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坚持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是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于2005年下发的《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规定的全国各本科院校必须开设的思政课程之一,该课程的教材由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如何上好这门课,使它成为受学生欢迎的“金课”,是当前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统一教材、统一学分和课时的前提下,要解决好这个课题,改革教学方法是一个突破口。日常生活中,我们知道无论做什么工作,方法得当,则事半功倍;方法不得当,往往事倍功半。教学工作也不例外,对同一门课,教学方法的有效性往往是教师的教学水平高低的体现,也是决定教学效果好坏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原理”课教师必须在教学方法探索上下功夫,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才能不断取得越来越好的教学效果。同时,我们应该看到,教学本身是一种创造性活动,选择和运用何种方法进行教学,应根据教育对象及其实际情况统一考虑。万能的、不变的教学方法是没有的,教师在讲课中应根据教学内容、教育对象及教学条件来考虑采取何种方法才能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有法,但无定法”,每个教师的性格、学识有差异,大家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和创造力,形成适合自己的、具有自己风格的教学方式,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艺术与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