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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们人是多么自负的风信鸡啊!我本来下决心断绝一切社会交往,而且庆幸自己运气不错,终于找到一个几乎与世隔绝的地方。我这懦弱的可怜虫,与消沉和孤独抗争到黄昏,最后不得不降旗投降。等迪安太太送来晚饭时,我借口想了解一下我住所的情况,便叫她趁我吃饭时坐下来谈谈,真诚地希望她是个地地道道爱絮叨的人,或是激起我的兴趣,或是催我入眠。

“你在这里住了很久了吧,”我开口说道,“你不是说十六年了吗?”

“十八年啦,先生。女主人出嫁时,我跟过来伺候她。她死了以后,主人留下我来做女管家。”

“原来如此。”

接着是一阵沉默。我担心她不是个爱絮叨的人,除非谈论她自己的事,而那些事又激不起我的兴趣。

不过,她双拳放在膝上沉思了一会儿,红润的脸上罩上了一层冥思苦想的云翳,突然失声叹息道:

“唉,打那以后变化有多大啊!”

“是呀,”我说,“我想你目睹了不少变迁吧?”

“不错,也目睹了不少伤心事。”她说。

“噢,我要把话题转到房东的家世上!”我心里暗想,“这倒是个开场的好话题——还有那个漂亮的小寡妇,我想了解一下她的身世:她究竟是本地人,还是更可能是个外乡人,乖戾的本地人都不愿意跟她亲近。”

我抱着这个想法,询问迪安太太:希思克利夫为什么会把画眉田庄租出去,自己宁可住在一个地点和住宅都差得远的地方。

“难道他没有钱好好整顿一下这份房产?”我问道。

“可有钱啦,先生!”迪安太太回道,“谁也不知道他有多少钱,而且年年都在增加。是啊,是啊,他有的是钱,完全可以住一幢比这好得多的房子。不过,他很小气——手很紧。即使他有心要搬到画眉田庄,一听说有个好房客,他就绝不会眼睁睁地放弃这个多进几百镑的机会。很奇怪,一个人孤单单地活在世上,居然还这么贪钱!”

“他好像有过一个儿子吧?”

“是的,有过一个——已经死了。”

“那个年轻女人希思克利夫夫人是他儿子的遗孀啦?”

“是的。”

“她原本是什么地方人?”

“噢,先生,她是我已故主人的女儿,凯瑟琳·林顿是她的闺名。我把她带大的,可怜的东西!我真希望希思克利夫先生搬到这儿,那我们俩又可以在一起了。”

“什么,凯瑟琳·林顿!”我惊叫道。可是,转念一想,我又断定那不是我梦见的幽灵凯瑟琳。“这么说,”我接着说道,“我那幢房子的前主人姓林顿啦?”

“是的。”

“那么,跟希思克利夫先生住在一起的那位厄恩肖先生,哈雷顿·厄恩肖,又是谁呢?他们是亲戚吗?”

“不,他是已故林顿夫人的侄子。”

“这么说,还是那个年轻夫人的表兄弟啦?”

“是的,她丈夫也是她的表兄弟——一个是母方的侄子,一个是父方的外甥——希思克利夫娶了林顿先生的妹妹。”

“我看见呼啸山庄正门上方刻着‘厄恩肖’。那是个古老的家族吧?”

“非常古老,先生。哈雷顿是他们家的最后一代,就像凯瑟琳是我们家的最后一代——我是说林顿家的最后一代。你去过呼啸山庄吗?请原谅我这样问,不过我想听听她怎么样了?”

“希思克利夫夫人?她气色很好,也很漂亮。不过,我想不大快活。”

“唉,我看不奇怪!你觉得主人怎么样?”

“一个相当粗暴的人,迪安太太。难道他不是这样的性格吗?”

“像锯齿一样粗暴,像砂岩一样坚硬!你越少搭理他越好。”

“他人生中一定有过坎坷,这才落得这么粗暴。你了解他的身世吗?”

“就像一只杜鹃的身世,先生——我全都了解,除了他生在何处,父母是谁,以及当初怎么发的财。哈雷顿像只羽毛未丰的篱雀似的给推出去了 。在这全教区里,只有这可怜的孩子,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受骗的!”

“好啦,迪安太太,行行好,给我讲点我邻居的事吧。我觉得,我就是上了床也睡不着。因此,就求你坐下来聊它一个钟头。”

“噢,当然可以,先生!我去拿点针线活,然后你要我坐多久,我就坐多久。不过你受寒了,我看见你哆哆嗦嗦的,你得喝点粥去去寒。”

这位好心的女人连忙跑出去了,我又朝火炉跟前凑了凑。我觉得脑袋发热,身上发冷,加上大脑神经一激动,几乎达到发昏的地步。这倒并不使我感到不舒服,而是叫我觉得有些害怕(现在还在害怕),唯恐昨晚和今天早晨的事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她不一会儿就回来了,带来一钵热气腾腾的稀粥和一只针线篮子。她把粥放在炉旁的锅架上,又把椅子往前拉了拉,见我这么容易亲近,显然感到很高兴。

她没等我再请求,便讲起了她的故事:我没住到这里以前,几乎一直待在呼啸山庄,因为我母亲是带欣德利·厄恩肖先生的,就是哈雷顿的父亲,我常和孩子们一起玩。我也跑跑腿,帮助割草晒草,在农场上转来转去,谁吩咐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一个晴朗的夏天的早晨——我记得是刚开始收割的时候——老主人厄恩肖先生走下楼,穿戴好了准备出门。他向约瑟夫交代了一天的活计之后,便转向欣德利、凯茜和我——因为我在跟他们一起喝粥,只听他对儿子说:

“喂,我的好小子,我今天要去利物浦,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呢?你喜欢什么就挑什么,只是要挑个小东西,因为我要走着去走着回来,一趟就有六十英里,要走好久好久!”

欣德利说他要一把小提琴。随后主人又问凯茜小姐。凯茜还不到六岁,可是马厩里的马她哪一匹都能骑,因此她想要一根马鞭。

主人没有忘掉我,因为他心肠好,虽说有时候有点严厉。他答应给我带一口袋苹果和梨,然后亲亲两个孩子,说了声再见,便上路了。

他走了三天,我们都觉得很漫长,小凯茜老要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第三天晚上,厄恩肖夫人盼望他在吃晚饭时回家,她把晚饭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地往后推延,可是还不见丈夫归来的踪影,两个孩子起先还跑到大门口去张望,最后也跑腻了。天黑下来了,母亲要他们去睡,他们却苦苦哀求,还是让他们等着吧。就在十一点左右,门闩给轻轻地拉开了,主人走了进来。他一屁股坐在椅子上,又是笑又是哼,叫他们都站开,因为他快累死了。哪怕把英伦三岛都送给他,他也不愿再走一趟了。

哪怕把英伦三岛都送给他,他也不愿再走一趟了。

英国插画师亚瑟·拉格(Arthur Wragg)绘。

“到头来,还要给骂得不可开交哪!” 他说着,打开了裹成一团抱在怀里的大衣。“听我说,夫人。我一生还从没给什么东西搞得这么狼狈过,可你一定得把这小东西视为上帝的赏赐,虽然他黑黝黝的,简直像从魔鬼那儿来的。”

我们都围过去,我从凯茜小姐的头顶上望过去,瞥见一个肮脏的、穿得破破烂烂、长着一头黑发的孩子。这孩子不小了,该是能走会说了。看脸蛋,甚至比凯瑟琳还大些。谁知把他一放到地上,他只顾瞪着眼四下张望,嘴里老在叽里咕噜的,谁也听不懂说些什么。我害怕了,厄恩肖夫人会把孩子扔出门的。她果真发作了,质问丈夫:他们明明有自己的孩子要抚养,他怎么能把个吉卜赛崽子带回家?他打算怎么办,他是不是疯了?

主人想说明原委,可他实在累得要死,在夫人的责骂声中,我只听得出是这么回事:他在利物浦的街头,看见这孩子快饿死了,又无家可归,像个哑巴一样,便领着他查寻他的亲人。他说谁也不知道他是谁家的孩子。他觉得自己的钱和时间都有限,与其在那里白白浪费,不如马上把孩子带回家,因为他已打定主意,不能眼看着不管他。

临了,女主人抱怨够了,平静下来了。厄恩肖先生吩咐我给他洗个澡,穿上干净衣服,让他跟孩子们一起睡。

欣德利和凯茜起初又是看又是听,觉得很带劲,等一恢复平静,两人便动手去掏父亲的口袋,搜寻他答应送他们的礼物。欣德利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当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那把压得粉碎的小提琴时,不禁号啕大哭起来。而凯茜呢,当她听说父亲只顾照料那个陌生孩子,而丢失了她的鞭子时,便把一肚子怨气发泄在那个傻小子身上,冲着他又咧嘴又吐唾沫,不想她这一撒野,却招来父亲一记响亮的耳光,教训她放规矩些。

他们谁也不肯让他和自己同床,甚至不肯让他睡在自己屋里。我也不大有头脑,于是就把他放在楼梯口上,希望他明天会不知去向。也不知是凑巧,还是听见了主人的声音,他朝厄恩肖先生的门口爬去,厄恩肖先生一出房门就发现了他。主人追问孩子怎么来到这里,我只得招认,并且因为胆小怕事和不近人情,而受到了惩罚,被赶出了主人家。

这就是希思克利夫初进厄恩肖先生家的情形。我没过几天又回来了(因为我并不认为我是被永远驱逐出门的),发现他们给他起名“希思克利夫”,那本是他们一个幼年早夭的儿子的名字,从此便既做他的名,又算他的姓。

这时,凯茜小姐和他很要好了,但是欣德利恨他,而且说实话,我也恨他。我们采取不光彩的手段,折磨他,愚弄他,因为我不够理智,意识不到自己的不公正,而女主人看见他受欺负时,从不替他说一句情。

看样子,他是个闷闷不乐、能够忍耐的孩子,也许是受惯了欺凌,变得无所谓了。欣德利一拳拳向他打来,他能不眨一下眼,不掉一滴泪。我一把把地拧他,他只是吸口气,睁大两眼,仿佛他偶然伤了自己,谁也不怪似的。

老厄恩肖称他为可怜巴巴的没爹的孩子,一发现儿子欺负他,而他又逆来顺受时,他就气得大动肝火。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喜欢希思克利夫,什么话都信他的(其实,他也难得开口,而且一般都讲实话),宠他爱他,远远胜过凯茜,因为凯茜太调皮,太任性,得不到父亲的欢心。

因此,从一开始,他就在家里引起了反感。不到两年,厄恩肖夫人去世,这时少爷已把父亲视为压迫者,而不是当作朋友,认为希思克利夫篡夺了他父亲的爱心和他的特权,而且越寻思这些损害,心里就越气不忿。

我有一阵还很同情他,但是后来孩子们出了麻疹,我既要看护他们,又要担负起女仆的职责,这时我就改变了看法。希思克利夫病得很重。他病危中卧床不起的时候,总要叫我守在他枕边。我料想他觉得我帮了他不少忙,其实他怎么也想不到,我是被迫这样做的。不过,我要说,天下哪个保姆也没照料过这么安静的孩子。他和其他两个孩子不一样,这就使我不得不少偏点心。凯茜和她哥哥烦得我要死,而他却像个羊羔似的不哼不叫,虽然他是出于倔强,而不是出于温顺,才那样不烦人的。

他脱险了,大夫说多亏了我,称赞我护理得好。经他这么一夸赞,我感到很得意,便对那个帮我赢得这番赞赏的孩子,变得温和起来了,于是欣德利失去了最后一个盟友。不过,我还是无法喜欢希思克利夫,我常常纳闷:一个忧忧郁郁的孩子,主人在他身上发现了什么优点,值得他这么喜欢?在我的记忆中,他对主人的宠爱,从未做出任何感激的表示。他对他的恩人并非傲慢无礼,只是无动于衷而已,虽然他深知他已经抓住了他的心,知道他只要一开口,全家就得屈从他的意愿。

举个例子。我记得厄恩肖先生有一次在教区的集市上买了两匹小马,给两个孩子一人一匹。希思克利夫挑了一匹漂亮的,可是不久就摔瘸了,他一发现,就对欣德利说:

“你得跟我换马。我不喜欢我的,你要是不肯换,我就告诉你父亲,你这个礼拜打过我三次,还把胳膊捋给他看,一直青到肩膀。”

欣德利吐吐舌头,又掴了他几个耳光。

“你最好马上换。”希思克利夫坚持要求,一面逃到门廊(他们待在马厩里)。“你非换不可,我要是说出我挨了这么多打,你可要连本带利地挨一顿打。”

“滚开,狗东西!”欣德利大声喝道,用一个称土豆和干草的铁秤砣吓唬他。

“扔吧,”他答道,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我要告诉他你夸口说,他一死你就把我赶出大门,看他会不会马上把你赶出去。”

欣德利扔出秤砣,咚的一声打在他胸口上,他一头倒下去,可是马上又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气喘吁吁,面无血色,要不是我阻拦,他真会跑到主人跟前,只要让他瞧瞧他给打成什么样子,道明谁是肇事者,那他就会彻底报仇。

“吉卜赛,那就把我的马牵去吧!”小厄恩肖说。“但愿它把你给摔死。牵去吧,该死的,你这个闯进别人家的叫花子!把我父亲的财产全骗去吧,只是以后让他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小魔鬼。吃这一招,但愿它把你的脑浆踢出来!”

当时,希思克利夫走过去解马缰,想把马牵到自己的马厩里,刚走到马身后,欣德利话音未落,一拳把他打倒在马蹄下,也不停下来看看他是否如愿以偿,拔腿就跑掉了。

我惊奇地看着那孩子若无其事地爬起来,继续忙他要做的事,诸如换马鞍之类,随即坐在一捆干草上,想抑制住刚才那记猛击引起的晕眩,然后才走进屋去。

我轻易地说服了他,让我把他的累累伤痕归罪于小马。他既然捞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也就不在乎别人编造什么故事。他确实很少拿这类事情去告状,我还真以为他没有报复心呢。我完全看错了,你听下去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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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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