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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我在电话里拒绝了埃略特来接我,非常安全地来到了布莱德雷夫人的家里。我迟到了一会儿,因为有人来看我,所以耽搁了。我上楼时听见客厅里闹哄哄的,以为这一定是个大型聚会,出乎意料,我发现连我在内才有十二人。布莱德雷夫人身穿绿缎衣服,白色硬领上镶着小粒珍珠,非常雍容华贵。埃略特穿着他那身剪裁得当的无尾礼服,显出谁也模仿不来的风雅。他跟我握手时,我感到各种阿拉伯香水的气味冲鼻而入。我被介绍给一个有点儿发胖的高个子男人,他生着一张红脸,很不自在地穿着晚礼服。他就是尼尔森博士,但在当时那个头衔对我毫无意义。其余的宾客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但他们的名字我是听过就忘。女的都年轻漂亮,男的都年轻强健。除了一个男孩以外,没有谁给我留下任何印象。我之所以记得那个男孩,只是因为他个头很高,块头很大。他的身高肯定有六英尺三四,肩膀宽厚。伊莎贝尔显得很漂亮,穿着白绸衣,一条紧身长裙遮住了胖腿,外衣的样式表明她的胸脯已发育丰满,裸露的双臂稍嫌肥胖,但脖子却很可爱。她很兴奋,两只丽眼闪闪发光。毫无疑问她是个非常漂亮而又性感的年轻女子,但很明显的是,如果不加留意,她会变得肥胖而失去身段。

进餐时,我发现我的位子介于布莱德雷夫人和一个腼腆乏味的女孩之间,她似乎比其余的人还要年轻。就座以后,为了打破拘束,布莱德雷夫人解释说,这女孩的祖父母住在马文,她和伊莎贝尔曾是同学。她名叫索菲,这是我唯一听到被提及的名字。餐桌上很多人斗嘴打趣,每个人都扯着嗓子讲话,哄笑连连。他们好像彼此非常熟悉。当女主人没跟我谈话时,我试图跟邻座的女孩交谈,但不是很成功。她比其余的人娴静多了。她不漂亮,但她的脸蛋很有趣,鼻子小翘,嘴宽,眼睛是绿蓝色,头发是沙黄色,发式简单。她很瘦,胸脯几乎跟男孩一样扁平。不停地打趣也会使她发笑,但笑得有些勉强,使你觉得实际上她并没被逗乐,而是假装被逗乐了。我猜她是在努力显得合群。我弄不清她是有点儿笨,还是仅仅因为过分胆怯,我试了种种话题,她都不接茬,我没有更好的话题可讲,便请她告诉我在座的人都是谁。

“嗯,你认得尼尔森博士,”她说着,指了指坐在布莱德雷夫人另一边和我正对面的那个中年男人,“他是莱雷的监护人。在马文他是我们的医生。他很聪明,为飞机发明谁都用不上的装置,不干这事的时候,就会喝酒。”

讲到这里,她那浅色的眼睛闪了一下光,这使我感到,她不像我起初想象的那么简单。她继续给我介绍一个又一个年轻人的名字,告诉我他们的父母是谁,在介绍男孩时,她会介绍他们上过什么大学,如今在干什么工作。她讲解得非常明白。

她会说“她很可爱”,或者说“他高尔夫球打得很好”。

“那个粗眉毛的大个子是谁?”

“那个么?噢,那是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马文的河边有一幢好大的楼房。他是我们那儿的百万富翁。我们为他感到很自豪。他给我们上课。马图林、霍布斯、雷纳和史密斯。他是芝加哥最富有的人之一,格雷是他的独生子。”

她在讲那一串名字的时候,语调里带有一种有趣的嘲讽,所以我以好奇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她感觉到了,脸红了。

“再给我讲讲马图林先生吧。”

“没什么可讲了。他有钱。他备受尊敬。他在马文给我们盖了一座新教堂,他给芝加哥大学捐了一百万美元。”

“他儿子是个帅小伙。”

“他人很好。你绝想不到他祖父是个住棚屋的爱尔兰人,他祖母是一家饭馆里的瑞典女招待。”

格雷·马图林并不帅气,只是引人注目。他模样粗糙原始,鼻子短平,嘴唇肉感,肤色就是爱尔兰人的那种红色。一头厚密的黑发乌光发亮,浓眉下是一双清澈湛蓝的眼睛。他虽然块头很大,身材却很匀称,如果脱光衣服,肯定是标准的男子形象。他明显力气很大。他的男子气概引人注目。他使得坐在身边的莱雷显得弱小,其实莱雷只比他矮了三四英寸。

“很多人爱慕他,”我那害羞的邻座说,“我知道有几个女孩为了得到他,只要不是杀人什么都肯干。但她们还是轮不上。”

“为什么轮不上?”

“你什么都不知道,是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

“他非常爱伊莎贝尔,爱得晕头转向,而伊莎贝尔却爱着莱雷。”

“他为什么不去争一争,把莱雷赶走呢?”

“莱雷是他最好的朋友。”

“我想这就难办了。”

“像格雷一样讲道德的人当然难办。”

我不确定她讲这句话是不是完全认真的,也不确定她的语调里是否有一丝嘲弄。她的神态和举止中没有丝毫玩笑的迹象,但我得到的印象是,她既不缺乏幽默感,也不缺乏机灵。我不清楚她在和我交谈时究竟在想些什么,但我知道我是永远也弄不明白的。她显然对自己没有把握,我感觉到她是一个独生孩子,跟比她大得多的人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她身上有一种质朴,一种不可见性,对我产生吸引,不过,如果我有关她过得相当孤独的想法没有弄错的话,那么我猜想,她一直在悄悄地观察和她一起生活的那些长者,并对他们形成了明确的看法。我们这些成年人,很少想到小孩对我们的评判是多么无情,又是具有怎样的洞察力!我再次盯着她那双绿蓝色的眼睛。

“你多大了?”我问道。

“十七岁。”

“你读书多吗?”我贸然地问道。

但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布莱德雷夫人要尽主人之谊,讲了几句话使我不得不去应答,我还没来得及摆脱与她的交谈,晚餐就结束了。年轻人一窝蜂似的离开,前往他们要去的地方,剩下我们四人上楼到了客厅。

我惊讶我竟然会受邀参加这次聚会,因为在东拉西扯了一阵之后,他们谈起了我认为他们本该宁愿在私底下讨论的事情。我无法决断怎么做才是慎重之举,究竟是应该起身离开,还是作为一个公正无私的听众,留下来会对他们有些用处呢?讨论的问题,是莱雷不愿意去工作的怪毛病。引发这场讨论的导火索,是马图林先生的提议,就是晚餐时在座的那个男孩的父亲,提议把莱雷收进他的事务所。这是一个好机会。靠着能力和勤勉,莱雷可以指望在适当的时候赚大钱。小格雷·马图林热切地希望他接受这个职位。

我不记得大家是怎么说的,但对谈话的主旨我却记忆犹新。在莱雷从法国回来时,他的监护人尼尔森博士就建议他去上大学,但他拒绝了。他有一段时间什么都不想干,是很自然的;他经历过艰难困苦,并曾两次负伤,只是不严重而已。尼尔森博士认为他惊魂未定,最好让他休息到完全恢复为止。可是一周又一周过去了,接着一月又一月地过去了,如今从他脱掉军装时算起已超过一年。原来他在陆军航空兵团干得不错,回来后在芝加哥有了点名气,结果有几位商人给他提供职位。但他都谢绝了。他没说出理由,只说还没有想好要干什么。他和伊莎贝尔订了婚。布莱德雷夫人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他们多年来难舍难分,她知道伊莎贝尔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喜欢莱雷,认为他会使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个性比他强。她能弥补莱雷的不足。”

虽然他俩年岁都还小,布莱德雷夫人却很愿意让他们尽快结婚,但在莱雷开始工作之前她还不打算让他们完婚。莱雷自己有一小笔钱,但哪怕莱雷的钱比现在多十倍,她也会坚持要这么做。就我所知,她和埃略特希望从尼尔森那里弄明白的是莱雷打算干什么。他们要尼尔森运用自己的影响力,让莱雷接受马图林先生给他提供的职位。

“你知道我对莱雷从来没有多大威信。”尼尔森博士说,“哪怕在他小时候,他也是我行我素。”

“我知道。你让他跑野了。他能变得现在这样好,真是个奇迹。”布莱德雷夫人说。

尼尔森博士一直在喝酒,听了此话狠狠地瞪布莱德雷夫人一眼。他的红脸膛更红了几分。

“我多忙啊。我有自己的事情要照料。我收留他是因为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而他父亲是我的朋友。他可不是容易管教的。”

“我不明白你怎能说出这样的话,”布莱德雷夫人刻薄地回答,“莱雷的性情可爱得很!”

“这孩子从不跟你顶嘴,但他想干的还是照样去干,当他把你都气得发疯的时候,他只说一声对不起,而听任你去发脾气,对这样的孩子你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他是我亲生的,我会打他。可他在世上没一个亲人,他父亲把他留给我,是认为我会对他好,我没法对他下手!”

“这可扯远啦,”埃略特有些性急地说,“现在情况是这样:他东游西荡时间够长了;他有个好机会,可以得到一个职位,去了能挣大钱,他要想娶伊莎贝尔,就必须接受这个职位。”

“他得明白,”布莱德雷夫人插嘴说,“在当今的世界上,男人是必须工作的。他现在身强体壮。我们都知道,在世界大战之后,有些男人从战场回来后什么都不干。他们是家庭的包袱,对社会无益。”

这时我插话说:“可是他拒绝人家给他提供的各种职位,他究竟说了什么理由呢?”

“没理由。只说不合他的心意。”

“难道他什么事都不想做吗?”

“显然如此。”

尼尔森博士又端起一杯加冰水的威士忌。他长饮一口,然后看着他的两位朋友,说道:“我可以谈谈我的印象吗?我不敢说我是判断人类天性的行家,但无论如何我从业已有三十多年,我觉得我对人类的天性有所了解。战争确实对莱雷有所影响。他去时和回来时已是判若两人。他不仅是长了年岁。有些事情改变了他的性格。”

“什么样的事情?”我问。

“我不知道。他对战争经历很少谈及。”尼尔森博士转向布莱德雷夫人,“他给你讲过吗,路易莎?”

布莱德雷夫人摇摇头,说道:“没有。他刚回来时,我们曾设法让他给我们讲一些他的冒险经历,但他只是以他独特的方式笑了笑,说没什么可讲的。他甚至对伊莎贝尔也没讲过。伊莎贝尔试了又试,都没从他嘴里问出什么。”

谈话就以这样不佳的方式进行着,不久尼尔森博士看了看手表,说他必须走了。我准备和他一起离开,但埃略特硬要我留下来。尼尔森博士走后,布莱德雷夫人为他们拿私事麻烦了我而道歉,说她担心我已经厌烦了。

“但你看得出来,这是压在我心头的一件大事。”她最后说。

“毛姆先生非常持重,路易莎,什么事情你都可以告诉他。我不觉得鲍勃·尼尔森和莱雷之间是非常亲密的,但有些事情路易莎和我认为最好还是不对他讲。”

“埃略特!”

“你已经对他讲了那么多,剩下的也可以告诉他。我不知道你在进餐时是否留意了格雷·马图林?”

“他个头那么大,很难不注意到他。”

“他是伊莎贝尔的追求者。莱雷不在家期间,他一直非常殷勤。伊莎贝尔喜欢他,如果战争久拖下去,伊莎贝尔很可能已经嫁给他了。他向伊莎贝尔求过婚。伊莎贝尔没答应,也没拒绝。路易莎猜想她是要等莱雷回家后再拿主意。”

“格雷怎么没去打仗呢?”我问。

“他踢足球时伤了心脏。伤不严重,但部队不收他。总之莱雷一回家他就没机会了。伊莎贝尔完全把他拒绝了。”

我不知道他们指望我对此说些什么,于是我什么也没说。埃略特继续陈述。看着他显贵的外表,听着他的牛津腔调,觉得他太像外交部的一名高官了。

“当然莱雷这孩子非常好,他跑去参加陆军航空兵团,真是好样的,但我对人的品性看得很准……”他对我狡黠地微微一笑,第一次对我提到他曾靠买卖艺术品起家,“否则我现在就不会有一大批最好的股票。我的看法是莱雷永远不会有多大出息。他没有值得一提的金钱,也没有地位。格雷·马图林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他拥有古老的爱尔兰好姓氏。这个家族出过一位主教、一位戏剧家,还有几位名将和名学者。”

“这一切你是从哪儿知道的?”我问。

“这种事情大家都会知道,”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事实上,前几天我在会所碰巧翻了一下全国名人辞典,偶然看到了这个姓氏。”

我认为没有必要复述进餐时我的邻座对我说过的话,即格雷的祖父是个住棚屋的爱尔兰人,而他的祖母是个瑞典女招待。

埃略特继续往下讲:“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都有很多年了。他是个大好人,是个大富人。格雷即将进入芝加哥最好的经纪行。他已在社会上立足。他想娶伊莎贝尔,不能不承认,为伊莎贝尔着想,他们是绝配。我本人完全赞成这门婚事,我知道路易莎也赞成。”

“你离开美国这么久,埃略特,”布莱德雷夫人干笑着说,“你忘了,在这个国家里,女孩子不会因为母亲和舅舅看中一门婚事就嫁人。”

“这种现象不值得夸耀,路易莎,”埃略特严厉地说,“根据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告诉你,适当参照地位、财产、门第安排的婚事,不论在哪方面,都胜过恋爱结婚。不管怎么说,法国是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家,要是在法国,伊莎贝尔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一两年,如果她有需要,会让莱雷当情人。格雷则会将一个出众的女演员金屋藏娇,于是大家都十分快活。”

布莱德雷夫人并不傻。她用调皮而快活的眼光看着哥哥,说道:“这也有不利之处,埃略特,因为纽约的戏剧只在有限的时间内到这里演出,格雷只能把他那金屋的娇客留住一段长度很不稳定的时间。这对各方来说肯定都是很不便的。”

埃略特笑道:“格雷可以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买个席位嘛。毕竟,如果你们一定要住在美国,我看不出为什么能够住在别处,却不能住在纽约。”

听他说到这里,我就告辞了。但在走之前,不知道为什么,埃略特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吃顿午饭,会会马图林父子。

“亨利是美国商人的最好典型,”他说,“我觉得你应该认识他。他为我们照管投资已有好多年。”

我并不很想去做这事,但没有理由拒绝,于是我说我很高兴认识亨利·马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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