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并对此作出阐述,其中提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把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选优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本书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书写而成。
2019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这一规定明确地说明,干部要进步,须过组织考察的“五关”。如果过不了这“五关”,干部就难能有所进步,或者根本无法在仕途上进一步发展。
2022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规定》第五条就有“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之规定,并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如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等等。也就是说,要把存在一定问题但还不到严重违纪违法程度的干部调整下来。
这两个中央文件对各级干部而言,意义重大,它关乎每一位干部的仕途生涯是上进,还是后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局面。”干部要上进,就需要顺利通过组织考察的“五关”;干部要防止后退,就要避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
有鉴于此,我依据《条例》对干部考察的五个方面的要求,结合《规定》提出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撰写了《干部要进步,须过组织考察的“五关”》一书,详细解读了组织上“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的有关问题,以及干部在接受组织考察的“五关”时,怎样通过努力提升素质、增强能力、涵养道德、做出成绩,成为组织上满意的好干部。
同时,我也就干部如何避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五种情形”,阐述了一些避免的对策。
本书的最大特点是实用性强。干部通过对本书的阅读,不仅能对组织考察的“五关”内容了然于心,而且还能知晓怎样在实践中达成“五关”考察内容的相关要求,为顺利通过组织的“五关”考察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也能了解哪些情形不适宜担任现职,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常言道:“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老子云:“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干部在仕途上的成长进步发展,离不开组织的培养,但也不能否认个人的努力。努力,必须有所准备,必须逐步累积。如何准备?如何累积?善走须得途。按照组织考察的“五关”内容要求去做,按照《规定》的提醒予以防范,是一条根本的路径。
本书既适合做干部的日常阅读书籍,也适合做各级党校、各级党组织对干部的培训教材,同时也能为组织上考察干部制定考评标准提供有益的参考。
刘玉瑛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