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从西蛋邨到纽约之间,大约走到一半路程的地方,公路急转直下地与铁路相交会,然后与铁路并行了四分之一英里,主要是为了绕开一片荒凉的土地。那是一条满目灰烬的山谷——一座奇异的农场,这里的灰烬居然能像小麦一样生长,形成了无数个田垄、丘陵和千奇百怪的园林。在这个地方,灰烬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形态:有房屋,有烟囱,还有袅袅升起的炊烟,最后,经过一番超然的努力,又化成了一个个灰蒙蒙的人形,这些人有的似乎在隐隐约约地走动,有的已经碎成了粉末,飘散在布满灰尘的空气中。偶尔有一长溜灰蒙蒙的汽车缓缓爬行在一条无形的路径上,时而发出鬼魅般的嘎吱声,随后便慢慢停了下来。紧接着,那些灰蒙蒙的人就会拖着沉重的铁铲蜂拥而上,扬起一片密不透风的尘土,像屏风一样遮住你的视线,让你看不到他们究竟在搞什么名堂。
然而,在这片灰色土地的上空,在阵阵无休止地悬浮在它上空的黯淡无光的尘埃上方,稍等片刻之后,你就会看到T.J.埃克尔葆医生的那双眼睛。T.J.埃克尔葆医生的那双眼睛是蓝色的,而且无比巨大——仅瞳仁就有一码高。那双眼睛在向外眺望着,却不见其面孔,那双眼睛藏在一副硕大无朋的黄色眼镜后面,而那副眼镜则架在一个并不存在的鼻梁上。很显然,那是某个爱开玩笑的眼科医生把它们竖立在那儿的,想以此来招揽生意,扩大他在皇后区
的业务。到后来,他自己却一败涂地,永远闭上了眼睛,要不然就是他撇下它们,搬往别处去了。然而,他留下的那双眼睛,尽管由于年久失修,油漆已经剥落,再加上饱经日晒雨淋,已经变得有些模糊不清,却依然在若有所思地俯瞰着这片庄严肃穆的垃圾场。
这条灰烬之谷的一侧紧挨着一条臭气难闻的小河,每逢河上那座吊桥被拉起来让驳船通过时,等着过桥的火车上的乘客总会眼睁睁地望着这片凄凉的景色,看上足足半个小时之久。人们平时走到这里,往往也会停留至少一分钟,也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我才第一次遇见汤姆·布坎南的情妇。
他有个情妇,不管他走到哪里,凡是知道他的人都认为这是事实。他的熟人也都对他颇有怨言,因为他老是带着她出现在那些大众化的餐馆里,然后就把她一个人丢在餐桌旁,自己逍遥自在地跑来跑去,找他认识的不管是什么人聊天。尽管我出于好奇想看看她,但我丝毫没有想认识她的念头——没想到,我还是跟她碰面了。有一天午后,我和汤姆一起坐火车去纽约,列车中途停在那些大大小小的灰堆附近时,他突然一跃而起,一把抓住我的胳膊肘,几乎强行把我拉出了车厢。
“我们就在这儿下车!”他不容分辩地说,“我想让你认识一下我的女朋友。”
现在想来,准是那天午餐会上他被灌的酒实在太多,他毅然决然地硬要我陪他的做法,简直无异于暴力行为。那种目中无人的傲慢做派,满以为我星期天下午没有更合适的事情可做似的。
我跟着他翻过一道低矮的粉刷得雪白的铁路栅栏,随后,在T.J.埃克尔葆医生目不转睛的注视下,我们沿着公路往回走了一百码。映入眼帘的唯一建筑物只是一小排黄砖房子,坐落在这片荒原的边缘,好像是一条布局非常紧凑、专门服务于这片荒原的商业街,附近再无任何相邻之物。这排房子里有三家店铺,其中一家在招租;另一家是通宵营业的饭馆,门前有一条灰渣小路;第三家是汽车修理铺,招牌上写的是:“汽车修理。乔治·B.威尔逊。汽车买卖。”我跟在汤姆身后走了进去。
修理铺内谈不上生意兴隆,空荡荡的。唯一看得见的汽车就是一辆布满灰尘、严重受损的福特车,蹲伏在一个昏暗的角落里。我忽然想到,这家有名无实的汽车修理铺说不定只是个遮人耳目的幌子,那些陈设极其豪华、富有浪漫情调的房间都暗藏在楼上呢。就在这时,车行老板本人出现在一间办公室的门口,在用一块抹布擦手。他是个金发碧眼、毫无生气的汉子,脸色像得了贫血症一样,不过模样还算英俊。他一看见我们,那双浅蓝色的眼睛里顿时便闪现出一丝久被压抑的希望之光。
“喂,威尔逊,老伙计,”汤姆一边说,一边笑嘻嘻地拍着他的肩膀,“生意好吗?”
“我总不能老是发牢骚吧,”威尔逊回答道,说话的口气却让人无法相信,“你打算什么时候把那辆车卖给我?”
“下个星期吧,我已经让我的人在修了。”
“他是在磨洋工吧,对不对?”
“没有,他不会的,”汤姆冷冷地说,“要是你那样想的话,我还不如把它卖到别处去为好呢。”
“我不是这个意思,”威尔逊急忙打圆场说道,“我只是说说而已——”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汤姆很不耐烦地四处打量着这间修理铺。这时,我听到一旁的楼梯上有脚步声,不一会儿,就见一个胖乎乎的女人的身形挡住了从那间办公室门里透出的灯光。她大约三十四五岁,身体稍许发福。不过,如同某些女人一样,她也把她那身赘肉收拾得很有美感。她那张脸,由于身上穿着一件沾了油污的深蓝色双绉纱连衣裙,根本显不出一丝一毫的美,然而她浑身上下却有一种让人立刻就能感受到的活力,仿佛她体内的每一根神经都在一刻不停地暗暗燃烧着一样。她莞尔一笑,径直从她丈夫身边走过来,仿佛她丈夫只是个幽灵似的,随后便跟汤姆握了握手,满面绯红地直视着他的眼睛。接着,她舔了舔嘴唇,头也不回地朝她丈夫吩咐起来,声音不高,却有些沙哑:
“去搬几把椅子来,让人家坐下来呀,你怎么不动呢。”
“哦,没问题。”威尔逊忙不迭地应声说,随即便朝那间小办公室走去,身影立刻就跟墙壁的水泥色融为一体了。一层灰白色的粉尘覆盖在他那件深色的上衣和他那浅黄色的头发上,也同样覆盖着周围的一切——唯独他的妻子除外,只见她朝汤姆款款靠过来。
“我想见你,”汤姆热切地说,“就乘下一趟火车走。”
“好吧。”
“我会在车站底下那一层的报摊旁边等你的。”
她点点头,赶紧从他身边走开了,恰好就在这时乔治·威尔逊搬着两把椅子从他办公室门里走了出来。
我们在公路下面没人看见的地方等她来。此时离七月四日
只有几天了,有一个灰头土脸、骨瘦如柴的意大利小孩正在沿着铁轨燃放一排“鱼雷炮”。
“很可怕的地方,是吧?”汤姆说着,朝埃克尔葆医生皱了皱眉头。
“是挺糟糕的。”
“离开这地方对她有好处。”
“难道她丈夫不反对吗?”
“威尔逊吗?他以为她是去看望她住在纽约的妹妹的。他笨得要命,连自己是死是活都搞不清楚。”
就这样,汤姆·布坎南、他的女朋友,再加上我,三人一起去了纽约——其实并没有真正坐在一起,因为威尔逊太太出于谨慎,坐在另一节车厢里。汤姆在这一点上倒是言听计从的,主要是为了避开那些非常敏感、有可能也坐在这趟列车上的东蛋邨人。
她已经换下了原来那身衣服,穿的是一件棕色花格平纹布连衣裙。到了纽约,汤姆扶着她走上月台时,那身连衣裙紧绷绷地裹着她那肥滚滚的臀部。在那家报摊前,她买了一份《城市闲话》
和一本电影杂志,后来,在站台的杂货店里又买了些润肤膏和一小瓶香水。到了楼上,站在那阴森森的、回声隆隆的环形车道里,她一连放走了四辆出租车,最后才选中了一辆新车,车身是淡紫色的,里面的坐垫是灰色的。于是,我们就乘着这辆出租车驶出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来到热烘烘的阳光里。不料,她又立刻从车窗边急忙扭过头来,向前探过身去,用手敲击着前面的玻璃。
“我要弄一条那样的狗狗,”她一脸认真地说,“我要弄一条狗狗养在公寓里。多好的事情啊——养一条狗狗。”
我们只好倒车,来到一个头发灰白的老汉面前,非常滑稽的是,这老汉居然活像约翰·D.洛克菲勒
。他脖子上挂着一只篮子,篮子里蜷缩着十几条刚刚生下来的小狗崽,很难断定是什么品种。
“这些狗狗是什么品种?”那老汉刚走到出租车窗前,威尔逊太太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什么品种都有。你想要哪一种,太太?”
“我想弄一条像警犬那样的狗狗。我估计,那种狗狗你不一定有吧?”
那老汉神情暧昧地朝篮子里望望,把一只手伸进去,一把捏住了一条小狗崽的后颈,把它拎了出来,小狗崽的身子在扭来扭去。
“那条根本就不是警犬。”汤姆说。
“没错,它确实不是一条地地道道的警犬,”那老汉说,话音里透着失望,“是条艾尔谷狗
。”他用手抚摸着小狗崽背上那棕褐色浴巾般的毛发。“你瞧瞧这毛发。多漂亮的毛发。这种狗绝对不会因为伤风感冒给你添麻烦的。”
“我觉得这狗狗挺逗人喜欢的,”威尔逊太太热情洋溢地说,“要多少钱?”
“这条狗吗?”老汉欣赏有加地望着那条小狗崽,“这条狗值得你出十美元。”
这条艾尔谷狗——毫无疑问,这条狗的身上确实有艾尔谷狗的血统,尽管它的爪子白得出奇——易手之后,乖乖儿地躺在威尔逊太太的怀里,只见她爱不释手地抚弄着它那不怕任何气候变化的毛皮,一副喜不自胜的样子。
“是小子还是姑娘呢?”她嗲声嗲气地问道。
“你是说这条狗吗?这条狗是个小子。”
“这是条母狗,”汤姆斩钉截铁地说,“给你钱。拿着这笔钱再去买十条狗吧。”
我们驱车朝第五大道驶去,在这夏日的星期天的午后,第五大道显得那么和煦、温软,简直是一派田园风光,倘若看见一大群雪白的绵羊乍然出现在街头,我也不会感到惊讶的。
“停车,”我说,“我得在这儿跟你们分手啦。”
“不行,你不能走,”汤姆急得赶紧出面阻拦说,“要是你不肯到公寓来一趟,默特尔会感到很没面子的。你说是吧,默特尔?”
“来吧,”她怂恿道,“我待会儿就打电话叫我妹妹凯瑟琳过来。人家都说她是个大美人呢,说这话的人应该心里有数。”
“嗯,我倒是很想来,可是——”
我们只好继续前行,然后再重新掉头往回开,穿过中央公园,朝西城区一百多号
驶去。开到一百五十八号大街时,出租车停了下来,沿街的一大排公寓楼活像是一长排雪白的蛋糕,我们就停在其中一块蛋糕的门前。威尔逊太太俨然一副皇后回宫的样子,她朝周围这一带扫视了一番,然后抱起她的狗狗和沿途买来的其他物品,派头十足地走进屋去。
“我马上就去请麦基夫妇上来,”我们乘电梯上楼时她宣布说,“当然,我也得打电话叫我妹妹过来。”
这套公寓位于顶楼——有一间小小的客厅、一间小小的餐厅、一间小小的卧室和一个洗澡间。客厅里因为摆放着一套实在太大、压根儿就不相称的织锦家具,显得十分拥挤,家具一直顶到了各个房间的门口,弄得人只要在客厅里走动,就会接二连三、磕磕绊绊地撞向法国仕女在凡尔赛宫后花园里荡秋千的画面
。屋里唯一的那幅图片是一幅被过分放大了的照片,乍看上去是一只老母鸡蹲在一块模糊不清的岩石上,然而,倘若你站在远处看,那只老母鸡就自动幻化成了一顶女帽,帽子下是一个胖老太太笑眯眯的脸,她正在满面春风地俯视着这间屋子呢。那张桌子上放着好几本过期的《城市闲话》,还有一本《名叫彼得的西蒙》的小说
,以及几份专门报道百老汇丑闻的黄色小杂志。威尔逊太太首先关心的是她那只狗狗。一名开电梯的服务生很不情愿地跑去弄来了一只铺满稻草的盒子和一些牛奶,外加他自己主动买来的一罐又大又硬的狗饼干——有一块饼干放在牛奶盘里泡了整整一个下午,泡烂了也没人来管。在这当儿,汤姆从一个上了锁的橱柜里取出了一瓶威士忌。
我这一生中只喝醉过两次,第二次就是那天下午,所以,那天下午所发生的一切,至今在我的记忆中都模糊不清,像蒙着一层雾霾一样,尽管那天直到晚上八点钟以后,公寓里依然充溢着明媚的阳光。威尔逊太太坐在汤姆的大腿上,一连给好几个人打了电话。到后来,香烟没了,我便走出屋来,在拐角处的那家杂货店里买了几包。等我回来时,他们却不见了。于是我就很知趣地在客厅里坐了下来,看了那本《名叫彼得的西蒙》中的一章——要么是这部分内容写得实在太不堪卒读,要么是我威士忌喝得太多而曲解了书中的情节,因为这本书我根本就不知所云。
恰好就在汤姆和默特尔两人——第一杯威士忌下肚之后,威尔逊太太和我就开始彼此直呼名字了——再次出现的时候,客人们开始陆续登门了。
那位妹妹,凯瑟琳,是一个身材苗条却俗不可耐的姑娘,约莫三十来岁,留着一头浓密的红色波波头,一张脸搽得像牛奶一样白。她的眉毛是拔过之后又重新描上去的,角度显得更加张扬,但是自然的力量却偏要把它拉回到原来的眉线,结果把她那张脸弄得有些眉目不清了。每当她四处走动时,就会有连绵不断的叮叮当当的声音传来,因为她的两只手臂上有数不清的陶制手镯在忽上忽下地叮当作响。她像这家的主人似的风风火火地走了进来,朝屋里的家具打量了一通,一副颐指气使的样子,弄得我顿生疑窦,不知她是否就住在这里。可是,等我问她时,她却放肆地哈哈大笑起来,把我的问题大声重复了一遍,然后才告诉我说,她陪同她的一个闺密住在一家旅馆里。
麦基先生是一个面色苍白、偏女性化的男人,就住在楼下那套公寓里。他显然刚刚刮过胡子,因为他颧骨上有一块肥皂沫留下的白斑。他跟房间里的每一个人打招呼时,都显得极其谦恭有礼。他告诉我说,他是“玩艺术”的,我后来好不容易才弄明白,他是个摄影师,威尔逊太太母亲的那幅模糊不清的放大过的照片就是他的杰作,那幅照片就像一片灵的外质
一样高悬在那面墙上。他妻子声音尖细、面容倦怠,模样还算端庄,却极其令人生厌。她带着自豪感对我说,自从他们结婚以来,她丈夫已经给她拍过一百二十七次照片了。
威尔逊太太在这之前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换了一套服饰,这时穿的是一件做工考究的午后装,是一条奶油色的雪纺绸连衣裙,每当她旋风似的在房间里跑来跑去时,这套连衣裙便会发出一阵绵绵不断的沙沙声。在这套连衣裙的影响下,她的个性也发生了变化。先前在汽车修理铺里显得那么引人瞩目的旺盛的活力,此时已经变成了令人刮目相看的傲慢。她的笑声、她的姿势、她的振振有词,每时每刻都变得越发张狂,越发矫揉造作起来。随着她越来越膨胀,这间屋子变得越来越小了。到最后,她仿佛坐在一根噪音很大、嘎吱作响的枢轴上,在烟雾腾腾的空气中不停地旋转。
“亲爱的,”她危言耸听地高声对她妹妹说,“这帮家伙大多数每一回都想欺骗你。他们满脑子里想的就是钱。我上星期叫了一个女人上这儿来检查一下我的脚,等她把账单交给我时,你还以为她帮我割了阑尾呢。”
“那女人叫什么名字?”麦基太太问道。
“艾伯哈特夫人。她经常上门来给人家看脚。”
“我喜欢你这条连衣裙,”麦基太太说,“我觉得这件衣服真好看。”
威尔逊太太不屑一顾地抬了抬眉毛,回绝了这句拍马屁的话。
“这不过是一件有缺陷的旧货,”她说,“我只是偶尔套一下罢了,这种时候我也不在乎自己像什么样子了。”
“可是,这件衣服穿在你身上就显得特别漂亮呀,但愿你明白我这话的意思,”麦基太太穷追不舍地说,“要是切斯特能拍下你这个姿势就好了,我想他准能拍出一幅杰作来。”
我们大家都默默地望着威尔逊太太,只见她把一缕头发从眼前撩开,回过头来朝我们看了看,露出一脸无比灿烂的笑容。麦基先生歪着脑袋,神情专注地打量着她,接着又抬起一只手,在他自己的脸前不急不忙、前前后后地移动着。
“我应该调一下光,”过了一会儿,他说,“我想突显出五官的立体感。我还要把后面的头发都拍进来。”
“我觉得没必要调光,”麦基太太高声叫道,“我觉得这就——”
她丈夫“嘘!”了一声,于是我们又一齐朝那个摄影对象望去,偏偏就在这时,汤姆·布坎南很响地打了个哈欠,陡然站起身来。
“你们麦基家两口子要喝点儿什么,”他说,“再去弄些冰块和矿泉水来吧,默特尔,免得大家都睡着了。”
“我早就吩咐过那小子送冰来了。”默特尔扬了扬眉毛,表示对下等人的偷懒行为也束手无策,“这些人啊!你得一刻不停地盯着他们才行。”
她朝我看看,索然无味地笑了笑。接着,她便蹦蹦跳跳地朝那条狗狗奔去,喜不自胜地亲吻着它,随后又旋风般地扑进了厨房,仿佛有十来个大厨等在那儿听候她吩咐似的。
“我在长岛那边拍过一些很不错的照片。”麦基先生不容置疑地说。
汤姆一脸茫然地朝他看了看。
“其中有两幅我们裱了起来,挂在楼下呢。”
“两幅什么?”汤姆问道。
“两幅习作。其中一幅我称它为《蒙托克海角
——海鸥》,另一幅我称它为《蒙托克海角——大海》。”
那位凯瑟琳妹妹紧挨着我在长沙发上坐下来。
“你也住在长岛那边吗?”她盘问起来。
“我住在西蛋邨。”
“真的?我在那边参加过一次聚会呢,大约一个月前吧。在一个名叫盖茨比的男人家里。你认识他吗?”
“我就住在他家隔壁。”
“好嘛,人家说他是德国威廉皇帝
的侄儿呢,要不就是威廉皇帝的什么表亲。他的钱全都是这么来的。”
“真的吗?”
她点点头。
“我很怕他。我可不愿意让他在我身上打什么主意。”
这场有关我邻居的闲谈倒是挺引人入胜的,不料却被麦基太太打断了,因为她突然用手指着凯瑟琳说:
“切斯特,我觉得你可以给她来一张啊。”她冲动地嚷嚷着,然而麦基先生只是厌烦地点了点头,却把注意力转向了汤姆。
“我很想在长岛再多拍摄一些作品,要是我能进入那个圈子的话。我只求他们能给我提供一个崭露头角的机会。”
“你去求默特尔好了,”汤姆突然哈哈一笑,因为威尔逊太太这时恰好端着一只托盘走进屋来,“她可以给你写封推荐信,你说是吧,默特尔?”
“叫我干什么?”她吃惊地问道。
“叫你给麦基写封推荐信,让他去见见你丈夫,这样,他就能给他拍几张特写了。”他不出声地动了动嘴唇,接着就信口胡诌起来,“《乔治·B.威尔逊在加油泵前》,或者诸如此类的东西。”
凯瑟琳朝我凑过来,伏在我耳边悄声说:
“他们俩谁都忍受不了他们自己家里那口子。”
“怎么可能呢?”
“受不了他们呗。”她看看默特尔,再看看汤姆,“我说这话的意思是,既然他们俩都受不了他们,何必要继续在一起过下去呢?我要是像他们那样的话,我就干脆离婚算了,然后马上再重新结婚。”
“她也不喜欢威尔逊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我始料不及的。答话的人是默特尔,她无意间听见了这个问题,当场便破口大骂,而且全都是污言秽语。
“你瞧,”凯瑟琳扬扬得意地叫道,然后再次压低了嗓门,“真正阻碍他们走到一起的人,其实就是他老婆。她是个天主教徒,他们那些人认为,离婚是大逆不道的。”
黛茜不是天主教徒呀,我对这个精心编造出的谎言不禁感到有些惊愕。
“要是他们哪天真的结婚了,”凯瑟琳接着说,“他们会到西部去住上一阵子的,等这场风波过去之后再回来。”
“到欧洲去才更加稳妥。”
“哦,你喜欢欧洲吗?”她大为惊讶地叫起来,“我刚从蒙特卡罗
回来。”
“真的呀。”
“就在去年。我和另一个姑娘结伴儿去的。”
“待了很久吗?”
“没有,我们只去了蒙特卡罗,然后就回来了。我们是经由马赛
去那儿的。我们出发的时候带了一千二百多美元呢,没想到,在那些单间小赌场里待了还不到两天时间,我们的钱就让人骗了个精光。实话告诉你吧,我们回来的时候,一路上可真叫狼狈不堪啊。上帝啊,我恨死那个城市了!”
傍晚时分的天空在窗户上展现出一派彩云飞渡的美景,如同地中海那蔚蓝色的蜂蜜般的海水一样曼妙——然而,麦基太太尖声尖气的嗓音又把我唤回到屋里。
“我也差点儿犯了个错误呢,”她劲头十足地高声说,“我差点儿就嫁给了一个追求了我好多年的小犹太佬。我当时也知道他配不上我。大家一直在我面前说,‘露茜尔啊,那个男人比你可差远啦!’话说回来,要是我没有遇上切斯特,他肯定就把我搞到手了。”
“可不是嘛,不过,你听我说,”默特尔·威尔逊一边说,一边不住地摇头晃脑,“至少你并没有嫁给他呀。”
“我知道我没有嫁给他。”
“唉,我嫁给他了,”默特尔含糊其词地说,“这就是你我之间的不同之处啊。”
“你为什么要嫁给他呢,默特尔?”凯瑟琳问道,“谁也没有强迫你呀。”
默特尔思考了一下。
“我嫁给他,是因为我本来以为他是个出身高贵的人,”她终于说道,“我本来以为他多少也懂点儿教养,没想到,他连舔我的鞋都不配。”
“你有一段时间发疯似的爱上了他呢。”凯瑟琳说。
“发疯似的爱上了他!”默特尔不可思议地大叫起来,“谁说我发疯似的爱上了他?我从来就没有爱上过他,与其说我爱上了他,倒还不如说我爱上了坐在那边的那个男人呢。”
她突然用手指着我,大家顿时都用谴责的眼光朝我看来。我竭力摆出一脸无辜的样子,表明我从来就没有在她过去的生活中扮演过任何角色。
“我只发过一回疯,就是我当初嫁给他的时候。我当即就知道我做错了。他居然借了一套别人最好的衣服穿着来结婚,而且从来不肯告诉我,后来有一天,他恰好出门在外,那人上门来要衣服了。”她环顾四周,想看看有谁还在听她说话,“‘哦,这套衣服是你的吗?’我说,‘这件事我还是头一回听说呢。’不过,我还是把那套衣服还给人家了。后来,我倒在床上一个劲儿地哭啊,哭得昏天黑地,哭了整整一个下午。”
“她真应该离开他。”凯瑟琳又来跟我搭讪了,“十一年来,他们一直就住在那个汽车修理铺的楼顶上。汤姆还是她迄今为止第一个恋人呢。”
那瓶威士忌——是第二瓶——此时已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因为在场的所有人都在不停地喝,唯独凯瑟琳除外,她“感到什么都不喝照样也很愉快”。汤姆打电话叫来了负责管理这幢公寓楼的看门人,派他去买些非常有名的三明治来,权当一顿让大家果腹的晚饭。我几次想出门到外面去散散步,在柔和的暮光下到东面那个公园去走一走,可是,我每次拔脚要走的时候,都被卷入了一阵乱哄哄的吵吵嚷嚷的争执中,只好又退回来,如同被许多绳索拉回来了一样,重新回到了我的座椅里。然而,高悬在这座城市上空的我们这排亮着灯的泛黄的窗户,一定给那位在天色越来越暗的大街上偶尔走来的巡夜人增添了一份人生的秘密,而我也正是他这样的巡夜人,一面仰望着天空,一面暗暗寻思。我既身在其中,又身在其外,对人生的千变万化既感到陶醉,又感到嫌恶,这两种情感同时并存在我心中。
默特尔把她的椅子拉过来紧挨着我的座椅,她那热乎乎的气息顿时便朝我扑面而来。她滔滔不绝地向我讲起了她跟汤姆第一次邂逅时的情景。
“那是在两个面对面的小座位上,就是火车上向来都没人坐的最后那两个位子。我原打算上纽约去看我妹妹,准备在她那儿过夜的。他当时穿着一身燕尾服,脚上是一双漆皮皮鞋,我情不自禁地老是盯着他看,可是,他每次朝我打量时,我只好假装在看他头顶上的那张广告。我们走进车站时,他紧挨在我身边,他那件白衬衫的胸襟紧贴着我的胳膊——于是,我就对他说我要叫警察了,想不到他居然知道我说的是假话。我兴奋得不知如何是好,竟昏头昏脑地跟他钻进了一辆出租车,还以为自己乘上了地铁呢。我脑子里颠来倒去地想着的只有一个念头:‘你不可能长命百岁的,你不可能长命百岁的。’”
她转向了麦基太太,屋子里充斥着她那矫揉造作的笑声。
“亲爱的,”她高声说,“等我什么时候不想要这件连衣裙了,我就把它送给你。我已经想好了,明天就去买一件新的。我打算列一个清单,把我要做的事情统统罗列出来。按摩呀,烫发呀,替狗狗买个领圈呀,那种小巧玲珑的烟灰缸也要买一个,就是你一按弹簧就打开的那种,还要给妈妈的墓地买一个系黑丝结的花环,可以摆上整整一个夏天的那种。我得把这份清单写下来,这样,我就不会忘记我该办哪些事了。”
这时已经是九点钟了——差不多就在这之后,我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却发觉已经十点钟了。麦基先生在一张椅子上睡着了,两只拳头紧握着放在大腿根儿上,看上去如同一张实干家的照片。我掏出自己的手帕,替他擦掉了残留在他脸颊上的那块已经干结了的肥皂沫,它让我心烦了整整一个下午。
那只小狗崽一直坐在桌子上,两眼在烟雾中茫然地四处张望着,时不时地发出微弱的哼唧声。人们时而不见了踪影,时而又重新露面了,时而在一起谋划着要去某个地方,随后却又找不着对方了,彼此都在相互寻找,却意外地发觉,彼此都近在咫尺。临近午夜的时候,汤姆·布坎南和威尔逊太太面对面地站着争执起来,两人的声音都很激动,争论的问题是,威尔逊太太究竟有没有权利提及黛茜的名字。
“黛茜!黛茜!黛茜!”威尔逊太太连声高呼起来,“这个名字我想什么时候叫,就什么时候叫!黛茜!黛——”
汤姆·布坎南动作敏捷地身形一晃,出手就是一巴掌,打破了她的鼻子。
这下可热闹了,血迹斑斑的毛巾扔得浴室的地板上到处都是,女人们的责骂声此起彼伏,而压过这片乱哄哄的吵闹声的则是一长串断断续续、痛苦不堪的哀号声。麦基先生从昏睡中醒来,迷迷糊糊地拔脚朝门口走去。他刚走了一半,又回过身来,木愣愣地望着眼前这乱成一团的场面——只见他妻子和凯瑟琳一面连骂带哄地说着,一面拿着急救用品跌跌撞撞地在拥挤不堪的家具中来来回回地奔跑着,那个一脸绝望的人则坐在长沙发上,一面血流不止,一面还想把一份《城市闲话》铺在那些有凡尔赛宫风景的织锦罩上。随后,麦基先生又掉过头去,继续朝门外走去。我从枝形衣帽架上拿起自己的帽子,也跟着走了出去。
“哪天过来一起吃顿午饭吧。”他提议说,我们这时正叽叽咕咕地乘电梯下楼。
“去哪儿呢?”
“哪儿都行。”
“你们把手拿开,别压在电梯的按钮上。”那个开电梯的服务生突然没好气地吼了一声。
“对不起,”麦基先生正颜厉色地说,“我是无意中碰到的。”
“好吧,”我接受了他的提议,“我乐意奉陪。”
……我站在麦基先生的床边,他穿着内衣坐在床上,身上盖着被单,手里捧着一大本相册。
“《美女与野兽》……《孤独》……《杂货店的老马》……《布鲁克林大桥》……”
后来,我半睡半醒地躺在宾夕法尼亚火车站冷飕飕的底层候车室里,一边怔怔地盯着那份早晨刚出的《先驱报》,一边等候四点钟的那趟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