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美学思想
在我国哲学史上,辩证法形成最有影响的两大系统:一是儒家学派的尚刚、主动、贵有,开创于《周易》;一是道家学派的尚柔、主静、贵无,开创于《老子》。这两大学派的哲学思想从明(儒家)暗(道)两个方面影响着中国美学思想的发展,渗透到社会美和艺术美的各个领域。
老子代表了“小国寡民”的思想意识,他反对剥削(“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七十五章》),反对虚伪的忠孝仁义(“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五章》),为百姓鸣不平(“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七十四章》)。因此他的思想容易被下层人民以及受封建统治阶级排挤打击的知识分子所接受,而这部分人恰恰是阶级社会中创美的主体。我们从中国建筑、石窟雕像,以及诗词、绘画、舞蹈、书法等艺术的发展上,都可以看出受老子美学思想的深刻影响。老子的美学思想归纳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道之为物,惟恍惟惚”——美的本体论
老子的“道”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哲学界还有较大的分歧。其实老子的这句话说得很明白:“道”是一种恍恍惚惚的物。他说:“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二十一章》)“惚恍”是什么呢?老子自己解释说:“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十四章》)“惚恍”就是一种没有固定形状,似有非有,似无非无的物质,也就是一种混沌不清的东西。人类在认识自然界的过程中都是从“惚恍”开始的。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把“非存在”叫作“虚空”,确认它是原子运动的“推动力”,黑格尔对这种“虚空”说给予高度评价。自然界对于两千多年前的老子来说就是一种“惚恍”,“传气致柔”(《十章》),“冲气以为和”(《四十二章》)“气”就是“惚恍”的物质。明代王廷相在《太极辩》中说:“天地未判之前,太始混沌清虚之气是也。”“惚恍”经过人类的实践活动逐渐变得清晰:肯定其合理的因素,否定其错误的认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逐渐从“自在”向“自为”转化。
老子又说:“王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殁身不殆。”(《十六章》意思是说,统治天下就能与“天”合德,与“天”合德就能符合于道,与“道”符合才能长久,终身不遭危险。这里的“道”显然是指一种规律了。同时这种“道”是“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二十五章》),即客观地存在于自然界,循环往复地运动的。老子这种说不清的“道”,具有朴素的唯物主义因素,它有其自身的运动规律,影响着人类的生存、发展,然而它又不是人类最高的统治力量,只是自然界中的一种“物”,是可以认识和掌握的,因此它不同于柏拉图、黑格尔的“理念”和“绝对精神。”
老子这种对“道”的认识,对研究美的本体论是很有启发性的。马克思说人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美的规律从本质上说就是“人化”的客观规律的显现形态,是将人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掌握“物化”为具有功利价值和审美价值的产品。当然老子对“道”的认识是模糊的,他的辩证法同《周易》一样也只是循环论而已。但是他毕竟启发了我们,认识到人与自然不是对立的,它们之间并不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这里的“法”(效法)正是体现了人的智慧和力量,这样就从本体论上为美的创造提供了依据。同时,就其观点本身来说,还有着美的形态价值,美的形态都是“有”与“无”的辩证统一,都具有“恍惚”的特征。“恍惚”才有想象的余地,才会回味无穷,太“实”就不美。老子曾以建筑来说明这个问题,他说:“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十一章》)意思是说开凿门户造成房屋,正是在它空洞的地方,才有房屋的作用,以此来说明“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道理,“有”之所以给人以便利,是因为“无”发挥了它的作用。建筑艺术不都是“有”与“无”的巧妙组合吗?绘画没有空间很难构成意境,诗歌没有停顿就会失去韵味,音乐没有间隙终难产生魅力。人体美也是如此,“形”美固然重要,但“恍惚”的“神”美就更为迷人,大而无神的眼睛是不美的。所谓的“韵律美”就是从“有”到“无”和从“无”到“有”的渐变反复的流动,大至天体的运行,小至心脏的跳动,都是按照这样的规律产生着无穷的生命力,构成宇宙万物的美。
老子的这个观点具有从美的本质和形态两个方面给我们以启发的价值,这是很宝贵的。
二、“柔弱胜刚强”——美学观的核心
老子是处于“小国寡民”、无权无势的地位,代表着小生产者的利益。因此,他“不敢为天下先”,不与人争强斗胜,但是他又要取得生存的权利,于是以柔胜强,以退为进就成为了他的处世哲学。
就其美学价值来说,“柔弱胜刚强”恰恰揭示了柔性美的本质特征。“柔”并不是“衰”,更不是“败”。它有着内在的韧性。老子说:“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天下莫不知,莫能行。”(《七十八章》)意思是说天下没有比水更柔弱的东西了,但是它的攻击力量最坚强,没有能胜过它的,这是因为没有什么能代替它。弱所以能胜强,柔所以能胜刚,天下人没有不懂的,但没有人能实行。老子以水作比喻,生动地说明了“柔弱胜刚强”的道理:“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这一美学原则成为我国美学传统的重要特征,它影响着社会美和艺术美的各个方面,如武术、气功、杂技、舞蹈、书法、绘画、音乐等,表现出特有的气质和风格。柔性美的形态特征表现为“虚”“静”。“虚”谓“虚而不屈”(《五章》),空虚中却蕴藏着无穷;“静”谓“静曰复命”(《十六章》),平静中复归于事物的本性。有“虚”才有“实”,有“静”才有动(生命力)。钱钟书先生说:“寥廓无象者,托物以起兴:恍惚无联者,着迹而如见。” ① 讲的就是这个道理。王维的《鹿柴》:“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返景入深林,复照青苔上。”既“不见人”,又“闻人语”,化“虚”为“实”,化“静”为“动”,引起人的联想,使人进入一个耐人寻味的境界。
中国美学所强调的柔性美在老子哲学中占着重要的地位,在他以后的庄子哲学中又得到更充实的发挥。强调刚健美的《周易》,也没有忽视柔性美的存在。先秦时期所形成的柔性美这一范畴在中国美学史上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它与刚健美并列成为美的形态上的两大基本类别,为美的形态的丰富和发展奠定了基础。我们知道,在西方美学史上,相当于中国先秦时期的古希腊,虽然出现了光彩夺目的艺术,也出现过像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那样一些伟大的哲学家,他们的美学和艺术理论对西方和世界的文明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但是就其美的形态分类上却没有提出什么有价值的见解。直到公元三世纪的古罗马时期才出现了朗吉弩斯的《论崇高》,但是“崇高”作为一个美学范畴还是近代的事情,十六世纪英国经验派美学家博克才将崇高与优美并列起来研究,但是他的研究也只是停留在事物的体积、平面、线条、光亮、重量等形式因素上。只有到了席勒的《美育书简》中对崇高和优美的本质特征和审美效果才作了比较深入的阐述。而中国先秦时期的哲学思想中就有崇高(“刚健”)和优美(“柔顺”)两个美学基本形态的辩证法思想,特别是对优美这一美学范畴的确定,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然老子“柔弱胜刚强”的观点是不彻底的,他说:“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七十六章》)“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三十章》)他没有认识到“柔弱”与“刚强”互为转化的辩证法,而且脱离了条件来谈“柔弱”向“刚强”的转化,因此他的这一观点是抽象化和绝对化的。这样他“不但破坏了他自己的唯物主义原则,也影响了他的辩证法思想的正常发展。” ②
三、“见素抱朴”——社会美的基本观点
老子认为一个人只有外表单纯内心朴素才是美的。老子的这种美学观在当时来说具有深刻的批判意义,因为他已经看到了社会贫富之间的尖锐矛盾和忠孝礼义的虚伪性:“大道废”“六亲不和”“国家昏乱”(《十八章》)。他呼吁“圣人”要去掉极端,去掉奢侈,去掉过分(“圣人去甚,去奢,去泰。”(《二十九章》)他要求“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七章》)老子的这些思想是有其进步性的。
他正是在这样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美的社会理想:“使人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八十章》)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并非一概地主张“少私寡欲,绝学无忧”(《十九章》),而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绝圣弃智”“绝仁弃义”(同上),他的主张是有其特定的内容的,他梦想恢复到氏族公社中去,他怀念原始社会人与人的平等关系,这正是对“损不足以奉有余”(《七十七章》)的不合理社会的否定。因此我们不能把他的“见素抱朴”的美学观简单地理解为“虚无主义的美恶观”。他不仅主张吃得好,而且主张穿得美,住得舒适。但是这样的理想在当时来说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他走上了另一个极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三章》)这恰恰是由于他的“柔弱胜刚强”的抽象化,绝对化的哲学思想所形成的,他不懂得“柔弱”向“刚强”转化的道理,而且甘居于“柔弱”的地位,提出“无为”“不争”的主张,这样就背离了他的辩证法,走向了形而上学。最后也就必然倒向“不出户,知天下,不閥牖,见天道”(《四十七章》)的唯心主义泥潭。
四、“大音希声”——艺术美的基本观点
老子认为最动听的音乐反而没有多大的声音。这是他的哲学思想在艺术中的反映。他认识到音乐具有极大的感染力,他说:“乐与饵,过客上。”(《三十五章》)音乐和食物,能使行人为之却步。但是基于他的“无欲”的观点,他认为音乐和食物会引起人的心理和生理欲望,而有欲望,天下就不会安定。“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十二章》)他认为儒家用礼乐来节制人的欲望,必然会刺激人的更大的欲望,使人“目盲”“耳聋”。老子认识不到社会动乱的真正原因,更认识不清艺术美的社会功能,这显然比儒家的艺术观后退了。
“大音希声”的美学价值,在于他提倡一种自然而和谐的音乐,反对人为的五音繁会的音乐。他以小孩的哭声为比喻,说孩子“终日号而不嘎,和之至也”。(《五十五章》)魏源在《老子本义》中解释说:“心动则气伤,气伤则号而哑。今终日号而泰然,是其心不动而气和也。”这种音乐顺应自然之道,达到了最高的和谐。我们舍弃老子艺术观中的消极因素,汲取其提倡的自然的和谐美,“大巧若拙”(《四十五章》)“信言不美”(《八十一章》)等,这对于我们的艺术创造来说还是有借鉴意义的。比如我们现代的审美趋向于生活化,追求自然美,衣着色调摹仿自然的本色等等,这种艺术上的“复归于朴”(《二十八章》),并不是像西方某些流派那样,由于对现实的厌倦而去仿照原始人的生活,而且要求艺术的纯朴美,质朴美,这是艺术美所追求的较高境界。在《周易·贲卦》中也提出了“白贲”说,“贲”是绚烂的美,而“白贲”则是绚烂又复归于平淡,荀爽说:“极饰反素也。” ③ 这也是艺术创造的辩证法,也是我国美学思想的重要特征之一。
注:
①《谈艺录》第270页。
②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史》(先秦部分)第270页。
③《美学散步》第38页。
(本文曾发表于1986年《北京师院学报》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