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活法”:中国古代文论的总体创作方法论
一、“活法”的提出及其丰富内涵
“活法”的概念是南宋吕本中首先提出来的。他说:“学诗当识‘活法’。所谓‘活法’者,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是道也,盖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知是者,则可以与语‘活法’矣。”
吕氏所论,本针对诗歌创作而言,南宋的俞成发现它具有普遍的方法论意义,便把它引入整个文学创作领域:“文章一技,要自有‘活法’。若胶古人之陈迹,而不能点化其句语,此乃谓之死法。死法专祖蹈袭,则不能生于吾言之外。活法夺胎换骨,则不能毙于吾言之内。毙吾言者故为死法,生吾言者故为活法。”
“活法”提出后,在宋、元、明、清文论界引起了广泛的反响。张孝祥、杨万里、严羽、姜夔、魏庆之、王若虚、郝经、方回、苏伯衡、李东阳、唐顺之、屠隆、陆时雍、李腾芳、邵长蘅、叶燮、王士祯、沈德潜、翁方纲、章学诚、刘大櫆、姚鼐、袁守定等人,或径以“活法”要求于文学创作,或通过对“死法”的批评从反面肯定“活法”的地位。他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丰富了“活法”理论,为我们全面理解“活法”的内涵提供了充分的依据。
那么,“活法”究竟是什么方法呢?
“活”即“灵活”“圆活”“活脱”。作为呆板、拘滞、因袭的对立面,其实质即流动、变化、创造。“活法”简单地说即变化多端、“不主故常”的创作方法。清代的邵长蘅指出:“文之法,有不变者,有至变者。”
姚鼐指出:“古人文有一定之法,有无定之法……无定者,所以为纵横变化也。”
邵氏讲的“至变”之法,姚氏讲的所以为“纵横变化”之法,指的就是“活法”。
“活法”作为灵活万变之法,在不同的创作环节上有着不同的表现形态。在创作过程的起始,“活法”要求“当机煞活”,切忌“预设法式”。反对创作之先就有“一成之法”横亘胸中,主张文思触发的随机性。魏庆之《诗人玉屑》卷六载:“仆尝请益曰:‘下字之法当如何?’公曰:‘正如弈棋,三百六十路都有好着,顾临时如何耳。’”何以如此呢?因为“诗人之工,特在一时情味,固不可预设法式”
,如谢灵运的名句“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此语之工,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
。
那么,引发文思的“机缘”是什么呢?就是气象万千、瞬息万变的大自然。以“活法”作诗著称的杨万里在《荆溪集序》中曾这样自述创作体会:“每过午……登古城,采撷杞菊,攀翻花竹,万象毕来,献予诗材。盖麾之不去,前者未雠,而后者已迫,涣然未觉作诗之难也。”大自然是“体有万殊,物无一量”的,因而文思的触发也就光景常新、变化无常了,故“当机煞活”联系到“机”的内涵来说即“随物应机”。
这种“随物应机”的方法直接从现实中汲取文思,给审美意象带来极大的鲜活性。这种文思触发的随机性,也给艺术创作带来了“鸢飞鱼跃”“飞动驰掷”
的流动美。古人形容这种美,往往以流转的“弹丸”为喻。
在艺术表现的过程中,“活法”要求“随物赋形”“因情立格”。这种方法,用今天的话说即给内容赋予合适的形式的方法。内容有内外主客之分。相对于外物而言,“活法”表现为“随物赋形”(苏轼)。用清代叶燮的话说,就叫“准的自然”之法,“当乎理(事理)、确乎事、酌乎情(情状)”之法。相对于主体而言,“活法”表现为“因情立格”(徐祯卿)。由于“向心”文化的作用和表现主义文学观念的渗透,“活法”更多地被描述为“因情立格”,表现主体之法。如吕本中《夏均父集序》界说“活法”,其特征之一是“惟意所出”;王若虚认为文之大法即“词达理顺”;章学诚指出“活法”即“心营意造”之法
,都论述到“法”与主体的连带关系,从另一侧面揭示了“活法”的心灵表现特色。
“活法”根据特定内容赋予相应的形式,因而是“自然之法”(叶燮)。对此,古人曾屡屡论及。如沈德潜《说诗晬语》说,所谓“法”者,“行所不得不行,止所不得不止,而起伏照应,承接转换,自神明变化于其中”,从内容对形式的决定性方面论证了“法法”的内在必然性。而不问内容表现需要,硬从内容表达需要的外部寻找一种所谓美的模式加以恪守,则是不“自然”的,无必然性的。正如陆时雍《诗镜总论》说的那样:“水流自行,云生自行,更有何法可设?”
既然“活法”主要表现为“因情立格”之法,那么,“情无定位”,法随情变,艺术创作自然不能被“一成之法”所束缚。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情无定位”说,它揭示了“活法”所以为变化无方之法的动力根源。它由明代徐祯卿在《谈艺录》中所提出:“夫情既异其形,故辞当因其势。譬如写情绘色,倩盼各以其状,随规逐矩,圆方巧获其则。此乃因情立格,特守围环之大略也。”二是法随情变。既然“情无定位”,所以法无定方,文学创作没有一成不变的法式可循。“活法”所以强调“不主故常”,否定“文有定法”,以此。王若虚《文辨》说:“夫文岂有定法哉?意所至则为之题,意适然殊无害也。”又在《滹南诗话》中指出:“古之诗人,虽趣尚不同,体制不一,要皆出于自得。至其辞达理顺,皆足以名家,何尝有以句法绳人哉?”章学诚《文史通义·文理》说:“文章变化,非一成之法所能限。”又在《文格举隅序》中指出:“古人文无定格,意之所至而文以至焉,盖有所以为文者也。文而有格,学者不知所以为文而竞趋于格,于是以格为当然之具而真文丧矣。”
在艺术表现的终端上,“活法”追求“姿态横生,不窘一律”
。既然艺术表现是“随物赋形”“因情立格”,其结果自然是“姿态横生”“了无定文”“莫有常态”。因而在作品面目上,“活法”最忌讳千篇一律,雷同他人,而崇尚“自立其法”
,强调“法当立诸已,不当尼(泥)诸人”
。
衡量“自立其法”的一个重要标准是法在文成之前还是之后。“法在文成之前,以理从辞,以辞从文,以文从法,一资于人而无我,是以愈工而愈不工”
;“法在文成之后,辞由理出,文自辞生,法以文著”,“不期于工而自工,无意于法而皆自为法”。
所以古人强调:“文成法立。”“夫文岂有常体,但以有体为常。”
根据“自得”之意赋予相应的表现方法、形态、格式,就是合理的、美的。意象各别,文态万千,美的表现方法、形态、格式也就多种多样,它存在于“因情立格”、创作告成后的各种特定作品中,没有超越特定内容、离开具体作品可以到处套用的美的“常体”;只有根据“自得”之意写出的作品之法式才属于自己,才是“自立之法”。
除此而外,“活法”还表现为“圆活生动”、变通无碍之法。这主要是在“活法”与具体的创作手段、方法、技巧的关系中显示出来的。这里要交代一点,古人讲“文有大法无定法”,“定法”若指一成不变的美的创作方法、模式,那是没有的;但如果指“可以授受的规矩方圆”,指文学创作基本的技巧、具体的手段,它还是存在的,所以古人在肯定文有“无定之法”的同时又肯定文有“一定之法”。那么,“活法”这个“文之大法”与之有什么关系呢?
首先,它表现为从“有法”到“无法”、既不为法所囿又不背于法的“自由之法”。这一点,“活法”说的始作俑者吕本中说得很清楚:“所谓‘活法’者,规矩备具,而能出于规矩之外,变化不测,而亦不背于规矩也。是道也,盖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这是一种领悟了“必然”的“自由”,一种“无规律的合规律性”,以古人之言名之即“从心所欲不逾矩”。它表明,“活法”排斥“定法”,只不过是为了提醒人们不要用僵死的观点对待“法”,“泥定此处应如何,彼处应如何”
,帮助人们破除对“法”的精神执迷,所谓“法既活而不可执矣,又焉得泥于法”
,对于具体的手段、基本的技巧,它并不排斥,恰恰相反,“活法”主张长期地学习、充分地掌握,并把这作为是实现超越、走向自由的关键,正像韩驹《赠赵伯鱼》诗形容的那样:“一朝悟罢正法眼,信手拈出皆成章。”
其次,“活法”作为一种注重变化、流动的思维方法,它用因物制宜的态度对待事物,从而使它在驾驭各种具体的方法手段时变得圆融无碍。如“起承转合,不为无法”,但依“活法”之见,“不可泥”,“泥于法而为之,则撑柱对待,四方八角,无圆活生动之意”。
又如“字法”“有虚实、深浅、显晦、清浊、轻重”等,但“第一要活,不要死。活则虚能为实、浅能为深、晦能为显、浊能为清、轻能为重”
。屠隆指出:“诗道有法,昔人贵在妙悟。”“妙悟”之后就活脱无碍、左右逢源了,所谓“新不欲杜撰,旧不欲抄袭,实不欲粘滞,虚不欲空疏,浓不欲脂粉,淡不欲干枯,深不欲艰涩,浅不欲率易,奇不欲谲怪,平不欲凡陋,沈不欲黯惨,响不欲叫啸,华不欲轻艳,质不欲俚野”。
由于“活法”是“随物应机”“当机煞活”,“因情立格”“随物赋形”,“姿态横生,不窘一律”,“圆活生动”、变通无碍的创作方法,换句话说,由于“活法”是根据个别的独得意象因宜适变地状物达意的方法,所以它充满了蓬勃的生机和旺盛的创造力,能给人类文化的长卷带来属于作者所有的美的作品和法式,从而与毫无生机的蹈袭模仿形成了鲜明对比。俞成说,“专祖蹈袭”的“死法”“不能生于吾言之外”,是“毙吾言者”,只有“夺胎换骨”的“活法”才不会“毙于吾言之内”,是“生吾言者”。因此,“活法”是创新之法,而不是蹈袭之法、拟古之法。
以上,我们围绕“活”字,从诸环节、角度考察了“活法”的具体内涵。此外,“活法”还有两大特点。
1.由于“活法”没有示人以具体可循的创作方法门径,因而是“无法之法”
、“虚名之法”
。“虚名”,虚有“法”之名也。
2.由于“活法”是驾驭各种“定法”的主宰,因而是“万法总归一法”
的“一法”,是“执一驭万”之法。
二、“活法”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历史
在吕本中之前,“活法”的概念虽然尚未出现,但各种与“活法”内涵相通的思想早在积累。孔子说:“辞达而已矣。”
这是个形式美命题,也是方法论命题。后来王若虚、郝经以“词达理顺”“辞以达志”释文之大法,正本于孔子。扬雄《太玄》卷四云:“宏文无范,恣意往也。”这与“活法”的思想更靠近了:“宏文无范”就是“文无定格”,“恣意往也”通于“因情立格”。陆机《文赋》追求“意逮物”“文称意”,主张“辞达而理举”,并由此提出“因宜适变”。谢赫“六法”论提出“随类赋彩”,催化了变化多端、“随物赋形”方法的诞生。唐代书家张怀瓘《书议》评论王献之书法,肯定其“临事制宜,从意适便”的特征;文章家李德裕在《文章论》中提出“意尽而止”“言妙而适情”的主张,并指出由此产生“篇无定曲”的结果;柳宗元《复温杜夫书》自述其创作方法,是“引笔行墨,快意累累,意尽便止”。这些即有“随物赋形”“因情立格”“不主一格”的意思。到了北宋,这种思想更加丰富,并获得了发展。先是宋初的田锡和欧阳修。田锡《贻宋小著书》主张“援毫之际,属思之时,以情合于性,以性合于道……随其运用而得性,任其方圆而寓理,亦犹微风动水,了无定文;太虚浮云,莫有常态”。欧阳修通过对韩愈的评价,表现了对“纵横驰逐,惟意所之”创作方法的称许。
二人的思想直接影响了苏轼。苏轼论为文,一主“风水相遭”“天人凑泊”;二主“辞达而已”
,“意之所到,则笔力曲折无不尽”
,如同“泉源”“随物赋形”
;三主“行于所当行”“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
;四主“初无定质”“姿态横生”
;五主寄妙理于法度之外,也就是后人讲的“有法而无法”。应当说,“活法”的思想到苏轼手中已相当完备。由于苏轼在文坛的领袖地位,他的这些思想被他的弟子广为传播开来。张耒《答李推官书》以“水”为喻,要求为文应像“水”一样“顺道而决之”以求奇观;陈师道《后山诗话》以“水”为喻,要求为文“因事以出奇”。苏轼另一位重要弟子黄庭坚从他的老师那里继承了“自然”“求变”的思想,据此他评杜甫诗“平淡而山高水深”,评李白诗“如黄帝张乐于洞庭之野,无首无尾,不主故常”
。他所发明的“夺胎换骨”“点铁成金”之法,并不是一味地拟古之法,而是在“规摹前人”的基础上根据“陶冶万物”所得有、所变通和创新之法。张戒《岁塞堂诗话》曾透露过此中消息:“往在桐庐见吕舍人居仁(即吕本中),余问:‘鲁直得子美之髓乎?’居仁曰:‘然。’‘然其佳处焉在?’居仁曰:‘禅家所谓死蛇弄得活。’”黄庭坚的这一思想,又传给了弟子范温。从苏轼到黄庭坚、范温,个中一脉传承的关系相当明显。苏轼的影响是深远的。直到南宋,范开仍然拿着苏轼的“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的思想评论辛弃疾:稼秆“意不在于作词,而其气之所充,蓄之所发,词自不能不尔也”;“其词之为体,如张乐洞庭之野,无首无尾,不主故常;又如春云浮空,卷舒起灭,随所变态,无非可观”。
“临事制宜”“惟意所之”“因宜适变”“不主故常”“姿态横生”“莫有常态”“有法无法”“变通无碍”……一切都具备好了,就等待着一个范畴——“认识之网的网上纽节”——把它们网络、集结起来。这个范畴就是“活法”。
三、“活法”思想的文化透视
接下来我们面临着两个问题需要回答:一、在吕本中之前,文艺创作领域内灵活万变、不主故常的方法论思想何以成其气候?二、“活法”的概念何以在宋代的吕本中手中提出?这看来要从更深沉的文化机制上寻找答案了。
一个明显的事实是,中国古代文人的世界观不外乎儒、道、佛三家。儒、道、佛三家与“活法”的关系怎么样?
儒家的基本思维方法是“折中”。“折中”即“叩其两端”,“允执厥中”,破除拘执,不偏一端,因而是流动变化的思维方法。儒家主“静”,也不废“动”,所谓“仁者乐山,智者乐水”。而且主张以“静”制“动”,以不变应万变。孔子还常常表现出对“动”的神往,所谓“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尤其作为在文学理论领域颇有建树的一个学派,先秦儒家还提出了“辞达而已”“言以足志,文以足言”的创作方法论,为“随物赋形”、变化万方的“活法”的诞生提供了源头、启示和庇护。
较之儒家,道家中的庄子学派从另一个侧面走向“不主故常”的方法论。庄子学派首先把老子的“道”改造为“适性”“自然”,然后阐明:世界万物尽管各异,但只要“适性”,具有“自然”的品格,就独立自足、完美无缺了。举几个例子。鹤足为长,凫颈为短;泰山为大,芥子为小,但由于符合各自的本性,并为各自的本性所必需,所以“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
,泰山不为大,芥子不为小。又如人有美丑之分,但无论美人丑人,只要“动以天行”、顺其本性地去生活,都是“至人”“神人”“真人”。总之,只要“适性”,就可“逍遥”;只要“自然”,就可“自由”。
故其于艺术创作,尤尚“止之于有穷,流之于无止”“在谷满谷,在阬满阬”“能短能长,能柔能刚,不主故常”的方法;《庄子》自身的创作,“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傥”“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也是“变化无常”、不拘一体的。这种方法论思想,给“活法”的诞生和壮大更多的影响。活法说的诸多用语都是袭用《庄子》的。
如果说中国本有的儒、道思想给“活法”论种下了根基,那么后来的佛教则以更丰富的思想催化了“活法”论的生成。佛教为了教导僧众体认“圆寂”的“佛道”,竭力倡导一种特殊的主体智慧——“圆智”。《文殊师利问菩提经》云:“如来智慧如月十五日。”《发菩提心品》第十一、《杂阿含经》卷十一、《增壹阿含经》卷八皆云:菩提心相如“圆满月轮于胸臆上明朗”。《大乘本生心地观经·报恩品》第二讲“四智圆满”,其中之一便为“大圆镜智”。由于崇尚“圆智”,故释典中多“圆月”“圆镜”“弹丸”之喻。所谓“圆智”,大约注脚有三。一曰“圆转流动”(或“圆活生动”),二曰“圆融无碍”,三曰“圆满无缺”。三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只有思维方法“圆转流动”,认识事物才能“圆融无碍”,最后才能契合“圆满无缺”的真理。所以“圆转流动”,或者叫“圆活”的思维方法是“圆智”的关键。以此观照佛道,它既是“寂灭”的、“本无变动”的(德宝),又是“无住”的、流动的,这就叫“法无定相”
。从“色法”方面看,由于各种相状的事物皆由空寂的佛道所幻现,因而无“自性”,永远处在变化流转之中,佛家谓之曰“诸法无我”“诸法无常”。色法既然由法身所幻现,故法身不在彼岸,就在眼前,领悟佛道不假外求,而应该“随物应机”“当机煞活”,正如钱锺书语《谈艺录》所说:“随遇皆道,触处可悟。”同时,理所当然不应执“法”为“有”、迷“色”为“真”,而应破除“法执”“我执”,透过色法把握其本体,故破除拘执,反对用僵死简单、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色法,成为佛家认识方法上的一大特征。佛道是离言的,所谓“言语道断”;但为众生说法,又不得不权行“方便”,施行“言教”。既然佛道非得言说不可又不可言说,那么言说的方法只能是用似是而非的语言去隐喻、象征法身,也就是以“镜花水月”般的“活句”传达、寄托佛道,切忌用字字执实的“死句”,也就是用日常的逻辑语言传达佛道,这是佛家表达方法的“活”。因此,佛门弟子在参悟这些“言教”文字时也就不能用通常的逻辑方法,即“参死句”的方法去理解它,而应该用“参活句”的方法体会它的“言外之旨”“无上妙道”,这是僧众参悟释典方法上的“活”。中国佛教影响深远的宗派禅宗对“圆活生动”的思维方法尤其注重。禅宗“五家”之一的沩仰宗有九十七种圆相
,突出体现了对“圆活”的追求。《坛经》宣称“无住为本”,以变化无居为世界观和方法论。禅师传道,多是即境示人,随机拈取某种事物做象征、启示佛道之具。如《五灯会元》记载,僧问:“如何是祖师西来意?”师曰:“砖头瓦片。”“如何是佛法大意?”师曰:“洞庭湖里浪淘天。”禅僧悟道,亦以眼前之物为禅机。正如《五灯会元》所云“解道者,行住坐卧,无非是道;悟法者,纵横自在,无非是法”,充满了“不主故常”的随机性。禅宗祖师为弟子说法的“话头”“公案”及答弟子问时使用的“机锋”,大都文不对题、答非所问、变化莫测,体现了表达方式的“活”。禅宗发展到后来,对不知变通、只会“参死句”的弟子不是刀喝棒打就是拳脚相加,体现了参悟方法的“活”。禅宗把成佛的依据放在主体心性的自觉上,蔑视一切外来权威,反对“头上安头”、“屋下架屋”、因袭模仿,力倡“不主故常”,甚至连佛祖也不在眼下;同时,禅宗又把主体的“觉悟”放在“渐修”“熟参”的基础上,强调只有“遍参诸方”,才能“自得”“自悟”“七横八横,头头是道”。禅宗的这些思想,与“活法”的内涵是相通的。史弥宁说:“诗家活法类禅机。”
葛天民说:“参禅学诗无两法,死蛇解弄活泼泼。”
韩驹说:“居仁说活法,大抵欲人悟。”
此为明证。佛教所说的“法无定相”“诸法无常”虽有自身的特殊含义,但无疑给“文无定格”的思想提供了启示。
综上所述,可见,无论儒家、道家,还是佛家,其思想都与“活法”的内涵存有相交相融的关系。它们为“活法”的产生提供了根基,它们为“活法”的成长提供了合适的气候。
宋代是一个士大夫普遍“好佛”“习禅”的时代。许多知名文人,如杨亿、王禹偁、王安石、苏轼、苏辙、黄庭坚、陈师道、张耒、李之仪、陆游、姜白石、严羽等,不是交结“禅友”,就是遁入“禅门”,甚至一向以维护儒家正统地位,并以辟佛自居的欧阳修、司马光等人,后来也对佛教表示“好感”。
禅宗灯录典籍中虽然绝少见到“活法”术语,但“活”的方法论思想和“法”的用语则随处可见;与“活法”要义相近的“活句”用语亦屡屡可见。如克勤说:“须参活句,莫参死句。活句下荐得,永劫不忘;死句下荐得,自救不了。”
这就为“活”的思想与“法”的用语结合提供了重要的契机。
如前所述,文学创作领域内有关“活法”的思想发展到北宋已相当充分和成熟,急待有一个更高的范畴把它们网络、集结起来。身当南宋初年的吕本中适应了历史提出的要求。一方面,作为“江西诗派”中人,他经由黄庭坚远绍苏轼,继承了北宋文学创作领域发展得已很充分的“活法”思想;另一方面,作为禅门中人,他又在“活句”这个禅宗活头的启发下将禅门“活”的思想与“法”的术语捏合起来,作为对文学创作领域“随物应机”“惟意所之”“不主故常”“自由活脱”的方法论思想的概括。应当说,“活法”的概念在这个时期由一个同时兼诗人和禅友身份的人提出来,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逻辑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