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贵州脱贫攻坚的历史进程
(一)1949—1978年的减贫状况
1952年,国家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基本上消除了农民无地的现象,为后来政府实施农村扶贫政策奠定了制度基础。又确立人民公社集体经济体制,建立农村财产公有制,在农村生产力发展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这一时期的扶贫战略主要是小规模的救济式扶贫,即依托自上而下的民政救济系统,对边远落后地区、因灾致贫人口和战争伤残人口实施“输血”式生活救济。这种救济式扶贫战略,虽然保障了贫困人口的临界生存需要,却难以提高贫困人口的发展能力,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贫困,“救急不救穷”。1978年,根据扶贫标准,全省农村贫困人口1840万人,贫困发生率高达70.6%。
(二)1979—2015年的扶贫开发成就
1.农村体制改革推动扶贫阶段(1978—1985年)
这一阶段推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实施提高农产品价格、发展农村商品经济等配套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农村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为这一时期我国农村经济的超常规增长和贫困人口的急剧减少提供了强劲动力。这一阶段,贵州省通过体制改革推动扶贫,按1986年人均纯收入206元的绝对贫困标准,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从占总人口的2/3下降到1/2,贫困人口数为1500万,占全省农村人口的57.5%。
2.大规模开发式扶贫阶段(1986—1993年)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从零散的民政救济向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方式转变。减贫工作思路主要是改革传统的救济式扶贫,变“输血”为“造血”,成立专门扶贫工作机构,安排专项资金,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进行开发式扶贫。从1986年起,贵州省改革扶贫方式,对政策性扶贫进行完善,以解决贫困人口温饱为主要目标,以贫困农户为基本对象,开展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开发式扶贫工作。1993年底,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1986年的1500万人下降到1000万人,占全省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57.5%下降到34.4%。
3.“八七”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年)
“八七”扶贫的特点是以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为契机,以扶贫到户、解决温饱为重点,以48个集中连片的国家级贫困县为主战场,进行扶贫攻坚。减贫工作思路主要是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符合贵州省情的开发扶贫路子。到2000年“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结束时,贵州省贫困人口按当时贫困标准,由1994年的1000万人减少到313.46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从34.4%下降到9.74%,大多数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实现了农村粮食基本自给,48个贫困县整体越过“温饱线”,基本完成农村从普遍贫困向巩固扶贫成果与全面消除贫困的历史性转变。
4.新阶段扶贫开发阶段(2001—2015年)
2000年后新阶段的扶贫特点是,开发式扶贫和社会保障相结合,专项扶贫和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减贫工作思路主要是跳出扶贫抓扶贫,围绕解决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基本增收门路、提高基本素质“三个基本问题”,采取开发式扶贫、搬迁式扶贫、救助式扶贫“三类扶贫措施”,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和产业化扶贫“三项重点工作”,逐步改变贫困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落后状况,为稳定脱贫奔小康奠定基础。
2010年以来,贵州省委省政府强化扶贫开发工作,扶贫开发取得了显著成效。贫困人口显著减少,按照2010年制定的新的2300元不变价格贫困线标准,贵州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1年末的1149万人减少到2015年末的49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33.4%下降到14%,对65万人实施了扶贫生态移民。农民收入普遍增加,2015年,贵州省农村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为7387元,国家贫困县人均可支配收入6964元,贫困县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贵州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实现所有乡镇通油路、建制村通公路,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村危房改造、电力、通信基础设施工程得到较快推进与普遍提升。农村基本医疗、教育服务得到保障,扶贫协作与对口帮扶工作进一步展开,中央单位帮扶国家贫困县、“千企帮千村”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十三五”期间贵州的脱贫攻坚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脱贫攻坚定义为“脱贫攻坚工程”,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将中国贫困治理推向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召开的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贵州的脱贫攻坚工作正是这一脱贫攻坚理念最生动的实践。贵州“十三五”脱贫攻坚期间,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贵州视察讲话与党的十九大期间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脱贫攻坚取得了全国瞩目的成就,跑出了贵州速度,贫困人口持续减少,贫困发生率连续下降,农民收入与可支配收入连年增加,贵州农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升到历史最高水平,在移民搬迁等各项脱贫关键指标都领先的同时,贵州经济增速连年保持在10%左右,“脱贫攻坚”在贵州成了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强力发展引擎和重大战略机遇。这一时期,贵州脱贫攻坚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省委省政府贯彻中央“省负总责”的要求坚定有力。贵州省委对于“脱贫攻坚”的认识准确、定位清晰,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贵州通过省全委会形式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以全委会形式专题研究脱贫攻坚,显示出贵州省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认识和准确把握。贵州省委省政府及扶贫相关部门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构建了脱贫攻坚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完善措施体系、投入体系、工作监督体系、督查考核奖惩体系和脱贫攻坚激励体系,为贵州脱贫攻坚建立了坚实的制度体系保障。
第二,“精准”贯穿贵州脱贫攻坚全过程。精准扶贫是中央脱贫攻坚战的基本方略,也是新时期中国脱贫攻坚的制度创新。贵州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创新实践了精准脱贫方略。通过“一高一低一没有”精准识别,连续32年从各级机关抽调干部组成扶贫工作队,驻村精准选派、管理,强化精准退出,通过大数据与大扶贫的深度融合,实现精准管理、动态管理与科学管理。
第三,专项措施、行动成果显著。贵州通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四场硬仗的专项会战,使得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效。通过对扶贫效果检验的“五个专项治理”,优化巩固扶贫成果。
第四,开拓中国扶贫的贵州经验。在取得了脱贫攻坚重大成就的同时,贵州干部群众涌现出了很多“贵州创造”,在中国贫困治理的历史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首先是贵州六盘水的“三变”改革,在经过实践、优化后成为中央1号文件推广的典范。其次是党建引领的“塘约经验”,解决贫困村组织软弱、生产生活环境差、农民收入水平低的问题,形成了“党建引领、到村到户、合作生产、全员参与”的格局。再次是创新了“以岗定搬、以产定搬”的易地扶贫搬迁模式,为深度贫困地区移民搬迁积累了经验,创造了示范。最后是率先创办了“新时代农民讲习所”,解决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过程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