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向三代”与“文质互补”
由“五行”排列的次序决定王朝的正统位置,是早期中国王朝建立历史正当性的一个重要步骤。夏、商、周三代的历史臻于完美,被称为“黄金三代”。这三个时期的制度与文化建置既然已趋完善,以后的时代状况必然会日趋低下。历代帝王要想获得“正统”地位,主要就是看他对“三代”模仿得像不像,而不是对新王朝制度的构想设计有多么新颖。“回向三代”的思维是一种“向后看”的历史观,与“五德终始说”的循环论相互配合。
在实际的历史叙述中,夏、商、周“三代”其实并非像后世想象的那样完美无瑕,只不过“三代”的表现可以相互弥补缺陷,在斟酌损益的动态变化中寻求发展的平衡。《礼记》中有一段话解释得很清楚:“子曰: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先禄而后威,先赏而后罚,亲而不尊。其民之敝,蠢而愚,乔而野,朴而不文。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先罚而后赏,尊而不亲。其民之敝,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其赏罚用爵列,亲而不尊。其民之敝,利而巧,文而不惭,贼而蔽。”
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夏代的帝王比较接近民众,不太相信鬼神祭祀能带来什么好处,人与人之间相处得较为和谐忠厚,相互释放着亲切善意。统治者对人民先施予福利再树立威信,以赏赐为先,如觉无效再施加刑罚。夏朝的缺点是民众过于质朴单纯。商朝的殷人在鬼神祭拜上下了不少功夫,主张先侍奉鬼神,再亲近人事,惩罚总比赏赐优先,便于树立威严,亲近鬼神贱视人命,殷商废墟中出土了许多人殉的尸体,即说明殷王统治的苛酷一面。既然把敬畏权威看得特别重要,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显得寡淡疏远,人民没有经过耻辱感的训练,社会容易陷入无序状态。周人尊崇礼仪规范,敬奉鬼神却又保持距离。按照等级订立赏罚标准,恢复了人际之间的亲密关系,但由于周代制礼作乐的程序过于精细烦琐,民众学会了投机取巧的本领,民风容易变得油滑狡黠。
也有人把“三代”特质归纳成一个前后相续的历史公式,具体表述为“夏尚忠,商尚敬,周尚文”,历史的演进过程应该是“由文返忠”,最后要退回到一种原始古典状态。另一个略显简化的表达叫作“文质论”,大体上把“三代”变化归纳为质朴与文雅风格交替互动的演化态势。表面看上去仍有些历史循环论的味道,大意是如果某个朝代过于简朴无华,就用典雅的礼仪加以修正。相反,如果某个朝代过于奢华无度,就应该返归朴拙去抑制奢侈的蔓延。
先秦时代的古典论述中,有关“尚文”与“返质”的言论非常丰富,双方各执一端,势力不相上下。如孔子就倾向于“尚文”的周代,羡慕这个时代讲究礼仪规则,人民生活得彬彬有礼,所谓“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指的就是此。但老庄哲学推崇“拙”,希望保持事物本来的品质,主张用“无用之用”的态度对待复杂多变的人生,这是“返质”言论的另一个极端状态。在先秦观念中,“文”与“质”没有高低之分,而是“一文一质”循环往复,相互损益,完全视某个时代的现实状况而定。
《论语》中孔子有一段话表达得很明白:“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质”是内在本质,“文”是外在修饰,如果质朴太过会显得粗陋鄙俗,如果文饰太重看上去又会过于精巧雅致。“文”“质”无论哪一方面占据绝对优势都不是好事,如果能做到把两者协调起来才是最好选择。“文质彬彬”就是不偏不倚,让双方处于恰如其分的均衡状态。可见“质”并不一定比“文”弱,谁占优势完全看当时的统治者到底需要得到什么,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文”与“质”的交替出现常常与中国历史上“一损一益”的现实状态密切配合,其中充满了变数。“质”往往与“损”相应,“文”又大致与“益”相当。如果一个朝代礼仪过于繁缛,需要适当删减时,文人就会频繁发出“返质”的议论,反之,若社会发展过于质朴简陋,缺乏华贵雍容的气象时,又会有人呼吁增加一些“文”的内容。
秦朝建立以后,孔子心仪的周代之“文”就没有受到任何重视,因为秦朝推行法家的治国方略,儒家思想无人关注,根本用不上周代的礼仪制度。另外,秦政滥用苛酷细密的法律规条,对社会进行无缝衔接式的网络化管理,近于苛察无度,搞得人人神经高度紧张,至少从表面上看,秦朝虽未采取周代礼仪,但施政过程又似乎延续了其注重仪式感的烦琐特质。正因看到了这个矛盾,后人判断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文敝”。汉初奉行“黄老之学”,力求恢复简朴单纯的生活方式,也是对“质”的一种返归。西汉初年,在经过一段休养生息之后,汉朝皇帝慢慢意识到实行儒家提倡的周代礼仪是维系长治久安的重要手段,汉武帝以后儒家对周礼的尊奉逐渐出现回归的迹象,汉代统治随之也重新进入了“文治”轨道。
每个帝王要树立“正统”,首先必须研判历代王朝到底处于“文质”兴替谱系中的哪个具体位置,然后再决定改制导向。甚至到了唐代,大诗人白居易还在用“文质损益说”警告皇帝。个别朝代也出现了一些奇怪的变化,比如,魏晋时期文士的放诞之风被认为不够“质朴”,浪荡不羁的言行太过蔑视礼法,但“礼法”是和“文”联系在一起的,放诞风气本来应该被当作弃“文”的表现,在魏晋却改变了含义,被当作一种变形的过度“文雅”之风遭到批评。
“三代”观念长久成为历代帝王树立“正统性”的象征符号,实际上是要回答“什么是完美社会?”这个关键问题,也蕴藏着他们对理想王朝的期待与想象。结果却是,即使把“三代”全部拆解开来细细审视,也无法找到一个没有任何瑕疵的完美时期。“三代”中的每个朝代都呈现出一种“非质即文”的特点,其中一项主要特质最为鲜明。于是对完美社会的追求目标就被设定在如何尽量保持“文”与“质”的相互制衡,这也是“正统论”的题中应有之义。
与现代历史观习惯运用进化思维有所不同,“黄金三代”并非越往后就越美好。后代与前代相比并不是一种递进关系,比如周代就不一定比夏、商这两个朝代更加美好。但“回向三代”也并非完全是一种“退化论”,好像从周代一路狂奔倒退回夏代就万事大吉了。这种历史观讲究的是用不同时代的制度优势去弥补当下统治的不足。比如在“三代”这个概念中,夏代远离鬼神,注重亲密人际关系的培育,属“亲而不尊”;殷商强调敬奉鬼神,借祭祀树立国主的威权,却难免忽略民众的生命尊严,是“尊而不亲”。周代用礼仪规训身心,却又导致社会生活秩序的安排过于烦琐严密,落下“文敝”的话柄。
“文质论”是对“回向三代”理想的一种现实解释方案,它与西方历史观非此即彼式的书写原则不同,也不是今人普遍接受的一种直线递进的演化图式,但也绝非是对远古黄金时代不加辨别的盲目向往,不应该被简单贬低为一种历史“退化论”。“文质论”是历史演进的平衡理论,通过分别斟酌透视“三代”的长短优劣,设计出适合现实操作的变革方案,这种纠错路径当然不是固定不变的。例如,汉初倡导“以质救文”,“质”却从未被僵化地理解成汉代一以贯之的特征,因为在汉朝后期,“文”的倾向性又渐渐表现了出来,与前期偏于“质”的历史导向相比,构成了均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