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私有制与国家起源
父系家庭产生以后,中国上古社会进入铜石并用时代。在社会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原始公有制崩解,私有制萌生。中国神话传说中的“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
便生活在这一时期。
私有制开始了社会不公平的进程,原始的人与人的平等关系不复存在。大量的考古发掘证明了这一点。以中晚期大汶口文化遗址为例:富有者的墓坑庞大,且有上百件各式器物,包括玉器、象牙器随葬,而贫寒者的墓坑仅可容身,随葬品极少,甚至没有。墓葬规格的鲜明对比,正反映出死者生前经济状况、社会地位的显著差异。
私有制改变了社会权力的性质,使之成为令人垂涎的宝物。即便是半人半神的氏族领袖,也不免为此而大动干戈。在古史传说中,便发生了“共工与颛顼争为帝”
的战争。共工失败了,“怒而触不周之山”,颛顼得意洋洋地坐了天下。颛顼一举隔断了原始宗教观念中天上人间的自由通道,这在典籍中被称作“绝地天通”。狭义地讲,“绝地天通”是一场宗教革命,宗教从此被限定为少数特权者的事业;广义地讲,“绝地天通”带来一场社会秩序的根本变革:从人与神的距离拉开,影响到人与人之间地位的不平等。少数人保留了与神交通的特权,成为地上的统治者;多数人则失去了往日的自由。
国家,这个体现阶级利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巨大权威的阴影,开始笼罩人间。
恩格斯明确提出国家形成的两条标准:第一,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第二,公共权力的设立,这种权力已经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
。他还分析了国家产生的三种途径:其一,雅典式,国家从氏族内部发展起来的阶级对立中产生;其二,罗马式,国家在氏族制的废墟上建立起来;其三,德意志式,国家作为对外征服的直接结果而产生。相对而言,中国的情况更接近于雅典式,但又有所不同。
氏族社会末期,部落联盟首领的产生,在古希腊演出了多少血腥惨剧,但中国上古传说却留给人们温情脉脉的“禅让”佳话。尧在位七十余年,衰老之际,知子丹朱不肖,看中了贤孝而有才的舜,经过多方考验,“令舜摄行天子之政,荐之于天”
。舜到了暮年,亦仿当年故事,让位于治水有功的禹。但是这种美妙的权力递嬗方式,没有也不可能无限地推演下去,而是被禹传子而不传贤的做法所打断。“传子而不传贤”,恰好表明“公共权力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而成为“私有”的家传之宝。

氏族社会末期,部落联盟首领的产生,在古希腊演出了多少血腥惨剧,但中国上古传说却留给人们温情脉脉的“禅让”佳话。图为唐代壁画中的“三皇”“五帝”。
夏禹时代,黄河和长江流域的炎帝、东夷、苗蛮等部族之间的交往已经相当频繁,以地缘为基础的华夏民族共同体已显雏形,原始的“九洲”地域观念已经形成,其范围大致在“四岳、三涂、阳城、大室、荆山、中南”
,与考古发掘的中原龙山文化、二里头文化分布区域基本一致。虽然血缘亲族因素在共同体内部依然顽强存在,但毕竟已不再是划分人群的首要依据。更重要的是,超越于氏族原始民主之上的君主权威已经出现,《尚书·甘誓》有如下记载:
(启与有扈)大战于甘,乃召六卿。王曰:“嗟!六事之人,予誓告汝: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唯恭行天之罚。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
部落联盟领袖的温文尔雅,分明被国家君主的权势威严所取代。公共权力的物化形式军队、监狱(《今本竹书纪年》称“夏台”“圜土”)、刑法(《左传·昭公六年》记“夏有乱族而作禹刑”)三者皆备。阶级社会——文明社会的曙光在中州大地初显熹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