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和意义
这里有一道填空题,类似小学的语文作业里时常会见到的那样:
我们昨天去看了一场很有__________的电影。
你填“意义”还是“意思”?当然填哪一个都对,都打勾而不打叉,这一点是可以担保的。让我们感兴趣的是,填“意义”的学生,多半是很认真的好孩子,他把看电影很严肃地视为受教育,老师多半也爱在他的试卷上打个“5”分什么的。而填“意思”的学生呢,就拿不准了,他可能是一个比较活泼的孩子,好奇,贪玩,他觉得看电影嘛还不就是为了“好玩儿”,老师碰到这样的学生总是要在“4”分与“3”分之间犹豫不决。
由此可见,“意义”和“意思”这两个同义词之间,有着某种微妙的不同之处,并不那么“同义”。
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曾经不加区分地使用这两个词,用得较多的是“意思”,因为依据我们谈论的话题,在相当多的场合里,“意思”能勉强地涵盖“意义”。可是,倘细究起来,这两者之间的微妙区分太要紧了。至少,对于文学的作者与读者来说,这一区分是大有“意义”的。
我懒得翻字典,况且从字典上抄下一二百字来冒充有学问并骗得专栏稿费若干,也“不好意思”。依我的理解,倘若某一符号系统的目的是要把我们的目光直接引向它之外的某处,那么我就把它称作是有“意义”的;倘若某一符号系统的目的是要把我们的目光吸引在它自身,使之在它自己身上“流连忘返”,那么我就把它称作是有“意思”的。
因此,有“意义”的符号系统多半是“透明的”,它不允许自身的浑浊或模糊遮挡了通向“意义”的目光。譬如科学语言,便是这样的“透明系统”。当自然语言有可能污染其透明性的时候,科学家们往往代之以“人工语言”,即公式啦、图表啦、模型啦什么的。日常语言就不那么“透明”了。“给我一杯水。”这还算意义明确,我们会越过这句话而直接注意它所要求的那个行为、动作。“讨厌!”你拿不准这一句是咬牙切齿的诅咒还是亲热的打情骂俏,你得回过头来琢磨:声调、对象、语境、上下文等等,要把握住其“意思”还真不那么简单哩!
可想而知,文学语言更是一种“半透明的”符号系统。“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十个字,够你咂摸多久!音韵、平仄、对仗,意象、形状、画面,情绪、感慨、心境。你的目光在这“半透明物”中逐层扫描,由“言”而“象”而“意”,最后你可能到达“道”的层次,体验到唐代诗歌中的“时代精神”或中国古代知识分子对自然、历史、人生的一种感悟什么的。而这“道”又仍然不能用“意义”这词来概括,你只是被笼罩在一种语言氛围之中,“不能自拔”。
文学语言,不是用来捞鱼的网,逮兔子的夹,它自身便是鱼和兔子。文学语言不是“意义”的衣服,它是“意思”的皮肤连着血肉和骨骼。文学语言不是“意义”歇息打尖的客桟,而是“意思”安居乐业生儿育女的家园。文学语言不是把你摆渡到“意义”的对岸去的桥或船,它自身就既是河又是岸。
这就是为什么,文学语言(诗、散文、小说、剧本)可以“朗诵”,朗诵得不单有板有眼,有腔有调,而且有滋有味。而菜单子却只能“念”或“背”,无论“念”得如何脆生生或“背”得如何滚瓜烂熟,色、香、味都要等菜肴上了桌子才能领略。倘若有谁出来富有表情地朗诵菜单子,就会产生强烈的喜剧效果。这效果产生于朗诵,而不是产生于菜单子。好些人至今不明白这个道理,非要“意义”化装出场表演,结果首先是亵渎了“意义”,失去了“意义”所应有的严肃、诚恳和本色。
反过来也一样。说某段音乐有“意义”,你总觉得这种说法颇生硬。“意义”可能属于歌词,也可能属于解说词,甚至,也可能属于标题。可是,就音乐本身,我们还是咂摸它的“意思”吧!萨特说,音乐是长着一双动人眼睛的哑巴。这确实是一个绝妙的比喻。“大音希声。”多少歌词被遗忘了而曲调却流传了下来。动人的眼睛闪闪烁烁。天地间萦绕的是一种无言歌。而舞蹈之所以不同于体操(即便是“艺术体操”),不同于捕俘拳,就在于它以自身的呈现为目的。据说印度舞蹈的每一种姿势都有很明确的含义,可是即使你对此一窍不通,也照样能从一举手一投足中享受到无限的意蕴。而书法家,也许他书写的是报纸上铅字印出来的同一句话,然而那“意思”就流动在那飞舞的笔画之间。“意义”应该是凝定的、可把握的、能准确传达的、一目了然的、立等可取的,而“意思”却是流动的、难以捉摸的、无可名状的、百看不厌的、逐渐生成的。而这可能也正是广告与艺术品的区别之所在。遗憾的是我们的广告却常常面目模糊,色调斑斓,不能一眼就留下鲜明的印象,使你直奔下一个动作:掏钱。而艺术品又过于“一目了然”,耳提面命,诲人不倦……
音乐、舞蹈、绘画、雕塑,都是“长着一双动人眼睛的哑巴”,它们无须经过翻译就能进入“世界艺术”的大系统。它们蕴含的那份“意思”有可能直接进入各民族不同的接受者心中。当然,事情远不是像我们所说的那么简单。我们已经讲过,这要依各个接受者自身“意思体系”的开放性程度如何而定。听不惯洋腔洋调者大有人在。东方艺术也是到了一定的历史阶段才引起受“欧洲中心主义”熏陶的人们的注意。可是,无论如何,“意思”的感染、感动,不一定就比“意义”的传递、交流更困难。中国音乐家能够在欧洲作品的音乐比赛中夺魁,乃是人类心灵中“意思”相通的最有力证明。
不同专业的自然科学家们,能够在国际会议上借助于专业词汇和人工语言毫无阻碍地交谈有关论题。艺术家们直接用“动人的眼睛”对话。介乎两者之间的文学语言,处境便颇为尴尬。显然,翻译家们最挠头的绝不是“意义”的翻译而是“意思”的翻译。在文学语言中,“意思”是与言语结构形神不离的共生体。在另一种言语结构中想要原封不动地保持住“意思”简直是不可能的。更多的情况下是那点“意思”荡然无存了。这一点甚至不必是精通外语的人才能体验到,你只需读一下那些古典诗词散文的白话改写本就行了。鲁迅曾半开玩笑地举过这个例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漂亮的小姐啊,先生的好一对儿啊!”成什么话呢?把诗定义为“不可翻译的东西”自然是绝对化了,但有人说译诗是“翻译剩下的东西”,我觉得确实是一种既俏皮又聪明的表述。
文学语言的困境在哪里呢?倘模仿萨特的比喻,可以说文学是一个花言巧语的盲人。它的“动人眼睛”就躲在它的嘴皮子后边,然而这嘴皮子吧嗒吧嗒,既是传达“动人眼睛”的通道,又是干扰“动人眼睛”的障碍。
语言是思维的直接现实。这是对的。但是有人认为只要是用语言来思维,他便是在使用概念,因而只能是抽象思维。其实,语言在其生成过程中是同时向着两面展开的,也就是说,它的“意义”和“意思”是同样地丰富起来的。按照语义学的研究成果,一个词的“意义”即其外延,其“概念意义”是可以确定的,可以在字典上查到的;而一个词的“意思”即其内涵,其“联想意义”是较难确定的,很难写进字典。比如“真理”这个词,其“意义”可以获得大致相同的界定,而“意思”呢,可就各人大不相同。我小时候觉得“真理”像一团火,暖洋洋红通通,烧得哪里都一片光明。人到中年以后,越来越觉得“真理”像一柄从火中锻打出来的剑,闪着冷飕飕的光。文学家的思维,就是运用语词内涵的思维,他们的“语言痛苦”,就是怎样剥去语词外延的共同性,而赋予内涵以新鲜的独特性。
而我们,文学读者们,从文学语言中领悟到“意思”的时候,常常大惑不解。好些人固执地认为语言只能传达“意义”,因而这“意思”仿佛是不知不觉中“偷运”进来的。于是产生一个“悖论”:我们获得的这个不可言传的“意思”,确实又是经由“言传”而获。由此就引出了一系列似是而非的“理论”,“得意忘言”啦,“不涉理路”啦,“不落言荃”啦,“羚羊挂角,无迹可求”啦,等等等等。文学的嘴皮子吧嗒吧嗒令人厌烦,当人们在刹那间与嘴皮子后边“动人的眼睛”眉目传情的时候,自然忘记了嘴皮子的存在。于是人们歌颂沉默——“天何言哉,天何言哉!”“语言是银,沉默是金”,“善于沉默的人是真正的男子汉”。无数的谚语、警句,都在阐发这个道理,以至令你不禁产生怀疑,这些谚语和警句本身,到底是金还是银?
对文学来说,最有力的沉默就是开口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