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关系场与生命体的存在
一、人存在于客观世界里,生活在主观世界内
这里的“客观世界”指的是客观存在所构成的一切的一切,这里的“主观世界”指的是人类的感知、记忆、思维、情绪、意志、意识、注意等心理活动和内容构成的世界。这里假设了“客观存在”的存在,从而区分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但这一假设仍然属于“主观”设定,无论有多少信息可以证明客观世界的存在,都需要呈现在主观世界中加以处理,成为主观世界中的一个假设、结论、判断和观念。就像“庄周梦蝶”与“缸中之脑”所描述的现象,我们无法断定哪种情境下才是绝对真实,好在我们的生活并不需要真实到绝对的程度。加之经验事实中确实存在一个区别于主观世界且不为个体主观意识所决定(但可能被影响)的相对客观的世界(或者可以称之为客体世界或客体场域,以区别或许真正存在的纯粹客观世界)。所以在主观世界的思辨中假设客观世界的先验存在,并确定:人存在于客观世界里,生活在主观世界内,互动在主观与客观一体的关系场域中,这样就可以避免陷入不可知论以及循环论证的困局。于是,可以有下面的论述:
绝对的真实只存在于客观世界里,主观世界以客观存在为载体,尽最大可能稳定且确定地呈现这个客观世界。所以主观世界里可以获得确定感但难以呈现绝对的真实,对于生活在主观世界里的个体来说,稳定且确定的生活环境相比于绝对的真实更加重要。随着人类感知世界的扩展,所认识的客观世界会更加接近真实的客观世界。这主要得益于某些人天生的高感知能力(或许远古先民在与自然的互动中获得了这份能力并遗传给后代,只是随着后代更多“高级技能”的发展,使这份“血脉之力”沉寂了,但后天的训练可以使其“觉醒”)、后天经训练获得的高感知能力和感知辅助工具(如望远镜和显微镜等)。在这个过程中,进化的思维能力起到了重要的辅助作用,使感知扩展获得的直接经验能够稳定且确定下来,并以语言和文字的形式进行保存和传承。
客观世界自为存在,并不单独因主观世界的改变而改变,主观世界只有呈现于现实世界(现实世界属于主观世界,而非客观世界),才可以作用于客观世界。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都遵循着同样的法则,这一法则就是“道”。个体不断在主观世界中描述这个客观世界,只有当主观世界的序列与客观世界的序列一致的时候,才可以准确地描述这个客观世界。是否会有一致的时候呢,既然主观世界的存在也会遵循这个“道”,那么,在某时,主观世界呈现的客观世界便是精准的。只是,这“某时”,更多体现的是偶然,而非恒久。只有洞彻和遵循自然序列,才可达到主客观的纯然一致,掌握命运,回归自然。正如帛书《道德经·第一章》所言:“道可道也,非恒道也”。第一个“道”是自然序列,第二个“道”,是主观之“道”,是可以言说之道,概念化的道。“道可道也”可解读为,自然序列,可以是主观中的序列。“恒”是“恒常”的意思,“非恒道也”意思是,不是恒常不变的那个道。全句的意思可以(但不限于此)理解为:主观世界的道,在某时会与客观的道一致,但主观的道,不会恒久地与客观的道一致。通俗地解释为:自然存在可以被主观地描述,而且有可能在那一刹那,恰如其分地如客观存在那般,但这个描述是时刻变化的。
二、万物皆有名,有名万物皆属于主观世界
客观世界先验且不证自明地存在。个体以个人经验持续且尽可能稳定地通过编码、描述、解释等方式于主观世界中近似地反映这个客观世界。反映在主观世界中的一切存在可称为“万物”。万物皆被个体以表象、语义和情绪等方式进行编码,若编码也被称为广义的命名,则万物皆有名。且有名之万物不属于客观世界而属于主观世界。当“万物”无名,不可编码、不可描述、不可知时,确实仍属于客观世界,为“万物”所指,但因无名,故无以称“万物”。
万物有名而可以言说、可以探讨、可以比较、可以有序化。却也因有名,有了主观上的分别、矛盾和冲突,但并不表示此名即是此物。以手指月,指非月,月非“月”,名以载意,只为言说罢了。
有名万物皆属主观世界,存有最原始的相对关系,即在“万物”有名的那一刻,它已与命名的主体建立了联结,且此名具有相对稳定性,稳定但可以改变。正如帛书《道德经·第一章》所言:“名可名也,非恒名也”。第一个“名”是“万物”所指,第二个“名”是“万物”之名,但这第二个“名”不是恒常不变的,而是会随着时间、空间、个体与“万物”的关系、个体的经验甚至情绪体验而有所改变。
三、阴阳互依且共生万物,六维有序而现万物和谐
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中存在的一切都蕴含阴阳之道,万事万物中皆可领悟阴阳之理。关系场理论中涉及六个维度:零维元始要素,一维相对关系,二维标准平面,三维心理容器,四维生命个体,五维关系场域。阴阳不在六维之列,却为六维之始,六维皆有阴阳,呈阴阳之象,阴阳互化而有客观万有、主观万物。
阴阳互藏,阴阳互依,阴阳共生,阴阳不二,为要素之本相。零维元始要素中,每一要素各有阴阳,各要素合而为“一”,是为太极。太极生于无极,无极为“道”,故有“道生一”。各要素在动与静之间由合而为一的太极状态呈现为明显的阴阳两仪分化状态,此时的两仪分化仍属于各要素组成的共同体,此为“一生二”。阴阳变化融合,使要素共同体分化为水、火、木、金、土(在关系场理论中,水对应于关系、火对应于能量、木对应于时间、金对应于物质、土对应于空间)五种元始要素。五种元始要素产生之后,它们各自就具有了其自身的特性,并两两联结成相对关系,此为“二生三”。相对关系进一步互相凝聚,巧妙融合,阴阳二气交感而形成客观万有,主观万物,此为“三生万物”。所以有:关系凝聚则阴阳交感,阴阳交感而万物化生。这里将关系凝聚作为阴阳交感的一个必要条件,假设即便存在可以阴阳交感的两种“相对关系”即此处的“三”,如果不能处于可以交感的范围内(比如在同一场域、同一系统、同一家族),即没有实现“关系凝聚”,阴阳交感也不会出现。可以认为,主观世界中的万物是因为与认知主体(包括认知主体所使用的工具,如测量设备)建立了相对关系(被记录、定义、比较、测量、注意、观察、描述、依恋、占有、认同等),才得以显现出其可确定的性质和属性。换言之,万物属性因关系建立而存在。在关系场理论中,特别强调了标准范围这种相对关系,并认为只有经过标准范围测量的事件才具有可描述性。而且有以下假设:一维的标准范围组合为标准平面,标准平面形成心理容器的结构和功能单位——心容元片,心容元片由自恋能量“黏合”成三维心理容器,心理容器结合生命进程形成四维生命自我,生命自我有情联结形成五维关系场域,关系场域及所有场域内容皆由零维元始要素构成。此六种维度的内容都合阴阳之理,寻求和谐有序的存在。
万物之本来,并非各向均质、对称平衡,而是背负于阴、怀抱于阳,阴阳对立统一、相辅相成。万物在阴阳之间,感悟阴阳的存在与互动,并主动顺应这样的互动,从而有了“和”,“和”,调和,和谐有序。《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有:“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四、万物相关而成关系场,关系场具有主观和客观双重属性
万物之间,同心而感,感而相关,相关而成关系场,关系场中的个体可以非接触地受到其他场位个体的影响。“同心”指万物彼此相接触或相影响的两部分有着共同的品质,对于彼此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这里的“同心”不是一般意义上的齐心协力、思想一致,而是指有着共同的结构、共同的频率、共同的目标、共同的状态。
关系场在广义上是指主观世界中的万物由相对关系两两联结建构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心理和社会空间。
关系场从构成要素——有名万物来看是相对的存在,属于主观世界;从要素的载体——万物所指来看是绝对的存在,属于客观世界。所以关系场是被主观使用的客观存在,具有主观和客观双重属性。关系场的联结方式——相对关系具有相对稳定性,其稳定性保证了关系场的稳态结构,相对性保证了关系场结构的可变性与有序发展。关系场的相对独立性既是不同场域相互区别的标志,也是不同场域得以存在的依据,还是不同场域可以相互联结、沟通的保障。关系场的相对独立性使关系场处于一定的开放状态,从而允许不同的关系场之间建立更大的关系场。
关系场的性质由构成要素及其相对关系共同决定。要素是构成关系场的内容,相对关系是关系场的结构单位。比如同一个地方出来的两个人(假设二人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受到的教育程度基本相同),到了同一座城市打拼,但由于所处的具体环境不同,他们有了不同的朋友圈层,不同的家庭氛围,不同的事业前程。虽然两个人的出身基本相同,但他们遇到的人不同,建立的相对关系也不同,这导致了他们各自建立的关系场也就不同。再比如一家企业,老板和员工都没有变化,但是通过改制,企业成员之间的相对关系发生了变化,这使企业的整体生产力发生了改变。当然除了相对关系之外,构成要素也是关系场性质的决定因素,所以关系场的性质由构成关系场的万物以及万物之间的相对关系决定。正是“鸟随鸾凤飞腾远,人伴贤良品自高”,与什么样的人建立什么样的相对关系,决定了自己能在什么样的关系场域中生存和发展。
在《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浅说》一书中有这样的描述“结构通过对要素的制约,使系统保持稳定性,要素的变动就被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这就是量变。一旦要素突破结构的制约,系统就要瓦解、转化,这就是质变。要素的活动是系统质变的动因,结构的改变是系统质变的标志。”这里的系统说的就是关系场,结构说的是相对关系。
宇宙间存在的场域并非只有关系场一种,与关系场齐名的还有时间场、空间场、能量场和物质场等。关系场更强调心理层面的联结,而联结的内容也是主观世界中的“万物”,所以关系场本然具有主观性。但需要注意的是,主观万物需要以客观存在为载体,亦即主观万物天然联结着相应的客观存在,所以由万物联结而成的关系场也就天然具有客观属性。
在关系场中有一类特别的存在——五维关系场,它是由四维生命体有情联结构建的动力性时空范围,这里称之为狭义关系场。在之后的论述中,如果没有特殊说明,皆指狭义关系场即五维关系场。五维关系场以依恋、占有、认同为有情联结方式,以时间和空间为背景,以能量为动力源,以物质为载体。所以狭义的五维关系场仍然具有主观和客观双重属性。五维关系场由三种关系组成:自己与自己的关系、自己与他人的关系以及自己与环境的关系,三种关系皆是有情感的联结。存在三种基本的情感联结方式,分别为:依恋、占有和认同,三种方式皆以情绪为联结的开端,以感受为联结的内容(关于情绪和感受的区别参看第五章第五节中心理容器有序化的内容)。
需要强调的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自己与环境的关系都可以构建五维关系场,但无一不是将构建五维关系场的对方视为四维生命体或准生命体(准生命体是指被赋予了生命意义的非生命体)。四维生命体或准生命体具有生命属性,即有着独立的意识,有着自己的意志,可以思考,能够回应,可以成为互动主体的扩展对象,其自身也可以成为互动主体。比如,自己与自己关系中:现实的自己与梦境中的自己联结,只有梦境中的自己有着独立意识和“生命线”,是相对独立的四维生命体,才可以构建五维关系场。而记忆中的自己由于和现实中自己在同一时间线上,不具有相对独立性,所以不能与现实中的自己建构五维关系场。自己与他人关系中:互动他人不仅指通过依恋、占有、认同联结的现实中的他人,也可以是记忆中或者想象中的他人,只是这个记忆或想象中的他人要有相对的独立意识。自己与环境关系中:自然环境里,个体会给某些物件赋予生命意义,并相信这些赋予了生命意义的物件可以回应个体,个体也会与可以回应他的动物和植物联结,构建五维关系场。社会环境里,个体会与所在场位存在依恋、占有和认同的关系。同时,期许得到场位的回应(场位本身具有场位意识,可视为生命体),从而参与到已经存在的关系场中。综上,可以有如下总结:
1.关系场可由三种关系建立,分别为:自己与自己的关系,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自己与环境的关系,环境包括了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虽然是由三种关系建立,但仅由一种关系也可以建立关系场,只是,一般情况下个体都是处于三种关系综合构建的关系场中。
2.狭义的关系场是五维的存在,五维关系场由四维生命体构建。
3.四维生命体可以是真实存在的生命体,也可以是被个体赋予生命意义的准生命体。
4.构建关系场的四维生命体要对个体有回应,而且是有情回应。
5.这个有情回应的方式为:依恋、占有和认同。
6.依恋、占有、认同的联结,称为有情联结。
7.有情联结的开端是情绪,内容是感受。
五、关系场因其非平衡的本质,呈现为运动的绝对性
关系场为四维生命体构建,所有生命体都在追求有序存在,有序存在的根本动力是物质存在的绝对运动性,物质的绝对运动为场的非平衡提供了根本动力,非平衡使关系场呈现为绝对的运动性。即物质绝对运动决定关系场有序存在,有序存在表现为场的非平衡,非平衡决定关系场的绝对运动性。关系场中的所有心理现象都在非平衡的关系中被觉知,临时人为的平衡感,将使与本质非平衡相对应的心理现象不被觉知。这就像物理运动需要参照物来觉知一样,虽然运动仍在,但没有参照物作为对比,使本来存在的绝对运动不被觉知。临时的人为平衡感可以使本质非平衡对应的心理现象因不被觉知而“隐身”,使绝对的运动呈现为相对静止。一如有的人选择对“流水时光”漠视,看不到“人世匆匆”;忽视身体机能的衰退,否定每天都在向坟墓走近的事实。也许这样的平衡感可以隔离死亡焦虑,也许这样的“静止”可以定格美好时光,但时光每一刻都不曾停歇,我们终将会面对生老病死,无人可逃。所以孔子才感慨说“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