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速朽的名声
英雄依靠功绩扬名;名人依靠形象或商标扬名。英雄创造自己;名人由媒体制造。英雄是大写的人;名人是大写的人名。
从前,公众人物需要私人秘书来将自身与公众隔开。现在,他则有媒体秘书,以让他在公众眼中保持良好形象。在图像革命前(也在尚未经历图像革命的国家里),如果某人或某家族置身于新闻之外,那么这就标志着他们拥有坚实的非凡之处。怀有贵族式虚荣的女士只应上三次报纸:出生、结婚、离世。如今,上流社会家庭的定义就是常常上新闻。曾经,真正的英雄人物对公共宣传弃如敝屣,默默依靠自身人格或成就的力量。
在南方,媒体的发展比国内其他地方缓慢,城市出现较晚,乡村生活方式占据主流。在那里,老派英雄被浪漫化。在这方面,也在其他许多方面,南方联盟将军罗伯特·E.李是世上最后的老派美国偶像。在他众多令人钦佩的品质中,南方同胞最敬仰的莫过于他从公众视野中隐退。他以不接受任何采访闻名,并坚定拒绝写回忆录。“这是在拿弟兄们的血做交易。”他说。乔治·C.马歇尔将军这个例证则较晚近,更与时代格格不入。他也对名声避之不及,即便其他将军正在报纸上连载回忆录,他也拒绝写作。但在他的时代,已经没有多少人把这视作美德了。他这样老派地拒绝进入公众领域,最终害得他饱受约瑟夫·麦卡锡参议员等人的诋毁。
英雄是时代造就的:要孕育英雄,至少需要一个世代。俗话说,他“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他创造传统,也被传统塑造。他的成长历经数代,每一代人都从他身上发现新的美德,将新的成就归于他。当他所处的过去变得愈加虚幻,他的英雄气概则有增无减。他的面容和身形不需要有刀削般清晰的线条,他的人生也不需要注脚。当然,他不会留下任何照片,常常连画像也没有。19世纪的人比眼下的人更英雄;古代的人更甚;而史前那些则成为半神。英雄常常与古人为伍。
与此相反,名人永远是当代人。英雄是由民间传说、神圣文本和历史著作造就的,但名人是由小道传闻、公众舆论、报纸杂志和转瞬即逝的电影电视画面打造的。时间的流逝,可以创造并成就英雄,但却毁灭了名人。一方由重复所创造,另一方由重复所破坏。名人诞生于日报之中,永远像其起源那样稍纵即逝。
先前制造名人的手段,日后也必定摧毁他。他成于公共宣传,也毁于公共宣传。新闻让他生,也让他死——不是通过谋杀,而是通过窒息和饥饿。没有谁比上一代名人更加彻底地被人遗忘。正因如此,新闻栏目“现在他们怎么样了?”描述的过气名人默默无闻的现状,才让我们忍俊不禁。故意提起一度大红大紫、在过去几十年间名气尽失的人,总能让人发笑:梅·布什、威廉·S.哈特、克拉拉·鲍。女人要是说出她所知的名人,就暴露了自己的年龄。
明星的坠落甚至算不上悲剧,因为他只是恢复原形,重归本来的无名状态罢了。根据亚里士多德广为人知的定义,悲剧英雄是从高位坠落的人,是身有悲剧性缺陷的伟人。他在某种程度上被自己的伟大害了。然而,昔日的名人不过是普通人,若是他回到该在的平庸位置,这不是因为他本人做错了什么,而只是时间的必然。
死去的英雄永垂不朽。随着时光流逝,他变得愈加鲜活。而名人即便还在世,就过时了:他变得不相干了。公众关注的炽热光芒在一开始给了他徒有其表的辉煌,然后很快让他融化消失。即使在公众关注的载体仅有杂志报纸时,事情就已然如此。如今我们有了全年不休的媒体、有了广播和电视,情况就越发变本加厉。现在,名人的声音和画面尽可能地侵入我们的客厅,制造名人比以前更快,名人也消失得比以前更快。许多娱乐明星和政治家都意识到了这一点。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十分小心地拉开炉边谈话的间隙,以免惹公民厌烦。某些喜剧演员(比如说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杰基·格利森)发现,每周做节目可以迅速积攒恶名从中牟利,但也会很快过气。为了延长出名的生涯,他们露面频率下降了——每月一次或两个月一次,而不是一周一次。
英雄和名人的个性还有更加微妙的差异。这两类人日渐相似,但方式又很不一样。在传统模板下代表伟大的英雄倾向于变得无趣且迂腐。最伟大的英雄有着最没有辨识度的面容或身材。我们可以给他们加上胡子以示崇拜,就像给上帝的形象添上胡子一样。然而,我们很难想象摩西或耶稣脸上还能有别的特征。英雄因此被理想化、一般化,从而失去个人特质。乔治·华盛顿的个性不突出,反而有助于他扮演国父的英雄形象。爱默生说所有伟大英雄最后都会变得超级无趣,可能就是这个意思。要成为伟大的英雄,实际上就意味着变得毫无生气;变成硬币或邮票上的面孔。这意味着成为吉尔伯特·斯图尔特笔下的华盛顿。然而,当代人,以及他们中的名人,却受困于个性。他们太鲜活、太独特,无法打磨成对称的希腊雕像。图像革命的聚光灯照射在脸上、身上,突出了不同人的形象差异。这一点就让他们无法成为英雄或半神。
当各英雄因人格中相似的伟大美德变得越来越相像时,名人的辨识度主要来自他们个性中微不足道的差异。因个性而出名,实际上意味着你是个名人。于是,“一位名人”的同义词就成了“一种个性”。于是,娱乐圈的人便最有能力成为名人,因为他们十分擅长区分个性中的小小差异。他们把自己和一群本质上完全一样的人区分开来,并因此而成功。他依靠的是鬼脸、手势、语言和嗓音中的细枝末节。我们认出(“大鼻子”)吉米·杜兰特是靠他的鼻子,认出鲍勃·霍普是靠他的招牌微笑,认出杰克·本尼是靠他的吝啬,认出杰克·帕尔是靠他的粗鲁,认出杰基·格利森是靠他摇摇摆摆的步子,认出伊莫吉恩·柯卡是靠她的刘海。
种种伪事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名人倾向于催生出更多的名人。他们互相成就、互相赞赏、互相宣传。由于他们主要依靠自己的名气而出名,名人要增强自己的名人形象,只需要让他们之间的关系为人所熟知。名人形成了某种共生关系,互相依存。某人要变得更出名,可以通过总被另一个人开涮、通过成为另一个人前妻的情人、通过成为另一个人八卦的对象,甚至通过被另一个名人无视。伊丽莎白·泰勒的名人魅力多半并不来自她作为女演员的名气,而是来自她与其他名人的关系——尼基·希尔顿、麦克·托德和艾迪·费舍。剧作家阿瑟·米勒通过和玛丽莲·梦露结婚而成为“真正”的名人。当我们谈论、阅读或书写关于名人的一切时,我们会强调他们的婚姻关系和性爱习惯,或是他们对烟、酒、衣服、跑车和室内装修的喜好,我们通过这种绝望的努力来分辨这些毫无差异的人。那些普通人和我们一样(由于媒体垂青,他们碰巧成了名人),怎么才能把他们打造得比我们更有趣,或更突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