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痒
一切从一种瘙痒开始。不是想要旅行或者某种20岁危机的那种心痒,而是真实的、生理上的痒。一种抓心挠肝的、让人难以入睡的痒,这种感觉从我大四那年开始出现,它从脚面开始,后来蔓延到小腿和大腿。我努力不去抓,但它毫无消退的迹象,就像皮肤上有无数看不见的蚊子包。无意识地,我的手伸向我的腿,指甲隔着牛仔裤抓,后来更是直接伸进裤筒,在皮肤上挠。无论是在学校的胶片冲印店兼职,还是在图书馆研习间坐在木桌前,抑或是和朋友在地下室酒吧那泼洒了啤酒的湿滑地板上跳舞时,甚至是睡觉时,我都瘙痒难耐。我的腿上开始出现斑斑点点的渗液的伤口、厚厚的痂和新形成的疤痕,好像被带刺的蓟鞭打过一样。它们是我体内一场愈演愈烈的战斗的血腥使者。
“可能是你在国外学习的时候染上了寄生虫。”一位中医告诉我,然后他给我开了味道难闻的营养品和很苦的茶。大学健康中心的护士认为可能是湿疹,并推荐我用一种药膏。一位全科医生推测那可能是压力引起的,并给了我一种抗焦虑药品的样品。但每个人似乎都不确定,所以我尽量不大惊小怪。希望它能够自愈。
每天早晨,我都把宿舍的门打开一条缝,扫一眼大厅,裹着浴巾冲进公用盥洗室,不让任何人看到我的四肢。我用一块湿布清洗我的皮肤,看被血染红的水打着旋儿从排水口流走。我往身上涂大量含金缕梅液的药水,捏着鼻子喝苦茶。天气热到无法整天穿牛仔裤之后,我买了很多不透明的黑色紧身裤袜。我还买了深色的床单掩盖铁锈色的血迹。做爱时,我总是关着灯。
瘙痒之外,还有嗜睡。小睡从2小时变成4小时,然后是6小时。无论睡多久,我的身体似乎都得不到休息。管弦乐团排练时、工作面试时、赶“死线”时、吃晚餐时,我都会睡着,睡醒后感到更疲惫。“我这辈子从来没有这么累过。”一天在去教室的路上,我向朋友承认。“我也是,我也是。”他们同情地附和道。大家都很累。上个学期我们看的日出比以往都多,为了完成毕业论文,我们在图书馆里没日没夜地学习,随后再去参加派对,喝酒狂欢直到黎明。我住在普林斯顿大学校园的中心,哥特式的宿舍楼,顶上装饰着表情狰狞的滴水兽,我住顶层。在一个又一个深夜,朋友们聚在我的房间,睡前最后小酌一杯。我的房间有大教堂式的窗户,我们喜欢悬着腿坐在窗台上,目送结束狂欢的醉鬼们跌跌撞撞地回家,看铺着石板的地面被第一缕琥珀色的阳光照亮。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想珍惜在各奔东西之前最后几周的时光,哪怕这意味着把我们的身体用到极限。
然而,我担心我的疲惫是其他原因引起的。
所有人都离开之后,我一个人躺在床上,感觉有什么在大肆享用我的身体,沿着我的动脉蠕动,啃噬我的心神。随着我的精力越来越不济,瘙痒越来越严重,我告诉自己寄生虫的胃口越来越大。但在内心深处我怀疑或许根本没有寄生虫。我开始怀疑真正有问题的或许是我。
之后的几个月里,我感觉自己在海中挣扎,在溺水的边缘,试图抓住任何有浮力的东西。我撑了一段时间。成功毕业后,我和同学一起加入了前往纽约的大军。我在克雷格清单
上找到了一则顶楼大平层公寓里空卧室招租的广告,那套公寓位于坚尼街(Canal Street),楼下是一家艺术用品商店。那是2010年的夏天,被热浪席卷的城市令人窒息。走出地铁站时,腐败的垃圾发出的恶臭给了我迎头一击。通勤的人们和大群来买假名牌包的游客在人行道上摩肩接踵。那是一幢没有电梯的三层公寓楼,当我把行李箱拖到前门时,身上的白色背心已经被汗水浸湿而变得透明。
我向我的新室友们做自我介绍——一共有9名室友,大家都20多岁,有各自不同的理想:3位演员、2位模特、1位厨师、1位珠宝设计师、1名研究生,还有1名金融分析师。在这幢贫民窟房东
为了最大利益而建造的建筑物中,我们每月花800美元换取一间用像纸一样薄的石膏板隔出来的、没有窗的容身之穴。
我拿到了宪法权利中心的一个暑期实习机会,第一天上班时,我因为和全国最无畏的几位公民自由律师同处一室而肃然起敬。这份工作给人很重要的感觉,但实习没有报酬,而住在纽约就像带着破了大洞的钱包到处走。我很快花光了这学年存下的2000美元。即使我晚上帮人照看孩子,还在餐厅打工,仍旧几乎无法维持生计。
想象我的未来——辽阔无垠却空空如也——令我心中充满恐惧。在我允许自己做白日梦的那些时刻里,畅想未来也是件让人激动的事。关于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去什么地方的可能性似乎是无限的,像一卷丝带向远超我想象的地方延伸着。我幻想成为一名去北非的驻外记者——我的爸爸就来自那里,我儿时也曾在那里住过一段时间。我也考虑过上法学院,这似乎是一条更谨慎的道路。说白了,我需要钱。我之所以能上常春藤联盟大学是因为我拿到了全额奖学金。但在校园之外,在真实世界,我没有很多同学拥有的那种安全网——信托基金、家庭关系、六位数年薪的华尔街工作。
相较于为未来的不确定性担忧,直面眼前更令人不安的变化更加艰难。在最后一个学期,为了对抗疲惫,我灌下很多含咖啡因的能量饮料。它们失效之后,一个我交往过一阵的男孩给了我一些阿德拉
让我撑过期末考试。但很快吃药也没有用了。在我的朋友圈子里,可卡因是派对必备品,我身边不乏免费请人吸可卡因的人。我开始参加派对后根本无人关注我。坚尼街顶层公寓的室友们也是派对狂魔,我开始尝试可卡因并像有些人会往咖啡中多加一份浓缩咖啡液一样加量——这是我抵抗愈加强烈的疲惫感的办法。我在日记中写下:“不可沉沦。”
到了夏末,我几乎不认识自己了。模糊的闹铃声像一把钝刀撕开我无梦的沉睡。每天早晨,我跌跌撞撞地起床,站在落地镜前,检查身上的情况。镜中我的两腿上开始出现的新的抓痕和干掉的血迹,因为太累而疏于打理的及腰长发干枯凌乱,挂在一双充血的大眼下面的黑眼圈从浅灰的新月变成了深灰的满月。我身心俱疲,无法面对阳光,去实习的时间越来越晚——从某天起,我干脆彻底不去了。
我讨厌自己正在变成的那个人——跌跌撞撞一头栽进每一个日子,一刻不停却没有方向;在一个又一个夜晚像私家侦探一样拼凑着失神的时刻;不断背弃承诺;不好意思接父母的电话。这不是我,我想道,厌恶地看着镜中自己的倒影。我需要重整旗鼓。要找一份真正的工作,有报酬的。要和我的大学同学和坚尼街的室友们保持距离。要逃离该死的纽约,刻不容缓。
在我辞掉实习几天后的一个8月清晨,我早早起床,拿着我的笔记本电脑来到安全梯,开始找工作。这是一个没有雨水的夏天,炎炎烈日把我的皮肤晒黑了,我腿上抓破又结痂的地方变成盲文般星星点点的小白斑。一家美国律所驻巴黎的律师助理职位吸引了我的注意,我一时兴起决定申请。我花了一整天时间写求职信。我特地提到法语是我的第一语言,我还会说一点阿拉伯语,希望显得更具竞争力。做律师助理并非我的理想工作——我甚至不知道那具体是干什么——但这似乎是一个理智的人会选择的工作。最重要的是,我认为换换环境或许能够让我摆脱日益莽撞的行为。搬到巴黎并不是我死前想要完成的人生目标之一:它是我的逃避计划。
离开纽约几天前的一个夜晚,我身处当晚的第三场派对,把衣领竖起来的投资银行家们弓着腰,拿着毛虫粗细的可卡因围坐在一起,大汗淋漓又兴致勃勃地聊他们的股票投资组合、位于蒙托克(Montauk)的夏日短租度假屋之类的话题。已经凌晨5点了,我与现场的气氛格格不入。我想回家。
我独自一人站在人行道上,被香烟产生的蓝色烟雾所笼罩,看着天空逐渐变亮。在这个垃圾车已经走完既定路线,而咖啡店尚未开门的短暂静谧时刻,曼哈顿还在沉睡。我在等出租车,等了10分钟时,一个男人——我认出他刚才和我在同一个派对——闲庭信步般走过来,问我要烟。我只剩最后一根烟了,但还是给了他。他点烟,棒球手套般的大手窝成杯状遮住烟的末端。他吐烟时露出了微笑,我们俩站着,时不时调整一下重心,害羞地彼此打量,然后又注视着空荡荡的街道。
“拼车吗?”他问。一辆孤零零的出租车正向我们开来,这问题似乎并不危险,所以我说没问题,就和他一起上了车。告诉司机我的地址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个年轻男人不知道我要去哪里就提出要拼车。
我知道不应该和陌生男人拼车。20世纪80年代纽约犯罪率很高时曾住在东村(East Village)的爸爸一定会强烈反对。但这个年轻男人身上有某种让我觉得安全和神秘的东西。他蓬乱、金棕相间的头发盖在睿智的蓝眼睛上,他身材修长,下巴棱角分明,脸颊上有酒窝,非常英俊,但体态欠佳,给人一种帅而不自知的谦虚感。
“你可能是我遇见的最高的人。”我说,从眼角偷偷观察他。他有6尺6寸
之高,蜷腿坐在车里时膝盖顶着驾驶座的背面。
“常有人这么说。”他温和地回答道,体型高大的他气质却很温柔。
“很高兴认识你。我叫……”
“我们之前说过话,记得吗?”
我耸了耸肩,对他抱歉地笑了笑。“这是个漫长的夜晚。”
“你不记得你试图给我看你眼皮的反面了?还有用拉丁文背诵《玛丽有只小绵羊》?”他调笑道。“还有把铅笔屑撒在头上,一直吓人地喊‘纸屑彩蛋
!’的事情呢?都不记得了?”
“哈。哈。很好笑。”我说道,开玩笑地用拳头打他的手臂。那一刻我意识到我们在调情。
他凑过来和我握手。“我叫威尔。”
出租车在市中心行驶,一路上我们都在聊天,每穿过一个街区,我们之间的化学反应都会变得更加强烈。到我的公寓之后,我们都下了车,站在人行道上。我在考虑要不要邀请他上楼,他则出于礼貌不好意思开口问。我从来没有和陌生人上过床——尽管我做过很多令人吃惊的决定,但我一直可以算一个浪漫的,对恋人忠诚的人——但我受到了诱惑。我想了一会儿。“你饿吗?”威尔问。
“快饿晕了。”我答道并松了一口气,带他离开了公寓楼的入口。我们沿着坚尼街走,路过关着门的编发店、熟食店橱窗里挂着的烤鸭和正在用硬纸板搭建摊位的街边水果摊摊主,走进一家街坊咖啡店,成为当天的第一组客人。
喝着咖啡吃着贝果,威尔开始告诉我他刚从中国回来,之前在那里为一家运动组织工作,带头为本地青少年开展体育推广项目。知道他会说中文之后,我感到很佩服。目前,他在为他的教父母看房子,并用几个星期的时间决定接下来要做什么。他认真又笨拙,有点书呆子气,会开很土的玩笑。但在随和的外表下,我感觉他有一点迷茫和脆弱。两小时后,我们还在原地聊天。我真的很喜欢你,起身离开时我心里想。随后我又想道:要是我不是即将搬去另一个大洲就好了。
吃完早餐后,威尔和我走回我住的公寓楼,爬楼梯来到了我的房间。我们一整天都待在床上,小睡、聊天、开玩笑。我习惯急不可耐的、满口花言巧语的男人,但威尔似乎满足于与我并肩躺在床上。几个小时过去了,他仍旧没有尝试吻我,我翻身面对他,主动吻了下去。最终,我们确实发生了一夜情——之后又共度了更多的夜晚。和他在一起感觉不同,我会留着灯。我感觉自己无需隐瞒任何东西。和他这样的人在一起,你会不那么在意自己身上会引发自我厌恶的那些东西。我当时想他是那种,如果我不离开纽约,会花时间慢慢了解的人。
在纽约的最后一天的清晨,我在被柠檬色的阳光照亮的厨房里煮咖啡,能够隐隐听见出租车的喇叭和公交车的叹息。我踮着脚走进卧室,收拾好最后几件衣服并把它们塞进行李箱。拉上拉链时,我望向威尔裹在被子中的修长身躯,他的睡颜好似天使。他躺在那里睡得如此安详,我不想叫醒他。童年频繁搬家的经历让我疲于告别。离开时,我在他的鞋子上留了一张字条:“谢谢意外的快乐时光。但凭天意,未来我们会再次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