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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演进及其内容

(一)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历史演进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随着当事人的实践活动逐步推进的,其内容经历了不断扬弃的过程。

1818 年,卡尔·马克思生于德国特利尔城。他在特利尔中学毕业后,先后进入波恩大学和柏林大学攻读法学课程。黑格尔的学说当时被认为是普鲁士的国家哲学,所以马克思在柏林加入青年黑格尔派并成为积极成员。1841年大学毕业后,他进入《莱茵报》工作,通过比照现实以及对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研究,他逐步反思此前持有的理性主义国家观,开始有意识地思考国家问题。直至 1883 年逝世,他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其国家观也日益完善。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继续他们的无产阶级解放事业,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1.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萌芽时期

1841 年,马克思进入《莱茵报》工作至 1844 年《德法年鉴》发表,是其国家理论形成的萌芽时期。那时,马克思刚刚走出校园踏入社会,现实的生活对他固有的思想不断形成挑战。由于每日要面对报社聚焦的社会问题,迫使他不得不深入体察社会状况,深入思考现实问题,认真研究社会现象。

由于马克思早年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刚出校门的他还是信奉理性主义国家观,认为国家是自由理性的实现,代表人民的普遍利益。次年,针对德皇威廉四世颁布的书报检查令,马克思发表了《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文中他这样评论国家:“国家应该是政治的和法的理性的体现” ,“追究原则的法律是以无原则和对国家的不道德而粗鲁的看法为基础的” 。很明显,此时的马克思还没有摆脱启蒙学者的影响,仍坚持国家理念的唯心主义观点。半年后,马克思在《〈科隆日报〉第 179 号的社论》中把这种国家观作了进一步阐述:“不应该把国家建立在宗教的基础上,而应建立在自由理性的基础上。” 在结尾,马克思还把国家定义为庞大的社会机构。由此可见,此时的马克思仍深受黑格尔理性主义国家观的影响。

促使马克思从理性主义国家观向唯物主义国家观转变的是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影响,以及他在莱茵报任编辑时进行的政治斗争和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路德维希·费尔巴哈是德国古典哲学的著名代表之一,他以唯物主义观点写成了《基督教的本质》一书,恢复了唯物主义的权威。马克思受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极大影响,这使他反思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1842 年,马克思还在莱茵报社时,积极参加反对封建制度的政治斗争。他的国家思想在实践中受到检验,这使他发现了其中的缺陷。马克思后来回忆道:“1842—1843 年间,我作为《莱茵报》的编辑,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 此时,马克思从反对封建专制的政治斗争中认识到普鲁士政府反动的阶级实质。在《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中,马克思说:“把林木占有者的奴仆变为国家权威的代表的这种逻辑,使国家权威变成林木占有者的奴仆。” 此时,马克思已经有了国家是阶级统治工具的思想萌芽了。除此之外,马克思还逐步认识了经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此时的他已经意识到,不能用人的意志去解释国家现象,而要去寻找现象背后的客观关系。虽然此时的马克思还不知道这种客观关系的内容是经济要素,但是已经提出了探索国家制度和管理原则产生的客观基础的问题了,这无疑向唯物主义国家观前进了一大步。

鉴于《莱茵报》鲜明的革命民主主义方针,加之刊登的一篇篇犀利的政论文章,政府当局于 1843 年查封了这家报社。随后,马克思来到克罗茨纳赫小镇,带着疑问深入研究哲学,写作《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在文中,马克思指出:“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 它们是国家的必要条件。但是在黑格尔那里,条件变成了被制约的东西。“黑格尔想使‘自在自为的普遍物’——政治国家——不为市民社会所决定,而相反地使它决定市民社会。” 由此可见,马克思把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重新颠倒过来,强调市民社会是国家的基础。这一观点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法哲学后获得的重大成果,这一成果对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国家观的形成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1843 年底,马克思迁居巴黎,在考察法国工人运动的同时,与卢格一起创办《德法年鉴》。通过阅读这一时期的《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章可以了解到,马克思的国家思想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初步形成私有财产是国家与社会对立的根源的观点。可见,此时的马克思已经从经济的视角看待国家现象,其唯物史观的国家思想已经萌芽。

2.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形成时期

马克思和恩格斯经历世界观和政治立场转向唯物主义的历程后,经过艰辛的探索和研究,开始创立科学理论体系的过程。其中,唯物史观的发现具有决定性意义。唯物史观的创立,伴随两人单独或合作的《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写作。这些作品的问世标志着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及费尔巴哈唯心史观彻底的清算。这一时期,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深入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基础上,逐步阐述自己的国家学说。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虽然表达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观点,但对市民社会的具体内容还没有深入的认识。进而,他转向了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他仔细阅读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萨伊、西斯蒙第、詹姆斯、穆勒等著名经济学者的著作,研究成果集中反映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当中。在《手稿》中,他强调了生产对国家的作用,认为国家现象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马克思从社会经济关系角度分析私有财产,以资本和劳动对立的视角分析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矛盾,从而进一步分析私有财产扬弃的原因。他肯定劳动,认为其本质就是无产阶级同生产的关系,而私有财产的出现就是劳动异化后的结果。换句话说,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是导致劳动异化、国家和社会对立的根源,而资本主义国家就是自我异化的国家。由此,他提出共产主义可以克服异化的观点,但前提是必须消灭私有制,从而解决国家和社会的对立。由此可见,马克思此时已经试图从市民社会内部的物质生产关系中解读国家现象。

在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神圣家族》中,他们又进一步揭露了资产阶级利用对国家的统治为自己谋利益的现象。文中是这样表达的:这时法国的资产阶级终于实现了他们在 1789 年的愿望,政治启蒙运动已经完成,立宪代议制国家已不再是国家的理想,相反,“他们把这个国家看作自己的排他的权力的官方表现”

次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现代国家是与私有制相适应的,是资产者为了保障自己的财产必然要采取的组织形式。可见,两人对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实质已经很明确了。除此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还第一次提出无产阶级必须推翻资产阶级国家,武装夺取政权的观点。

科学的国家观本质上是阶级的国家观;反之,资产阶级的国家观在本质上是超阶级的国家观。因此,马克思对国家的阶级实质达到了正确的认识。他把整个国家理论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认识到国家是阶级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其基础是社会的经济结构,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有了这两点,就标志着马克思已经建立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国家理念。

在马克思建立科学国家观的同时,恩格斯也逐步形成唯物主义立场。早在 1842 年,恩格斯就写了《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一文来批判普鲁士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但此时他持有的还是理性主义国家观。时隔一年,恩格斯在曼彻斯特写的《大路上社会改革运动的进展》一文中,认为资产阶级民主利用宪法和法律实现了富人对穷人的压迫,他不仅对资产阶级民主制度持批判态度,而且抓住了其中的本质,这表明恩格斯的国家观有了很大变化。1843 至 1844 年初,恩格斯写了《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英国状况——评托马斯·卡莱尔的〈过去和现在〉》《英国状况——十八世纪》《英国状况——英国宪法》等文,揭示了资产阶级国家的阶级基础和资产阶级民主的经济基础,表明恩格斯已经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国家现象。在巴黎与马克思会面后,两人合作写了《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等文,探讨了国家与经济基础和阶级斗争的关系,完成了唯物主义国家观的建立。

3.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发展时期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在发展时期的国家思想主要体现在《共产党宣言》《路易·波拿马的雾月十八日》《法兰西内战》《1848 年至 1850 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等著作中。

1848 年《共产党宣言》的发表,标志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同时也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建立。恩格斯曾把《共产党宣言》中始终贯穿的基本思想作了概括,即“人类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这里,恩格斯既表达了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思想,又提出了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也就是无产阶级必须通过阶级斗争,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从而上升为统治阶级,然后利用政治统治,改变所有制制度,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实行按计划生产和分配,消灭阶级的同时,国家自行消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几次革命斗争中,马克思不断总结斗争经验,丰富了国家学说的内容。在《路易·波拿马的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分析了1851 年革命后的资产阶级国家,提出无产阶级革命必须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论断。在 1852 年致约·魏德迈的信中,马克思提出阶级斗争必然要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的结论。1871 年法国巴黎公社失败,马克思为此写了《法兰西内战》一文,总结了革命的失败及教训,提出著名的巴黎公社原则,即“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必须要打碎旧的国家机器。除此之外,马克思和恩格斯还阐明了关于无产阶级国家的一系列理论观点,如巴黎公社的国家形式、无产阶级专政与民主统一等问题,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国家理论的内容。

4.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完善时期

从巴黎公社革命失败至恩格斯逝世的 20 多年,是资本主义和平发展的阶段,也是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完善时期。此时,工人运动虽有一些进展,但还不具备革命的条件。在这个时期,议会斗争成为革命斗争的主要形式。此时,马克思恩格斯写了许多论著,不断丰富和发展了国家理论。马克思写于 1875 年的《哥达纲领批判》阐述了从资本主义社会转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趋势以及必然经历的过渡时期,并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国家消亡理论。马克思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 ,即无产阶级专政。随着共产主义社会的建立,过渡时期会宣告结束,国家自行消亡。此外,马克思在《巴枯宁〈国家制度和无政府状态〉一书摘要》中,尖锐地批判了无政府主义观点,阐述并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

1883 年,马克思逝世后,恩格斯担负起无产阶级未完的解放事业。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他以翔实的资料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特征以及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历史性质,阐明了消灭阶级与国家消亡的未来趋势。

可以说,马克思恩格斯国家学说经过萌芽、形成、发展、完善这四个时期,已经在基本理论上回答了当时革命实践和理论斗争中出现的一系列基本问题。

(二)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基本内容

法国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家亨利·列菲弗尔在其著作中说:“如果有人想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寻找一种国家理论,也就是说想寻找一种连贯和完全的国家学说体系,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告诉他,这种学说体系是不存在的。反之,如果有人认为马克思忽视了国家,我们也可以告诉他,国家问题是马克思经常关注的问题。在他的著作中,有关于国家的一系列论述和一种显然已经确定了的方向。” 换句话说,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的观点散见于他们的许多著作中。这些著作是后人研究国家现象的宝贵遗产,构成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最为基本的文献依据,其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国家起源与本质理论

国家是否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历史上的思想家众说纷纭。马克思恩格斯从大量的历史材料出发,得出关于国家起源的科学结论。

人是从类人猿经过长期演化发展而来的。劳动使人与动物有了根本的区别。由于劳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不同于动物界之间的关系。人们对生产工具的使用,标志着人类社会的产生。生产方式决定了社会的发展水平。原始社会时期,劳动工具极其简陋,集体劳动成为必然。在这种生产条件下,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以及劳动产品实行公有制度,因此原始社会没有阶级和国家。

原始社会的生产关系随着生产工具的完善,逐渐显现出不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当劳动效率的提高以至一个家庭可以保证自己必要的生活资料时,个体劳动就会要求私有制代替公有制。私有制的产生与社会分工和交换联系在一起。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使得农业与畜牧业分离,不仅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还出现了产品剩余现象,这样就使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产生成为可能。

在此基础上,奴隶制有所萌芽,形成了最初的阶级分化。在战争中俘虏成为奴隶,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他们以及他们的劳动成果全部成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手工业和农业的进一步分工,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出现了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生产逐步取代氏族集体生产,于是私有制产生。随着私有制与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社会上的贫富分化现象越来越严重。恩格斯分析了这个变化:“除了自由民和奴隶的差别以外,又出现了富人和穷人的差别——随着新的分工,社会又有了新的阶级划分。” 于是,社会分裂为奴隶和奴隶主两大阶级,他们之间利益对立。奴隶们的劳动成为社会上层建筑赖以生存的基础,伴随贫富分化现象的加剧,族长选举逐步演变成氏族贵族。频繁的战争掠夺加强了阶级贫富的分化,氏族管理机构逐渐变质。正如恩格斯所说:“氏族制度的机关就逐渐挣脱了自己在民族中,在氏族、胞族和部落中的根子,而整个氏族制度就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它从一个自由处理自己事务的部落组织转变为掠夺和压迫邻近部落的组织,而它的各机关也相应地从人民意志的工具转变为独立的、压迫和统治自己人民的机关了。” 于是原始民主制解体,国家应运而生。

在研究希腊人的氏族发展史后,恩格斯指出,这时“所缺少的只是一件东西,即这样一个机关,它不仅保障单个人新获得的财富不受氏族制度的共产制传统的侵犯,不仅使以前被轻视的私有财产神圣化,并宣布这种神圣化是整个人类社会的最高目的……而这样的机关也就出现了。国家被发明出来了” 。由此可见,国家的出现不是“天意”,也并非是“君权神授”。它既不是由人们任意缔造的,也不是某种社会契约的产物,是随着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国家起源的探索,对揭示国家的本质是有意义的。恩格斯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 “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很明显,这个论断明确指出国家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出现和发展,与一定的历史条件相联系。与此同时,恩格斯还揭示了国家的作用,即国家是一个阶级范畴,它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对此,列宁也表达过同样的观点:“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对比氏族,恩格斯揭示了国家的本质。他认为,国家相比较氏族,有两个基本特征:其一,国家是按照地域划分管辖下的统治范围;其二,国家具有特殊的暴力机关,如监狱等强制机关的存在。因此,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它拥有与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它是维护统治阶级的工具。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的行使和运转,国家就需要人民捐税。因此,国家机关的官吏居于特权地位,自然而然地凌驾于社会之上。

2.国家的类型与职能理论

国家出现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经历了奴隶制、封建制、资产阶级不同阶段的国家形式。马克思认为,这些不同类型的国家分别代表不同的阶级利益,都是为各自的经济基础而服务的。

原始社会瓦解以后,奴隶主和奴隶对立的社会出现。奴隶制国家的国家权力由奴隶主掌控,奴隶处于被支配地位。尽管如此,奴隶占有制国家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关系仍旧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奴隶制社会,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还占有奴隶。奴隶从事的各种劳动都是被强迫的,为了维护这种高强度的奴役劳动,强有力的镇压机器是必须的,否则难以运行。因此,奴隶占有制国家就变成了维护奴隶制社会生产关系最重要的机器。由于奴隶受奴隶主支配,因此,大规模地实行简单劳动协作成为可能。恩格斯说:“只有奴隶制才使农业和工业之间的更大规模的分工成为可能,从而使古代世界的繁荣,使希腊文化成为可能。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没有奴隶制,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 换句话说,奴隶制在人类历史上曾发挥进步的作用。但是奴隶制本身包含着自身灭亡的因素。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使得大规模奴隶起义爆发,加之地主与奴隶主之间的斗争,奴隶制国家逐渐被封建制国家所代替。

封建国家是封建地主阶级压迫农民阶级的机关。列宁把这样的国家称为农奴制国家。封建社会中,封建主占有绝大部分的土地和部分农民。农民遭受地主严酷的剥削,但和奴隶社会的奴隶相比,拥有了一点点人身自由。他们能够在租地进行劳动,生产效率提高了。因此,封建社会同样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封建国家与封建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维护了封建的生产关系,在历史上同样起过进步作用。但由于生产力的不断提高,贸易和商品交换不断发展,封建国家中的一部分市民变成了资产阶级。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后,封建国家被资产阶级国家取而代之了。

同样地,资产阶级国家本身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封建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进入工场手工业时代,货币和商品迅速发展,逐渐形成了民族市场。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强大,他们越来越挑起与贵族的抗衡,导致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资产阶级国家的建立对铲除封建残余,巩固和发展资本主义经济起到了促进作用,有其历史进步性的一面。

由此可见,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各种类型国家的发展历史,都证明了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对经济关系的依赖。各种类型的国家都“只是以集中的形式反映了支配着生产的阶级的经济需要” 。因此,马克思按照阶级实质划分国家的类型。任何类型的国家都属于政治上层建筑部分,对经济基础发生反作用。恩格斯曾在信中表达过,国家权力对于经济发展的反作用有三种的观点。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呈现不同的历史形态,根据其维护阶级利益的不同立场,国家被划分为多种类型。但国家存在的意义即国家的职能有其规律性,而它能根源于国家的本质。马克思认为,国家属于政治上层建筑范畴,它服务于经济基础。因此,各种类型的国家都可区分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同一类型的国家,在历史发展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职能。综合而言,任何国家的职能都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

国家的对内职能表现为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并维护社会管理。马克思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过,氏族社会曾因无力管理复杂的社会现实,从而导致国家的产生。换句话说,马克思从侧面肯定了国家的社会管理职能。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曾指出:“政治统治到处都是以执行某种社会职能为基础,而且政治统治只有在它执行了它的这种社会职能时才能持续下去” 。这段叙述表明,恩格斯从未忽略国家的管理职能。列宁则认为,国家是一种由专门从事管理的人组成的机构;而国家作为管理机构,把持着一定的强制部门,如部队、监狱等。因此,国家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管理机构,其重要特点表现在它与暴力机关相结合。国家的管理职能还指国家要不同程度地干预经济生活,但尽管如此,国家的管理始终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体现了其阶级属性。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观点,国家不仅拥有政治统治职能,还拥有公共管理职能。其中社会管理职能更为基础,是国家行使其职能的基本内容,而政治统治职能是国家行使管理职能的保障,行使国家政治统治职能和经济管理职能的方式是大不相同的。

国家的对外职能主要体现在保卫本土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等方面。但是剥削阶级国家在其强大时为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往往会对外发动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就是国家发挥对外职能的典型事例。国家的对内职能和对外职能都包含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要素,两者是统一的。研究国家现象,讨论国家职能是不容忽视也不能回避的重要问题。

3.无产阶级国家理论

资产阶级国家是在私有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生产社会化与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个别企业生产的有组织性与整个社会的生产无政府状态激化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无产阶级革命不可避免。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论述过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思想。1848 年,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提出:“使无产阶级形成为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 的思想。但是对于资产阶级国家应采取何种立场,却并未进行详细论述。经过 1848 年欧洲革命,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中,首次提出无产阶级应打碎旧的国家机器的观点。在《共产党宣言》德文版序言中,马克思写道:“公社已经证明:‘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由此可见,此时,马克思关于无产阶级革命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对待旧的国家机器,态度已经明晰。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法兰西内战》一文中,解释了旧的国家机器为什么不能为工人阶级所用的问题。他认为:“奴役他们的政治工具不能当成解放他们的政治工具来使用。” 换句话说,旧的国家机器是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它是用来奴役工人的。这些政治工具浸透了资产阶级思想,这些公共权力机关是资产阶级根据其阶级特性而建立的。工人阶级取得统治权后,怎么还能用这些机器来达到解放全人类的目的呢?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必须摧毁。但他们并不否认,在特定历史条件下有和平解决的方式,但由于任何掌权阶级都不会主动交出政权,所以暴力方式仍为主要的形式。人类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反动阶级自愿退出历史舞台,资产阶级也不例外。因此,无产阶级要用暴力制衡暴力,建立自己的政权。

无产阶级通过革命打碎旧的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其本质依旧表现出一种权力,构成这种权力的是各种强力机关。因此,我们说无产阶级国家还是国家。但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曾预言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建立的政权,“从此再不会有原来意义的政权了” 。对此,列宁在《马克思主义论国家》里说道:“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 。换句话说,所谓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就是指它是过渡性质的国家,是“半国家”。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作了补充:“公社已经不再是国家了,因为公社所要镇压的不是大多数居民,而是少数居民(剥削者)。” 换句话说,原来被镇压的大多数,现在成为镇压的特殊力量;而原来镇压的阶级,成为被镇压的对象。此时,人民的武装代替了剥削阶级的军队,这与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是根本不同的。

无产阶级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但同时也是无产阶级民主的国家。无产阶级民主和无产阶级专政是同一种国家制度。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无产阶级掌握国家政权。马克思说:“无产阶级的阶级专政,这种专政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差别,达到消灭这些差别所由产生的一切生产关系,达到消灭和这些生产关系相适应的一切社会关系,达到改变由这些社会关系产生出来的一切观念的必然的过渡阶段。” “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由此可见,无产阶级专政是过渡时期国家的性质,同时也规定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性质。关于无产阶级民主,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表述无产阶级国家时,用了民主概念,以“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组织成为统治阶级”与“争得民主”并提。对此,列宁又作了进一步论述:“无产阶级专政是破坏资产阶级民主和建立无产阶级民主。” 无产阶级国家“不可避免地应当是新型民主的(对无产者和一般穷人是民主的)和新型专政的(对资产阶级是专政的)国家” 。很明显,列宁在此揭示了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

4.国家消亡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考察国家起源及其历史发展的基础上,得出国家消亡的必然结论。这一结论与一切空想社会主义者和无政府主义者关于消灭国家的思想有本质不同。

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的思想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他们在批判黑格尔的国家观,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哲学的贫困》及《共产党宣言》中都或多或少涉及一些关于政治国家未来命运的问题,但都没有进行详细的论述。1875 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指出,过渡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形式。其命运是自行消亡,而资产阶级国家只能是被消灭。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 “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关于国家消亡,马克思和恩格斯是基于国家产生和存在的物质及其发展的必然性提出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国家消亡是有前提条件的,即社会主义革命的发生。在阶级斗争中,无产阶级取得胜利,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改变所有制后,阶级差别不存在了,国家自然而然就消失了。与此同时,国家消亡还要具备一定的经济基础,当经济条件不具备的时候,无产阶级国家也是不会消亡的。总之,国家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是新质的因素逐渐积累和旧质的因素逐渐减少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渐进的,也是自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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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研究》

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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