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扩大公开推荐范围、优化测评机制,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武陟县在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全县367个行政村全部实行“海选”,把评判干部、选择干部的权力交给群众,让广大群众“一张白纸选‘村官’”。共选出“两委”干部2190名,基本实现了党委政府满意、党员干部满意、农民群众满意。其中,自身素质高、群众威信高、致富能力强、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双高双强”型人才1553名,占71%。
唐河县选拔乡镇长采取“三推两票一选择”模式。“三推”就是根据缺职数量由三项推荐确定:乡镇直部门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乡镇机关党员干部等大范围的民主推荐,党委通过研究推荐,以及考核组考核推荐,每个乡镇根据这三个意见相统一的原则产生一名预备人选参与竞争。“两票”就是素能测评票和常委表决票,通过公开竞争选拔大会,候选人逐个演讲,近百名党员干部作为评委当场投票,按1∶1.5的比例提出名单,县常委会再进行差额票决,确定人选。“一选”就是双向选择,由缺职的乡镇党委书记从入选人中挑选,乡镇长人选也选择乡镇党委书记,最后经县常委会最终确定。通过规范的选拔任用程序,避免了干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也是在系统监督方面做出了探索,把全过程都交给党员监督。干部不用跑官,干得好就能得到重用。
郑州市探索实施“三票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群众推荐、素能测评、差额票决三个关键环节,实行层层差额淘汰,从而遴选出最佳人选。第一票是群众推荐票,将干部的“初选权”交给群众,在公开职位、条件和标准的基础上,经过个人自愿报名和严格的资格审查,召开民主推荐会,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中按照3∶1比例进行推荐。第二票是素能测评票,采取笔试、面试或现场模拟考试等形式,由领导、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群众代表组成评委团,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根据得分排序情况,按照不低于20%不高于50%的差额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人选作为考察对象,由考察组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第三票为差额表决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全委会、常委会或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票决,当场公布结果并确定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三票制”实行全过程公开,各环节都有严格的操作规程,环环相扣,从而遏制了“暗箱操作”“拉推荐票”,保证了选任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完善了群众民主参与机制,把干部选拔任用的“提名权”“初选权”交给群众,由过去“多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封闭式选人,转变为“多数人选人,在多数人中选人”的开放式选人机制,从而遏制了“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