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逢
最近几天,开杏感觉到巷子深处,总有一个人在关注她。那人穿件长衫,礼帽压得低低的,还架着个墨镜。待她抬起头来,那人便将头转了过去。等她往那边走过去时,那人立即消失在巷子尽头。甚至有两次,她低头做鞋,那一袭长衫还会在她的摊点前停下,她抬起头,那人又突然走开。
她知道,自己被那人盯上了。
盯就盯吧,眼下她遇上的,都是些倒霉得不得了的事情,令人绝望的苦痛,已将她折磨得麻木不仁。她只是有些好奇,想弄清楚这个人到底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如果他喜欢鞋,买上一双就是。如果是喜欢上……喜欢上我,那就明说吧!此前,她在乌铁的挟持下,刚在这条挑水巷住下,刚在这个街面上露脸的时候,就不断地有小混混,有白面书生,有各种各样的人,以各种方式来到她的摊子前,对她做的鞋子品头论足,对她说三道四。乌铁先是好言相劝,再是一言不发,最后怒目圆瞪,在一个小混混将手伸向她胀鼓鼓的胸口时,突然发力,抓住那人的腰带,将他举得高高的,再狠狠摔在青石板上,差点要了那家伙的命。这事传开后,就再也没有人敢在她面前胡作非为了。而现在,又突然出现这样一个人,这人的狗胆,难道比那些混混的还大吗?
事实上,并不是这个人胆子有多大,这个人是真正爱她的人。这个人就是胡笙。胡笙打小和开杏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人很小的时候就在一起,放羊,捉泥鳅,拾谷穗,爬到树梢摘柿子……有什么痛苦和欢乐互相知道,有什么优点和缺点互相知道。开杏没上过一天学堂。母亲从她可以动手的那一天开始,就教她做针线活,衣服、帽子、鞋袜、头巾、床上用品……没有一样她不会做的,没有一样她做不好的。开杏知道,人在外,最重要的是形象,而形象靠的就是穿着打扮,穿上高档的衣服和穿得邋遢,绝不是一回事。而在所做的针线活中,她做鞋最在行。做鞋需要体力,需要眼光,需要心灵手巧。更重要的是,她觉得鞋太重要了。一个长年在外奔波的人,没有一双好鞋,肯定是失败的。穿上舒适的鞋,可以大步走路,可以开心干活。膝抬得高,步迈得大,说话的声音干脆利落,人就会有底气。这样的人,就是谈生意,成功率也要高得多。因而她花在做鞋上的工夫最足,时间最多,布底要用什么料子,鞋面要用什么料子,糨糊用哪个时候挖的魔芋煮熬,农村人穿的鞋要多少层厚,生意人穿的要多少层厚,老年人穿的要纳多少麻绳,小孩子的又需要纳多少麻绳……这些,她都细心琢磨。十多岁的她,在杨树村就小有名气了。胡笙读了好些年的书,识得字,在乌蒙城谋了个教书先生的差,不用再回杨树村种地养畜。他在个人婚姻方面,眼光不低。但他就看中这个一字不识、打小就在一起长大的开杏。他提了亲,原本打算过了年,天气转暖时,就和开杏把喜事办了,再把开杏领到城里,名正言顺地过上夫妻生活。想不到,幸福生活还没有到,噩梦却开始了。
胡笙和开杏见面后回城的第二天,他还在讲台上和学生们讲生命的可贵和自由的价值时,开贵突然冲了进来,见他在讲台上侃侃而谈,愤怒的脸立即转为笑脸。他说有事相求,要到他的住处一叙。未来的舅子有事相见,胡笙哪还有不答应的。开杏的哥哥进了他的屋后,立即变了个样,将他的书房、衣柜、床下甚至是旁边的茅房都翻了个遍。当开杏的一根头发也没有发现后,开杏的哥哥才对他吐露实情。听到开杏失踪这个消息,胡笙来不及和开贵计较,连忙赶回杨树村。他和乡亲们一道,找遍所有的草堆、树林、溪流、水井、房前屋后,甚至远处的山林、悬崖、沟壑、水湾,他们怀疑她落水了、被狼吃了、上吊了、误入山路了……但所有的怀疑都没有成立,最后是那一串铺向金沙江对岸的马蹄印,证实了开杏被抢的事实。
胡笙的愤怒和绝望可以想象。他和寨子里的人扛着打豺狼的火铳、劈柴的刀斧,浩浩荡荡地渡过金沙江,奔向夷寨。他们决定以死相搏,换回尊严。而在与夷寨土司交涉过程中,他们才知道罪魁祸首已经逃亡,不知下落。而这个罪魁祸首,也是他们准备除掉的人。对于乌铁,纳莫土司心急如焚。不及早除掉他,说不定,哪天坐在虎皮铺垫的土司靠椅上的,是他乌铁,而非自己。站在山寨门口,纳莫土司情绪激动无比,他挥动手臂,大声说:
“要是你们捉住他了,干脆灭掉他吧,我们寨子可容不下这样的孽种!把他的头捎回来,我们酬谢你们三头牛、五支枪,再加一百两银子!”
胡笙把牙咬碎了,把唇咬破了,一个拳头砸在寨门上,手砸得血肉模糊。他那个恨,比乌蒙的天高,比金沙江里的水深。
找不到开杏,胡笙回到古城。给孩子们上课,他显得六神无主,神形憔悴。他让孩子们回到家,告诉家长和亲人们。“你们啊,帮助我,找一个姐姐,头发长长的,眼睛大大的,手掌心有厚厚的茧皮和勒痕……”他说的最后一句,算是最有特点的,那是做鞋子拉麻线所必需的。但几天过后,孩子们的家长一个个跑来告诉他:“对不起啊,胡师爷,街街巷巷我都跑遍了……”
课后,胡笙不再像往常那样读课本、背古诗、练毛笔字。所有对境界的扩展、学养的提升,在失去心上人这样的大事面前,显得那样寡味和毫无意义。他走过大街小巷,他看过布匹店、粮食行、铁匠铺、席子街、毛货街、纸火店、包子铺、铁器厂、药店……甚至牲口市场,他也去看了。那个眼睛大大的、掌心有茧皮和勒痕的开杏,连点影子也没有。
有风吹过,胡笙张大鼻孔,使劲吸气。
空气里没有开杏的任何气息。
胡笙像是被抽了筋,走起路来摇摇晃晃,风一吹就会被吹走。就有人在背后笑他:
“他这样子,就算找到开杏,也要不回来。”
话很难听,但事实的确如此。胡笙读书不少,遇事老是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他捏紧拳头挥去,想象着自己是要砸烂一个世界,可放下的力量,却似乎苍蝇也撵不走。
不知不觉,他来到武馆。身材结实的武术师傅带领着一帮人正在练武,一招一式,虎虎生风。
“师傅,你见到过开杏吗?一个小姑娘,手掌心里有……”
“小伙子,你都问过三次了。”师傅一个霸王甩鞭,铁锤一样的拳头,差点砸在他的胸口上。
胡笙长长地作了一个揖:“师傅,我想拜师学艺,请您收下我。”
“为啥?”
“我要报仇,雪恨!”
“公仇?还是私恨?”
“……”
“公仇当报,私恨当消。”
“……”
师傅收拳,认真看了看他:“你这样子,手无缚鸡之力。眼下兵荒马乱,没有两下,连自己都难保,别说是保护小姑娘。”
胡笙走进队列,咬着牙,蹲开马步,一拳打了出去。一个趔趄,他努力站住,又一腿踢了出去。
教书之余,胡笙开始习武。乌蒙这个地方,山险水凶,是中原通往云南的必经之地,常常有人从这里离开,到很远的地方。也常常有人,从很远的地方来这里。走的路远,干的活多,没有两手防身的招,九死难有一生。胡笙拜了个师父,早早起床,深夜才睡。他对师父教的每个动作细心揣摩,心领神会。他还买了拳谱,对着图片、文字,悉心研究,不做到位,誓不罢休。他在寻找,在等待,见到那坏种时,他要将那坏种碎尸万段。
小酒馆里,人声鼎沸,四下乱麻麻的。老的、年轻的、穿长衫的、戴瓜皮帽的、穿草鞋的……都有,三三两两围坐在桌子前,就着花生米喝酒。有的还喊着酒令。
乌铁一个人缩在角落里,端着酒碗,喝得面红耳赤。
他举碗再喝,酒碗空了。
乌铁舌头有些硬了:“小二,打酒来。”
店小二挤挤眼睛:“没酒啦!”
乌铁从衣袋里掏出一块银圆,拍在桌上:“不欠你钱!”
店家走来,赔笑:“兄弟,这乌蒙白酒,劲大。下次再喝吧!”
乌铁一拳擂在桌子上,酒碗跳起来,又落下去:“是想关店啊!”
“有心开酒店,还怕你大肚汉?”店家朝店小二挥挥手,“年前存的那个大坛,开!”
小二抱来一罐:“兄,你慢慢喝。”
背后有人小声说:“这个夷人,酒量了得!是要上景阳冈打虎吧!”
另一个说:“这个人很神秘,好像很有钱呢!”
小二凑过来:“这人心里有股气,你小声点。”
借酒浇愁,乌铁并不快活。乌铁摇摇晃晃回到挑水巷,推门进屋,开杏还在油灯下纳鞋。
乌铁酒醉醺醺:“开杏!”
“哐啷”一声,开杏将门关上。
胡笙发现,每天晨练的人中,有一个武大三粗的人,练习起来很卖力。这人不像是本地人,满脸漆黑,腰圆臂粗,动作生硬些,但力量是没的说,一招一式,来得很快。他脸长得像块门板。胡笙对他的了解很少,只知道他有个家在乌蒙城里,只知道他还养有一匹据说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的马。他行踪诡秘,表情严肃。问他话,他也不作答,更多是用点头、摇头来表达。高兴和愤怒时,这个家伙就会买上一碗酒,蹲在角落里闷喝。他就是乌铁。
胡笙看这人有些不寻常,擦汗之余,侧身问他:“你上手很快,干啥的?”
乌铁看了他一眼,并不吭气。胡笙有些尴尬,回头继续擦汗。
旁边有人说:“这日本人也太过分了,听说已经占领东三省。”
另一个人说:“他敢跨进乌蒙半步,我就敢叫他有来无回。”
那一天,师父没有传授新的内容,垮着脸把大家集中起来,立正站好。师父表情严肃,语言低沉。他说眼下中国山河破碎,民不聊生。日寇已经占领南京、济南,企图沿津浦线进攻,南北夹击,进攻徐州。他说日寇所到之地,烧杀抢掳,无恶不作。再不反击,说不定有一天,乌蒙也会朝不保夕。师父说:“七尺男儿,面对此情,我们是待在家里,还是迎难而上?”
此情此景,让胡笙血往上涌,难以抑制。一提到这些列寇强盗、这些野兽,他就情绪失控。要知道,就是这些强盗,将他的心上人抢走,将他的幸福生活打碎。捉到他们,他要将他们碎尸万段,再踏他们一千脚一万脚。日军进犯中国的事,他早已知道。近来报纸一直在报道,各级政府似乎也在做着各种各样的准备,他的心里也在权衡着这事儿。今天师父一说,他还觉得真是这样,七尺男儿,能坐以待毙吗?能熟视无睹吗?能蒙辱偷生吗?
“不能!是男儿就得洒热血!”
他立马站出来,第一个报名,要上前线。离开训练场地后,他就开始为自己的出行做了种种准备:让那些小学生另寻先生;将自己暂住的小屋进行清理,能带回杨树村老家的,就请人带回去,不能带的,就送人;那些教材和其他图书,他认为还可以启迪很多人的,就留下来,让后来的先生使用……来不及回杨树村了,他只好流着泪,给妹妹金枝写信,告诉她更多的事情只能她自己做。婚姻大事,已有变局,开贵难以依靠,自己心里要有个数。胡笙打小父母就离开人世,长兄为父,操心理所当然。
走着出去,就不要想着还走着回来,男儿有志在四方,男儿就应该血洒疆场。就要离开乌蒙,奔赴前线,胡笙有些感伤。读书人的脾气让他产生了对这个古城难舍难分的感情。以往一直忙,他还没有完全走过这个城市的街街巷巷。现在,他觉得有必要走走了。部队开始领队训练,他在训练之余,向教官报告,说自己要收拾东西,便一个人满城地转来转去。
他满怀深情地走过古城的一街一巷,内心做了永久的告别。他在心里说:让我再看你一眼,我这一走,将不再回来……内心痛苦的挣扎让他对这个城市更是难以割舍。每走到一个地方,他都要停上一会儿,每走到一个地方,他都要眯着眼睛,上下打量一番。他走走停停,停停走走,此前没有感觉的地方,现在却都值得留念。
那一天的阳光,特别好。一束束光像是瀑布,从古旧的瓦屋顶上,往巷子那头泼洒下来。要是以前遇上这样的场景,胡笙就会在心里酝酿一下,吟上一首诗词,修改修改,拿到报纸上去发表。现在,他没有那份闲心,没有那份雅兴,他的内心被感伤填充得满满的。就在他穿过小巷的深处时,他看到了一个人,这个人让他张大嘴巴,全身颤抖,不知所措。
这个女人站在一个鞋摊前,有一下、无一下地摆弄那些鞋子。她一头长长的头发,身材修长,表情麻木,似乎深藏忧伤。阳光从巷口落下来,这女人像沐浴在黄金的瀑布里一样。
从举手投足看来,她分明就是开杏。胡笙揉了揉眼睛,可他越揉眼越花,越揉越看不清。
当他走过去时,她却很快进屋,将门掩上。后来,她干脆不再出门。这是怎么回事?如果真是开杏,她为啥怕见人?她并不知道走过来的是他胡笙呀!如果她知道眼前这个人是胡笙,她应该会兴奋,会朝他跑来,和他……可是,为啥她相反还要躲起来?
在没有摸清情况前,他告诫自己别轻举妄动。但是,眼下留给他的时间很少了。第二天,他就要随抗战部队上前线了。他必须在今天之内弄清楚:这人是不是开杏?如果是,为啥会出现这种情况?
胡笙走进斜对面的一家茶铺。茶铺的大板凳上空无一人,屋里只有两个须发半白的老人,守着煨水的火塘。那老汉咕噜咕噜地吸着水烟袋,大娘轻轻拨弄着柴草,尽量让烟雾小一些。胡笙晓得,这老汉姓陆。他要了一碗老树茶,找了一个正好观察对面的位置坐下。不久,这个女人出现了。胡笙看得更清楚了,他确定,这女人就是开杏。她的一举一动,沉稳果断,没有少女的犹豫和羞涩。她的身子,好像比以前略显丰腴。看来,她的生活比以前好啊!胡笙内心更是失落。唉,她生活得这么好,而且似乎是忘了他胡笙了。还有什么放不下的呢?还有什么忘不了的呢?
忘了吧!胡笙内心涌起无限的失落。
他站起来,转身要走。突然,他看到两个挑夫担着水,趔趔趄趄走来。他们不是给茶铺送水,而是一转身,跨进了开杏的屋子。
胡笙回头问:“陆大爷,对面这个女人,用水量比茶铺还大啊!”
还没等陆大爷说话,陆婶抢着说:“你有所不知,这个女人啊,可是我们挑水巷里最讲究、最爱干净的了!”
“是吗?”胡笙刨根问底。
“每天晚上,这女人都要洗三次澡,有时更多。她家晚上流到沟里的水,第二天还有香味呢!”
“咦,奇怪了!”
“以前都是她男人给她担水,这几天听说男人去辕门校场操练,要上前线去了,她就请挑夫给她送水啦!”陆婶说。
“操练?操练什么?”胡笙并不想听后半截话。
“你呀,书生一个!现在前方吃紧,日本人都攻占了我们好些州县,官府组织青壮年都要上前线,你不会不知道吧?……年轻人好多都没有使过枪,舞过刀,上战场前要强化训练的。”
他胡笙不是每天都在训练的吗?胡笙因为心不在焉,就一时没有转过弯来。他拍拍脑袋,表示歉意。
陆大爷瞪大眼睛:“我儿子都参加了,你没去?你不会是有什么靠山吧?”
有靠山,有人通融,肯定是不用去舍生忘死。但这和胡笙没有关系,胡笙是自愿的。陆大爷说的这些话,胡笙还是没有听进去。胡笙是在琢磨:开杏这么讲究,以前从没有这样过,到底是怎么回事?
胡笙摇摇头。
胡笙将帽檐拉得低低的,尽量遮住他的脸。他走出茶铺,往对面的屋子走去。那女人听到响动,迅速跑进屋,将门关上,插上门闩。
胡笙拍门,同时变着声音喊:“开门,我买鞋!”
里面的人干脆抬了根抵门杠,将门抵得更牢。
不见开门,胡笙将门拍得重些,左右邻居伸出头来,警惕地看着他。胡笙感到自己的冒昧,只好离开。
胡笙担着满满的两桶水,摇摇晃晃走进挑水巷,颤颤抖抖地来到那女人的家门口。那女人看有人给她送来水,便打开木门,让他进去。他低着头,跨进门槛。可他怎么也控制不住自己,双腿颤抖得不行。桶里的水花不停地溅出,像是盛了不安的鱼儿。
那女人说:“师傅,慢点儿,如果不行,就歇一下。”
听声音,再看那模样儿,胡笙肯定了。他举起手,将糊住眼睛的汗水擦掉。那一瞬间,那女人也认出他来了,呆若木鸡。
胡笙肩上的水桶被打翻在地,清澈的泉水迅速往低处流去。开杏转身要逃。胡笙一把拽住她。
“开杏……”
“冤家……”
开杏失踪了很久,现在胡笙终于找到她了。而等见了面,却又无法面对。开杏挣脱,往里屋奔去。胡笙追进去,将她一把抱住,紧紧地,勒得她喘不过气来。开杏努力反抗,可开杏越是挣扎,胡笙就搂得越紧。
“开杏!你不知道,你消失了这么久,我心都碎了!”
开杏手松开了。她像被抽了筋,全身没了力气。她垂下头,依在胡笙的胸前,放声大哭起来。开杏哭得悲痛欲绝,死去活来。开杏哭得泪雨滂沱,浑身战栗。
胡笙将开杏搂住,深情地吻她。他吻她的额头,吻她的眼睫毛。他将她的眼泪吻干,吻她的鼻翼,吻她的唇,吻她的脖颈。他从上到下,吻得她全身发软,吻得她忘记了一切。
“噢……”开杏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胡笙今天要做一件事情,就是想彻底地拥有开杏。他想,要是自己在那一天黄昏,将开杏要了,他们肯定就不会有后来的惨痛。他需要她,他要拥有她。他摸索着,颤抖着,将她的衣服,一件件地脱掉。
胡笙也将自己打开,都快要进入了,开杏突然清醒过来,她拒绝道:
“你,你不能……”
“我为什么不能?你是我最心爱的人!”
正因为自己是胡笙最心爱的人,开杏才不让他进入自己。胡笙的力气越来越大,再不阻止,开杏的最后一道防线就会被攻破。开杏手足无措,大脑一片空白。慌乱中,她反手抓过放在桌案上的大号钢针,狠狠扎在胡笙手上。
“啊!”胡笙一声惨叫,倒吸了一口凉气。
将手缩回,胡笙的激情瞬间即逝。
胡笙紧紧捂着手,痛苦地盯着她:“开杏,你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你不爱我了吗?”
开杏痛哭:“正因为我爱你,我才不会玷污你!我是一个脏女人!我是一个臭女人!我是一个坏女人!这些日子以来,我天天洗,从未间断,从头到脚,从上到下,从里到外,洗了很长时间也没有洗干净。我天天供神拜佛,可神佛却不肯原谅我……”
“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是被棒客抢来的!”开杏一边穿衣,一边咬牙切齿,“你走吧!你去找一个好女人,漂亮女孩多的是,有才有德、识文断字、干干净净的女孩,才配得上你……”
果然是村里人猜的那样。胡笙像头愤怒的狮子:“杂种,他在哪?我和他拼了!”
“他死了!他早死在阿鼻地狱了!”开杏推他,“你走吧,这里不是你久留的地方!你走吧!求你了……”
胡笙失望地说:“我会离开的,我明天就走。”
开杏一愣:“你到哪里去?”
胡笙满眼含泪:“还以为见到你我就不再离开,还以为见到你我会改变主意。看来,这个将我心都烧坏的地方,已没有让我留下来的必要了……”
“我对不起你……”
胡笙擦擦眼泪,抬起头,仰望着这黑黑的屋顶:“我要离开乌蒙了,我要到前线,打日本鬼子去。日寇的铁蹄践踏了我们的疆土,乱世惊扰了我的灵魂,可怕的现实击碎了我的梦,我坐不住……”
“是男人就血洒疆场!你去吧……”
“你跟我走吧!和这个牲口在一起,有意思吗?”
开杏撕心裂肺,推他出门:“你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