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中国文论的体系建构
作者插白:80年代初确定报考古代文论研究生后,鉴于当时通行的文学理论教材将中国文论与西方文论“一锅煮”的情况,我就在想:能否立足于中国古代文论资料,写一部更为有效地解读中国古代文学作品审美特质的文学原理著作。1987年9月—1990年7月,我来到华东师大,师从徐中玉、陈谦豫先生读古代文论研究生。鉴于当时所有的古代文论著作都是按纵向的历史顺序讲述历代文论经典,从横向的逻辑范畴角度阐发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思想尚是空白,撰写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想法愈加强烈。中国古代文学原理不能从古代文论代表人物、代表著作入手,只能从富有代表性的古代文论范畴、命题入手,同时诸环节之间体现出一种显示民族特色的主导倾向。要之,确定叙述的理论框架及其内在神理至关重要。读研期间,我一直在酝酿这个问题。1990年,我的这个思考的结果以《中国古代文学原理构思》为题发表在《社会科学》第1期上,这是关于这个话题设想的最早论述。1990年1月,我在完成硕士论文后投入《中国古代文学原理》的写作。毕业后来到上海市宝山区广播电视局总编室工作,利用早晚的空余时间,于1992年初完成书稿。几经辗转,1993年7月,终于在学林出版社的“青年学者丛书”中推出。当时,中国文艺理论界方法论热余温未退,“老三论”“新三论”是热词。该书的写作方法在“文化学”之外就是“系统论”。它按“文学观念论”“创作过程论”“批评方法论”三个板块,筛选30多个重要的范畴或命题,按照逻辑的顺序,把它们组成一个大系统,并以“以意为主”的“表现主义”统合之。十多年后,“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作为“十一五”高等教育指南类规划教材列入计划,本书参选,击败各路申报者获得唯一立项,2008年7月在联合申报的出版单位山西教育出版社出版。2018年12月又由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修订本。这里选载绪论及“文学观念论”和“创作过程论”中的各一篇。其中,绪论《中国古代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刍议》发表于《东方丛刊》1992年创刊号,《“文学以文字为准”:中国古代的文学特征论》发表于《内蒙古大学学报》1991年第3期,《“定法”说:中国古代文论的具体创作方法论》发表于《文学评论》2006年第2期。2019年11月17日,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文艺理论研究》编辑部、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研究中心、上海政法学院文艺美学研究中心联合举行“《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修订本)新书发布会暨建构中国古代文论体系高端论坛”,《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20年第4期发表了复旦大学杨乃乔教授、安庆师范大学方锡球教授、中国矿业大学王青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张灵教授的评论文章,《古代文学理论研究丛刊》第50辑发表了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潘端伟副教授的评论。复旦大学杨乃乔教授将该书视为从“中国文学批评史”转向“中国古代文论体系”的标志性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