的莎士比亚”以及我们的《红楼梦》,就是这样的作品。在我们一生的每一个阶段,拿起它们,总会涌现出一些新鲜的令人激动的“意思”来。它不是仅仅为一种狭窄的目的而创作的,它足以构成无比丰富的多种多样的“形象—背景关系”,它绝不为任何简单的分类归档所束缚,于是它成为一个民族乃至全人类共同的取之不竭的“意思”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