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在恃权须铭心
《说文解字》释“恃”为“赖”。赖者,依靠、依赖也。一些领导干部上任之初,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堪称优秀,后来为什么走上犯罪道路呢?这与其不正的权力观有很大关系。
有人说:权力是个好东西,好在它能提供干事的舞台;权力是个坏东西,驾驭不好就会成脱缰野马,既害己又害人;权力是个怪东西,怪就怪在它就像“有色镜”和“变色镜”,让人看不清真实的自我,以致形成权力越大优点越多、真理越多、朋友越多、亲戚越多的错觉。因此,我们要把好权、用好权,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依法用权,防止滥用权力,为权所害。
无数事实表明,没有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没有界限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不受约束的权力必定导致专横,甚至会导致悲剧。
有人总结说:“当权力失去20%的监督时,它就蠢蠢欲动;当权力失去40%的监督时,它就破门而出;当权力失去60%的监督时,它就铤而走险;当权力失去80%的监督时,它就敢于践踏一切法律;当权力失去100%的监督时,它就不怕上断头台。”
权力可以使人得志,也可能使人受辱。为什么有些人不对此深思,以致有恃无恐,走上不归之路呢?有些人过分相信自己手中权力的优势,过于相信自己的“后台”“靠山”,怎么干都能“摆平”,于是恃权、恃才,狂妄自大,盛气凌人,最终自食恶果。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12月8日刊载了《妄自尊大揽权 变换花样捞钱》一文,剖析了重庆市万州区生态环境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某严重违纪违法一案。
在担任沙河街道、双河口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直接决定将移民联户自建房等项目交由自己指定的建筑商承建。
2016年6月,刘某在双河口街道任职时的一名班子成员因违纪受到纪律处分,同年9月,刘某调任万州区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在未经区委组织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这名受处分不久的区管干部借调到下属国有公司任职,主抓环保项目。
在刘某看来,“一把手”就是“大哥”,班子成员都是他的“小弟”,他从来不遵守规章制度,仅凭谁与他关系好、对他“胃口”就提拔重用谁。刘某错把组织交付的“责任田”当作自己为所欲为的“跑马场”,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抛之脑后,违规越矩,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最终,2020年12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上海医药集团原总裁吴某某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数罪,被判处死缓。他曾对办案人员说:“看到身边的医药商人都发了大财,心里难以平衡。因此,经不起诱惑铤而走险,开始用权力换取金钱。”他将自己完全等同于一名商人,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一种可以在市场上交换的资源。
吴某某在担任上药集团总裁的同时,还兼任下属新先锋药业公司和新亚药业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这两家公司下属多家企业的董事长。企业的重大决策、日常经营管理、业务审批等权力全部集中于吴某某一身,他可以任意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吴某某在案发后反思:“焦点都集中在我一个人身上……所有的人力、物力、财力都由我支配,所有的体系都围绕着我转。除了责任之外,更多是一种支配欲望的膨胀,进而到了忘乎所以的地步。”
有篇文章说道:对权力的监督可以使官员变成一匹奋蹄腾飞的千里马,而对权力的放纵却可以使他变成一个为所欲为的魔鬼。领导干部面临的各种诱惑较多,是最需要监督的高危人群。要编织一张权力监督的天网,发动全社会的力量,特别是高度重视媒体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网络监督,建立纪检监察网站,让监督快捷便利,将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置于阳光下,同时监督要见实效,对违法乱纪、胡作非为的领导干部要坚决问责。
要认真解决对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权力监督不严的问题,改变“信任代替监督”的思路。强调“问题导向”,提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主张“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健全有效的权力制衡和严格的纪律约束、制度约束等他律机制,使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既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领导干部的关心爱护,是保证其不致变为贪官之关键。
权力制衡是拓展监督机制的关键。搞好权力制衡必须关注权力运行过程,找准权力正确运作与非轨运作的“临界点”,建立起相互作用、环环相扣的权力监督机制,形成全方位的制约网络。针对个人、部门、单位权力缺乏约束、容易产生以权谋私的现象,从强化人员分工和业务管理入手,合理调整权力实施程序,减少因权力集中而形成的监督“空白”,从客观环境上减少干部犯错误的机会。
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监督的意义是找毛病、查问题,监督的作用是促纠正、督改进,监督的目的是执好纪、抓蛀虫。纪检组织应当发挥主动进取、积极开拓和敢于碰硬的精神,在促进监督机制的拓展和落实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纪检组织要主动提出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的建议;主动组织协调审计、财务等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措施,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监督制度,督促有关部门积极参与和配合;对于监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召开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对策,协调动作,促使监督机制落到实处。在监督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对违纪行为决不让步,对腐败分子决不手软。该提醒的要及时提醒,该批评的应及时批评,该制止的须及时制止,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避免领导干部犯更大的错误。基层班子成员应当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促进监督工作到位。党员干部要正确认识和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包括媒体的监督,摆正自己的位置,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个人与群众的关系,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决策,力戒“个人说了算”。
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的监督。这是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监督的一种延伸。要把监督的触角伸向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发现有不廉洁行为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执纪,使其不敢、不能、不想做坏事。
建立反馈机制,发挥监督的预警功能。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研究规律,提出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建立有效渠道,及时反馈监督信息,注重运用监督成果促进教育体系和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体现以惩促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