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六朝事迹编类》著者事略
张敦颐,《宋史》无传。王进珊先生依据清人陆心源《宋史翼·循吏传》所载有所述评
,张忱石先生引《弘治徽州府治》所载亦有所考
。今采撷他书,略作补充。
一、张敦颐籍贯
关于张敦颐,宋元传统文献中仅有零星记载。南宋罗愿《淳熙新安志》卷八《叙进士题名》“(绍兴)五年汪应辰榜”列有张敦实名,注曰:“婺源朝散郎,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兼皇子庆王府赞读,兄敦颐。”南宋陈振孙(?—1261年)《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别集类上》记载:“《韩柳音辨》二卷,南剑州教授新安张敦颐撰,绍兴八年进士也。”
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三十《经籍考·五十九集》记载:“《韩柳音辩》二卷,陈氏曰:‘南剑教授新安张敦颐撰,绍兴八年进士。’”有关张敦颐的传统文献资料中,相对全面而较早的,是明程敏政(1445—1499)的《新安文献志》。
《新安文献志》刊刻于弘治十年(1497年),其卷首“先贤事略上”记载曰:
张衡州,字养正,婺源人。绍兴八年进士,为南剑州教授。与韦斋友善,邀与还徽,而韦斋入闽。尝质其先业百亩,归无以为食,敦颐为赎之。会韦斋殁,乃以书慰文公,于丧次而归其田。升倅宣城,摄郡事。有汰卒请给而噪者,敦颐好谕之,密疏诛倡乱者七人,一郡肃然。历舒、衡二州太守,致仕。所著有《韩柳文音辨》、《编年》诸书。附祀文公家庙。
张敦颐墓志于1974年出土于江西婺源,其墓志额作“故衡阳郡太守张公埋文”。据墓志载,敦颐行实“乃存日效子由自作遗记,记成以示诸子曰:‘吾名不高,位不显,殊无可书之事。惟生平立身行己,历官迁次,已见于此,他日不必以铭志于人。’并举温公之说为戒。南俊(敦颐三子)等遵依治命。”其墓志确是简略,仅存其生卒年及儿女大略、历任官职。敦颐中绍兴八年(1138年)进士科,初授潭州左司理参军,次历仪真、邵武、南剑三任教授。绍兴十九年(1149年)转儒林郎,三十年转奉议郎充江南东路安抚司干办公事,三十一年,转承议郎、通判宣州军事。隆兴二年(1164年),转朝散郎、知舒州军州事。乾道三年(1167年),转朝请郎、知衡州军州事。淳熙二年(1175年),以太上皇帝庆恩,转朝奉大夫,九年,以大礼霈恩,赐五品服。
其墓志还记载,张敦颐字养正,“本汉留侯之裔孙,七世祖自歙之黄墩迁婺源,故世为婺源人”,而敦颐自序及韩仲通序均称为新安张敦颐。按宋时婺源隶徽州,而新安为县,属今河南境
,以新安称者,乃徽州于唐时之郡号。
隋开皇三年(583年)“罢天下郡”,虽有隋大业年间、唐天宝年间及至德年间尝又多次改州为郡,然皆名异而实同。宋承隋唐旧制,州府多有郡名,无行政之功而有称谓之用,文人以其所在地府州的郡号称其籍渐成当时社会之风尚。例如,朱熹虽然也是婺源人,但他在作序言、后跋的时候,常常署名为“新安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序言署名即是。又比如,王象之乃是婺州金华人,在《舆地纪胜》的“自序”中,其署名却作“东阳王象之”等等,皆出此意。
二、张敦颐事略
《弘治八闽通志》卷三十八《秩官·名宦》“延平府”条载曰:“张敦颐,绍兴间教授南剑州,性精密不妄嬉笑,读书务明义理,士子翕然从化,学赡士田久籍于僧寺,敦颐力请当路复之。”
与张敦颐相与友善的朱韦斋,即朱熹之父朱松,字乔年,韦斋是其号。朱松生于“绍圣四年(1097年)闰二月戊申”,卒于“绍兴十三年(1143年)三月二十四日辛亥”。
敦颐与韦斋同岁,其墓志载曰,敦颐“生于绍圣四年(1097年)正月初十日”,卒于淳熙十年(1183年)八月十七日,“享寿凡八十有八”。
张忱石在《六朝事迹编类·点校说明》里指出,朱松“曾官南剑州尤溪尉,其时张敦颐亦在南剑州任教授”,此说有误。朱松“调南剑州尤溪县尉”是在绍兴四年之前,绍兴四年时已“除秘书省正字,循左从政郎”,离开了闽地;而张敦颐任南剑州教授则是在“中绍兴八年进士科”,“历仪真、邵武教授”之后的事了。又据《新安文献志》所载,张敦颐“与韦斋友善,邀与还徽,而韦斋入闽”,由此也可判断,韦斋入闽时,敦颐不在同地,敦颐“邀与还徽”亦非同在闽地之约。
据《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新安文献志》、《弘治徽州府志》等记载,张敦颐撰有《六朝事迹编类》、《衡阳图经》、《韩文公历官记》、《韩柳文音辨》等著作。《韩柳文音辨》,《新安文献志》作如是记录,计二卷。《弘治徽州府志》卷八《人物志三·宦业》作“《韩柳文音注》”,《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六《别集类上》、马端临《文献通考》卷二百三十《经籍考·五十九集》皆作“《韩柳音辨》”。按:《柳河东集注》附录亦有“音释唐柳河东集诸人姓氏”,载曰:“中山刘禹锡编,河南穆修叙,眉山苏轼评论,胥山沈晦辩,南城童宗说音注,新安张敦颐音辩,新安汪藻记,新津张唐英论,云间潘纬音义”。其中“音辩”当作“音辨”。又《宋史》卷二〇八《艺文志七》载曰:“张敦颐《柳文音辨》一卷”,未及《韩文音辨》,盖张敦颐之《韩文音辨》、《柳文音辨》本各自为书,后人合《音辨》而为一书。
这里饶有趣味也耐人寻味的是《直斋书录解题》卷八“地理类”所载的内容:“《六朝事迹》二卷、《南朝宫苑记》一卷,不知何人作,记六朝故都事迹颇详。”张忱石以为,“陈振孙仅稍晚于张敦颐,竟不知《六朝事迹》的作者,可见其仕宦之不显。”张敦颐仕宦固然不显,然陈振孙不知张敦颐的说法尚值商榷。
《直斋书录解题》卷七“传记类”还载曰:“《韩文公历官记》一卷,新安张敦颐撰。颇疏略,其最误者,序言擒吴元济、出牛元翼为一事,此大谬也。为裴度行军司马,在宪宗元和时;奉使镇州王庭凑,在穆宗长庆时。”
又同书卷十六《别集类上》记载:“《韩柳音辨》二卷,南剑州教授新安张敦颐撰,绍兴八年进士也。”可知陈振孙并非不知张敦颐其人。然为何陈振孙竟然不知其为何人所作呢?
《宋史》卷二〇三《艺文志二》在载录“张养正《六朝事迹》十四卷”的同时,还录有“吴彦夔《六朝事迹别集》十四卷”。《至正金陵新志》引用书目中除了张敦颐的《六朝事迹编类》(原作《六朝事类》)、王漻《六朝进取事类》之外,也提及了吴彦夔的《六朝事类别集》。此外,南宋李心传(1166—1243)《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十七、王应麟(1223—1296年)《玉海》卷二十五《地理》皆载有绍兴七年(1137年)十一月戊戌,右承直郎江东安抚司干办公事王漻上《六朝进取事类》之事。又,《绍兴十八年(1148年)同年小录》载曰:“第七十二人,吴彦夔,字节夫,小名道士,小字吴真,年三十二”,可知吴彦夔约出生于1117年。相较而言,陈振孙生活年代比此三人都要稍晚些,其所谓“记六朝故都事迹颇详”,想必是仔细阅读过《六朝事迹》之后才能作出的判断。
《六朝进取事类》、《六朝事迹别集》惜已不传,不知是否也是“记六朝故都事迹颇详”,更无从知道陈振孙是否将此两书并《六朝事迹编类》都已阅读。然其《直斋书录解题》中,除了载录“《六朝事迹》二卷,……不知何人作”之外,未及其他,既未录入王漻《六朝进取事类》,也未录入吴彦夔《六朝事迹别集》,但陈应该也是知道吴彦夔其人的,《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三《医书类》即载曰:“《传信适用方》二卷,称拙庵吴彦夔,淳熙庚子”。张敦颐是否是《六朝事迹编类》的作者,不为陈振孙所知,似乎也是同样的命运。《六朝事迹编类》在其付梓之后流传不广,或为事实,《景定建康志》卷三十三《文籍志一》“书籍条”即未加载录,但同书“书版条”却载曰:“《六朝事迹》二百三十版”,或可为证。然陈振孙知道张敦颐其人,却是不容否定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