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步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
经济自立为民族独立、国家强大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国家面貌的改变要从经济面貌的改变做起。这样,我们的国家才能永远站立起来”
。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对于何时转变,如何转变,党中央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提出了设想和新思考。按照“三年准备,十年计划经济建设”的构想,从1953 年开始实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由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以实现国家工业化为目标的大规模经济建设,向社会主义过渡,初步探索社会建设道路也由此拉开序幕。
建党初期,鉴于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中国共产党就把实现社会主义作为奋斗目标,并提出先进行民主主义革命,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两步走”的战略。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曾提出:“我国在经济上完成民族独立,还要一二十年时间。我们要努力发展经济,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
当时设想,经过 10 到 15 年的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再过渡到社会主义。经过 3 年的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因素在政治和经济上居于领导地位,非社会主义因素受到限制、改造。基于此,1953 年6 月,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是照耀我们各项工作的灯塔,各项工作离开它,就要犯右倾或‘左’倾的错误。”
1954 年 2 月 10 日,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批准了这条总路线。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这条总路线的基本思想,作为过渡时期总任务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这条总路线也被称为“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即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居于“主体”地位,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处于“两翼”配合地位,总路线的“主体”和“两翼”同时并举,彼此联系、相互促进,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体现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变革的辩证统一。这条总路线也是根据马列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理论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提供行动指南。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受到各阶层民众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建设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共同奋斗的纲领。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1953 年,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进行,党领导了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性地开辟出一条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
在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国,如何将几亿农民组织起来将个体所有制改造成为集体所有制,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一个需要不断探索并正确解决的历史性难题。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根据马列主义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农村实际,制定了一整套适合中国特点的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政策,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采取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在农村依靠贫下中农,发展互助合作,消灭富农剥削的政策,为农业合作化提供了坚实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从互助组到初级社再到高级社三个发展阶段这种循序渐进的步骤。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步骤上,从供销小组到供销合作社再到生产合作社,经历了从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三个步骤的发展道路。方法上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办法,使手工业者自愿参加到生产合作社中,把手工业私有制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更是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独具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在利用、限制和改造的方针指导下,首先,通过和平赎买的方法国家有偿将私营企业变为国营企业,将资本主义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现和平赎买有利于发挥资本主义工商业对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有利于发挥民族资产阶级大多数人的技术专长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争取各民主党派和各界爱国人士,巩固发展统一战线。其次,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委托经销代销等形式,使生产和经营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则采用个别行业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两种形式,个别行业公私合营,由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并派干部担任公方代表管理和改造企业,掌握领导权。在利润分配上实行“四马分肥”,即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部分,资方红利大约占 1/4,利润绝大部分归国家和工人所有。全行业公私合营,对企业中的私股进行清产核资,每年支付 5%的定息。最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对资方人员采取“包下来”的政策,根据“量才使用,适当照顾”原则安排工作,把对企业与人的改造相结合,实行把资本家个人与消灭其所属的资产阶级相结合,既避免激烈的阶级对抗,减少改造阻力,又推动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
1956 年底,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提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道路,成为中国有史以来最深刻的社会变革,且并未引起剧烈的社会动荡和经济衰退,积累了独创性的宝贵经验。在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党总结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创造性地提出逐步引导、逐步过渡,从初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赎买的政策,实现了马克思、列宁曾想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这是一项了不起的壮举和成就,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陈云曾给予高度评价:“企业的私有制向社会主义所有制的改变,这在世界上早已出现过,但是采用这样一种和平办法使全国工商界如此兴高采烈地来接受这种改变,则是史无前例的。”
尽管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功,但在“三大改造”中也出现一些失误和偏差。主要是“1955 年夏季以后,农业合作化以及对手工业和个体商业的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也过于简单划一,以致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1956 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以后,对于一部分原工商业者的使用和处理也不很适当”
。当时党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计划用15 年的时间完成,结果只用了 3 年左右的时间完成。由于新中国刚刚成立,社会主义建设对中国共产党人而言是全新的课题,还处于探索阶段,受历史和时代局限,以及苏联社会主义理论和建设模式的影响,照抄照搬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很大程度上是根据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需要作出的现实选择,对迅速有效建立起中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挥重要作用。受苏联模式影响,形成指令性计划为主要特征的计划经济,这种高度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的建立,是基于把计划经济视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特征。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国家经济社会生活统统纳入由国家统筹的计划经济体制被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将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唯一的经济基础,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改造后期遗留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公有制经济占绝对统治地位下,是否可以保留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其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扩大到所用经济生活之中,市场调节作用是否需要?如何发挥?其三,国营经济如何协调发挥中央、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公有制经济中所有权和经营权能否分开?生产经营上是公有化程度越高、生产经营更集中,还是要分集中与分散的不同层次?由于当时党中央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认识还不够清晰,对这些问题并未得出正确的答案。
改革开放后,随着党中央对社会主义认识的加深,提出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20 世纪 90 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力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社会上不少人认识到,新中国初期的“三大改造”和改革开放都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都是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前者是为了确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后者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改造是改革的必要准备,没有改造,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就没有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改革不是对改造的否定,而是对其继承、纠正和发展。
(二)初步探索中国工业化道路
实现国家工业化,是中国真正获得民族独立和走向国家富强的内在要求和必要条件,是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梦寐以求、前赴后继的夙愿。“三座大山”的推翻为工业化建设扫清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是民族独立、国家富强的必然要求。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提出,没有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中国,不可能发展工业,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没有工业化做支撑就不可能有强大的国防和人民的幸福,更不会有国家的富强。新中国的成立获得了在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基础上建设国家工业化的基本条件。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中国人民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实现工业化的历史机遇。近代中国的历史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都十分落后的大国,通过社会主义道路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历史必然。在借鉴苏联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为尽快使中国摆脱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薄弱的现状,党中央提出“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
从世界范围来看,工业化发展道路通常是先发展轻工业,为重工业积累资金、奠定技术基础,再发展重工业,由此走上工业化道路。鉴于中国工业基础薄弱、资金匮乏,很多领域处于空白的现实状况,党中央曾设想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工业化道路,即先发展投资少、见效快的农业和轻工业,为投资多、周期长的重工业积累资金的发展战略。朝鲜内战的爆发,中美力量悬殊,使党中央意识到加快工业化、国防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如果中国选择走先发展轻工业再发展重工业,不仅会进一步加剧中西之间的差距,而且可能会被西方国家所击败。在战争威胁的历史条件下,在权衡利弊后,党中央决定优先发展重工业,并把实现工业化作为新中国整个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对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毛泽东曾作出说明:“从 1953 年起,我们就要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了,准备以 20 年时间完成中国的工业化。完成工业化当然不只是重工业和国防工业,一切必要的轻工业都应该建设起来。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必须发展农业,并逐步完成农业社会化。但是首先重要并能带动轻工业和农业向前发展的是建设重工业和国防工业。”
对于中国重工业极其薄弱的现状,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现在我们造什么?能造桌子椅子,能造茶碗茶壶,能种粮食,还能磨面粉,还能造纸,但是,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都不能造。”
毛泽东曾设想通过三个五年计划或更多一段时间内基本完成工业化,表明党中央希望尽快摆脱贫穷落后面貌的愿望,但建设工业化强国并非短期内就可实现的,十几年的努力只是为中国工业化建设奠定基础。
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党中央制定发展国民经济的中长期计划。1953 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学习苏联快速工业化的经验,也是中国工业化的初创阶段。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初步基础是“一五”计划的指导方针。“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 85%,占工农业基本建设总投资的72.9%。”
在苏联的帮助下,在中国兴建 156 个大中型项目,对加快实现初步工业化提供宝贵的经验和技术支撑。同时党和政府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强调不依赖外援,注重培养中国工人技术人员对先进技术的学习、消化和吸收。1956 年,中央提出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方针,对后来中苏关系恶化时能够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立场具有深远意义。
中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时受苏联社会主义建设模式影响,过于注重重工业发展而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造成经济结构比例失调,使党中央思考如何走出一条有别于苏联模式而又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问题。由于中国社会生产力落后、经济基础薄弱,优先发展重工业作为经济建设重点,逐步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基础工业体系和国防工业体系,以便维护国家独立统一、国防安全,实现国家富强。由于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据全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唯有更多发展农业和轻工业,才能确保人民生活需要,为重工业发展积累资金。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为序进行经济建设,发展国民经济的思路,将三者关系提升至对中国工业化发展道路的高度进行认识,不仅可以使重工业发展得更快一些,而且可以保障人民生活,使重工业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中国的工业化道路思想,是党中央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思想。1957 年底,“一五”计划的各项指标大幅度超额完成,形成了中国近代以来规模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工业化建设。在工业化建设进程中工业能力、生产技术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特别是人力资源和技术资源为后来的工业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社会主义工业化奠定初步基础。
1956 年底,随着“三大改造”的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据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中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几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终结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人民民主政治建设也有步骤地向前推进。1954 年 9 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健全民主制度、推进法制建设、完善政治制度等方面迈出重要步伐,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表明中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
随着社会经济制度和经济结构的根本变化,阶级关系也随之发生根本变化。帝国主义势力被清除,官僚资产阶级已被消灭,地主、富农和民族资产阶级已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工人阶级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几亿农民和个体劳动者成为社会主义集体劳动者,知识分子成为工人阶级一部分,广大人民群众摆脱被奴役的地位,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以及社会化大生产中体现出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开辟广阔的发展道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向前推进,逐步建立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的农业大会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经验,社会主义道路为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取得成就提供政治前提和制度保障,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毛泽东评价道:“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一点,甚至连国外的敌人也不能不承认了。”
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制度,消灭一切剥削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实现了几千年来中国阶级关系的最根本变革,巩固和扩大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经济基础,“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为中国发展富强、中国人民生活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增强了世界社会主义力量,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对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在中国这样落后的东方农业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是马列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中国化的理论成果和实践成果,并以独具中国特色的独创性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丰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从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的大历史来审视,随着“三大改造”的完成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中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拉开了探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序幕。从生产关系的变革来看,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变革的完成,实现了向社会主义的过渡;从生产力的变革而言,还需要经过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才能为实现国家工业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下初步基础。由此可见,中国虽然进入了社会主义,但由于物质技术基础尚处于初始阶段,发展社会生产力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个阶段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贫穷落后、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的现实国情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需要长期探索的重大课题。当时,中国共产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问题的认识还不成熟,实现国家工业化,以及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市场化、现代化,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使人民生活富裕达到小康,还需要经历相当长的初级阶段和艰辛探索,才能使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的目标。尽管如此,中华民族“站起来”之后进行各方面的建设为“富起来”奠定了物质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