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因名气而出名的人
我们的时代制造了一种新的卓异,它反映出文化和国家的特色,就如公元前6世纪希腊诸神的神性或中世纪骑士精神与典雅爱情。这种新的卓异尚未将英雄主义、圣徒、殉道者完全逐出我们的意识,但每过去一个年代,它便越发夺走它们的风头。所有旧形式的伟大都只能在新形态的阴影中存活。这种新形态的卓异就是“名人”。
Celebrity(名人)这个词(来自拉丁语词 celebritas ,意为“民众”或“名声”,而 celeber 意为“常被人拜访”“受欢迎”或“著名”)一开始指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状态——如《牛津英语词典》所说,“一种常常被人谈论的状态;著名,臭名昭著”。这种意义的用法至少可以追溯到17世纪。即使在那时,它的含义也比fame(声誉)或renoun(名望)要弱。比如,19世纪时,马修·阿诺德曾说虽然哲学家斯宾诺莎的追随者有名声(celebrity),斯宾诺莎本人却有声誉(fame)。
对我们来说,celebrity指的却主要是人——“一个有名气的人”。该词这种用法明显始于图像革命早期,第一例出现在19世纪50年代前后,爱默生提到了“富有而新潮的名人”(1848)。现在,美国词典把celebrity这个词定义成“一个著名或广为人知的人”。
这种特殊现代意义下的名人不可能在此前任何时代出现,也不可能在图像革命前的美国出现。名人是一个因其名气而出名的人。
他的特质——或他的缺乏特质——为我们的奇特问题给出了例证。他不好也不坏,不伟大也不卑微。他就是人形的伪事件,他是被故意捏造出来满足我们对人类之伟大的过度期待的。他在道德上持中立态度。他不是阴谋产物,背后也没有意图推广恶习或虚无的群体,制造他的是一群诚挚、认真工作的人,兢兢业业,极有职业道德,努力对我们“告知”,对我们宣教。他是我们所有人制造的产品,我们自愿阅读他的资料,喜欢看他上电视,购买灌注了他声音的唱片,和我们的朋友聊起他。他与道德甚至现实之间的关系非常模糊,他就像埃莉诺·格林 [2] 小说里的女人,在谈论别人时说,“她就像埃莉诺·格林小说里的角色”。
大部头《名人纪事》( Celebrity Register ,1959)由厄尔·布莱克威尔和克里夫兰·艾摩利编写,如今为我们留下了该词定义的翔实记录,又以超过二千二百则传记加以说明。“我们认为我们比《社会名人录》( Social Register )或《美国名人录》( Who's Who )之类的同类书籍有更好的标准。”他们解释道,“我们认为,要准确列出某人的社会地位是不可能的——就算真有人在意这方面的信息;要准确列出每个人的成功或价值也不可能;但你确实可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名人——你只要称一下相关剪报的重量就行。”《名人纪事》以首字母顺序排列名人,将莫蒂默·J.阿德勒放在波莉·阿德勒前面,把达赖喇嘛放在电视喜剧演员达格玛旁边,德怀特·艾森豪威尔放在安妮塔·艾格宝前面,前总统赫伯特·胡佛放在前感伤歌手莉比·霍尔曼前面,教宗约翰二十三世排在帽子设计师约翰先生后头,伯纳德·罗素后面跟的是简·罗素。他们都是名人,他们各自的知名度盖过了其他一切。
广告业证实了名人的市场影响力,名人在行话里被称作“大人物”(big names)。代言广告不仅用到名人,它还帮助塑造名人;让已然成名的人更加知名,这自然提升了其作为名人的地位。19世纪前,声明产品地位的方法是称其为“国王特选”,这种做法自然也是一种代言推荐。但国王确实是大人物,有显赫的家世,实权和名义上的权力都十分可观。国王不是收受了金钱而做推荐的,他多半也只会使用质量超群的产品。他不单单是个名人,因为成为名人的关键仅仅是有名气罢了。
对大众杂志上传记的研究显示出这些杂志的编辑——恐怕还有读者,在不久前把他们的注意力从老派英雄身上挪开了。他们创作传记的热情不再放在因实际功绩而闻名的人身上,而是转向了新潮的名人。分析《星期六晚邮报》和现已停刊的《科利尔》在1901至1914年间一共五年的传记文章,结果74%是政治、商界和专业人物。但在1922年前后,超过一半文章都在关注娱乐界人士。即使在娱乐界,越来越少有文章关注严肃艺术——文学、美术、音乐、舞蹈和喜剧。越来越多的文章(近年来,几乎所有文章)涉及轻娱乐领域、体育界和出没于夜店的人群。早年间,比方说一战前,主流传记主角都是美国总统、参议员、州长、财长、银行家J.P.摩根、铁路大亨詹姆斯·J.希尔、航空先锋、鱼雷发明者、黑人教育家、移民科学家、歌剧演员、著名诗人和著名小说作家这样的人。到了20世纪40年代,主流就成了拳击手杰克·约翰逊、克拉克·盖搏、博比·琼斯、电影女明星白兰黛·娇意丝和布伦达·马歇尔、威廉·鲍威尔、女斗牛士阿德莱德·莫非特和黑猩猩坨坨了。有些分析家说,这种变化主要显示了大众所关注的对象从生产转移到了消费。但这种解释未免也过于微妙了。
比较简单的解释是制造信息的机器制造了一种新的英雄替代品,那就是名人,其主要特征就是有名气。在伪事件的民主特点下,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名人,只要他能上新闻、不过气。娱乐圈和体育圈的人最容易积攒名气。如果他们够成功,就可以盖过他们所扮演的对象。乔治·亚利斯的风头盖过迪斯雷利,费雯·丽盖过郝思嘉,菲斯·帕克盖过戴维·克罗克特。由于他们最有价值的东西便是名气,他们也就最能让积极的媒体不断把他们留在公众的视野中。
杂志和报纸读者不再认为能从他们的英雄的生活中学到什么,这一点并不出人意料。通俗传记提供不了多少可靠的信息,因为传主本身也只是媒体的虚构。如果他们生活中没有任何戏剧性事件或成就,那也不出我们的意料,因为他们之所以出名,不是因为戏剧性事件或成就。他们是名人,他们获得名气的主要方法就是依靠名气本身。他们因为自己的昭著恶名而臭名昭著。如果这让人一头雾水、不可思议,如果这不过是同义反复,那也不会比我们的其他经验更让人一头雾水、更不可思议、更同义反复。我们的经验越发沦为同义反复——毫无必要地用不同措辞和图像表达相同内容。或许让我们苦恼的并不主要是名为“虚无”的缺憾。实际上,因为我们急切地使用机械方式人为制造充实,我们经验的空白变得更加空虚了。不同寻常之处在于,我们不只用这么多空虚填满了经验,还把这些空虚弄得如此缤纷多彩。
我们能听见自己的声嘶力竭。“他最棒了!”我们描述名人时,满嘴都是“最”。我们读着通俗杂志传记,读到某个布林克利医生是“美国广告打得最好的医生”;某个演员是“现在电影圈最幸运的人”;某个林林家族的人“不仅仅是林林家族最优秀的一个,还是家族里第一位真正的杂耍艺人”;某将军是“爱因斯坦之下最好的数学家”;某专栏作家的“求爱最为奇异”;某政治家的工作是“世界上最刺激的工作”;某运动员“嗓门最大,肯定也是最悍勇的”;某新闻人是“国内最始终如一充满怨恨的人”;某位前国王的情妇是“有史以来最不开心的女人”。然而,虽然标签上有这么多“超级之最”,内容却很平庸。我们所爱读的名人生活故事,如利奥·洛文塔尔所说,不过是一系列的“难关”和“喘息期”。这些男男女女“是坐实了的平凡人物样本”。
这些新模板铸造的“英雄”再也不是赋予我们目标的外部源泉,而是一些容器,我们将自己的漫无目的倾注其间。他们不过是放大镜下的我们。因此,这些表演者–名人无法扩展我们的视野,占据我们视野的都是些我们熟悉的男男女女。正如《名人纪事》广告那令人信服的说法,名人是“过去被新闻造就,如今自己制造新闻的‘人物’”。要制造名人,只需让他们被人熟知,以公关手段引入并强化。因此,名人承载了完美的同义反复:人们最熟悉的就是人们最熟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