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斯至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
公教会掌权数百年,在15世纪时,具有自由思想的人士终于发出了反抗的声音。第一波反抗,是今天捷克的胡斯 [1] ,他是一个神学院出身的学者,眼看着公教会以出卖“赎罪券”聚敛财富,他质问:审判世人的权力,是在上帝,这一权力并没有委托给教会,当然更没有委托给教皇和主教;末日还没有来临之前,也不过是人的教士,怎么有权力预知上帝的判决,从而发出免罪的“赎罪券”?而且,上帝的奖惩是按照行为的好坏,怎么可以拿金钱来代替行为,预先购买上帝的赦免?他的论点——上帝造人,上帝是每个人的神,神和人直接相通,并不需要另外一个人(无论他是教皇还是主教)作为中介——直接地触怒了教会。当地的主教逮捕了胡斯,要他认罪,否则就处以火刑。胡斯在点燃的火堆上还说:“我没有犯错,我的意见都是《圣经》上的教诲。”今天捷克的布拉格广场上,还有胡斯被焚烧的纪念雕塑。胡斯死了,他提出来的意见却传到了各方。

马丁·路德
他质疑教会的行为获得中欧若干日耳曼封君的支持,自此掀起了中欧宗教改革的序幕。
一百年后,马丁·路德 [2] ,一个日耳曼教会的教士,也提出了同样的主张,写了九十五条疑问,张贴在教会的大门口,质问天主公教会的专擅和对教义的扭曲。马丁·路德的行为,获得中欧若干日耳曼封君的支持,从那时起,各地不约而同地掀起了宗教改革。以瑞士为基地,先后有茨温利 [3] 和加尔文 [4] ,最后成为势力庞大的加尔文教派。今天的许多新教教派,其实大多数和加尔文教派有相当密切的关系。他们主张神和人之间直接交流,经过教会,却不一定经过任何教士个人。人可以从《圣经》中直接接受神的教训,甚至神可以直接启示世人,由世人将这些新的启示再提醒给其他的世人。加尔文教派和其他新教会,不再隶属于罗马的教会,而是以相当民主的方式,成立由教众支持的地方教会。他们的教士由神学院训练,终极的权威是《圣经》,而取得教士资格却必须由已经具有教士资格的若干教士共同按牧 [5] ,承认他的教士资格,其情形很像今日大学里面的博士考试。另外,马丁·路德的教派成为一个日耳曼地区的路德会 [6] ,其组织和基本的教义,其实和公教会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也有主教和总主教,只不过没有教皇罢了。
[1] 胡斯 (Jan Hus,1369—1415) 捷克宗教改革家。他反对德意志封建主和天主教会对捷克人民的压迫和剥削,反对教会拥有地产,谴责教皇兜售“赎罪券”,要求建立捷克的民族教会。1415年胡斯因“异端”罪被处火刑。
[2] 马丁·路德 (Martin Luther,1483—1546) 通称“路德”。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基督教新教路德宗的创始人。1517年发表抨击教皇出售“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揭开宗教改革的序幕。
[3] 茨温利 (Ulrich Zwingli,1484—1531) 瑞士宗教改革家。1518年起任苏黎世大教堂神父。他领导瑞士东北各州进行宗教改革,否认罗马教廷权威,废除天主教的烦琐仪式。著有《六十七条论纲》等。
[4] 加尔文 (Jean Calvin,1509—1564) 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家,基督教加尔文宗的创始者。主张人因信仰而得救,否认罗马教皇权威。
[5] 按牧 在《新约圣经》时代,洗礼和授予神职都要实行按手礼,所以这里称为“按牧”。施礼时,主礼人把手按在领受者头上,并念诵规定的文句。
[6] 路德会 路德宗的教会。路德宗是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以马丁·路德的宗教思想为依据的各教会的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