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还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吗?
案情介绍
张某(女)和刘某(男)系某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系的学生,二人已确立恋爱关系。后来,两人在相处过程中,张某发现刘某性格乖戾,动辄发火,且生性多疑,每当张某参加一些有男生参与的活动时,刘某都跟在后边,对张某身边的男生也非常不友好。起初,张某认为这是刘某太爱自己了,也就没在意,但慢慢地张某对刘某的行为实在是忍无可忍,最终向刘某提出了分手的要求。刘某认为,张某是水性杨花,移情别恋,因此怀恨在心。后来,刘某多次找张某纠缠,但都被张某拒绝。某日夜晚,刘某在和几个朋友饮酒后,爬墙进入张某居住的宿舍窗户外,见张某正在窗户旁边的床上睡觉,就将事先准备好的一个塑料瓶内的汽油洒向室内,点燃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张某因烧伤致面容毁损,构成重伤。同宿舍的另外几名同学也有不同程度的烧伤。后刘某被抓获,张某及其他几位同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问,刘某在承担刑事责任后,还应该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吗?
法理分析
本案中涉及多种类型法律责任的关系问题。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分属刑法和民法两个部门法,二者存在很大区别,例如二者在侵害客体、社会危害性、法律后果、构成要件、责任主体等方面均存在不同。但是,由于行为人的犯罪行为造成受害人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的,行为人不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而且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87条规定:“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被告人刘某不仅应该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张某及其同学所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也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而且如果刘某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这主要是因为民事责任的目的和功能不同。民事责任主要目的是给受害人以补偿损失、恢复权利;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具有惩罚行为人,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两个以上的责任时,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目的就无法实现。刑事责任的责任形式涉及人身和财产,除了财产性处罚外,还可以对责任主体进行人身制裁。与民事责任单一的财产性特征相比,刑事责任具有人身性和财产性的双重特征。在二者竞合时,即使民事责任优先适用,结果可能造成财产性的刑事制裁难以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刑事责任还可以在对责任人人身制裁和财产制裁上进行选择,以达到制裁责任人的最终目的。因此,刘某在承担刑事责任后,仍然要对张某和其他同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相关规定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小贴士
因同一行为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