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言意”:中国古代文论内容形式关系论
在以表现主义为特色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形式表现为“言”,内容表现为“意”。“言意”说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中国古代的“文质”论,是中国文论具有民族特色的形式、内容关系论。
一、从皎然、司空图到严羽
古代文论“言意”说的材料芸芸多矣。其中有三个人尤其值得注意。一是中唐时期的僧皎然。他在继承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古代的“言意”说做了精辟概括,这就是他在《诗式》中评论谢灵运作品时说的“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真于情性,尚于作用,不顾词彩,而风流自然”。二是晚唐诗僧司空图。他在《二十四诗品》中把皎然的上述说法改造为“不著一字,尽得风流”这个命题。如果说皎然侧重于从读者的角度论及作品的言意关系,司空图则侧重于从创作的角度论及作品的言意典范。此外,他又提出“韵外之致”“味外之旨”
“象外之象、景外之景”
“四外”之说,丰富了“言意”论的内涵。三是南宋“以禅论诗”的严羽,他在《沧浪诗话·诗辨》中提出“别材”“别趣”之说:“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而古人未尝不读书、不穷理,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者,上也。”又说:“诗者,吟咏情性也。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严羽从“旨冥句中”“意在象外”的形象思维角度切入作品的言意关系,是对言意理论的又一贡献。这三个人的理论不仅影响深远,而且富有概括性、代表性,最能昭示古代文论“言意”说的精华。
文学作为语言艺术、文字著作,总是诉诸语言文字的,读者阅读文学作品时也必然会接触到语言文字。可按中国文论的看法,只有“不著一字”的文学作品才能“尽得风流”,只有使人“但见情性,不睹文字”的文学作品才是上乘之作。这怎么理解呢?
二、儒、道、佛、玄的“言意之辩”
中国文论的“言意”说有它深厚的文化基础。要全面、准确把握“言意”说的丰富内涵,必须从它的文化渊源——儒、道、佛和玄学的“言意之辩”谈起。
儒家在言、意问题上比较简单。它认为“言”是达“意”的手段:“彼名辞也者,志义之使也。”
“文以足言,言以足志。”
因此要求作者“名足以指实,辞足以见极,则舍之矣”
,要求读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
。后世古文家、道学家要求“文以载道”“文以明理”,都基于这一“言意”观。
道家的“言意”论就复杂些了。“道”是道家“言意”论的逻辑起点,因而道家的“言意”论是安排在“道、意、言”序列中的。在老庄看来,世界万物可分为“物之粗”“物之精”和“不期精粗”的“道”这样三个由低到高的层次。“道”作为物的本体,不仅不可言说,所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万物有成理而不说”
,而且不可用逻辑思维(“意”)去认识、体会,所谓“言之所不能论,意之所不能察致者,不期精粗焉”
。它只有以通过“心斋”之后获得的“无情”“无智”的超验的心理功能才能把握。因此,高明和得道之士是离绝名言的,所谓“夫形色名声果不足以得彼(道)之情(实),则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通智)”
。紧挨着“不期精粗”之“道”的层次是“物之精”,它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最低一个层次是“物之粗”,只有它可以认识、表达,所谓“可以言论者,物之粗也;可以意致者,物之精也”
。“言”与“意”的关系就是在“物之粗”的层次上展开的。“意”即对“物之粗”的认识,“言”只是表达“意”的工具,用完了就可以扔掉,其地位又在“物之粗”之下,正如庄子所说:“语之所贵者,意也。”
“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就像“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一样。
魏晋玄学大师王弼直承庄子“言意”论,并以此解释儒家经典《易经》中卦爻辞与卦爻象、卦爻象与其所象征的意义之间的关系,对“言意”说做了丰富和发展。他论述的逻辑层次是这样的:“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名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忘言,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象,此作动词。其象,指意)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言,动词。其言,指象)也。”这后面一段话体现了王弼的思辨深度,它深刻揭示了随着创作过程的变化,手段与目的、形式与内容的相互转换和相反相成,不仅是从思想上,而且从语言上直接开启了文艺领域“但见情性,不睹文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理论的产生。
佛教在言、意关系上更呈现出思辨性。佛教认为,佛道超越一切语言的文字:“一切法实性……出名字语言道。”
因而语言表达的断非是道,所谓“言语道断”(一开口道就灭),所以主张“不立文字”“心心相传”“悟心成佛”。
在《维摩诘经·弟子品》中,维摩诘告诫须菩提说:“至于智者……悉舍文字,于字为解脱。解脱相者,则诸法也。”在《维摩诘经·入不二法门品》中,文殊师利以“于一切法无言无说”请教维摩诘对“不二法门”是否应该这样理解,维摩诘以“默然无言”的行动回答了他,文殊师利感叹道:“善哉!善哉!乃至无有文字语言,是真入不二法门。”
维摩诘虽未用语言明确回答,但他内心的意思文殊师利则心领神会了。这是佛家“废言”的著名例子。道不可言,然而为了教化众生,又不得不权行方便,用语言文字为众生说法传道。语言文字虽然不能表达道,但尚可勉强地象征、隐喻道,从而给人以悟道的启示和凭据。所以龙树一方面讲“语言度人皆是有为虚狂法”
,另一方面又说,“语言能持义亦如是,若无语言,则义不可得”,“是般若波罗蜜因语言文字章句可得其义,是故佛以般若经卷殷勤嘱累阿难”。
中国的佛教义学家们在介绍佛教原典理论的基础上,对言、意问题做了深入发挥。如东晋道安说:“圣人有以见因华可以成实,睹末可以达本,乃为布不言之教,陈无辙之轨。”
在主张“不言之教”的同时,他又认为语言是“不可相无”的。
僧肇说:“无名之法(法身、佛道),故非言所能言也。言虽不能言,然非言无以传。是以圣人终日言而未尝言也(因为所言皆道)。”
南朝齐、梁的僧祐说:“夫神理无声,因言辞写意;言辞无迹,缘文字以图音。故字为言蹄,言为理筌,音义合符,不可偏失。是以文字应用,弥纶宇宙,虽迹系翰墨,而理契乎神。”
南朝宋竺道生说:“夫象以尽意,得意则象忘;言以诠理,入理则言息……忘筌取鱼,始可与言道矣。”
唐宋禅宗兴起以后,更把佛家的“废言”与“立言”推上了两极。初期禅宗讲究“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所谓“达磨东来,不立文字,悟心成佛”
,其方法是心灵的“体认”“参究”“领悟”,无须喋喋不休的议论,更无须连篇累牍的著述。故慧能传教四十年,只留下一部由别人记录的一万多字的《坛经》。后来,时移事易,光靠内心“体认”“参究”是不够了,于是渐渐有了种种“公案”“机锋”
和挤眉弄眼、动手动脚的“禅语”“禅机”。禅,不光靠心“参”,也要靠口“说”了,于是出现了皇皇巨制的“灯录”“语录”
,禅宗由“不立文字”的“内证禅”变为“大立文字”的“文字禅”。以宋代著名的“五灯”为例
:道原《景德传灯录》,三十卷;李遵勖《天圣广灯录》,三十卷;惟白《建中靖国续灯录》,三十卷;悟明《联灯会要》,三十卷;正受《嘉泰普灯录》,三十卷。关于这种情况的变化,明禅僧玄极解释说:“盖无上妙道,虽不可以语言传,而可以语言见。语言者,指心之准的也。故学者每以语言为证悟浅深之候。是故佛祖虽曰传无可传,至于授受之际,针芥相投,必有机缘语句与夫印证偈颂。苟取之以垂后世,皆足为启悟之资,其是可费而不传乎?”
三、“言意”说的四层内涵
儒、道、佛、玄尤其是佛教和玄学关于言、意(道)关系这些思想,直接地影响了中国文论的“言意”说。
首先,佛、玄、儒、道都认为,“言”是手段,“意”或“道”是目的,不应该为了手段而忘了目的,必须通过对手段的否定去达到目的。古代文艺理论中的“言意”说也是如此。所谓“但见情性,不睹文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其第一层含义就是:由创作言,作者必须以“意”为目的,调动全部手段来突出“意”而不是突出表情达意的“言”,努力使读者只看到“文字”所表达的“情性”,而不被“文字”牵制,分散了注意力;由欣赏言,读者要“披文入情”,“得意忘言”,唯“意”是求,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文字的声色之美上流连忘返,拘泥于文字而忘记了情性。我们来看皎然、司空图以后的几段言论,都说明了这意思。南宋末年戴复古《论诗十绝》第七云:“欲参律诗似参禅,妙趣不由文字传。个里稍关心有悟,发为言语自超然。”金代元好问云:“诗家圣处”,“不在文字”,“所谓情性之外,不知有文字耳。”
清代袁枚《随园诗话》云:“忘足,履之适;忘韵,诗之适。”古人这样论诗。如清贺贻孙《诗筏》云:“盛唐人诗有血痕无墨痕。”刘熙载《艺概·诗概》云:“杜诗只‘有’‘无’二字足以评之。‘有’者,但见性情气骨也;‘无’者,不见语言文字也。”林希逸评《离骚》说:“盖乾坤之宫商而寓以诗人口喙,其写情寄兴,多出于玄冥罔象之中,而言语血脉,有不可以文字格律求者。”
古人这样论小说。如明代叶昼在评点《水浒》时说:“说淫妇便像个淫妇,说烈汉便像个烈汉,说呆子便像个呆子,说马泊六便像个马泊六,说小猴子便像个小猴子,但觉读一过,分明淫妇、烈汉、呆子、马泊六、小猴子光景在眼”,“声音在耳,不知有所谓语言文字也。”
古人甚至这样论书画。如唐张怀瓘《书法要录》云:“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笪重光《画筌》云:“无画处均成妙境。”对此,叶朗先生曾深刻概括过:“照中国古典美学的看法,真正的艺术形式美,不是在于突出艺术形式本身的美,而在于通过艺术形式把艺术意境、艺术典型突出地表现出来。”
“当艺术的感性形式诸因素把艺术内容恰当地、充分地、完善地表现出来,从而使欣赏者为整个艺术形象的美所吸引,而不再去注意形式美本身时,这才是真正的艺术形式美。在这里,艺术形式美只有否定自己,才能实现自己。”
儒、道、佛、玄虽然认为“意”“道”只有通过对“言”的否定才能实现自己,但也并不完全废弃文字,因为文字毕竟是表达或象征“意”“道”的必不可少的手段。所以道家一方面讲“智者不言”,另一方面又留下了“五千精言”《道德经》和数以万言的《庄子》;佛家一方面倡言“不立文字”,另一方面又“大立文字”,留下了许多经典灯录;玄学一方面讲“得意忘象,得象忘言”,一方面又讲“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同理,脱胎于道家“无言”之说、佛家“不立文字”的“但见性情,不睹文字”虽然主张“不著一字”,但并不真的舍弃文字;不仅如此,它比道家、佛家更重视文字。这不仅因为“情性”只有从“文字”中见出,真的“不著一字”,是不可能“得”到“风流”的,而且是因为文学作为语言文学的艺术,舍弃语言文字,文学作品何以存在?所以文论家一方面讲“不著一字”,另一方面又讲“语不惊人死不休”,二者并不矛盾。前者要求人们重视文学的内容和目的,后者告诫人们对于文学的形式与手段也不要轻视,轻视了就无法较好地表情达意,实现作品的内容和目的。宋人刘克庄《题何秀才诗禅方丈》说:“诗家以少陵为祖,其说曰‘语不惊人死不休’;禅家以达摩为祖,其说曰‘不立文字’。……夫至言妙义,固不在于语言文字,然舍真实而求虚幻、厌切近而慕阔远(‘真实’‘切远’指有形可见的文字,‘虚幻’‘阔远’指无形可见的意义),愚恐君之禅进而诗退矣。”就是说,舍弃文字技巧的追求只是禅家的追求,而不是诗家的追求。其实,如上所述,禅家也不完全摒弃文字,虽然在对待文字的态度上与诗家有程度上的差异。宋朝另一位诗人姜夔在《白石道人诗说》中指出,文章虽“不以文而妙,然舍文无妙”。金人元好问讲“诗家圣外”,“不在文字”,又“不离文字”。
清人翁方纲《诗法论》说:“忘筌忘蹄,非无筌蹄也。”如此等等表明,古人虽然以内容为贵而强调“情性之外不知有文字”
,但并不轻视、废弃文字,而是要求在掌握文字技巧的基础上为表情达意服务,使语言文字具有高度的透明性,透明到“淡到见不到诗”
的地步,成为内容的裸露。这是古代文论“言意”说的第二层内涵。
文字诚然要为表情达意服务,然而,文学作品中“言”与“意”的关系难道仅仅是有多少文字就有多少情性的一一对应关系吗?不。皎然《诗式》在提出“但见性情,不睹文字”的同时,还指出“两重意以上,皆文外之旨”的情况;后来司空图又提出“韵外之致”“味外之旨”“景外之景”“象外之象”的“四外”之说。这就明确触及一个“文内意”“文外意”的问题。追究起来,这个问题早就有人涉及了。如《易传》提出过“书(引者按:指八卦文字之类)不尽言,言不尽意”,司马迁等人评《离骚》时说过“其辞近,其旨远”之类的话,刘勰《文心雕龙·隐秀》分析具有“隐”的特点的文章说“隐之者,文外之重旨也……隐以复意为工”,钟嵘《诗品序》评《诗经》中的“兴”乃“言有尽而意无穷”,为“文之余意”,南朝宋代范晔谈音乐时提出“弦外之音”
,等等。比较而言,皎然、司空图提得更加明确、更加全面。所谓“文内意”,是指“文内意”吸附的“深层意义”,是“有限意义”吸附的“无限意义”。它既不可求诸“字面意义”,又必须借助于“字面意义”的唤发。一方面,语言一般只可表达普遍性的概念,人们从客观物象中获得的精微的、特殊的感觉、知觉、情绪、意念、意象等并不一定都能用语言表达出来,这正像黑格尔所说:“语言实质上只表达普遍的东西;但人们所想的却是特殊的东西、个别的东西。因此,不能用语言表达人们所想的(全部——引者)东西。”
古人分明意识到语言在达意上的局限性,这就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情况。陆机《文赋》序说他常患“言不逮意”,刘禹锡《视刀环歌》说“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苏轼《答谢民师书》说过把“了然于心者”“了然于口与手”相当不易,都表现了对“言”的局限性的苦恼。怎样尽可能地表现那“不可言传”的“意”呢?明智的方法,是用“可以言传”的“意”吸附、蕴含“不可言传”的“意”。另一方面,具体的文学样式,其字数总有一定的限制。如一首七言律诗,只许写五十六字,诗人作诗时,心中想表达的意思往往远大于这五十六字所能容纳的意思。怎么办呢?把七律铺衍成排律?这固然不失为一种达意方法,但意思都说尽了,没有一点空白,读者想象的余地就少了,审美愉快也随之减弱,读者并不喜欢,真有些吃力不讨好。高明的方法,是“去词去意”,通过对内容的剪裁、文字的锤炼,把一部分“意”和与之对应的“言”删为“文外意”“言外言”,在有限中藏无限,“以少少许胜多多许”。这里值得注意的是,通过上述方法表现的“不可言传”之“意”和“可以言传”,但因说尽则不够美而被删裁了的“意”都存在于作品的文字之外。在这个意义上说,它们是名副其实地“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因此,古代文论以“但见情性,不睹文字”“不著一字,尽得风流”为代表的“言意”说还有崇尚艺术空白这层含义,凝聚着对“言”与“意”有无相生的辩证认识,这是它的第三层意思。陆时雍《诗境总论》说:“人情物态不可言者最多,必尽言之,则俚矣。知能言之为佳,而不知不言之为妙,此张籍、王建所以病也。”欧阳修《六一诗话》引梅圣俞语,“必能状难言之景如在目前,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才是佳作。《白石道人诗说》:“人所易言,我寡言之;人所难言,我易言之:自不俗。”“句中有余味,篇中有余意,善之善者也。”杨万里《颐庵诗稿序》:“夫诗何为者也?尚其词而已矣。曰:善诗者去词。然则尚其意而已矣。曰:善诗者去意。然则去词去意,则诗安在乎?曰:去词去意,而诗有在矣。然则诗果焉在?曰:尝食夫饴与荼乎?人孰之不饴之嗜也,初而甘,卒而酸。至于荼也,人病其苦也,然苦未既,而不胜其甘。诗亦如是而已矣。”王士祯《神韵论》释司空图“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夫谓不著一字,正是函盖万有也,岂以空寂言耶?”刘熙载《艺概·词曲概》:“词之妙,莫妙于以不言言之。非不言也,寄言也。”袁枚《随园诗话》卷三十:“严冬友曰:凡诗文妙处,全在于空。譬如一室内,人之所游焉息焉者,皆空处也。若窒而塞之,虽金玉满堂,而无安放此心处,又安见富贵之乐耶?钟不空则哑矣,耳不空则聋矣。”他借此说明:文不空则滞矣。这些言论,都论述了追求文外“不睹文字”的无限情意之美。然而,这“无言之美”并非独立自足的存在,它必须以“有言”为根基、为储存器、为激发点。这里,我们来借朱光潜、钱锺书两位先生的话来说明这一点。朱先生在其美学研究处女作《无言之美》一文中指出:“无言,不一定指不说话,是注重在含蓄不露。”
他还说:“含蓄的秘诀在于繁复情境中精选少数最富暗示性的节目,把它们融化成一完整形相,让读者凭这少数节目做想象的踏脚石,低回玩索,举一反三,着墨愈少,读者想象的范围愈大,意味也就愈深永。”钱先生在《管锥编·全齐文·谢赫〈古画品〉》中指出:“画之写景物,不尚工细,诗之道情事,不贵详尽,皆须留有余地,耐人寻味,俾由其所写之景物而冥观未写之景物,据其所道之情事而默识未道之情事。”在《谈艺录》中又指出:“若诗自是文字之妙,非言无以寓言外之意;水月镜花,固可见而不可捉。然必有此水而后月可印潭,有此镜而后花能映影。”
元稹五言句《行宫》所蕴含的白头宫女几十年宫中不幸的生活遭遇和辛酸感受,以及诗人对宫女的深切同情和对玄宗皇帝大蓄妃嫔的不满、讽喻等“文外之旨”“言外之意”,恰恰是通过这首小诗中的二十个字来表现的,读者“超以象外”的想象必得自绝句文字之“环”中。
所谓“但见情性,不睹文字”,其“情性”所以未见诸“文字”,往往还因为它没有直说,而是通过形象透露体现出来的,因而展现在人们面前的直观只是“景语”而非“情语”。如杜甫诗“遣人向市赊香秔,唤妇出房亲自馔”,杨万里以为“上言其力贫故曰‘赊’,下言其无使令故曰‘亲’”
,这两层意思都没直说,但读者可以从形象描写中领悟出来,这就形成了“诗有句中无其辞,而句外有其意”
的情况。李白《玉阶怨》诗云:“玉阶生白露,夜久侵罗袜。却下水晶帘,玲珑望秋月。”萧士赟评论道:“此篇无一字言怨,而隐然幽怨之意,见于言外。”
严羽提出诗歌在“吟咏性情”时要“羚羊挂角,无迹可求”,皎然《诗式》提及“象下之意”的概念,其实都论及形象所包含的“不著一字”、未加明言的作者的主观情意的问题。可见,化“情语”为“景语”,使“旨冥句中”“兴在象外”,是古代文论“言意”说的第四层内涵。
要之,古代文论“言意”说的四种规定性中,前两种尤其体现了儒道佛玄思想的熏染,表现了两者之间的同一性;后两种则体现了文学创作对“言意”关系的特殊要求,而这些恰恰是儒道佛玄“言意之辩”所弗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