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帝王特别惧怕“天谴”
前面说过,皇帝成功上位除自身具备足够的政治实力外,还要依靠神秘力量的襄助。上天在他们的眼里是拟人化的人格神,有喜怒无常的性格,必须小心伺候才有获得正统的机会。这就意味着老天爷并不总是高高兴兴,有求必应,它的心情常常阴晴不定,发起火来照样不留情面,日食、地震、火灾、水灾、干旱就是上天宣泄愤怒的表现,也是上天降临到人世的惩戒。这就是“天谴论”流行的背景。
在汉代,遇到天降灾难的时刻,皇帝必须下“罪己诏”,向全体臣民发布自责的公告,表示犯了过失,理应遭到上天责罚。比如,汉宣帝曾经遇到凤凰降临的祥瑞,但也曾因地震下诏罪己,总共发布过四次“罪己诏”;公布诏书之后就要装模作样地吃起素食,还要象征性地搬出寝宫以示悔过,以此谦卑的态度回应上天对自己施政的不满。
当然,皇帝对天谴表达虔敬的态度同样起着鼓励臣民上书言事的作用,开放一定的舆论空间,允许讨论君主统治的成败得失,给一些士人提供了进言机会,其中最有名的“天谴论”发明者就是汉武帝时期的大儒董仲舒。
我们知道,董仲舒是解读《春秋》的专家,他写了一本书叫《春秋繁露》,把《春秋》中出现过的自然界异常现象集中汇编在一起。他不仅记录灾害表现,而且把这些现象的发生与人事活动关联起来,认为两者之间存在不可分割的联系。有一次,他在应对汉武帝的询问时说,自己读《春秋》,每当遇到天与人交互影响的情况时就会感到害怕,因为原来看上去好像纯粹是自然界发生的异常现象,孔子却记录下来,当作上天不满世人的证据。灾异发生的程度犹如上天对人世作出的价值评判,对那些施政不佳或不断作恶者发出谴责的信号。天降灾难是为了警告君主违背了天意,君主的所作所为需要通过上天的判断受到检验,双方不断互动呼应,就造成了“天人感应”的奇观。
董仲舒还说,大自然发生的各种现象表面上散漫无序,其实背后均受到阴阳法则的支配,“阴”代表“恶”,“阳”代表“善”,两者持续交互循环。自然界显示的大小、强弱、上下关系投射到人间就变成了父子、君臣、夫妇、兄弟的尊卑等级秩序,不可随意更改,如果违反或颠倒了这种次序,就是“恶”,必然遭到上天惩罚。与此同时,董仲舒还认为,维护这种秩序不能单靠刑律责罚吓唬人,而是要施以良好的道德训练,“任德不任刑”,这明显是站在儒家立场上发言。
“天人感应说”的确抓住了皇帝急于获得天命的心理,汉武帝在询问董仲舒治国对策时,开门见山地问了两个要害问题。一是我要效法古人,因此想知道“三代”圣王接受天命的途径是什么。“三代”既然这么伟大,圣王接受上天旨意必然有特异之处。二是灾异现象到底因何而起。董仲舒的应对从“畏天灾”这个视角切入,他说国家治理如果出现问题,上天就会率先降临灾害当作谴告,皇帝再不知反省,自然界就会闹出更加怪异的动静,如果还不知改进,最终会吞下失败的苦果。这是上天仁厚之心的表现,地上的君主只有经过不断勤勉学习,细心体察,增加道德修养,才可达到上天眷顾的标准。人君懂得反省自己的过失,加以变通改进,就能消解灾异带来的祸害,终止因失道导致治国失败的命运。
在回答完汉武帝对灾异缘起的疑问之后,董仲舒紧接着进言,如果要想成功效法“三代”,获得天意授权,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必须学习周朝的礼乐文明,不能模仿秦朝依靠酷法治国的暴政。因为秦政走到了“阴”的一面,是邪恶的榜样。应该反其道而行,多多奉行道德教化的原则,有序步入彰显“阳”的一面的轨道。他比喻说,“天道”就像阴阳运转,“阳”是“德”,“阴”是“刑”,“阳”常指夏天万物生长的美好时光,“阴”犹如冬天万物萧索不生的严酷时节,如果顺从天意奉行德教,人君就像生活在夏天一样舒适惬意,否则就是违逆天意,必然陷入灾难频发的凛冽冬天。
有人形容,董仲舒谈“天人感应”如同一种“神道设教”,表面上把所有灾难的发生都归结到皇帝不善待民众,遭到上天报应,实际目的是想借用儒家道德约束皇帝的言行,以达到进入皇家政治决策核心的目的。这与那些出自燕齐地区曲学阿世、专门靠卖弄诡异预言起家的方士,或者利用灾异谋取私利的行为还是有些差别。
据史载,汉代皇帝下达的罪己诏书确实受到了儒家强调道德自律的影响。《史记》中记载了一段汉文帝发布的“罪己诏”,其中针对日食这个怪异天象,汉文帝自责“不能理育群生”,就是不具备良好的道德表现,因为“天下治乱,在朕一人”,全天下的百姓都在看着皇帝一人的态度,故而皇帝应该自省以安抚民心。
天下之罪皆归皇帝一人之身的看法在《论语》《墨子》《淮南子》这些古代经典里面时有显现,但是遇到具体问题时采取的处理方式却有不同。在董仲舒之前,古人有一种臣子为王者讳的习惯,他们认为,君主地位至高无上,即使有了过错也应该想尽办法为他遮掩粉饰,不可大肆张扬。即使发生灾异,主掌与上天沟通的巫祝之官一般也会建议采取嫁祸给身边大臣的办法,为君主消灾避难,行动也是无声无息、无人知晓。
公开发表“罪己诏”的做法却恰恰相反,就是要在全体百姓面前承担失德的责任,无论是周边的大臣还是普通百姓犯下的错误都由皇帝一人承担,这确实是儒家思想熏陶的结果。儒家讲究的是立德树人,做天下民众的表率。皇帝位处九五之尊,儒家自然会首先选择这位最高统治者作为第一个教化对象,然后推己及人,成为全天下的典范,大家自然照着至尊的榜样行事。皇帝立“正统”有天意的安排,同时也必须有个人道德的自觉,这就是儒家给皇帝提出的要求,有一种谋求长治久安的谨慎考量在里面。相反,那些装神弄鬼的方士总是想编造一些离奇故事骗取皇帝的信任,就显得太过功利。
“天人感应论”总是关注天象与人事的关联,好像这种联系一贯表现得立竿见影,但在一些人看来未必具有说服力,所以历代反对声音从来就没有消歇过。东汉思想家王充就说过,灾异与人事经常各自发生,并无相互感应的道理。可惜王充这个人太过书生意气,他没有准确把握皇帝相信“天谴”的心理脉搏,因为即使每次灾异发生与政绩实施的好坏并不一定有关,但在众目睽睽之下,皇帝也得摆出一副沉痛自责的样子,才好博得舆论同情。“罪己”俨然成了一门公关技术,变成了皇帝必修的表演功课。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唐宋以后,“天谴论”的作用在慢慢消失,倒是那些令人赏心悦目的“祥瑞”和承天受命的仪式表演仍然是历朝皇帝难以割舍的喜好,后世仍然不断有人编造类似的政治神话取悦君主,逐渐演变成了一种官场习气。不过从总的趋势而言,“天谴论”最后还是被新儒学的价值观所渐渐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