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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和艾米丽是爸爸的老朋友。他们住在诺福克,遇到学校假期和暑假时,我们经常去看望他们一两个星期。他们有四个儿子,威利和我总是作为一方和他们一起玩,就像两只小狗落入一群比特犬中。
我们玩游戏。今天捉迷藏,明天夺旗
。但不管玩什么,都是一场混战的借口,不管怎样争斗,都没有赢家。因为没有规则。揪头发,抠眼睛,扭胳膊,锁喉。在休和艾米丽的乡间别墅里,爱和战争都是公平的。
我年纪最小,个子最矮,我总是承受着巨大冲击,但也总是我挑起最严重的事端,结果只能是自讨苦吃。我“咎由自取”,常常被打成乌眼青,伤痕青紫,嘴唇肿胀。我不介意,恰恰相反,也许我想让自己看起来坚韧不拔,也许只是想有所感受。不管动机是什么,我对打架的理念很简单:来吧,再多一点儿。
我们六个人用具有历史意义的名字来包装假装的战斗。休和艾米丽的房子经常被当作滑铁卢、索姆
和罗克渡口。我向对方猛冲过去,尖叫着:“祖鲁!”
阵营通常以血缘关系划分,但也不总是这样。不总是以“温莎”为一方,其他人为另一方,也会混搭。我有时与威利并肩作战,有时和他是对手。不过,不管如何联盟,休和艾米丽的一两个孩子经常会转而攻击威利。我听到他大声呼救,就眼冒怒火,好像眼睛后面的血管爆裂了一样。我会完全失去控制,无法专注于家庭、国家、部落之外的任何事情。我扑向某个人,任何一个人,踢,打,掐脖子,踹腿。
休和艾米丽的孩子们应付不了这场面,不知如何是好。
“放开他,他疯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个多么“武艺高强”的斗士,但总能成功地把威利解救出来。他会检查伤口,擦擦鼻子,然后撤离战场。等到打斗最终结束,我们一起蹒跚而去时,我的心里总是充满对他的爱,并且感觉到爱的回报,但也有点儿尴尬。我只有威利一半高,一半重。我是弟弟,应该是他来救我,而不是我去救他。
随着时间的推移,打斗升级,“轻武器”被引入。我们向对方投掷罗马烟火筒,用高尔夫球管做“火箭”发射器,上演夜战——我们俩保卫空地中央的一座石头碉堡。我现在仿佛还能闻到硝烟味,还能听到“火箭弹”飞向受害者时发出的嘶嘶声。受害者唯一的“盔甲”是一件羽绒服,几只羊毛手套,也许还有一副滑雪镜,不过通常没人戴。
“军备竞赛”愈演愈烈。和他们一样,我们开始使用BB枪,近距离射击。怎么没有人致残?怎么没人失去一只眼睛?
有一天,我们六个人在他们家附近的树林里散步,寻找松鼠和鸽子猎杀。看见一辆旧军用路虎,威利和男孩们都笑了。
“哈罗德,上车,开走。我们朝你射击。”
“用什么?”
“猎枪。”
“不,谢谢。”
“我们装子弹了。你要么上车赶快开走,要么就在这里等着挨枪子儿。”
我跳上车,开走了。
片刻之后,砰的一声,大号铅弹打在车上,嘎嘎作响。我咯咯咯地笑着,猛踩油门。
他们庄园里有个建筑工地(休和艾米丽正在盖新房子)。那里变成我们最激烈的一场战斗的战场。黄昏时分,一个兄弟在那座毛坯房里,受到“炮火”猛烈的袭击。他撤退时,我们继续用“火箭”轰击他。
然后……他不见了。
“尼克上哪儿去了?”
我们用手电筒照了照。没看见尼克。
我们脚步稳健地向前走着,发现地上有个大坑,像个方井,就在工地旁边。从坑边往下看,借着手电筒的亮光,发现很深的地方,尼克仰面躺着呻吟。我们一致认为,他没摔死真是太幸运了。
大伙儿说真是个好机会。
我们点燃一些鞭炮,还有大个儿的,一股脑儿扔进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