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从严治党基础在全面
“全面”意味着管全党、治全党,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各个领域、各个系统、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党的建设要做到内容无遗漏、对象都包括、范围全覆盖、主体共参与、方法齐运用。党的建设只有体现了全面,才能整体有效、全面开花,否则就可能残缺不全,不会取得应有的成效。
党的建设内容要全面。党的建设内容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整体中的各个部分都具有特殊作用并存在相互影响,其中每一个部分都不可缺少。政治建设管总的,事关方向性建设;思想建设是基础性建设,事关党的建设“灵魂”;组织建设是支撑,事关党的建设“硬件”;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永恒主题,事关党的“政党形象”;纪律建设是党的保障性建设,事关党的肌体健康;制度建设是“贯穿其中”的建设,事关党的建设根本保证;反腐败斗争是重大政治任务,事关党的生死存亡。党的建设内容必须整体布局、整体实施、整体推进、整体评价。
党的建设主体要全面。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仅仅是党中央的责任,也是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的责任;不仅仅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也是普通党员的责任。因此,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各级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和党员要“齐上阵”,都要认真履行各自的主体责任。管党治党不仅仅包括各级组织的主体责任,也包括全体党员的“个体主体”的责任。党组织的“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存在“间接责任”。只要党内所有组织、所有党员都能“全员参与”党的建设,党的建设就具有坚实的基础和良好的条件。
党的建设对象要全面。要做到无空缺、无盲点、无遗漏。既不能“头重脚轻”,也不能“上宽下严”,更不能“厚此薄彼”,应该一视同仁、齐抓共管,党的建设对象必须坚持全覆盖。“老虎苍蝇一起打”就是在反腐败斗争上体现了党的建设对象的全面要求。同样,不仅要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要抓好地方组织和中央组织党的建设;不仅要抓好基层党员队伍建设,更要抓好领导干部队伍和领导机关建设,要始终做到上下齐头并进。
党的建设范围要全面。在领域上,只要有党员和党的组织,无论是什么组织和机构,无论是什么层级和区域,都要加强党的建设。既要重视党政机关、政法部门、军队等党的建设,也要重视社区、社团、企业等党的建设。在区域上,“东西南北中”全域覆盖,不仅重视内地党的建设,也要重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不仅要抓好各类城市党的建设,也要抓好广大农村党的建设;不仅要重视国内党的建设,也要积极探索长期在国外的党员党的建设。
党的建设过程要全面。全面是具有全过程的状态和特征。全面从严治党不能“虎头蛇尾”,应该自始至终,体现全过程。既要常抓,也要抓长,党的建设要持之以恒。党的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党的事业发展到哪个阶段,党的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个阶段,党的建设是“长期性”的建设,这也是遵循党的建设规律所要求的。
党的建设方式方法要全面。在方式方法上,是综合治理、多管齐下,而不是单打一。党的建设方式方法是达到党的建设目的、实现党的建设目标而采取的手段和选择的路径,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关键问题。如党员教育、组织管理、健全制度、作风建设及群众监督等方面有很多方式方法,必须善于运用和实施多种方式方法,以扩大和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