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皆在变化发展
正确的经营理念不只是经营者个体的主观产物,其根源一定是自然之理和社会理法。那么什么是自然之理和社会理法呢?两者内涵深奥,即使穷尽人类智慧也难以厘清。如果一定要说明,我认为两者的本质其实是无穷无尽的变化发展。
从无限的过去到悠远的未来,自然与宇宙不断变化发展,人类社会、生活也在物质和精神两个维度上无限发展。
这种变化发展运行于宇宙和社会之中,构成了宇宙法则和社会理法,我们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发展事业的。我的经营理念正是建立在对此思考的基础上。
以资源枯竭为例,有极端的观点认为,地球上的资源再过几十年就会耗尽,人类将无法继续生存。
我对这一观点不敢苟同。确实,仅从单项资源来看,其数量都十分有限,一直使用肯定会枯竭,但是依靠人类的智慧一定能创造或找到可替代的资源。事实上,回顾历史,人类正是这么一路走过来的。现代社会人口数量激增,而过去虽然人口稀少,生活却十分落后。在现代社会中,即使是普通百姓,过的都是过去王侯贵族无法企及的丰富生活。
这是符合自然之理的,大自然本就如此,它赋予人类这样的能力。换言之,作为自然之理和社会理法,无限的变化发展总是在严密精准地往复循环。
倘若几十年后资源枯竭,人类生活陷入贫困,人类到时自然会相应地削减事业规模,叫停没有必要的投资,根据情况缩小甚至关闭业务。
但是宇宙万物日新月异、无限变化发展,到时结果极有可能和上面的设想不同。每个时代的发展节奏不尽相同,只要人类的共同生活遵循变化发展规律,物资和服务的供给自然与时俱进,否则就会违背规律。经营者也需要不断开发、投资以满足需求。
变化发展的一面是新事物的产生,另一方面则是旧事物的衰落,甚至是消亡。两者的结合才是变化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说,每种商品、每个行业发展的时间都有上限,不能“只见树木而不见森林”。
人类的共同生活、我们所处的自然和宇宙都在不停地变化发展,我们一定要不断提醒自己,自己的业务正是存在于这样的环境之中。只有明确认识这一点,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经营强劲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