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赣南苏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报告
摘要: 十年来,赣州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以及对江西和赣州工作的重要要求,特别是2019年5月视察江西和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西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团结带领赣州市广大干部群众感恩奋进、担当实干,下足“绣花”功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努力探索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新路子;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标准,一年一个重点,一年一个台阶,压茬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创新推出产业扶贫“五个一”机制、健康扶贫“四道医疗保障线”、农村保障房、金融扶贫等政策组合,扎实推进高质量、可持续脱贫;以最严的要求、最实的作风,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坚持统筹推进,积极探索脱贫攻坚的体制机制、政策保障、产业就业、资金项目等与乡村振兴相衔接,加快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关键词: 赣南苏区 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命。习近平同志先后两次亲临赣州视察、多次对赣南老区发展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多次强调:“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要抓好,这具有政治意义”“要使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要推动老区加快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老区与全国同步全面进入小康社会”。十年来,赣南苏区脱贫攻坚取得显著成效,许多方面走在江西省乃至全国前列,成功承办全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网络扶贫、消费扶贫、“互联网+社会扶贫”等大型会议,创造许多“赣州经验”,书写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赣州答卷”。
一、主要成效
受多种因素制约,2012年前,赣州市经济底子薄、基础条件差、贫困人口多、贫困范围广、贫困程度深,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之一。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支持赣州市建设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2012年以来,赣州市紧紧围绕“打造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把握历史机遇,锲而不舍向绝对贫困宣战,下足“绣花功夫”,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创造赣南扶贫开发史上的伟大奇迹,赣南大地因脱贫攻坚而巨变。
(一)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
1.脱贫摘帽如期实现
2018年7月29日,经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的第三方严格评估,瑞金市率先在赣州脱贫摘帽,退出贫困县序列,翻开赣州脱贫攻坚新的历史篇章。2020年,赣州市114.33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 023个贫困村全部出列,11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其中25.75万户发展特色产业稳定增收,56.7万人务工脱贫,7.39万“一方水土养不好一方人”的贫困群众挪出“穷窝”,建设农村保障房1.737万套,让自身无能力建房的特困户住上安居房,16.17万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子女得到精准资助,实现“应学尽学”,所有农村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并达到国家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标准,所有贫困人口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46.08万人次贫困患者得到分类救治,33.35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范围。从2011年到2021年,赣州市累计减贫194.88万人,贫困人口由194.88万人到全面清零,贫困发生率由26.71%下降至0(见表2-1),老区人民如愿与全国同步全面小康。
表2-1 2011—2021年赣州市贫困人口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乡村振兴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2.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升
2011—2021年,赣州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4 684元增加到14 675元,增长2.1倍,年均增长12.1%,农村家庭恩格尔系数由46.9%下降到3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6 058元增加到40 160元,增长1.5倍,年均增长9.6%,城镇家庭恩格尔系数从40.9%下降到31.8%,如表2-2所示。
表2-2 赣州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变化趋势

续表2-2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乡村振兴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3.危旧土坯房改造有效解决
2012年前,赣州市还有69.5万户、近300万村民居住在危旧土坯房中。2012年以后,赣州市完成69.5万户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新建、修缮加固44.82万户,拆除空心房24.7万户。2016年起,赣州市紧扣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步伐,让所有农村贫困群众彻底告别低矮破旧、透风漏雨的危旧土坯房,住上安全放心房,顺利实现脱贫摘帽。同时,赣州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农村保障房建设,采取政府“交钥匙”兜底保障的模式,积极帮助农村无经济能力、无劳动能力的特困户实现“拎包入住”,让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真正惠及最困难群众。2016—2022年,赣州市共实施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万余户,其中2016—2017年实施农村保障房建设项目1.737 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连续两年获国务院表彰激励,其中,宁都县于2019年被国务院授予农村危房改造督查激励县,2020年于都县也获此殊荣。2021年兴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会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荣获“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二)扎实推进就业创业帮扶

改造农村危旧土坯房69.5万户,赣州市宁都县固厚乡楂源村东排组危旧土坯房改造前后对比
十年来,赣州市累计新增城镇就业86.82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140.41万人。截至2022年6月底,赣州市农民工就业总人数198.34万人,其中省内就业85.86万人,省外就业112.48万人;赣州市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三类人员”共71.22万人,实现就业57.97万人,占比81.40%,就业形势保持稳定。脱贫攻坚时期,赣州市打造独具特色的“两精准、五送到、一扩大”就业扶贫工作模式;就业扶贫的“251”模式、“扶贫车间”典型做法向全国推广,龙南市脱贫车间等案例入选全球减贫最佳案例,上犹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和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获得“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全面脱贫之后,赣州市延续实施就业扶贫相关政策措施,通过“四个一批”举措扎实推进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具体做法如下。
1.引导入企就业转移一批
赣州市通过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向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较强的脱贫人口提供岗位信息、提升就业技能、给予就业激励等,引导鼓励其到当地企业就业。2017—2021年,赣州市发放务工交通补贴分别为13 600.11万元、11 026.33万元、16 030.31万元、16 591.53万元、15 517.69万元,详见表2-3。
表2-3 2017—2021年赣州市发放交通补贴金额情况 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2.发展帮扶车间吸纳一批
赣州市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但因年纪偏大或家有老小而无法入企就业的脱贫人口,通过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帮助其实现在家门口稳定就业。鼓励在外经商务工的乡贤,以及服装纺织、电子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在乡村创办帮扶车间。在2016—2021年,赣州市建成帮扶车间数量由299个增加到1 531个,吸纳帮扶对象就业人数由808人增加到11 711人,累计发放帮扶车间个人岗位补贴金额由262.67万元增加到1 767.542万元,并对帮扶车间就业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对退出的脱贫劳动力等开展跟踪帮扶,详见图2-1。

图2-1 2016—2021年赣州市帮扶车间运行及发放个人补贴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3.鼓励自主创业带动一批
赣州市对有创业能力的就业帮扶对象,通过提供创业帮扶引导创业带动就业,将脱贫人口列入创业担保贷款优先扶持对象,降低门槛、优先审批,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为创业提供真金白银的帮扶。2017—2021年,直接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个人创业但保贷款金额从73万元增加到1 891万元,详见表2-4。
表2-4 赣州市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就业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4.开发公益岗位安置一批
赣州市对劳动能力偏弱、无法适应企业要求、但有就业意愿的群体,结合各地实际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赣州市相关部门通过联合开发、分口负责、规范管理等措施,2016—2021年赣州市安置帮扶对象就业9 724人、10 633人、33 531人、34 161人、53 438人、51 426人,详见表2-5。
表2-5 2016—2021年赣州市安置帮扶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三)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十年来,赣州市乡村产业发展理念发生根本性转变,设施农业、科技农业、规模农业迅速扩张,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带动农民持续增收。2021年赣州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96.58亿元、增加值440.87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85.7%、89.7%。
1.粮食生产稳中有升
赣州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守好百姓“米袋子”“菜篮子”,农业农村经济保持平稳向好势头。2021年,赣州市粮食产量52.36亿斤,比2012年增产2亿斤,单位面积产量由2012年的341公斤/亩提高至2021年的347公斤/亩。
2.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赣州市现代农业蓬勃发展。2021年脐橙种植面积达174.85万亩,脐橙产量150.42万吨,均居世界第1位,实现总产值166亿元;蔬菜产量414.89万吨,蔬菜产值112.84亿元,详见表2-6。
表2-6 赣州市脐橙和蔬菜产业发展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乡村振兴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于都县梓山富硒蔬菜产业园
十年来,赣南脐橙累计带动11.7万户贫困户增收,入选全国首批三大产业扶贫典型范例之一,成为名副其实的农业“当家树”、农村“致富树”和农民“摇钱树”;建成规模蔬菜基地25.9万亩、油茶林288万亩,分别带动7.98万户、5.89万户贫困户增收;90%以上的规模蔬菜基地成为扶贫基地,实现群众脱贫致富与农业产业发展的双赢。多措并举促进就业扶贫,通过外出转移就业、建设扶贫车间、开发扶贫专岗等综合措施,帮扶15.53万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共有扶贫车间946个,开发乡村公路养护、农村保洁、山林防护、农家书屋管理等扶贫专岗4万余个,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实现就业有门路。
3.农业产业链不断延伸发展
赣州市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由2011年的411家增加到2021年的682家,其中农业产业化国家级龙头企业8家、省级113家;畜禽屠宰加工取得突破,建成投产现代化畜禽屠宰项目12个,在中心城区等6地开展生猪、家禽屠宰冷链配送试点,推动“运禽、运猪”向“运肉”转变;休闲农业快速发展,培育休闲农业企业2 650家,创建国家级休闲农业示范县4个、省级示范县5个;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推动产业集聚、经营集约、要素集中。
(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卓有成效
1.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卓有成效
2011—2021年,赣州市建设新农村建设点34 132个(见表2-7);整治农村危旧“空心房”8 795万平方米;完成改路2.6万公里、改水76万户、改厕65万户;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658处;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97.94%;创建6个江西省美丽宜居示范县、31个全域美丽乡镇、361个美丽村庄和5.6万个美丽庭院;基本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庄整治全覆盖。上犹县、崇义县评为“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县”。

石城县琴江镇大畲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
表2-7 2011—2021年赣州市新农村建设村点数量情况 单位:个

资料来源:根据赣州市乡村振兴局提供数据整理而得。
2.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赣州市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提升脱贫攻坚支撑力的关键,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2015—2019年,农村公路通车总里程由25 710.61公里增长至的38 919.98公里,增长51.4%,农村公路硬化(水泥路、柏油路)比率由76.7%提高至93.7%,四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比例由79.7%提高至94.4%,危桥发生率由21%降低至6%;农村公路中,县道三级及以上公路占比由18%提高至44.3%,乡道四级公路比例由50.2%提高至88.4%,在江西率先实现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柏油)路,符合通客车条件行政村的客车通达率达99.68%,“四好农村路”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农村群众出行不再是“出门数步羊肠道,百里千斤靠肩挑”。截至2020年,解决546.7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完成加固病险水库787座,小型水库基本除险摘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现全覆盖;完成低电压治理58.5万户,赣南苏区人民结束点煤油灯照明、电饭煲煮不熟饭的历史;贫困村实现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网络和宽带网络全覆盖,成为全国首个电商进农村全覆盖的设区市。

解决546.7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村村通了自来水,图为赣州市赣县区韩坊镇村民喝上了干净水

25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水泥(柏油)路,老百姓走上了“平坦路”,图为安远县农村公路改造前后面貌
3.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提高
赣州市持续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从2012年的25元提高到2022年的84元,通过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优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城乡居民健康不平等显著缩小;截至2021年,赣州市家庭医生签约人数299万余人,签约率34.4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79.7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73%,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服务率70.0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3.99%,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9.82%,均高于江西省平均水平。

赣州市南康区为全区每户贫困家庭发放一个装有保健必备药品和医用品的家庭保健箱
(五)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持续释放
1.乡村人才培育力度不断加大
赣州市坚持把乡村人才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2021年,赣州市累计定向培养6 87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2 603名乡村医生完成竞争上岗,建立县与乡卫生人才双向交流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培养超过1.2万名高素质农民大学生,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支农涉农人员1 841人。2015年以来,赣州市累计开展免费电商培训3 100余场18.1万余人次,县域电商形成良性生态循环,孵化出一批创业典型。
2.乡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赣州市加快乡村绿化美化,深入实施林长制。截至2021年,改造低质低效林117.66万亩,创建省级森林乡村103个、省级乡村森林公园10处;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13.58平方公里;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67%,连续多年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
二、主要做法
“三农”问题具有政治性、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意义,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根本性问题。我们党一以贯之高度重视解决“三农”问题,农村是全面小康的主战场,“三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了重要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赣州市上下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赣州市广大乡村实现了生活水平的质变、基础设施的巨变、人居环境的嬗变、富民产业的蝶变、发展动能的转变、精神状态的蜕变,正驶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快车道”。

兴国县枫林村荣获首批“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第一批“国家森林乡村”等称号
(一)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赣州市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在江西省率先配齐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妇女小组长“三个小组长”,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干部,培养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得到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更加有力有效。
1.干部队伍得到锻炼
赣州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战场,将最熟悉基层工作、最能吃苦耐劳、最能打硬仗的干部派下去,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确保把得力的干部用在抓脱贫攻坚上。驻村工作队实行单位结对帮扶贫困村全覆盖。市本级每个单位至少帮扶1个贫困村,其余贫困村由所在县(市、区)包干托底。选派到贫困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的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驻村工作队队长及队员,明确由单位领导带队,选派思想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的中层干部担任队长,1~3名精干力量为工作队队员。实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全覆盖,市直(驻市)单位干部采取“532”的方式结对帮扶贫困户,市厅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5户,县处级领导干部结对帮扶3户,科级及以下干部结对帮扶2户,其余贫困户由所在县(市、区)干部包干托底。帮扶干部变动后,新进干部自然接替。赣州市3 468个行政村均选派了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安排2 776个市、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3 468个工作队挂点帮扶,安排66 651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实现932个贫困村、167个深度贫困村均有单位驻村帮扶,28.74万户贫困户均有干部结对帮扶“两个全覆盖”。

赣州市赣县区南塘镇澄籍村第一书记帮助村民干农活
2.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
赣州市坚持把脱贫攻坚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领导核心。坚持强化人、财、物等基础保障,切实把基层党组织聚焦到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上来。大力实施基层党建质量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把能否适应脱贫攻坚工作需要作为村(社区)干部提名人选的重要资格条件,注重把优秀年轻党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的党组织,对不合格、不胜任的村(社区)干部及时予以调整,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并在全国率先配备村妇女小组长,用好党小组长、村民小组长,筑牢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实施村(社区)干部履职动力、能力、绩效“三提升”工程,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激励保障机制,2016—2020年,连续4年(时间)提高村(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激发村(社区)干部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
赣州市全面落实5年过渡期和“四个不摘”要求,加强致贫返贫预警监测和帮扶措施落实;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管理,开展驻村工作明察暗访,确保驻村帮扶实效。一是按照时序工作部署要求,不定期下发《加强驻村帮扶工作的提示》,开展暗访调研,督促各地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保持攻坚态势。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整改“回头看”以及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升等工作,加大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力度等,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补短板强弱项,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基础。二是结合调研排查,重点督导乡村两级和驻村工作队工作和生活情况,特别是《关于相对贫困监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防止致贫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通知》等落实落细情况,推动各地全覆盖监测摸排、全方位监测帮扶。对监测对象通过产业、就业、医疗、教育、兜底保障和防贫保险等有效措施,切实消除致贫返贫风险。三是认真谋划下一步驻村帮扶工作,根据中央、江西省出台的驻村管理办法,结合赣州市实际和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会同赣州市委组织部印发了《赣州市市派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方案》,确定了市派单位驻村帮扶、对口帮扶等任务。
(三)着力抓好产业帮扶
产业是脱贫之基、致富之源,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和根本出路。就业是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不仅能够巩固脱贫成果,也有利于激发贫困人口的脱贫内生动力。赣州市坚持把产业就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战略重点和主攻方向,引导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积极发展生产,不断提升“造血”能力。把消费扶贫作为推动产业扶贫、增加贫困群众收入的重要举措,办好中国(赣州)家具产业博览会、中国赣州国际脐橙节(赣南脐橙网络博览会)等活动,组织贫困县与新华社开展消费扶贫战略合作,鼓励动员各级单位采购扶贫产品或服务,用市场化手段促进扶贫产业发展。加大产业帮扶力度,持续推动脱贫产业可持续发展,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产业基础。2021年赣州市26.49万户脱贫户获得产业发展扶持,产业帮扶覆盖面达91.46%。脱贫户通过产业帮扶,户均年增收3 437元。其中种植业累计带动脱贫户14.99万户增收,养殖业累计带动14.77万户增收。
案例
崇义县创新“弱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托底就业扶贫模式
崇义县创新就业扶贫新举措,坚持“四个聚焦”抓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实行包干责任制和集中统一调度制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扶起弱劳动力。
一是聚焦岗位——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科学设定岗位和选聘人员。针对年龄偏大、无技能、弱劳力、无资本、有负担无法外出就业的贫困人口就业问题,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需求,整合行业部门资源,采取因事设岗、因岗选人的办法,开发了轻便体力、门槛较低、长期需求、就地就近的公益性岗位。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拟定公益性岗位选聘对象,经村公示、乡镇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等程序,由乡镇与选聘对象签订协议。
二是聚焦管理——乡镇统筹、村级管理。由乡镇统筹岗位和人员安排,建立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体系。比如,各村对农村保洁公益性岗位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村民小组为一个网格,由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承包,负责网格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各村“两委”干部和第一书记共同负责日常调度与考核,村干部分片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统计上报专岗人员出勤和绩效考核情况。
三是聚焦补贴——补贴提标、工作提效。针对原就业扶贫专岗存在的“不好管、管不好”问题,崇义县将岗位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860元,其中基础工资360元、考核绩效工资500元。制定专门的考核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规范完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台账,做到岗位协议与考勤考核相衔接、考勤考核与补贴发放相衔接、补贴发放与监督监管相衔接,确保补贴发放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此,既调动了一部分有劳动力、无负担的空闲专岗人员参与集中调度制的积极性,又兼顾了另一部分需要照顾老、小、病、残等有负担的专岗人员投入到包干责任制的积极性。
四是聚焦监管——内部指导、外部监督。建立指导员包干机制,加强内部指导。成立专业指导队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带队,抽调8名业务骨干为指导员,每名指导员负责包干2个乡镇,协助乡镇做好乡、村两级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每季度开展2次以上的入户现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强化外部监督,建立不定期督导机制。将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纳入全县精准扶贫督导重要内容,与脱贫攻坚工作一并部署、一并督导、一并落实,重点督导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补贴发放、工作成效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多角度监管。
(四)积极衔接乡村振兴战略
在打赢脱贫攻坚战过程中,赣州市面对城乡发展不协调,乡村发展不充分,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不平衡等问题,高度重视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体制机制衔接,积极破解农业农村发展中的矛盾,用乡村振兴成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持续改善,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1.衔接脱贫攻坚责任制
乡村振兴继续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压实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抓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责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任务贯彻落实。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完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推进机制和报告制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向赣州市委、市政府报告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市、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年度向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
2.加大工作衔接力度
延续并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继续落实单位帮扶联系村、工作队驻村帮扶、干部结对帮扶,以及市领导联系县(市、区)、县(市、区)领导挂点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工作责任制。在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基础上,把各级帮扶力量的主要精力逐步转到乡村振兴上来,实行基层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力量有效衔接,推动帮扶干部从扶贫尖兵转变为振兴先锋。
3.强化行业部门统筹协调
各级行业部门分别制定行业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强化推进措施。市、县两级建立行业支持乡村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各级行业部门每季度向本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行业支持乡村振兴进展情况。
三、展望
2019年5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赣州视察时指出,现在是新的长征,我们要重新再出发。对广大农村而言,脱贫攻坚已取得决定性胜利,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逐步转移到乡村振兴上来,奋力走好新时代乡村振兴的长征路。赣州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前谋划、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力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确保赣州市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乡村振兴走在前列,确保赣州市乡村全面实现振兴,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赣州市将锚定争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排头兵”、建设“全国革命老区乡村振兴示范区”目标,坚持“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响鼓重槌、狠抓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力促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上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
1.强化责任担当
借鉴脱贫攻坚时期的经验做法,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责任主体主要职责清单,明确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分管领导、行业分管领导、行业部门负责同志,乡镇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村主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驻村工作队员等十类主要责任主体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职责,让大家更清楚自身该做什么事、该履什么责,同时进一步传导压力,构建更加明晰、严密的责任体系。
2.聚焦主要和关键任务
紧扣巩固成果重点任务,结合工作特点规律,开展“2+4”巩固提升行动,即将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主线,分季度对产业、就业、创业“三业”提升、住房安全保障、饮水安全保障和收入提升、政策享受和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针对性督导调度。具体来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主要是抓牢监测、帮扶、退出三个环节,确保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主要是保持资金投入稳定,通过包括引进第三方等各种有效手段,加强项目资金的全过程监管,提升衔接资金绩效;将“三业”提升纳入第一、二季度的督导重点,积极引导有劳动力的脱贫户、“三类人员”家庭至少有一项产业或有一人就业创业,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将住房安全保障纳入第二、三季度的督导重点,确保无农户住危房,农户均住上安全房、干净房、舒适房;将安全饮水保障和收入提升作为督导重点,稳固饮水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成果,让群众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同时推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稳定增收措施落实;将政策享受和环境整治作为第四季度督导重点,在一年收官之季对巩固脱贫成果到户帮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政策应享尽享,同时开展户内、户外环境大整治,确保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3.建立健全推进机制
建立健全以挂牌督办为关键抓手的统筹协调、常态调度、督促指导等一整套巩固成果推进机制。聚焦“2+4”重点工作内容,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压实、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导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重滞后,住房、饮水、监测帮扶、资金项目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乡镇(街道)实行挂牌督办。挂牌期间,被挂牌督办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班子及成员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同时视情形对所在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被挂牌乡镇达到一定数量的,对县(市、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
4.加大涉农领域投入力度
建立与乡村振兴战略相匹配的财政投入机制,在各级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集中用于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土地出让收益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和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调整优化涉农资金投入,重点用于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农民就业创业等。减少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转移支付,赋予县级更多的财政自主权。创新金融支持农业中小微企业政策,给予更多信贷资金支持,纾解农业中小微企业发展困难。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力度,探索建立农村撂荒耕地经营权回收制度,对事实撂荒两年以上的农村耕地,允许将经营权回收至村集体,由村集体统一组织流转或经营,并从流转费用或经营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充实村集体经济,同时返还一定比例给承包农户。
5.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优化调整基础设施投入政策,转变村庄整治工作重点,由注重建设向建管并重转变,确保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得起、用得上、管得好。农村公路建设在保持现有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重视与乡村产业振兴有关的道路建设,积极推进以双车道以上公路为主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支持连通现代农业示范(产业)园、乡村旅游点、特色小镇、森林小镇等道路建设,为旅游、特色加工、商贸物流等产业落地、发展创造条件。在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建立以规模化集中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或分散供水为辅、与城市供水同质同服务的农村供水服务体系,提高供水系统之间的集群调度、多源调解能力,促进城乡优质供水资源向农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