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
“乡村里仓房的大门打开了,准备好一切/收获时候的干草载上了缓缓拖曳着的大车/明澈的阳光,照耀在交相映衬的银灰色和绿色上/满抱满抱的干草被堆在下陷的草堆上。”
这是沃尔特·惠特曼的诗(楚图南译),每次读到这里,我都急于披衣穿鞋,到门口去迎这样一辆大车。
乡村的丰饶与芳草,被这样一辆大车满载着,摇摇晃晃而来。所有的譬喻,在这儿都可以成为现实,节日、早晨、露水、星星、父兄、故乡,它们都是可以“满抱满抱”的,不会使喜欢这些词语的人失望。
我是一个在城里长大的人,但无比喜欢乡村。我常常为别人指我为“一个在乡下长大的人”而感到宽慰,仿佛又呼吸到了干草的甜蜜的香气,头上曾经顶过无数的星星。
我认识一些人,在乡村长大却急于批评乡村。他们为贫穷而可耻,为自己童年没有上过幼儿园而羞愧,贫穷固然可耻,但光着脚在田野里奔跑,不比在幼儿园更益智更快乐吗?在乡下的河边,双脚踩在像镜子一样平滑的泥上,十趾用力,河泥像牙膏一样从趾缝清凉细腻涌出,岂不比在幼儿园背着手念“b、p、m、f ”更高级吗?
乡村可以改变人生。我惊异于两年的知青生活对我的颠覆性改变。这样的改变在开始并没有显示出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乡村”像一个次第发布指令的基因程序一样,越来越使我为一个标准的文本。从照片上看,我的身态骨架,包括表情都像一个北方的农民,好像手里已经习惯拿着镰刀或赶车的鞭子。而坚忍、吃苦、好胃口以及顽固的幽默,也由乡村深深地浸入我的的确良骨子里,这使我在今天无论遭遇怎样蹇促,还都能够忍下去,并保持明净的心境。我感谢乡村接纳了我这个孩子。
有人认为知青怀想乡村是一种矫情,是贵族式的浅薄地歌颂田园风光以装点无聊的生活。对我来说并非如此。我不知道是否每一个知青都在内心默想过乡村的土地。对知青来说,苦役无异于噩梦。我在乡村经历过的生理上的苦楚,到今天仍然是唯一的。在夏日正午近四十摄氏度的高温下耪地,人变成了一个刚刚能呼吸、能机械移动的动物,脑子里一片空白。而冬季的寒风可以把人脸冻得用手一碰就是一道血口子。然而我还是怀念乡村。当我在电视里看到农人到粮站排队卖粮的表情,我同时忆起了粮站周围庄稼发出的气息,那是叶子宽大的玉米的气息,比草多一些甜味,比河流又多出一些土气。在夜里,在蛙鸣和蛐蛐的歌唱中,这些气味会和落日、马粪与炊烟融合在一起,变成令人难忘的甜蜜而忧伤的印象,久存心底。
农人言语简净,一语多头,透着十足的幽默和狡黠。使人感到宽调中的曲迂,如飨享村民的宴筵一样。你感到他们的语言中具有永远学习不尽的丰富隽永,意味深长。听他们说话,像走在乡村大道上,像一路览阅草尖上的露珠、高粱穗玛瑙般的密集、白杨树的朴素和渠水的清凉一样。
乡村无尽,只有上天能够创造乡村,而人类创造了城市。虽然蛰居城市多年,我始终没有闻到乡村早晨、中午、晚上和夜里的气味,闻不到乌米、烤马铃薯、井水的味道。而我下乡那个大队米面加工厂那头小毛驴发出的亲切的喷嚏声,也是近二十年来我在人群当中从来没有听到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