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吃野鸡
——荆州至开封篇二
老苏一家继续一路北上,吃过鳊鱼,苏轼又记下了另一道美食:雉,也就是野鸡,诗名就叫《食雉》:
雄雉曳修尾,惊飞向日斜。
空中纷格斗,彩羽落如花。
喧呼勇不顾,投网复谁嗟。
百钱得一双,新味时所佳。
烹煎杂鸡鹜,爪距漫槎牙。
谁知化为蜃,海上落飞鸦。
大意是:美丽的雄雉拖着修长的尾巴,一路惊叫着向着夕阳的方向飞去。它们善于在空中格斗,彩色的羽毛如花一样纷纷落下。它们大声鸣叫、不管不顾、勇往直前,自投罗网,这样的性情谁又为之感叹、怜惜呢?我花了一百文钱买了两只,新鲜的野鸡肉是大家都喜欢的。烹饪野鸡,要加上鸡和野鸭,满锅都是参差不齐的爪子,可以用牙齿慢慢啃。有谁知道入海成蜃的就是这种野鸡呢?即便化为蛤蜊,也会引来飞鸦纷纷落到海滩上觅食。
诗写得貌似平淡,其实藏着深意,我们一层一层揭开。
野鸡,是鸟纲雉科雉属的一种走禽。虽然叫野鸡,但不是常见的家鸡的未驯化种群,家鸡是由鸡形目雉科原鸡属的原鸡驯化而来的,一个是雉科雉属,一个是雉科原鸡属,算是“远房亲戚”。雉鸡原本是雉属的一个单种属,2014年,雉鸡日本亚种被正式确定为一个独立的物种——绿雉。自此,雉属有了两个属,一个是雉鸡,另一个是绿雉。尽管如此,由于绿雉仅分布于日本,几乎遍布全球温带地区的雉鸡仍旧是人们最为熟悉的野鸡。雉鸡原产于亚洲,后作为捕猎对象被引入欧洲、北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及夏威夷等地,迅速成为几乎遍布全球的物种,分化出了三十多个亚种,我国有十九个亚种分布。
苏轼诗中写的是雄雉。雄雉羽毛非常漂亮,前额和上嘴基部黑色,富有蓝绿色光泽。头顶棕褐色,眉纹白色,眼先和眼周裸出皮肤绯红色。在眼后裸皮上方,白色眉纹下还有一小块蓝黑色短羽,眼下亦有一块更大些的蓝黑色短羽,耳羽丛亦为蓝黑色。颈部有一黑色横带,一直延伸到颈侧与喉部的黑色相连,且具绿色金属光泽。在此黑环下有一比黑环更窄些的白色环带,一直延伸到前颈,形成一完整的白色颈环,其中前颈白带比后颈的更为宽阔。上背羽毛基部紫褐色,具白色羽干纹,端部羽干纹黑色,两侧为金黄色,背和肩为栗红色。下背和腰两侧蓝灰色,中部灰绿色,且具黄黑相间排列的波浪形横斑。尾上覆羽黄绿色,部分末梢沾有土红色。小覆羽、中覆羽灰色,大覆羽灰褐色,具栗色羽缘。飞羽褐色,初级飞羽具锯齿形白色横斑;次级飞羽外翈具白色虫蠹斑和横斑;三级飞羽棕褐色,具波浪形白色横斑,外翈羽缘栗色,内翈羽缘棕红色。尾羽黄灰色,除最外侧两对外,均具一系列交错排列的黑色横斑,黑色横斑两端又连结栗色横斑。颏、喉黑色,具蓝绿色金属光泽。胸部呈带紫的铜红色,亦具金属光泽,羽端具有倒置的锚状黑斑或羽干纹。两胁淡黄色,近腹部栗红色,羽端具一大黑斑。腹黑色,尾下腹羽棕栗色。苏轼说“雄雉曳修尾”“彩羽落如花”,都是极准确的。刘邦的皇后吕后名字就叫“吕雉”,古人觉得“雉”就是漂亮的象征,这个名字在当时就如同今天的“吕雅欣”“吕梓涵”,可不能叫为“吕野鸡”。
雉鸡脚强健,善于奔跑,特别是在灌丛中奔走极快,也善于藏匿,但并不善于飞行,在迫不得已时才起飞;飞行速度较快,也很有力,但一般飞行时间不持久;飞行距离不长,常成抛物线式飞行,边飞边发出“咯咯咯”的叫声。苏轼说它“惊飞向日斜”,受惊才飞,也是极为准确的。雉鸡实行一夫多妻制,发情期间雄鸟各占据一定领域,并不时在自己的领域内鸣叫,如有别的雄雉侵入,则发生激烈的殴斗,直到将其赶走为止。苏轼看到了这一幕,写下了“空中纷格斗,彩羽落如花”,雄雉这样做,都是因为爱情。
古人很早就食雉,对底层贵族来说,送礼物时没有几只野鸡,还真没法拿出手。《仪礼·士相见之礼》就记载:“士相见,宾见主人要以雉为贽。”之所以会选择雉鸡,除了野鸡味道不错以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它有独特的个性:雉鸡是一种难以驯服的动物,不吃嗟来之食,被人抓住不久往往就会饿死。这可不是瞎说,《白虎通》就说:“士以雉为挚者,取其不可诱之以食,慑之以威,必死不可生畜,士行威介,守节死义,不当转移也。”《韩诗章句》就说:“雉,耿介之鸟也。”《礼记·曲礼》也说:“凡挚士,雉谓其守介节,交有时,别有伦也。”古人认为,雉鸡的这个特点好比高洁之士的品性,因此被赋予了士的精神象征。
但苏轼这次吃的野鸡,不是别人送的,“百钱得一双”,花了一百文钱买了两只。野鸡个头不大,一大家子当然不够吃,“烹煎杂鸡鹜”,就是加了普通的鸡和野鸭,将这些不同的肉共冶一炉,多种氨基酸协同作战,鲜味大大提高。野鸡脂肪含量少,加上普通的鸡和野鸭,带来更多的脂香,也带来了更多的滋味。不得不说,苏轼这一烹饪手法是符合现代烹饪科学的,这位美食家很有天赋!加了鸡和野鸭,爪当然就多了,“爪距漫槎牙”,苏轼慢慢啃着长短不一的各种爪,鸡爪也是肉,其他肉让给家属们吃,苏轼的吃相一点都不难看。
讲野鸡的特点,讲怎么烹雉,但这些都不是苏轼写这首诗的本意,他想说的是野鸡“喧呼勇不顾,投网复谁嗟”,“谁知化为蜃,海上落飞鸦”。
为了既定的目标,大喊大叫,奋不顾身,一往无前,即便自投罗网也在所不辞,哪怕连叹息、怜惜都没有。野鸡的这种精神,苏轼是赞赏的,他自己也是这么做的。
就在苏轼写这首诗九年后,宋神宗启用王安石实行变法,与王安石政见不同的大臣们,如富弼、张方平、司马光、赵抃,有的称疾求退,有的自请外放,以求明哲保身,而自知人微言轻、不足挽救危机的苏轼,在求见宰相曾公亮,希望他能挺身而出救国救民被婉拒后,居然如雉鸡一样奋不顾身,于1071年二月,进长达八千余字的《上神宗皇帝书》。三月,又有《再上皇帝书》,对王安石新政展开全面的批判,并断言“今日之政,小用则小败,大用则大败,若力行不已,则乱亡随之”。最后,他竟直指神宗“人皆谓陛下圣明神武,必能徒义修慝,以致太平。而近日之事,乃有文过遂非之风,此臣所以愤懑太息而不能已也”。这种话,放在任何时代,杀头尚有余辜,苏轼奋不顾身,岂不是他笔下的“雄雉”?
性格决定命运,苏轼的本性就是一个爽直的人,早在刚登进士第时,欧阳修介绍他的门人晁端彦到兴国浴室来访。一来二去,两人成了好朋友,晁端彦常劝苏轼要注意言语谨慎,苏轼却说:“我性不忍事,心里有话,如食中有蝇,非吐不可。”此时苏轼眼见国家到了生死存亡之时,其他人不说,他不能不说。
苏轼太能写、太能说了,虽然只是八品的闲官,但王安石认定苏轼就是反对派司马光的“狗头军师”,要顺利推行变法,就必须先将其赶走,苏轼一生颠沛流离的生活,祸根就是在这时种下的。
苏轼只求一时一吐为快,不知说真话会带来的风险吗?当然不是!在这首诗里,他就说雉鸡“谁知化为蜃,海上落飞鸦”,即使化为蛤蜊,也摆脱不了被飞鸦吃掉的命运。蜃指的就是大的蛤蜊,古人认为立冬有三候:“一候水始冰,二候地始冻,三候雉入大水为蜃。”知识有限的古人,相信海里有的东西是陆地上的东西化的,立冬之后雉鸡很少见到,而此时海中开始出现大的蛤蜊,由于蛤蜊的花纹和雉的羽毛颜色有几分相似,于是古人就把这两者联系了起来,认为是雉跑到水里变成了蜃。苏轼不相信在这个开明的时代,自己的直言进谏会惹来杀身之祸,最多就如雉鸡一般化为蜃,虽然命运也好不到哪儿去,“海上落飞鸦”,也会被收拾。他不是没想到,他是不怕!
写此诗时,苏轼才二十五岁,却已经为他的一生写下了终局的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