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六朝事迹编类》校注校议
关于《六朝事迹编类》的整理与校注,代表性成就主要有王进珊校点本(以下简称王校本)、张忱石点校本(以下简称张校本)和王能伟点校本三种。这里主要对王校本和张校本的校注进行校议。王能伟点校本纳入南京出版社之《南京稀见文献丛刊》,于2007年出版。由于该丛刊的整理原则是善选版本而尽量少出校记,因此王能伟点校本所出校记较少,本文亦难以对该本进行校议。值得肯定的是,王能伟校本的《导读》,不仅从史料上,而且从笔法、思想、范式诸方面,全面分析了《六朝事迹编类》的价值,不仅更为完整地考证了《六朝事迹编类》的版本流传,而且进一步纠正了工作本清光绪本以及以前点校本中的多处错误。
一、王进珊校点本校议
1989年,南京出版社出版了《六朝事迹编类》王进珊校点本。据其“校点后记”所载,王校本以1987年广陵古籍刻印社影印(以下简称广陵影印本)光绪十三年(1887年)宝章阁仿宋绍兴建康府学本重加校刊本(以下简称光绪仿宋本,2003年广陵书社《中国风土志》第31册收录《六朝事迹编类》亦据此影印)为底本,并比勘明人吴琯校刊的《古今逸史》二卷本(以下简称《逸史》本)、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以下简称《丛书集成》本,1936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据《逸史》本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二卷本(以下简称《四库》本,亦可能据《逸史》本作)。然广陵影印本据光绪仿宋本影印而成,宜作一版本。又《丛书集成》本影印《逸史》本而作,宜作一版本,以广陵影印本、《丛书集成》本为一版本,有些勉强之感。《逸史》本与《四库》本为同一系统本,但《四库》本在编纂时文字稍加理顺,年代亦曾核实(这一点在下面的校点整理中将加以说明),故可别作一版本。王校本曾提及徐州图书馆藏本,不知所据何本,王校本简称其为徐图本且作一版本,与其它诸本相比颇有诸多差异。
1.王校本的成就
王校本“校点后记”万余字,其校点成就亦多有称道之处。《校点后记(三)》最后指出,其校勘,“仅就其误缮误刻、显豁出入者,对照手头的几个不同版本,约略加以说明、订正或补充。不改动原著面貌。”王校本主要是通过不同版本进行互校,旨在校异同而少议是非,是以其校勘少参己见,得此校本,可知工作底本或别本之本来面目。归纳起来,王校本的成就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存版本之别。
从整体来看,王校本注重保留光绪仿宋建康府学本原版面貌,对不同版本约略加以说明,存版本之别而少议正误,从中或可一窥版本流传,兹谨举数例如下:
(1)《序》中“乃凿钟阜,断长陇以通流”句,王校曰:“《逸史》本作‘乃凿钟阜断金陵长陇以通流’,四库本同。”
(2)《序》中“改其地为秣陵县”句注有“秣陵桥东北故城是也”,王校曰:“逸史本无‘故城是也’四字,四库本同。”
(3)《序》中“以金陵为西都”句,王校曰:“《逸史》本与《四库》本均作‘以建康为西都’。”
(4)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东晋十一帝”条,“右东晋十一帝”起头之文,王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及《四库》本皆作‘右江左十一帝’。”
(5)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南齐废帝海陵王”条,“鸾称王有疾,遣师占视,乃殒之。在位四月,年十五”之句,此建康府学本文较详。王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皆作‘鸾遣师殒之’,《四库》本作‘鸾遣御师殒之’。”
(6)卷三《城阙门》“白下县城”条,“刘系宗启谪役在东民丁随唐寓之为逆者”句,此建康府学本文较详,王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作‘刘系宗启谪役在东者’,《四库》本作‘刘系宗启谪役在东晋者’。”
第二,以光绪仿宋本正他本之误。
旧籍屡经翻刻,衍句落字,鲁鱼帝虎,难免发生,光绪仿宋本当是于重刊时有所订讹,可以订正他本中的错误。王校本以光绪仿宋本订正《四库》本、《逸史》本所录之讹误,通过版本异同比勘,不失考证史实之功。复举数例如下:
(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南齐和帝”条“二年逊位于梁”句,《逸史》本“元年辛巳”四字为注,下接“三年逊位于梁”句,《四库》本“元年辛巳”亦为小字注文,惟“三年逊位于梁”作“二年逊位于梁”。王校本校曰:“按公元500年雍州刺史萧衍起久奉南康王宝融入建康,时为公元501年辛巳,改元中兴,是为齐和帝。次年,公元502年萧衍为梁公,二月进爵为王,四月即帝位,国号梁,改元天监,废和帝为巴陵王。是梁天监元年,即齐中兴二年。和帝己巳改元,壬午被废也。‘二年’为妥。”
(2)卷十三《坟陵门》“梁吴平忠侯墓”条“梁故待中中抚将军”句,广陵影印本同,《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同。《四库》本作“梁故侍中抚将军”。王校本校曰:“‘中抚将军’为封号。”
(3)卷十三《坟陵门》“南唐张懿公墓”条:“清河郡开国公张懿公神道”数字,《徐图》本与广陵影印本同,《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均作“开国张懿公神道”。王校本校曰:“‘开国公’为封号,‘懿公’似为谥号,‘开国’二字后一‘公’字不可省。”
(4)卷十四《碑刻门》“梁临川靖惠王神道石柱”条,建康府学系统本同,《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均作“梁临川靖惠王神道”,无“石柱”二字。王校本校曰:“此等处‘石柱’二字不可省,实物也。”
第三,与他本比勘,指出光绪仿宋本之误。
前述《四库》本与《逸史》本为同一系统本,然《四库》本印前有所校勘,是以于年代有所考订、与文字亦有所理顺。王校本亦以《逸史》本、《四库》等本指出了光绪仿宋本的多处错误。比如:
(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简文帝”条“以皇太子即帝位”句注“元年庚申”,《逸史》本同。王校本校曰:“《四库》本作‘元年庚午’,是。”
按:简文帝大宝元年,陈垣《二十四史朔闰表》作“庚午”,即公元550年,“庚午”、“庚申”形近致误。
(2)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梁四主”条夹注“承圣初,齐将辛术南伐,尽得河南江北之地”句,《逸史》本、《四库》本作“尽得淮南江北之地”。王校本校曰:“此等处似可以《四库》本为准。”
按:《北齐书》卷三十八《辛术传》载:“及定淮南,凡诸资物一毫无犯,唯大收典籍,多是宋、齐、梁时佳本”
,又《北史》卷五十《辛雄传附辛术传》云:“及定淮南,凡诸赀物,一毫无犯”
,皆作“淮南”,亦可为证。
(3)卷三《城阙门》“同夏县城”条“大同元年分同夏县”句,《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均作“大同元年分同夏里为同夏县”。王校曰:“当于‘分’字下加‘同夏里为’四字。”
按:同夏里,梁武帝出生地,《梁书》卷一《武帝本纪》载:“高祖以宋孝武大明八年甲辰岁生于秣陵县同夏里三桥宅”。《太平寰宇记》卷九〇《江南东道二·昇州》云:“同夏故城在县东十五里,《舆地志》云:‘梁大通三年,分建康之同夏里置同夏县,陈平毁之’”,所载置县时间不一,然分同夏里置同夏县无误,当作“分同夏里为同夏县”。
(4)卷八《谶记门》“三断石”条“得一石石中有一小石”句,《逸史》本同。王校本校曰:“《四库》本作‘得—石函中有一小石’,文理较顺,可改。”
按:《三国志》卷四十八《吴书·三嗣主传孙皓传》:“(天玺元年)又于(临平)湖边得石函,中有小石”
,《建康实录》卷四《吴下》“后主天玺元年”条载:“又于(临平)湖边得石函,函中有小石”
,亦并作“石函”。
(5)卷十四《碑刻门》“大唐栖霞寺齐会记”条“大和五年立”句,《逸史》本同,《四库》本作“大唐栖霞寺斋会记太和五年立”。王校曰:“我国历代无‘大和’年号。”
按:“太和”,年号,三国魏明帝、东晋海西公、北魏孝文帝皆曾以之纪年,唐文宗亦有年号曰“太和”,自827年至835年,凡九年。
此外,王校本以保留光绪仿宋本原貌为要,以存版本之别为务,但对于光绪仿宋本中的明显错误,有的则直接给予了改正。
(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吴会稽王”条“即位在魏嘉平四年壬寅岁”句,王校曰:“除建康府学本外,皆作‘即位在魏嘉平四年壬申岁’”,“公元252年、魏嘉平四年、吴太元二年,为壬申岁。”
(2)卷三《城阙门》“台城”条“春风卵色天”句,王校曰:“‘卵’为‘柳’字之误。《逸史》本、《四库》本均作‘春风柳色天’。”
(3)卷三《城阙门》“乐游苑”条“时新造两刀稍”句,《逸史》本、《四库》本皆作“时新造两刀矟”。王校本校曰,他本“‘稍’字左从‘矛’,照改”。
(4)卷六《山冈门》“绝地”条“大丈夫”句,王校本校曰:“‘夫’误作‘天’”,“其他各本无误,自应照改。”
(5)卷六《山冈门》“鸡笼山”条“令去县六里”句,王校本校曰:“除家藏建康府学本外,《徐图》本、广陵影印本皆为‘今去县六里’,其余各本俱同。照改。”
(6)卷六《山冈门》“摄山”条“东运画石山”句,《逸史》本、《四库》本作“东连画石山”,王校本校曰:“‘运’应改为‘连’。”
(7)卷九《灵异门》“八功德水”条“接梅挚亭记”句,《逸史》本、《四库》本作“按梅挚亭记”,王校本校曰:“‘接’似误刊,应为‘按’。”
(8)卷十一《寺院门》“升元寺”条“苍茫宫观平”,“平”误作“乎”,王校本校曰:“除《徐图》本与广陵影印本外,各本皆作‘苍茫宫观平’。‘平’字协韵。”
(9)卷十三《坟陵门》“冥漠君墓”条“东府掘城北堑八丈余得古塚”句,《逸史》本同。《四库》本作“东府据城北堑入丈余得古塚”。王校本校曰:“‘八’字当为‘入’字,依《四库》本改。”
2.王校本的局限
诚如王校本《校点后记(三)》所指出的,王校本对诸版本中的错误给予指正,本不是其校点要旨,是以其指正也是难能可贵。然既是通过比勘不同版本来作校点,对于有些地方诸本并误者,虽是明显,也则难以具校了。
比如,《序》中记载:“天祐四年,杨行密据其地。十一年城昇州,十四年城成,为金陵府。伪吴天祚元年号曰齐国”,张忱石参考他书如《旧五代史·杨行密传》、《新五代史·吴世家》、《通鉴》卷二六五、马令《南唐书》、吴任臣《十国春秋·徐温传》等,指出“天祐四年杨行密已卒”,“天祐十二年徐温封齐国公,城昇州”,对张敦颐原著的错误给予了更正。卷六《山冈门》“幕府山”条载:“王导、温峤亦葬山西。”张忱石则据《晋书·温峤传》指出,“峤卒后实改迁坟茔,幕府山西者乃峤后妻何氏墓,误峤墓在幕府山西者,始于《建康实录》,此误之又误者也。”
再如卷六《山冈门》“马鞍山”条载曰:“遣南康太守鲁肃将兵,以铁锁横江。隋将杨素奋兵击之。争马鞍山四十余战,隋军死者五千余人。今去城十里。”《景定建康志》卷五“辨马鞍山”条已驳其误者曰:“今以《资治通鉴》及《三国志》、《南史》证之,乾道、庆元二志皆不能无误。陈无鲁肃,亦无吕肃,慧纪所遣以拒隋兵者,盖南康内史吕忠肃也。杨素与忠肃四十余战争马鞍山,乃在巫峡间,非金陵之马鞍山也。”
《陈书》卷十五《陈慧纪传》作“吕忠肃”,《南史》卷五十五《陈宗室诸王传·宜黄侯慧纪》避隋文帝父讳脱“忠”字,作“吕肃”。
《隋书》卷四十八《杨素传》改“忠”为“仲”,作“吕仲肃”。张敦颐作“鲁肃”,张忱石校曰,或是取诸《南史》,而又误“吕”为“鲁”所致。
又如卷六《山冈门》“平陵山”条载:“《晋书》云:‘咸和四年,李闳斩韩晃、苏逸于此。’”李闳斩韩晃于平陵山,事见《晋书》卷一百《苏峻传》。本传载曰:“扬烈将军王允之与吴兴诸军击(张)健,大破之,获男女万余口。健复与马雄、韩晃等轻军俱走,闳率锐兵追之,及于岩山,攻之甚急。健等不敢下山,惟晃独出,带两步靫箭,却据胡床,弯弓射之,伤杀甚众。箭尽,乃斩之。健等遂降,并枭其首。”
其事又见《资治通鉴》卷第九十四《晋纪》“显宗成皇帝咸和四年(329年)二月”条载:“张健疑弘徽等贰于己,皆杀之,帅舟师自延陵将入吴兴。乙未,扬烈将军王允之与战,大破之,获男女万余口。健复与韩晃、马雄等轻军西趋故鄣,郗鉴遣军李闳追之,及于平陵山,皆斩之。”
而《晋书》卷七《成帝本纪》云:“(咸和四年二月)甲午,苏逸以万余人自延陵湖将吴兴。乙未,将军王允之及逸战于溧阳,获之。”同书卷一百《苏峻传》又载曰:“逸为李汤所执,斩于车骑府。”记载不同,然皆未言李闳斩苏逸于平陵山事。张忱石认为,“此误为张氏删削《晋书》所致。”
王校本以校点诸本异同为要,“不改动原著面貌”,又间或指出诸本中的一些错误,其意义前已有述。王校本未通过其它校法以纠底本之谬,或不必再议。但这里也需要指出的是,王校本的局限也是客观存在的。整体上看来,王校本标点多句号而常割裂语义或含混语义,原著引用他书他人之语,一则于书名号有漏加或误加现象,于其引语亦有明显的误断其止现象,而有关官员结衔,则多未加断句,更有多处标点错误,以致造成误读史实的问题;考证史实,复有以误纠正之失;虽旨在“不改动原著面貌”,然仍有多处对校不精,疏漏致误;对于诸家版本“显豁出入者”,有的则并未明其异,也还有多处值得点校而未加说明者。
兹谨列举如下。王校本校点内容先行录下,然后就其校点加以校议。
第一,标点错误,误读史实。
就标点而言,王校本有失严谨,标点常用句号,割裂语义,有句读之实而失标点之义。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元帝”条:“帝出枇杷门,亲临督战。兵败见执。”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陈后主”条:“常使张丽华、孔贵妃等八人夹坐,江总、孔范等十人预宴。号为押客。”卷四《楼台门》“烽火楼”条:“帝登烽火楼,极望不悦。谓江湛曰:……”卷五《江河门》“直渎”条:“伤者异之。晓白有司。如其言,乃成渎。道直。故名曰直渎。”卷八《谶记门》“潜鹤鼓”条:“台城端门上二鼓,初得于会稽雷门。传是越王旧物。击之声闻洛阳。”有些标点,也值得改善,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宫殿·灵和殿”条:“齐武帝时,殿下柳木蜀郡所献,条如丝缕。”标点作“齐武帝时殿下柳木,蜀郡所献,条如丝缕”,则更佳。卷五《江河门》“长命洲”条:“帝日市鹅鸭鸡豚之属放此,洲名为长命。洲置户十家。”以两处之“洲”字皆属上更为妥当。卷十一《寺院门》“祈泽寺”条:“有初法师者,来结茅庵于山下。”以“来”字属上更为妥当。卷十一《寺院门》“长干寺”条夹注:“昔有并州胡萨诃死,经七日更生云,见观音,教曰,洛下丹阳会稽有阿育王塔,可悉礼拜之。”标点可作:昔有并州胡萨诃死,经七日更生,云:“见观音教曰:‘洛下丹阳会稽有阿育王塔,可悉礼拜之。’”
以上所举数例标点,尚称不上错误,但有些标点则错误明显,以致误读史实,则是需要指出的。试举例并更正如下:
(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吴景帝”条,王校本标点作“亮废綝,迎休即帝位。綝典禁兵欲谋反,休因腊受贺,缚而杀之”。
按:《三国志》卷四八《吴书·三嗣主传》云,太平三年“亮以綝专恣,与太常全尚,将军刘丞谋诛綝。九月戊午,綝以兵取尚,遣弟恩攻杀丞於苍龙门外,召大臣会宫门,黜亮为会稽王,时年十六”,“孙亮废,己未,孙綝使宗正孙楷与中书郎董朝迎休”,十月己卯,休至,“即日,御正殿,大赦,改元。是岁,於魏甘露三年也。”“綝一门五侯皆典禁兵,权倾人主,有所陈述,敬而不违,於是益恣。休恐其有变,数加赏赐”,“闻綝逆谋,阴与张布图计”,永安元年“十二月戊辰腊,百僚朝贺,公卿升殿,诏武士缚綝,即日伏诛。”
当以“綝”属下作“亮废,綝迎休即帝位”为是。
(2)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东晋简文帝”条,王校本标点作“元帝少子,讳昱,字道万。所生母郑氏。废帝,废皇太后,诏统皇极。”
按:《晋书》卷八《海西公本纪》云:“初,桓温有不臣之心,欲先立功河朔,以收时望。及枋头之败,威名顿挫,逐潜谋废立,以长威权。然惮帝守道,恐招时议。以宫闱重
,床笫易诬,乃言帝为阉,遂行废辱”,“咸安二年正月,降封帝为海西县公。”
又,同书卷九《简文帝本纪》云:“及废帝废,皇太后诏曰:‘丞相、录尚书、会稽王体自中宗,明德劭令,英秀玄虚,神栖事外。以具瞻允塞,故阿衡三世。道化宣流,人望攸归,为日已久。宜从天人之心,以统皇极。主者明依旧典,以时施行。’于是大司马桓温率百官进太极前殿,具乘舆法驾,奉迎帝于会稽邸,于朝堂变服,着平巾帻单衣,东向拜受玺绶。咸安元年冬十一月己酉,即皇帝位。”简文帝废何帝?又哪里废了皇太后?当以“废”属上作“废帝废,皇太后诏统皇极”为是。
(3)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陈武帝”条:初平侯景,及立,敬帝子女玉帛,皆班将士。
按:敬帝,南朝梁末帝,《梁书》卷六《敬帝本纪》云,承圣四年“九月甲辰,司空陈霸先举义,袭杀王僧辩,黜萧渊明。丙午,帝即皇帝位”
,同年十一月改元绍泰。同书卷一“敬帝”条亦有记载。又,《陈书》卷二《高祖本纪下》“史论”云:“初平侯景,及立绍泰,子女玉帛,皆班将士。”
盖言陈霸先两大功勋在身,而子女衣食同于大众之意。王校本校点以“敬帝”属下,误。
(4)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刘宋八帝”条:明帝时,后魏又南侵,失淮北、青、冀、徐、兖四州;又豫州、淮西境悉陷没。
按:《宋书》卷三十五《州郡志一》载曰:“自夷狄乱华,司、冀、雍、凉、青、并、兖、豫、幽、平诸州一时沦没,遗民南渡,并侨置牧司,非旧土也。江左又分荆为湘,或离或合,凡有扬、荆、湘、江、梁、益、交、广,其徐州则有过半,豫州唯得谯城而已。及至宋世,分扬州为南徐,徐州为南兖,扬州之江西悉属豫州,分荆为雍,分荆、湘为郢,分荆为司,分广为越,分青为冀,分梁为南北秦。太宗初,索虏南侵,青、冀、徐、兗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于是于钟离置徐州,淮阴为北兖,而青、冀二州治赣榆之县。”
太宗,南朝宋明帝庙号,其时,“青、冀、徐、兖及豫州淮西,并皆不守;自淮以北,化成虏庭”,且终南朝宋一代,未置淮北一州,是以王校本以淮北与四州并列不妥,标点当作“明帝时,后魏又南侵,失淮北青、冀、徐、兖四州”。
(5)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武帝”条:传世凡四帝,生而有异光。状貌殊特,有文在手,曰:武帝初为儿时,能蹈空而行,及长博学,有文武才干。
按:(1)标点当作“传世凡四。帝生而有异光,状貌殊特,有文在手曰武。帝初为儿时,能蹈空而行,及长博学,有文武才干”为是。前“帝”字,王校本校点以之属上,且于其后标点作逗号,混乱语义。后“帝”字,王校本又以之属下,所“曰”者何人,难明所以。
(6)卷三《城阙门》“蒋州城”条:“《寰宇记》:辅公祏据江东,用为扬州唐赵郡。王孝恭平公祏,又于其城置扬州大都督。”
按:孝恭,李唐宗室。《旧唐书》卷六十《宗室列传·河间王孝恭传》云,李孝恭,高祖从父兄子,襄武王琛之弟,武德三年,进爵为王,七年,破辅公祏,九年,“以功臣封河间郡王”,“十四年,暴薨,年五十。太宗素服举哀,哭之甚恸,赠司空、扬州都督,陪葬献陵,谥曰元,配享高祖庙庭”。
又《贞观政要》卷六《谦让第十九》云:“河间王孝恭,武德初封为赵郡王,累授东南道行台尚书左仆射。”
王校本标点错误,当以“唐赵郡”属下,标点作“辅公祏据江东,用为扬州。唐赵郡王孝恭平公祏”为是。
此外,关于引语的起止问题,王校本标点颇有值得商榷之处。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吴四主”条,王校本标点作“周瑜请于权曰:乞与奋威俱进,取蜀而并张鲁,还与将军据襄阳以蹙操。北方可图也”,以周瑜语止于“蹙操”,误。据《资治通鉴》卷六十六《汉纪》“孝献皇帝辛建安十五年十二月”条载:“周瑜诣京见权曰:‘今曹操新败,忧在腹心,未能与将军连兵相事也。乞与奋威俱进,取蜀而并张鲁,因留奋威固守其地,与马超结援,瑜还与将军据襄阳以蹙操,北方可图也。’权许之。”
是以标点当以周瑜语止于“北方可图也”。又比如,卷三《城阙门》“台城”条:“元和初,陆乔家于丹阳,一夕有叩门者,曰:‘我沈约也。呼左右召青箱来。’”文中“呼”字后当为间引之语,标点作“一夕有叩门者,曰:‘我沈约也’,呼左右召青箱来”,更为妥当。
第二,以误纠正,存疑不当。
王进珊“校点后记”中指出,其校勘就不同版本之误缮误刻、显豁出入者,约略加以说明、订正或补充。然在校勘过程中存有以误纠正的现象,有的地方的说明与存疑也有失甚解。试举例如下:
(1)卷三《城阙门》“琅琊郡城”条:“《寰宇记》云:‘晋元帝过江为琅琊王,国人立也。’”王校本校曰:“‘晋元帝过江为琅琊国人立也’,《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同。《逸史》本、《四库》本作‘晋元帝过江为琅琊王国人立也’,今于‘琅琊’二字下,‘国’字上,加一‘王’字。”
按:《晋书》卷六《元帝本纪》载:“(元帝)咸宁二年生于洛阳”,“年十五,嗣位琅邪王”,永昌元年“崩于内殿,时年四十七”,“永嘉初,用王导计,始镇建邺”。其即琅邪王位时在太熙元年,惠帝即帝位之前,渡江则在永嘉元年。且何以言元帝渡江后方为琅邪王?又《太平寰宇记》卷九十《江南东道二·昇州·上元县》作:“废琅邪郡城,本晋元帝初过江,为琅邪国人立,地在江乘县界”,意指为琅邪国人建立琅邪郡城。《逸史》本、《四库》本误。标点当作“晋元帝过江,为琅琊国人立也”。王校本以误纠正,且又致标点错误。
(2)卷七《宅舍门》“四学”条:“《南史》:宋文帝元嘉十五年,立儒学馆于鸡笼出,命雷次宗居之。明年,丹阳何尚之立玄素学;著作佐郎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玄立文学。各聚门徒,多就业者。江左风俗,于斯美焉。”王校本校曰:“‘明年丹阳尹何尚之立玄素学’,《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同,《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作‘因集丹阳何尚之立玄素学’。‘尹’字疑为衍文。”
按:《宋书》卷六十六《何尚之传》云:“(元嘉)十三年,彭城王义康欲以司徒左长史刘斌为丹阳尹,上不许。乃以尚之为尹,立宅南郭外,置玄学,聚生徒。”
同书卷九三《隐逸传·雷次宗传》载:“元嘉十五年,征次宗至京师,开馆于鸡笼山,聚徒教授,置生百余人。……时国子学未立,上留心艺术,使丹阳尹何尚之立玄学,太子率更令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凡四学并建。”又,《南史》卷二《宋本纪中第二》载,元嘉十六年,“上好儒雅,又命丹阳尹何尚之立玄素学,着作佐郎何承天立史学,司徒参军谢元立文学,各聚门徒,多就业者”
,仍作“丹阳尹”,而衍“素”字。光绪仿宋本作“丹阳尹何尚之”,是,王校本以误纠正。
(3)卷七《宅舍门》“孙玚宅”条:《建康实录》:陈兵部尚书孙玚,居处奢豪。
王校本工作底本——光绪仿宋本原作“陈起部尚书孙玚”,《逸史》本、《四库》本作“陈起兵部尚书孙玚”,王校本校曰:“起”字为衍文,“兵”字疑为建康府学本所漏。此说有误。
按:“兵”,当作“起”,王校本以误纠正。所引《建康实录》语,见该书卷二十《后主长城公叔宝》“孙玚”条:“后主嗣位,拜散骑常侍,兼起部尚书”,“兵”,原作“起”。又据《陈书》卷二十五《孙玚传》载:“后主嗣位,复除通直散骑常侍,兼起部尚书。寻除中护军,复爵邑,入为度支尚书,领步兵校尉。俄加散骑常侍,迁侍中、祠部尚书。后主频幸其第,及著诗赋述勋德之美,展君臣之意焉。又为五兵尚书,领右军将军,侍中如故”
,亦作“起”字。又,“起部尚书”,主管工役之职,《通典》卷二十三《职官典五》“工部尚书”条即载曰:“汉成帝初置尚书,有民曹,主凡吏民上书。后汉光武改民曹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魏置左民尚书,亦领其职。晋宋以来,有起部尚书而不常置,每营宗庙宫室则权置之,事毕则省,以其事分属都官、左民二尚书。”
南朝陈时期,亦置起部尚书,主管工役,据《陈书》卷五《宣帝本纪》载,宣帝太建四年十二月丁卯,即诏曰:“梁氏之季,兵火荐臻,承华焚荡,顿无遗构。宝命惟新,迄将二纪,频事戎旅,未遑修缮。今工役差闲,椽楹有拟,来岁开肇,创筑东宫,可权置起部尚书、将作大匠,用主监作。”
(4)卷十四《碑刻门》“南唐紫阳观碑”条“《南唐紫阳观碑》,太子右谕德徐铉文,尚书虞部郎中杨元鼎书并篆额。在茅山玉展观”句,“南唐许真人井铭”条“《南唐许真人井铭》,徐铉文并书,在玉晨观”句,王校本校曰:“《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均为‘南唐紫阳观碑太子右谕德徐铉文尚书虞部郎中杨元鼎书并篆额在茅山玉晨观’。《逸史》、《丛书集成》、《四库》诸本缺”,“《大唐紫阳观碑》建康府学系统本缺,而有《南唐紫阳观碑》,《逸史》系统本与《四库》本有《大唐紫阳观碑》而缺《南唐紫阳观碑》,一字之差有两代之别,尚无实物为证,姑并存之。”王校本还校曰:“《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同,为‘南唐许真人井铭徐铉文并书,在玉晨观’。《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及《四库》本缺。但有‘大唐许真人井铭’,同上存疑。”
按:“南唐紫阳观碑”,《宝刻丛编》卷十五引《诸道石刻录》著录,云此碑立于“己未岁十二月”,即南唐李璟交泰元年。又“南唐许真人井铭”,《宝刻丛编》卷十五引《诸道石刻录》著录。应以“南唐”为是,《逸史》、《四库》诸本误。
(5)卷十四《碑刻门》“南唐齐丘凤台山诗刻”条“《南唐齐丘凤台山诗刻》,在保宁寺”句,王校本校曰:“‘南唐齐丘凤台山诗刻在保宁寺’十三字,《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同,《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皆缺。‘宋齐邱凤台诗刻’,建康府学本缺,《逸史》本、《丛书集成》本作‘宋齐丘诗刻在保宁寺’,凡九字。据《四库》本补。按《逸史》本、《丛书集成》本与《四库》本此条皆列于汉碑《溧水长潘元卓校官碑》条目前,即‘碑刻门’中‘汉碑附此’之前(例数第二),并不与《宋谢涛夫人王氏墓记》同列,亦不符条目体例。而建康府学本与《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则有‘南唐齐丘凤台诗刻在保宁寺’条目,较多四字,已详上文。南唐乎?刘宋乎?疑莫能定,姑并存之。”
按:齐丘,即宋齐丘。陆游《南唐书》卷四《宋齐丘列传第一》云:“宋齐丘,字子嵩,世为庐陵人。父诚,与钟传同起兵。高骈表传为洪州节度使,以诚副之。卒官,因家洪州”,杨吴时,曾“拜中书侍郎,迁右仆射、平章事”。南唐烈祖李昪代吴时,齐丘“以丞相同平章事,浸复委任兼知尚书省事”,后又拜为镇南军节度,“元宗(李璟)即位,召拜太保、中书令”,显德末,“放归九华山,而不夺其官爵”。
《六朝事迹编类》所载“南唐齐丘凤台山诗刻在保宁寺”,《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皆作“宋齐丘诗刻在保宁寺”,凡九字,称齐丘全名而脱“南唐”与“凤台山”五字。《宝刻丛编》卷十四引《诸道石刻录》著录,并云治平四年重摹。又,同书卷二《形势门》“石城”条云:“《江南野史》:汪台符上书陈民间九患,为宋齐丘所沮,后齐丘使人夜缚其口,沈石城下,先主闻而叹之”,卷六《山冈门》“凤台山”条录有南唐宋齐丘诗,卷七《宅舍门》有“宋齐丘宅”条。王校本校点重版本之别,而于此未加深究即谓“南唐乎?刘宋乎?疑莫能定,姑并存之”,校点之失不必言明。
第三,对校不精,校有所疏。
王校本以保留其工作本——光绪仿宋本原貌为要务,然其对校每有不精之处,以致疏漏致误。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刘宋八帝”条:“然其初疆盛也”,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强盛”。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梁四主”条:“难得县弧城”,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虽得”,王校本以“难”为“虽”,盖“难”、“雖”形近之故。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陈后主”条:“葬河南洛阳之邙山”,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芒山”。卷一《总叙门》“六朝郡国”条夹注“荣阳”,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荥阳”。又《水经注》卷三十八“湘水”条载:“营水又东北迳营浦县南,营阳郡治也。魏咸熙二年,吴孙皓分零陵置,在营水之阳,故以名郡矣。”
《宋书》卷三十七《州郡志三》“湘州”条载:营阳太守,江左分零陵立。《元和郡县志》卷三十《江南道五》“道州”条载:“秦属长沙郡,汉属长沙国,武帝分长沙置零陵郡,吴分零陵置营阳郡,今州是也,以郡在营水之南,因以为名。”
“荥阳”,当作“营阳”。此处乃张敦颐沿《晋志》之讹。卷三《城阙门》“白下门”条:“一说谓春秋时楚使子木之于胜处吴邑”,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子胜处吴邑”。卷四《楼台门》“听筝堂”条:“采樵者”,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樵采者”。卷九《灵异门》“郗氏化蛇”条:“盘僻上殿,睫睛呀口”,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睒睛呀口”。卷十一《寺院门》“昇元寺”条夹注:“谓王师甲成渡江也”,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甲戌”。卷十三《坟陵门》“宋武帝陵”条:“其坟当去蒋庙不还”,光绪仿宋本、《逸史》、《四库》诸本皆作“不远”,王校本校点疏漏致误。
王校本对不同版本进行比勘,旨在就其误缮误刻、显豁出入者加以说明、订正或补充。但细究之,仍有数处疏漏之处,未能详具版本之别。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陈五主”条夹注中,“悉得其梁、淮北城镇”句,其他诸本作“悉得吕梁”。卷十四《碑刻门》“大唐三洞景昭大法师韦君碑”条:“检校尚书兵部郎中兼侍御史窦臮书并篆额”,《逸史》本、《四库》本作“窦泉”。窦臮,作《述书赋》者也,光绪仿宋本作“窦臮”,是,《逸史》本、《四库》本有误。
比勘不同版本,仍有多处“显豁出入者”值得“说明、订正或补充”之处,而王校本未加说明,有的则未明其异。兹简述如下,或以他本纠光绪仿宋本之误,或以光绪仿宋本正他本之失。以他本纠光绪仿宋本之误者,谨举数例:
(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刘宋八帝”条:初文帝元嘉中,遣将北伐,水军入河,克魏碻、磝、滑台、今滑州。武牢、今河南。洛阳、今西京。西城;其后又失。
按:“西城”,《逸史》本同,《四库》本作“四城”,王校本未具校,当作“克魏碻磝、滑台、武牢、洛阳四城”。“碻磝”,《魏书》卷一百六《地形志中》“济州”条载该州“领郡五,县十五”,夹注云该州“治济北碻磝,泰常八年置”,碻磝为一城,王校本分作碻、磝二城有误。碻磝,属济州济北郡,治今山东东阿,与滑台、武牢、洛阳并作四城,可以《四库》本为正。又,西城属梁州魏兴郡,宋元嘉中北伐,未至西城;《通典》卷一百七一《州郡典一·序目上》作“四城”亦可为证。
(2)卷一《总叙门》“六朝郡国”条:魏武定西朔,所置郡国十二。
按:“西朔”,光绪仿宋本、《逸史》本皆作如是,《四库》本作“霸”,王校本有如此说明。“西朔”实当为竖排“霸”字笔画沿讹,遂致音义俱失,可以《四库》本为正。
(3)卷十二《庙宇门》“蒋帝庙”条:“封子文为蒋公”句,王校本仅校曰:“建康府学本系统皆作‘封子文为蒋公’;《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均作‘封子文为蒋侯。’”作“蒋侯”者是。东晋干宝《搜神记》卷五“蒋子文成神”载,孙权“使使者封子文为中都侯”,同条又有“晋苏峻之难,钟山神同蒋侯为助”可证之不诬。
又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五《江南道一·浙西观察使·润州·上元县》“钟山”条引《舆地志》曰:“古金陵山也,邑县之名,皆由此而立。吴大帝时,蒋子文发神异于此,封之为蒋侯,改山曰蒋山”,亦可为证。
(4)卷十四《碑刻门》“蒋庙篆祭文”条“蒋堂文邵必篆”句,王校本校曰:“《徐图》本、广陵影印本皆作‘蒋堂文邵必篆’,《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则作‘蒋堂文部必篆’,《四库》本为‘蒋堂文邵必篆’。该条碑刻置于《景德栖霞寺殿记》、《景祐重造蒋庙碑》之后,当为宋刻。”据《宋史》卷三百一十七《邵亢传附从父必传》载:“必字不疑。举进士,为上元主簿。国子监立石经,必善篆隶,召充直讲。选为《唐书》编修官。必以史出众手,非古人撰述之体,辞不就。”《至正金陵新志》卷十三《人物志·耆旧》“邵必”条亦云:“丹阳人,博学有雅望。庆历六年差为编修《唐书》官,必言史出众手非是,卒辞之。”《至正镇江志》卷十八《人材·科举》“土著”条又载:“邵必,字不疑,宝元元年登进士乙科,江宁府上元县主学士,知成都,卒于道。”
可以据《四库》本为正。
又比如《序》:“自楚之后一百一十年为秦”句注“楚负刍三年,为秦所灭”,王校本校曰:“《逸史》本作‘楚负刍五年为秦所灭’,《四库》本同。”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校点引《史记·楚世家》校改“三年”作“五年”。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简文帝”条“武帝第三子,讳纲,字世缵。母贵妃穆氏。”王校本仅校曰:“《逸史》、《四库》本皆作‘字世讚,母穆贵妃’。”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校点以《四库》本、《南史·梁本纪下》等改正“缵”为“讚”,改正“母贵妃穆氏”为“母穆贵妃”。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南齐高帝”条“汉萧何二十一世孙”句,王校本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建康府学系统本均同。惟《四库》本作‘汉萧何二十四世孙’。”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据《南齐书·高帝纪上》《建康实录》卷十五等改正“二十一”为“二十四”。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南齐明帝”条“建武元年十月辛亥即帝位”句,王校本校点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同。《四库》本作‘建武元年十月癸亥即帝位’。”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以《南齐书·明帝纪》《南史·齐本纪下》等改正“辛亥”为“癸亥”。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齐七帝”条“州凡二十有二”句,王校本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同。《四库》本作‘州凡二十有三’。”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据《南齐书·州郡志》改正“二十二”为“二十三”。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武帝”条“母韩氏”句,王校本校曰:“《逸史》本同,《四库》本作‘母张氏’。”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据《梁书》《南史·太祖张皇后传》改正“韩氏”为“张氏”。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武帝”条,“帝以梁王即帝位”句注“元年壬申”,王校本校曰:“《逸史》本同,《四库》本注为‘元年壬午’。”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据《四库》本改正“壬申”作“壬午”。卷十一《寺院门》“能仁寺”条“大德尼进晖巾明”句,王校本校曰:“《徐图》本、广陵影印本同,《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四库》本均作‘大德尼进晖申明’。”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据《四库》本改正“巾”为“申”。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宋孝武帝”条“杀元凶劭自立”句夹注“元年甲子”,王校本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同。《四库》本注作‘元年甲午’。”张忱石《六朝事迹编类》点校指出,宋孝武帝孝建元年为甲午,此作“甲子”,形近致误。卷一《总叙门·六朝保守》“而(桓)温伐苻犍”句,王校本校曰:“《逸史》本同,《四库》本‘苻犍’作‘苻健’。”据《晋书》卷一百十二《苻健载记》载,“苻健,字建业,洪第三子也”,永和十年(354年),“温率众四万趋长安”,“健闻温之来也,收麦清野以待之,故温众大饥”,“及至潼关,又为(苻)苌等所败,司马勋奔还汉中”,与张敦颐所记“温伐苻犍”,“皆几成失败”之事相符,是以可以《四库》本正之。卷五《江河门》“落义池”条,王校本校曰:“《逸史》本、《四库》本、《丛书集成》本作‘落义湖’。”清道光据曹寅等藏宋钞本翻刻本作“落叉池”。落叉池即今紫霞湖也。光绪仿宋本作“落义池”,并作“落义湖”诸本皆误。
尚有多处光绪仿宋本正确无误,而他本则有亥豕之讹,错误明显,张校本虽明版本异同而未加订正。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齐七帝”条:“其后频为后魏所侵。至东昏永元初,沔北诸郡相继败没。”王校本仅校曰:“《逸史》本、《丛书集成》本同,《四库》本作‘河北诸郡相继败没’。”据《南齐书》卷十五《州郡志下》载,建武年间(494—498),沔北之雍州原属北河南、弘农、从阳、西汝南、北上洛、齐安、齐康、招义诸郡(后五郡无领县)皆没于北魏。同书卷六《明帝本纪》又载,永泰元年(498年),“沔北诸郡为虏所侵,相继败没”。
《通典》卷一百七一《州郡典一·序目上》亦作“沔北诸郡相继败没”。又,《资治通鉴》一百四十二《齐纪》“东昏侯永元元年(499年)”条载,“春,正月,戊寅朔,大赦,改元。太尉陈显达督平北将军崔慧景军四万击魏,欲复雍州诸郡”,胡三省注曰:“去年魏克雍州五郡”,此五郡据胡阿祥先生考证,即南阳、新野、顺阳、北襄城、西汝南北义阳五郡
。当以“沔北”为是。“河北”,若为黄河之北,则为南朝齐势力所不及,无从谈败没;若指河北郡,则又为南朝齐所未立,仅《魏书》卷一百六下《地形志下》所载“陕州”有属,北魏河北郡领县四,即南安、北安、河北、太阳,皆未尝为南朝齐所有,《四库》本作“河北”,误甚。
又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梁简文帝”条“侯景逼帝幸西州”句,王校本校曰:“《逸史》本作‘侯景逼帝幸西川’,《丛书集成》本、《四库》本同。”《梁书》卷四《简文帝本纪》载,大宝元年二月丙午,“侯景逼太宗幸西州”,《南史》卷八《梁本纪下》作“侯景逼帝幸西州”,据此,可证光绪仿宋本不误。《资治通鉴》卷一六四《梁纪二十》“太宗简文皇帝下大宝二年十一月”条载,侯景之乱后,侯景任丞相,“以西州为府,文武无尊卑皆引接,及居禁中,非故旧不得见”,“方位在六朝宫城台城的西面,所以称‘西州’”。
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梁四主”条“初武帝受禅,数载即失汉川及淮西之地”句,王校本校曰:“‘汉川’,《逸史》及《四库》本皆作‘汉州’。”据《梁书》卷二《武帝本纪中》载,天监三年(504年)二月,“魏陷梁州”,同书卷第十一《庾域传》又载,天监初,“梁州长史夏侯道迁举州叛降魏”,同指城陷一事,《魏书》卷七十一《夏侯道迁传》亦载其“阴图归顺”事。又《梁书》卷十一《郑绍叔传》载,天监三年,“义阳为魏所陷”,《魏书》卷八《世宗本纪》载,正始元年(504年)八月丙子,“元英破萧衍将马仙琕于义阳。诏洛阳令有大事听面敷奏。乙酉,元英攻义阳,拔之,擒送萧衍冠军将军蔡灵恩等十余将”
。由是观之,武帝天监初年,所失者梁州、义阳之地也,地当汉川。《通典》卷一百七十一《州郡典一·序目上》亦作“汉川”。可以之正《四库》本之误。
二、张忱石点校本校议
《六朝事迹编类》张忱石点校本(以下简称张校本),1995年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据其《点校说明》所记,张校本以道光二十年(1840年)张氏宝德堂据曹寅等藏宋钞本翻刻本(以下简称道光仿宋本,张校本简称作道光本)为底本,并比勘光绪仿宋本(张校本称作光绪本)、《逸史》本(张校本称作吴本)、明冯知十钞本(张校本简称冯本)、清季振宜藏钞本(张校本简称季本)、《四库》本(张校本称作库本)进行校点。
1.张校本的成就
张校本详于考证正误,辨伪校勘之力甚勤,相关成就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校勘力度的深化。
从整体上来看,王校本注重版本之别,而张校本重史实正误。除了对张敦颐生平、著书目的、版本流传等问题进行梳理外,张校本更多地论证了《六朝事迹编类的》文献价值,包括:(1)订正和补充正史;(2)保存南京地方史宝贵资料;(3)记有大量南朝道观佛寺史料,进而,张校本又对《六朝事迹编类》中存在的唐史及碑刻资料的价值给予了客观论证,对于该书的辑佚价值也进行了阐发。
循着张校本的校勘思路进一步梳理,《六朝事迹编类》不仅可订正补充正史,亦可订正其他典籍之误。比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东晋十一帝”条“所得郡县,军旋又复失”,道光仿宋本、光绪仿宋本皆作“所得郡县军旋又复失”;《逸史》本作“所得郡县军旅又■■”,作“军旅”,且“又”字下为黑丁二;《四库》本作“所得郡县军旋又失”,脱“复”字。《通典》卷一百七十一《州郡典一》“序目上”条作“所得郡县,军旋又失”;《舆地广记》卷二《晋十九道》作“所得郡县,军旅又失”。当以“旋”为是,《逸史》本、《舆地广记》作“旅”有误。
张忱石先生从辑佚学的角度来发掘《六朝事迹编类》的史料价值,在《点校说明》中即指出,该书征引《舆地志》有四十条,“除其中‘白下故城’等三条与《寰宇记》相同,王谟(《汉唐地理书钞》)已收外,其余三十七条皆为王谟未曾得见”。细究《六朝事迹编类》,其中可供辑佚的资料不仅在于地理学方面,而且在佛教方面也有一些。比如,卷十一《寺院门》“宝乘院”条引《高僧传》云释慧约姓娄事,同卷“蒋山太平兴国禅寺”条引《高僧传》云释慧约葬于独龙山宝公之左事,皆可补大正藏本《高僧传》所佚。
“蒋山太平兴国禅寺”条又引《高僧传》记释宝志事,与大正藏本《高僧传》卷十《神异下》“梁京师释保志”条所载内容有相同之处,汤一玄《〈高僧传〉索引》即指出,宝志即保志,其中所记“现形于东阳郡古木鹰巢中。朱氏妇闻巢中儿啼,遂收育之,因以朱为姓”诸事,亦为大正藏本《高僧传》所语焉未详。
第二,勘误、存异、存疑的广泛。
张校本综合运用了他校、对校、本校、理校诸法,旨在校勘原版中的错误,又或有存异、存疑。在200余条、万余字的校勘记中,约有150条是张校本参考《史记》、《三国志》、《晋书》、《五代史》、《资治通鉴》、《建康实录》、《太平寰宇记》、《舆地广记》等众多典籍进行校勘的。通过他校,校勘错误或订补脱漏,涉及纪年、人名、地名、称谓等诸多方面。限于篇幅,谨举数例:(1)《序》中“楚负刍五年为秦所灭”句,张校本校曰:“‘五年’原作‘三年’,《史记·楚世家》云负刍‘五年,秦将王翦、蒙武遂破楚国,虏楚王负刍,灭楚名为郡云’。”(2)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吴四主”条“置交、广、荆、郢四州”句,张校本校曰:“据《吴志·孙权传》孙权有扬州治建业,另置交、广、荆州,凡四州,无郢州。洪亮吉《补三国疆域志》卷四六、谢钟英《三国疆域表》卷下、杨晨《三国会要》卷八亦可证。”(3)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宋明帝”条“文帝第十一子,讳彧,字休景”句,张校本校曰:“休景,《南史·宋本纪下》同,《宋书·明帝纪》作‘字休炳’,《南史》避唐讳改‘炳’为‘景’,张氏因袭之。”(4)卷七《宅舍门》“刘子珪宅”条“永明七年,竟陵王子良表武帝为立馆”句,张校本校曰:“‘永明’原作‘永平’,据《南史·刘
传》改正。”(5)卷十三《坟陵门》“陈高祖陵”条“陈高祖永定三年葬万安陵”,张校本校曰:“‘万安陵’原作‘高安陵’,据季本及《建康实录》卷十九改,《陈书·武帝纪下》、《南史·陈本纪上》亦同。”(6)卷十四《碑刻门》“南唐李后主《祭悟空禅师文》”条,张校本校曰:“《宝刻丛编》卷十五引《诸道石刻录》著录,《全唐文》卷一二八《祭悟宗禅师文》云:‘保大九年,岁次辛亥,九月,皇帝以香茶乳药之奠致祭于右街清凉寺悟空禅师。’保大为唐元宗李璟年号,撰此文者乃李璟,非李后主也。”
除了他校之外,张校本也重视不同版本的对校及同一底本的前后本校,尽可能全面地校勘底本中的错误。通过对校,张校本校勘订补了底本中的错误,有些地方未辨正误者,则就不同版本之异同给予了保留,内容也涉及纪年、地名、称谓、人名等诸多方面,或改正或存异,总共三十余处。谨举数例以说明之:(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吴会稽王”条夹注“即位在魏嘉平四年壬申岁”,张校本校曰:“‘壬申’原作‘壬寅’,误,今据吴本、冯本、季本、库本改正。”按公元252年,即魏嘉平四年、吴太元二年,为壬申岁,张校本改寅为申,是。(2)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吴四主”条“西陵”夹注“峡州”,张校本校曰:“‘峡州’原作‘陕州’,吴之西陵,即宋时夷陵,属荆湖北路峡州,今据冯本改正。”(3)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南齐武帝”条“高帝长子,讳颐,字宣远”,张校本校曰:“‘高帝’原作‘武帝’,误,据吴本、冯本改正。”(4)卷一《总叙门》“六朝建都”条“齐萧颖胄议迁夏口”句,张校本校曰:“‘颖’原作‘颍’,据吴本、冯本、季本改。”(6)卷四《楼台门》“祓禊堂”条标题,张校本校曰:“冯本、季本其下并有注文:‘上音拂,下音系,除恶祭也。’”(7)卷五《江河门》“绛岩湖”条“周回二十里,溉田一百顷”句,张校本校曰:“‘顷’原作‘倾’,据吴本改。”(8)卷十一《寺院门》“能仁寺”条“大德尼进晖申明”句,张校本校曰:“‘申’原作‘巾’,据吴本、冯本、季本、库本改。”
通过同一底本前后本校,张校本也纠正了底本中的衍漏文字。比如:(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南齐废帝郁林王”条“永明十一年戊寅武帝崩,以皇太孙即帝位”句,张校本校曰:“本书同卷武帝条云,武帝崩于永明十一年七月戊寅,此‘戊寅’前脱‘七月’二字。”(2)卷二《形势门》“钟阜”条夹注“建康之东。余见寺苑门蒋山寺”,张校本校曰:“‘院’原作‘苑’,据冯本、季本改,本书卷十一作‘寺院门’。”
张校本还通过理校,直接改正了底本中的纪年数字、人名、称谓等方面的错误。例如,(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吴归命侯”条“年号:……天纪五”,张校本校曰:“孙皓天纪四年三月为晋所灭,天纪凡四年,此‘五’当‘四’字之误。”(2)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东晋安帝”条“所生母陈氏,武帝淑媛”,张校本校曰:“‘武帝’当作‘孝武帝’,谓司马曜也。”又卷十三《坟陵门》“晋恭帝陵”条“康、简文、武、安、恭五陵,在钟山之阳”,张校本校曰:“‘武’当作‘孝武’,谓晋孝武帝陵也。”(3)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宋孝武帝”条“杀元凶劭自立”句夹注“元年甲子”,张校本校曰:宋孝武帝孝建元年为甲午,此作“甲子”,形近致误。(4)卷十四《碑刻门》“南唐夫人易氏墓志额”条,张校本校曰:“碑有额而墓志无额,志外合,一石题衔名称盖,此‘额’当作‘盖’字。”
第三,标点句读的准确。
校点过程中,标点句读方面的不尽完善,或不可免,但相对而言,张校本标点失误较少。对于书名、官员结衔,对于原著所引他人或他书之言,张校本均作标点,且比较准确。
对于官员结衔,张校本多加标点。比如,(1)卷十一《寺院门》“能仁寺”条,张校本标点作“昇州、特进、守司徒致仕、钟山公李建勋,尝舍庄田入寺,后废”;(2)卷十三《坟陵门》“南唐张懿公墓”条,张校本标点作“大唐顺天翊运功臣、特进守太子太傅、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张懿公神道”;(3)卷十三《坟陵门》“南唐李顺公墓”条,张校本标点作“唐故开府仪同三司、检校太尉、兼侍中、赠中书令李顺公神道”;(4)卷十四《碑刻门》“大唐王法主碑”条,张校本标点作“凤阁侍郎、同凤阁鸾台三品、弘文馆学士刘祎之文,唐文明元年立”。
普通句子标点,张校本错误也相形较少。比如,(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陈五主”条夹注,王校本作“悉得……淮北城镇,下邳、朐山”,以淮北城镇与下邳、朐山并置,误,张校本标点作“淮北城镇下邳、朐山”,是。(2)卷十一《寺院门》“昇元寺”条,王校本作“长兴年中,长沙城阿陆地生青莲两朵,民间闻之,官司掘得一瓦棺,开之,见一僧形貌俨然,其花从舌根顶颅生出”,以“官司”属下,张校本以之属上,更为妥当;(3)卷十三《坟陵门》“宋武帝陵”条,王校本作“宋高祖永初三年,葬初宁陵,隶丹阳建康县。《蒋山图经》云:在县东北二十里”,以“蒋山”属下,误。《建康实录》卷十一“高祖武皇帝”条载曰:永初三年癸亥,“上崩于西殿,时年六十,葬丹杨建康蒋山初宁陵。”《图经》,同书多处征引之作。张校本以“蒋山”属上,是。
关于书名号问题,张校本所作点校更为谨慎准确。比如:
(1)卷二《形势门》“石城”条,王校本作“江南野史汪台符上书陈民间九患,为宋齐丘所沮。后齐丘使人夜缚其口,沉石城下。先主闻而叹之”。《江南野史》乃宋人龙衮所撰,该条所记之事见是书卷九,原书作:“(汪台符)上书陈民间利害之说,有九患,书上为宋齐丘所沮。……后使人诱台符乘舟痛饮,推沉于石城下,先主闻而吁叹良久,颇憾焉。”是以标点当作“《江南野史》”,张校本不误。
(2)卷九《灵异门》“燕雀湖”条,王校本作“《舆地志》云:走马桥见有燕雀湖,穷神秘苑,曰:梁昭明太子在东宫,有一琉璃盌、紫玉杯,皆武帝所赐也”。据《新唐书》卷五十五《艺文志四》载,“焦璐《穷神秘苑》,十卷”
,张校本标点作“《穷神秘苑》曰”,是。
(3)卷十《神仙门》“石城洞”条,王校本作“石头城西岭下,南临大江,有洞宛然。按真诰云:此小有洞天之南门也”。《真诰》二十卷,乃道教典籍,南朝梁陶弘景编撰,标点当作“《真诰》”为是,张校本标点不误。
(4)卷十《神仙门》“燕洞宫”条,王校本作“旧经云:梁普通三年,晋陵县女子钱妙真,幼年于此修行,诵黄庭经”。《黄庭经》乃中国道教重要的经典,分《黄庭内景玉经》《黄庭外景玉经》和《黄庭中景玉经》三种,张校本标点作“诵《黄庭经》”,是。
(5)卷十三《坟陵门》“吴甘宁墓”条,王校本标点作“《伏滔记》:吴将甘宁墓在直渎之下,俗云墓有王气,孙皓恶之,凿其后为直渎”,误。按:《晋书》卷九十二《伏滔传》载:“伏滔字玄度,平昌安丘人也。有才学,少知名。州举秀才,辟别驾,皆不就。大司马桓温引为参军,深加礼接,每宴集之所,必命滔同游。从温伐袁真,至寿阳,以淮南屡叛,著论二篇,名曰《正淮》。”
又《隋书》卷三十五《经籍志四》载“晋《伏滔集》十一卷,并目录”,《旧唐书》卷五一《经籍志下》作“《伏滔集》五卷”,《新唐书》卷六十《艺文志四》同,皆未有《伏滔记》一书。又同书卷五《江河门》“直渎条”云:“伏滔《北征记》云:吴将甘宁墓在此。”是以标点可作“伏滔《记》:吴将甘宁墓在直渎之下”,张校本标点作“伏滔记吴将甘宁墓在直渎之下”,犹可。
2.张校本的局限
张校本主要以他校方式进行校点,又辅以不同版本之对校、本校与理校,成就非凡,然既作对校,若苛求之,道光仿宋本或其他版本中的一些明显错误,仍多有失校之处,也有的地方校勘有误。相对来说,张校本校点在标点句读方面更多可取之处,然也有不尽完善,尚需再作整理之处。兹试就张校本校点方面存在的不足分类举例,为方便讨论,例句即为张校本校点后之内容。
第一,标点失误。
(1)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右陈五主”条:“公安、荆门安蜀城、巴陵已下,并风靡退散。”
按:荆门城、安蜀城并属峡州,张校本标点作“荆门安蜀城”,误。《通典》卷一百七十一《州郡典一·序目上》自注曰:“荆门,将吕仲肃据之,亦宜都界。安蜀城,将顾觉镇之,亦夷陵郡县。”又《通鉴地理通释》卷十三《晋宋齐梁陈形势考》“陈重镇条”云:“峡州,陈为重镇,荆门,将(吕)仲肃据之,宜都县界;安蜀城,将顾觉镇之,夷陵县界。”
(2)卷一《总叙门》“六朝保守”条:“晋蔡谟曰:‘……为今之计,莫若养威以俟。’时王羲之曰:‘以区区江左,营综如此,天下寒心久矣。……’”
按:张校本标点以“时”字属下,误。按《晋书》卷七十七《蔡谟传》载:“或曰:‘抗威待时,时已可矣。’愚以为时之可否在贼之强弱,贼之强弱在季龙之能否。”又据《资治通鉴》卷九十六“晋显宗成皇帝咸康五年夏四月”条载:太常蔡谟以为“为今之计,莫若养威以俟时。时之可否系胡之强弱,胡之强弱系石虎之能否。”明人杨士奇《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八“征伐”条并作如是记载。
(3)卷六《山冈门》“石硊山”条:“孙盛云:‘东至方山有直渎,自渎至此山,或云是秦时所掘山。’今方山西九里有大垄枕淮,合垄悉是石,名石硊。京师沟塘累石,悉凿此垄取之。”
按:孙盛语当止于“悉凿此垄取之”。孙盛(约302—374),东晋史学家,《晋书》卷八十二《孙盛传》载:“孙盛,字安国,太原中都(治今山西平遥)人”,“著《魏氏春秋》《晋阳秋》(晋元帝司马睿之妃,即简文帝母后名郑阿春,晋人避讳,以‘阳’代‘春’,《隋书》卷三十三《经籍志二》作《晋春秋》),并造诗赋论难复数十篇”。《魏氏春秋》和《晋阳秋》早已亡佚,《弘明集》《广弘明集》《三国志》裴松之注、《世说新语》和《全晋文》有录。东晋都建康,依句义,取方山之石尚为可行。若以“京师沟塘累石”为张敦颐语,则其义在于临安远取方山之石,颇值寻味。是以以孙盛语止于“悉凿此垄取之”为佳。
另有一些地方的标点也值得改善。卷二《城阙门》“丹阳门”条“按《前汉志》:秦彰郡乃汉丹阳郡,武帝二年更名也”,张校本标点作“按《前汉·志》”;卷十一《寺院门》“昇元寺”条“临死遗言曰:‘以瓦棺葬之。’此地所司具奏朝廷,乃赐建莲花寺”,张校本标点以“此地”属下;卷十一《寺院门》“半山报宁禅寺”条“寺中有宝禅师语录,序王游撰,米芾书”,张校本标点以“序”字属下;卷九《灵异门》“新洲”条“宋武帝伐获新洲,见大蛇长数丈,射之。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臼声,往觇之”,张校本标点作“明日复至洲,里闻有杵臼声”,以“里”属下,均有失妥当。
又比如,卷四《楼台门》“芳乐苑”条“群小来吊,盘旋坐地,举手受执蔬膳,积旬不听音乐”,若标点作“群小来吊,盘旋坐地,举手受执。蔬膳积旬,不听音乐”,似更妥当一些。卷九《灵异门》“牝狙触网”条“南唐李后主猎青龙山,一牝狙触网,见主雨泪稽颡,屈指其腹”,张校本标点作“见主雨沮稽颡”,混乱“雨泪稽颡”者为谁,其实为“牝狙”,标点宜作“一牝狙触网,见主,雨泪稽颡”。卷十《神仙门》“燕洞宫”条“天宝七年,奉敕于钱真人升仙之所建宫。度女道士洞,在宫东一百余步”,张校本标点以“洞”字属上,则是错误。洞乃钱真人修行升仙之所,天宝七年于其旧址建新宫以度女道士,洞与宫之别,当是比较明了的。
第二,失校或校勘错误。
张校本既作对校以勘,于诸版本中的明显错误,若苛求之,则宜当指出这些错误,然今检诸本,仍有数处明显错误,或存他本,或存其工作底本——道光仿宋本中。
比如,卷四《楼台门》“仪贤堂”条“帝问三教九流及《汉书》事,了如目前”,其中“汉书事”句,《逸史》本作“汉旧事”,《四库》本同,据前后文判断,宜作“汉旧事”。卷十一《寺院门》“昇元寺”条“江南事一凭”句,《逸史》本、《四库》本、光绪仿宋本皆作“江南事不凭”,“一”,似为“不”之误。卷十四《碑刻门》“大唐栖霞寺齐会记”条“《大唐栖霞寺齐会记》,大和五年立”,中国古代无“大和”年号,“大和”当作“太和”,太和,年号,三国魏明帝、东晋海西公、北魏孝文帝皆曾以之纪年,唐文宗亦有年号曰“太和”,自827年至835年,凡九年。卷十四《碑刻门》“大唐玉清观四等牌”条“碑石损断,今置祟礼乡玉清观墓上”,“墓上”,《逸史》诸本同,唯《四库》本作“基上”,当以“基上”为允。卷十四《碑刻门》有“大唐道场茅山孙尊师诗牌”一条,《逸史》诸本皆作“遥伤”,唯《四库》本作“道场”,“道场”与“遥伤”,形近字异易误,当以“道场”为是。
再如,卷一《总叙门·六朝兴废》“东晋成帝”条“滕含败逸”,《逸史》本、《四库》本同,独光绪仿宋本作“滕舍败逸”。“滕含败逸”之事,《魏书》卷九十六《僭晋司马睿传》载曰:“苏硕及章武王世子休率劲贼孔卢、张偏等数十人击李阳于查浦,退走,硕等追之,庾冰司马滕含以锐卒自后击之,硕、逸等震溃,奔于曲阿。”
又《建康实录》卷七“显宗成皇帝”载曰:咸和四年二月戊戌,“诸军攻石头,李阳、滕含大破苏逸于查浦。”《资治通鉴》卷九十四《晋纪》“显宗成皇帝咸和四年”条并载:“二月,丙戌,诸军攻石头。建威长史滕含击苏逸,大破之”,除“丙戌”“戊戌”有异外,并作“滕含”。据此可知光绪仿宋本之讹明显,宜具校说明之。
张校本也存在校勘错误之处,如卷六《山冈门》“鸡鸣埭”条“又按《南史》,齐武帝永明中,数游幸诸苑,载宫人从车至内,深隐不闻端门鼓漏声”,张校本校曰:“‘至内’原作‘宫内’,据吴本、冯本、季本改。今核查《南史》无此段文字,恐为张氏误记。”按:此段文字《南齐书》《南史》并有记载,并非张敦颐误记。《南齐书》卷二十《皇后列传·武穆裴皇后传》载,齐武帝永明年间,“上数游幸诸苑囿,载宫人从后车,宫内深隐,不闻端门鼓漏声,置钟于景阳楼上,宫人闻钟声,早起装饰,至今此钟唯应五鼓及三鼓也。车驾数幸琅邪城,宫人常从,早发至湖北埭,鸡始鸣。”
《南史》记载略有不同,卷十一《后妃列传一·武穆裴皇后传》云,南朝齐武帝永明中,“上数游幸诸苑囿,载宫人从后车。宫内深隐,不闻端门鼓漏声,置钟于景阳楼上,应五鼓及三鼓。宫人闻钟声,早起庄饰。车驾数幸琅邪城,宫人常从,早发,至湖北埭,鸡始鸣,故呼为鸡鸣埭。”
又《南史》同条之考证曰:一本“后”作“从”、“宫内”作“置内”。据《南史》,“宫内”或作“置内”,皆通,道光仿宋本、光绪仿宋本作“宫内”,是。《逸史》本、《四库》本、冯本、季本作“至内”,误,张校本据之改作“至内”,以误纠正。标点以“至内”属上,误。当作“齐武帝永明中,数游幸诸苑,载宫人从后车。宫内深隐,不闻端门鼓漏声”。又据《南史》所载,诸本皆脱“后”字,“从车”当作“从后车”。
此外,张校本校点中,有的内容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如卷四《楼台门》“五马亭”条“晋元帝与彭城王雄、西阳王羕、南顿王宗、汝南王祐南渡之后”,张校本校曰:“‘雄’,底本、光绪本作‘元’,吴本、冯本、季本、库本作‘玄’,皆误。……‘五马’过江之彭城王乃雄,非玄,今据改。”按宋、清皆避“玄”讳。宋人讲究避讳,尤其重视避皇帝的名讳即所谓“庙讳”,南宋初洪迈在《容斋三笔》卷一一“帝王讳名”条里即载曰:“本朝尚文之习大盛,故礼官讨论,每欲其多,庙讳遂有五十字者。举场试卷,小涉疑似,士人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
宋朝避讳不仅避皇帝名讳,而且有些旁支入承帝位者的父亲的名讳、伪造的始祖“玄朗”也要避。清人避“玄”讳,或以“元”替之,如“郑元”“元之又元”等,然则多缺掉字的最后一笔,即“缺笔”以讳,而宋人多用别的意义相近的字来代替,如张敦颐即以“玄武”作“真武”。此处道光仿宋本、光绪仿宋本之“元”字实为避“玄”讳而作,可知其翻刻底本为宋本不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