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先有思想,后有经济
思想创意公司
数据不能解决问题,分析不能解决问题,会议、报告和调查也不能。但思想可以。伟大的理念是在你了解了数据、分析、会议、报告和调查之后发生的。思想对我来说就是一切。
任何商业问题的出现,就只是缺乏思想。世界现在需要的是思想。很多很多的思想。
——Ideasicle X创始人,威尔·伯恩斯(Will Burns)
以下是思想创意公司Ideasicle X的案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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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easicle X已经酝酿了10年。2010年,伯恩斯离开了之前成功的广告业务,开始了新一次的创业。他当时的实验室只是一个封闭的系统,而不是今天这样的开放平台。他逆向设计了一个生产力软件来满足虚拟任务和目标,还从过去的机构中招募了他最喜欢的前同事“创意人”为他工作,以虚拟团队的形式提出创意。
最初的Ideasicle X聚焦创意。“无须执行,只要想法”,这种策略在2010年相当激进。伯恩斯负责管理新业务、战略发展、团队招聘以及演示文稿开发,公司的其他专家完成其余工作。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想到,我们为什么只是自己享受所有的创造乐趣呢?
现在是思想经济时代。伯恩斯意识到,只将公司视为一个封闭的创意生态系统,操控自己的客户和精选专家库,这不仅限制了企业的发展,而且限制了精彩的创意在全球范围的扩散。
如果每个人都可以访问这个生产创意的虚拟平台会怎样?如果任何客户都可以招募自己合意的专家,向他们介绍需求情况,并亲自体验“发布、构建和重新生成”的新方法的魔力会怎样?
伯恩斯招呼他过去最喜欢的创意人员加入他的团队。曾经只有2人的人才池现在已经超过50人,而且还在不断扩充。每个团队成员都是因着他们的理念、经验和才能而被挑选出来的——如果思想和创意就是力量,那就准备好展翅高飞吧。这是一个经过验证的SaaS(软件即服务)平台,专为虚拟远程创意而设计——“将创意人士聚集在一起。Ideasicle X成为第一个专为虚拟创意生产的、从头开始建模的SaaS平台和生态系统”。
Ideasicle X声称只做一件事并且要做得非常出色:帮助客户公司提出更多更好的创意!
互联网的开篇之作:《思想的经济》
互联网幼年时期,先锋人物约翰·巴洛
发表过一篇著名文章《思想的经济》,其影响力不亚于其后尼葛洛庞帝所著的《数字化生存》,巴洛揭示了“物质与比特”的深刻对照。另外,巴洛与尼葛洛庞帝风格迥异:在表达思想时的巴洛是“激烈的和无情的”。
当时巴洛常年撰写文章或发表演讲,讨论社会虚拟化的议题,是网络安全、虚拟现实、知识产权等主题的评论家。在互联网初创时期,他被亲昵地称为“网络界的土狼”——“负责往外跑,越过营火范围,进入黑暗,然后回来通报四面八方发生的变化。”
他还是更著名的《网络空间之独立宣言》的作者:“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世界,一个所有人都可以进入的世界,不受种族、经济实力、军事力量或出生地的特权或偏见的左右;我们正在创造一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任何人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独立表达他的信仰,无论声量多么单一,都不必担心被迫保持沉默或服从……”
管理大师德鲁克强调有效管理的前提是“提出对的问题”,而巴洛不仅提出了“对的问题”,也给出了“对的答案”!而且,通过分享巴洛的思想,相信我们已经可以论证:“先有思想,后有商业模式。”
通过阅读不难发现,早在数十年前,借由网络“数字产权”的讨论,他就已经提出了今天被称为“虚拟现实”“网络社区”“软件即服务”“区块链”或“加密货币”的思想——令人惊讶的是,早年的巴洛“思想”都已变成了今天的“经济”;最令人惊讶的是,巴洛的“思想”大大超越了时代和商业模式,直抵社会学、法学、政治学、人类学等人类生存境况的“元问题”深处……
●网上售酒不需要酒瓶。 今天我们销售的仍然不是思想,而是装载思想的“容器” 。
●剑,文本,比特。由于思想的交易必须通过物质容器才能实现,因此即使今天,“思想的价值”也只能由“暴力”来定价。
●信息分类学。信息是一个动词,不是名词;信息只能体验,不能拥有。
●在网络空间里索取报酬。技术即密码;通过非物质“联系”获得报酬。
网上售酒不需要酒瓶
“如果说自然真的赋予了人类一种为人类所独有的又最不易受外力左右的财富,那它就是思想。”如果一个人不想把自己的思想公之于众,那么思想就为个人所独有。一旦思想被公之于众,思想就会深入每个人的头脑,即使接受者试图放弃也无济于事。
巴洛强调思想的另一特征:“每个人对思想的把握程度是一样的,因为任何一个人所掌握的都是这一思想的全部。从我这里获得了思想的人从中受到了教益,而我的思想也不见得有分毫损失;正如有人向我借火点蜡烛一样,蜡烛点燃了,我也不至于失去光明。”
如《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
所言,“自然创造了思想,思想如火焰一般,无往不前、无所不在,在任何地方都没有丝毫减弱的趋势;同时它又如同空气,我们可以在其间呼吸,在其间活动,在其间生存;它既不局限于某个人,也不会为某个人所独有”。
所以笔者直言,所谓“创造”,从本质上说并不是个财产问题。但长久以来,先行者们一直在网络空间苦苦摸索:“在虚拟世界里可以找得到的几乎每种法律的、道德的、政府的和社会的难题中,似乎都有着一个巨大的、谜一样的东西亟待解决,即数字化产权问题。”
这个“数字化之谜”是这样的:如果在不需要任何成本、不为我们所知,甚至还继续为我们所有的情况下,我们的财产可以被无穷无尽地复制,同时可以在转瞬之间传遍全世界,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它呢?换言之,对于我们脑力劳动的果实,我们应当如何索取报酬呢?同时,如果我们无法得到报酬,那么何以保证这类工作的继续进行、继续传播呢?例如,图书的售价有时不能反映“知识的价值”,而只是印刷成本和营销费用以及利润加成等。
对此我们毫无头绪,显然这是我们无法阻挡的一种(没有任何实物形态的)飞速发展的数字化进程,巴洛“无情”地批判,“事实上,我们正驾乘着一艘渐渐沉没的船只驶向未来……然而,无论是由里及外还是由外及里,它都在漏水”“为了让这艘旧船依然能够浮在水面上,在健全法律方面我们做了如下努力:手忙脚乱地重新安排座位;郑重地警告乘客如果船沉了,他们将面对严厉的刑罚;面无表情,目光呆滞地将一切推脱得一干二净”。
思想家们的思想本身被认为是人类的共有财产。但为了保护个人权益,人们又注重版权——“酒瓶可以得到保护,但酒却不能”。现在,随着信息进入了网络空间,思想的容身处所——“瓶子”——正在消失。随着数字化的到来,现在我们已经能够用一种“超级大瓶”——由1和0构成的复杂且高度流动的信息流——来替代从前所有的信息储存方式。
当年,杰弗逊和他的同仁们一道宣传启蒙思想时设计了一种制度,这种制度后来成为美国版权法:“使事情变得更复杂的是,知识产权照旧依赖于现实中的瓶子,而且数字化技术正在抹杀实际世界中的司法辖区,取而代之的是无边无际的、或许永久都是无法无天的网络海洋。”
剑,文本,比特
蒙昧时代,财产的拥有和分配大体上是军事行为。“所有权”以最粗野的工具寻求保证——要么是拳头,要么是军队——心狠手辣者不惜使用这种手段。
商人和乡绅的出现则促进了道德观的发展,这为解决财产纠纷铺平了道路。中世纪下叶,开明的统治者,如英国的亨利二世就开始将不成文的“习惯法”修订成成文法规。
“如果财富的最初的源泉是农业,那么,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人类不仅开始重视目的,而且开始重视工具。工具获得了一种新的社会价值。由于工具的发展,人类才得以进行大规模的再生产和大量的(思想)传播。”
为了鼓励人们发明工具,多数国家都制定了版权法和专利法。这些法律专门承担了使精神创作进入现实世界(或深入人心),同时又保证创作者能因此获得报酬的这一艰巨任务。专门针对这一任务的法律和实践体系就是基于“实际的表现方式”的。
由于现在我们已经能够在无物质的情况下使思想得以传播,所以我们现在不仅占有思想的呈现方式,而且占有思想本身。
信息分类学
进入虚拟时代以来,知识产权的形式和保护方式变得十分模糊。巴洛表示,“尽管如此,我仍想坦白地说(或重申)几句话,我确信在五十年里,这些话还不会显得过于愚蠢”。
●在没有新容器的时候,我们认为我们对知识产权所知道的一切几乎都是错误的。我们将不得不……将旧容器忘却。我们将把信息看成是一种“我们从未见过的东西”。
●我们要发展的保护措施,与其说依赖于法律,不如说依赖于道德和技术。
●保护知识产权,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密码的设置。
●未来经济与其说基于所有权,不如说基于联系,而且是持续不断的联系。
在临近的未来,人类交往将部分表现为虚拟形式而不是物理形式,人类交往将不再仅仅由物质构成。将来,我们会在一个“由动词而不是由名词”构成的世界里进行交易——即使没有著作权,互动联系也可以有利可图。随着人们进入网络,而且无须经过中央媒介的审查就能“直接从信息源获得信息”,人们将发展出一种互动能力来探索现实,保障权益。
在网络空间里索取报酬
大多数时候,技术的定义即设置密码。巴洛已经多次提到过,“密码是网络空间的墙、边界和‘瓶’”。
当然,密码或其他任何产权保护的纯技术方法也不能一劳永逸,“通常你把东西藏得越隐秘,你就越可能成为别人的靶子”。把加密作为全球解决方案的另一明显问题是:一旦某种东西被解密,大规模的复制会泛滥成灾;即使解密后的复制不是个问题,软商品的价值大多随时间的流逝而迅速降低。
“但是密码并不仅仅是用来加密的,加密前提下的数字签名和数字货币将是未来保护知识产权与数字资产的核心。”
软件行业的共享软件模式之所以失败未必是因为盗版,而是因为支付共享软件并不方便。如果付款过程可以自动化,如果数字现金和签名成为可能,软件使用者将更多地被赋能,软件创作者也会从网络空间获得更丰厚的利润。
互联网络理想主义者巴洛也并不认为一切都必须付费使用:“一个通过技术要求对每一个特定的表达方式付款的系统,当然存在着根本的问题。这有悖于杰弗逊的自由初衷,即无论每个人经济条件如何,他都应当可以获得思想。我觉得限制人们追求财富、追求知识的模式都是不合适的。”
最杰出的元宇宙思想家和投资人
如果在元宇宙思想家群体中,只列出一个姓名,那么,非马修·鲍尔莫属。鲍尔是一位在媒体和娱乐行业有着多年经验的分析师和投资人,他在元宇宙产业出现的前期和早期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和演讲,他的思想对该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有意深入探讨元宇宙的读者请自行登录他的个人网站(www.matthewball.vc),可以发现数百篇各类论文、新闻评论、行业分析。一直到今天,如果说什么人最早也最全面地思考了元宇宙的方方面面,还是非他莫属!鲍尔作为探索元宇宙的先行者,引领我们真正从互联网时代进入元宇宙时代。他在元宇宙领域的见解,对扎克伯格、比尔·盖茨、贝佐斯等业界大人物都产生了深刻影响,是当之无愧的“元宇宙商业之父”。
鲍尔现为Epyllion首席执行官,Epyllion是一家从事天使投资、咨询服务以及制作电视、电影和视频游戏的多元化控股公司,专注元宇宙产业推广。Epyllion的创投组合包括了20多家元宇宙及周边产业的新创公司。
Epyllion是鲍尔元宇宙研究机构(Ball Metaverse Research Partners)的大股东,该机构提供全球最大的游戏/元宇宙主题ETF(交易所基金)的指数,鲍尔元宇宙ETF(代码METV)已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也是2021年推出的最大行业ETF。Epyllion还是多家元宇宙及加密货币基金的联合发起方,旗下的娱乐公司Epyllion Entertainment制作了 Rival Peak 和 The Walking Dead: The Last Mile 等诸多影视、游戏产品。
鲍尔还是Makers Fund合伙人、亚马逊前全球战略主管、KKR高级顾问、麦肯锡公司高级顾问,并且是众多初创企业的董事会成员。他的《元宇宙改变一切》一经出版,立即成为全球畅销书。他还在彭博社、《经济学人》、《时代》杂志、《纽约时报》和《华尔街日报》等世界级媒体平台担任专栏作者。
2019年,鲍尔撰写了一篇题为《元宇宙:它是什么,在哪里找到,谁来建造以及堡垒之夜》(The Metaverse: What It Is,Where to Find It,Who Will Build It,and Fortnite)的文章,在此文中,他提出了元宇宙的概念,并详细描述了它的构成和未来的发展方向。这篇文章引起了广泛关注,并成为该领域的基础性文献。笔者与ChatGPT平台“协作”,归纳了该文章的主要思想。
●元宇宙是一个基于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的、可交互的、多人在线的虚拟空间。该空间可以基于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技术创建,并且可以允许多个用户进行互动和社交。此类空间的出现可以改变人们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并在经济和社会层面产生重大影响。
●元宇宙不同于现有的虚拟世界,它是一个无限扩展且可以跨越游戏、媒体和社交网络等多个领域的空间,这使得元宇宙具有更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商业价值。
●元宇宙的构建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包括虚拟现实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这些技术将为元宇宙的发展提供基础,并促进其未来的创新和发展。
●元宇宙的商业模式将基于数字资产和虚拟经济。用户可以购买、出售、交换虚拟资产,这些资产可以是虚拟商品、虚拟货币、虚拟地产等。虚拟经济将成为元宇宙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为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商业机会。
●元宇宙需要开放的生态系统和标准,以便不同的开发者和参与者能够协同工作。同时,开放的生态系统和标准也有助于降低开发成本,并使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进一步推动元宇宙的发展。
●元宇宙需要跨行业合作和共同推动,以实现规模化发展。元宇宙的构建和发展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跨行业的合作有助于打破壁垒,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
●元宇宙的发展需要长期的投资和持续的创新。虽然元宇宙已经获得了广泛关注和投资,但这只是刚刚开始。为了实现元宇宙的规模化发展,需要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商业模式创新,并投入大量资金和资源。
经历过2020~2021年元宇宙行业的高歌猛进,鲍尔将他在业内多年的经验和观察进行了重新梳理和反思,出版了他的第一本元宇宙著作《元宇宙改变一切》。
“有对比,就有真相”,他首先对比了元宇宙和Web 3.0的概念,对这两个重要概念都给出了他的定义——“元宇宙不是Web 3.0,它是一个大规模、可互操作的网络,能够实时渲染3D虚拟世界,并通过大量连续性数据,如身份、历史、权利、对象、通信和支付等,让无限数量的用户体验到实时同步和持续有效的在场感。与此不同,Web 3.0是一个未来互联网版本的概念,围绕独立的开发者和用户构建,不再依赖于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和微软等大型平台。Web 3.0虽然通常与区块链等技术联系在一起,但并不是元宇宙的必要条件。”
他因此认为:元宇宙注重实时渲染和用户体验,不需要去中心化、分布式数据库和区块链等技术,也不涉及在线权力或价值的相对转移。
然而,由于Web 3.0和元宇宙几乎是同步发展起来的,而且,大量项目也已经体现了二者的充分融合,因此,与鲍尔的观点不同,笔者更愿意将Web 3.0定义为元宇宙的一个基础板块,因为对于建立一个蓬勃发展的元宇宙来说,Web 3.0的去中心化原则是至关重要的。当前的移动互联网和计算过于集中在少数大公司手中,而元宇宙的构建应该由独立用户、开发人员和中小型企业来推动,就像物理世界一样。任何希望元宇宙存在的人,甚至那些不希望它存在的人,都应该希望元宇宙的发展由这些群体来推动,而不是由大型企业来主导。
在《元宇宙改变一切》一书中,鲍尔回答了“如何理解元宇宙”以及“如何构建未来”等几个核心议题。同时,鲍尔列举了他所认为的元宇宙最重要的8大特征元素,来强化他对元宇宙的定义。
元素1:虚拟世界,完美再现现实世界。虚拟世界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完美再现现实世界,这些虚拟世界通常被称作“数字孪生”;第二类是象征现实世界的虚构版本;第三类是完全虚构的世界,人们可以在其中完成很多他们在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完成的事。
元素2∶ 3D,互联网的下一个伟大迈进。尽管元宇宙被理解为一种3D体验,但这并不意味着元宇宙内的一切都是3D形式的。
元素3:实时渲染,使虚拟世界“活”起来。沉浸式3D需要比2D更强大的计算能力。尽管实时渲染可以使虚拟世界“活”起来,但这意味着每秒必须至少渲染30帧,最好是120帧。
元素4:互操作性,元宇宙经济将驱动统一的传输标准。元宇宙应该允许用户无论走到哪里或者选择做什么,他们的成就、历史,甚至财务状况都能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中得到认可。
元素5:大规模扩展,是虚拟世界而不是数字主题公园。“元宇宙”必须拥有大规模的虚拟世界,否则,它便更像是一个数字主题公园,永远不可能像真实世界那样多样化。
元素6:持续性的挑战,我们很难记录自己的所有“足迹”。在单个虚拟世界中增加持续性,对于元宇宙的发展至关重要。如果你在现实中砍了一棵树,它就消失了,不管你自己是否记得砍了它。而对于一棵虚拟的树,你的设备和管理它的服务器必须主动决定是否保留这些信息,渲染它,并与他人共享场景。
元素7:同步性,实时共享或虚拟死亡。我们希望元宇宙中的虚拟世界并不只是持续存在或实时回应我们,而是能成为共享的体验。
元素8:无限用户和个体存在,让用户瞬间聚集。只有当元宇宙能够支持大量用户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体验同一事件,并且不以牺牲用户功能、世界交互性、持续性、渲染质量等为代价时,元宇宙才能真正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