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地铁,工作,睡觉
如果说曼哈顿是人们推进事业的地方,巴黎就是人们去实现过不一样的生活的梦想的地方,这也正是我想做的。走出地铁,我走在玛莱区(Le Marais)的街道上,鼓鼓囊囊的红色行李箱在身后哐当作响,我每走几步就停下来看街边的咖啡馆、烘焙店和我的新街区那爬满藤蔓的建筑立面。通过朋友的朋友,我很幸运地租到了杜佩特—图阿斯街(rue Dupetit-Thouars)一幢18世纪建筑中的单间公寓。我乘摇摇晃晃的铸铁货梯到三楼。打开前门时,我的新公寓让我开心得想在门垫上跳舞。光线充足!安静!隐私!硬木地板!贝壳形状的巨大粉色浴缸!公寓面积不超过400平方英尺
,但在我眼中如宫殿般豪华,而且全属于我。
我花了一个周末的时间安顿下来,归置行李,开银行账户,买新的床单,把厨房擦干净。周一早晨我乘地铁去律所,律所位于第八区、毗邻蒙索公园(Parc Monceau)的一幢联排别墅中。一群律师助理在大堂迎接我,带我参观时她们的高跟鞋踩在抛光的大理石地面上嗒嗒作响。少年时期起我干过各式各样奇怪的工作——帮人遛狗、带孩子、做个人助理、教低音提琴、在餐厅做迎宾员——但这是我第一次在企业的环境中工作。办公室有装饰着精美皇冠形线脚的、高达20英尺的天花板,镶在金色画框里的画和一个华丽的旋转楼梯。律师们坐在木桌前,一手夹着烟,一手端着浓缩咖啡,我觉得这画面很法国很时髦。中午,我们一群人去街角的一家咖啡馆吃一顿慵懒的午餐,点牛排和两瓶红酒,餐费公司报销。回办公室后,我拿到一台工作用的黑莓手机,并参观了办公用品储藏室。有了一叠亮黄色的横线簿和几支精致的钢笔之后,我坐在我的办公桌前,向后靠住椅背并点燃一支香烟,开心地环顾新环境,自我感觉像个大人。
结束第一天的工作之后,我决定不坐地铁,走路回家。在黄昏,玛莱区狭窄扭曲的小巷让人感觉回到了中世纪。街灯“咔”的一声亮起,我一边走一边幻想现在的我会变成什么样的人。那些假的朋友——不过是喜欢淘气和熬夜的人而已——消失了。就连瘙痒似乎都消退了。现在那一切和我远隔重洋,我想象着自己在宁静、无人打扰的周末探索巴黎,在杜乐丽花园(Tuileries Garden)野餐,在街角小咖啡店读一本好书。我会买一辆有篮子的自行车,篮子里装满我每周日在共和广场(Place de la République)的室外市场买的食品杂货。我会像其他律师助理一样开始涂红色的口红,穿高跟鞋。我会学做我姑姑法蒂玛那著名的蒸粗麦粉(couscous),在我的新家举办家宴。我决心真正去做我想做的事情,而不是把时间都花在谈论我想做什么上。我要报名参加塞纳河畔著名的莎士比亚书店(Shakespeare and Company)的小说工作坊。可能还会养一只狗,一只胖胖的查理王小猎犬(King Charles spaniel),我要叫它肖邦。
但我没有空闲时间,偶尔有几个周日我成功去了市场,买回来的农产品却在我的冰箱里一直放到发霉。相反,我陷入了被法国人称为“地铁、工作、睡觉”(métro, boulot, dodo)的生活。结束第一周工作之后,我就清楚地认识到我不适合法律行业。相较于表格,我更喜欢创意写作,相较于高跟鞋,我更喜欢勃肯凉鞋(Birkenstock)。律所专攻国际仲裁,我一开始觉得这听起来很有趣,但每次尝试读我桌上的诉讼摘要,我都会觉得法律术语如同天书,内容乏味到令人头脑麻木。大多数日子我都是在办公室的地下室度过的,校对、打印、把成千上万份文件整理进整齐有序的活页夹,让律师帮助没有灵魂的公司赚更多的钱。公司要求我们时刻处于待命状态,我把工作手机放在枕边睡觉,设半夜的闹铃,起来查看是否有紧急邮件。我常常根本不离开办公室:律师助理经常通宵加班,我们甚至开始比赛谁熬得更晚。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位变态的上司,他把女鞋广告目录藏在办公桌抽屉里,用手机偷拍我的脚。又一次一周工作了90小时之后,我的放松方式是拿着一个巧克力面包逃走,去外面跳舞。长夜将尽时,我会拖着任何和我在一起的人去一家叫在三梅利茨(Aux Trois Mailletz)的老爵士俱乐部,在那里,我们在钢琴边唱走调的歌,喝红酒直到嘴唇发紫。
我在巴黎的生活与我幻想的截然不同,但我又开始构造一个全新版本的生活。我意外地开始和威尔通信,从很短的“嗨,你还好吗?”“最近怎么样了”之类的短信变成很长的、相互打趣的电子邮件,再变成塞着手写信和用心做标注的《纽约客》文章的厚信封。威尔从新罕布什尔州白山山脉的小木屋里给我寄了一张明信片,他和朋友一起去那里过周末:“这里没有电,只有20世纪初的烧木头的暖炉,除了猫头鹰的啼叫、木头燃烧的噼啪声和风声,没有其他声音,”他写道,“这让我渴望去走美国偏僻的小路。想来场公路旅行吗?”和他一起开车穿越美国的念头让我心神荡漾。
在信件最后我们总是会写同样的一句话——“回信不用也这么长。”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的交流越来越深入和频繁。我反复读他的信,好像那些信是加密地图,能为我提供秘密线索和内情,让我了解写下这些文字的那个人。我向威尔描述了我毕业后任性的轨迹和我在国外的新生活:我关掉电脑和手机,一个人度过了来到巴黎的前36个小时。我在城里到处走,直到因为鞋跟坏了不得不打车回家。尽管我努力尝试过更离群、克制的生活,我还是交了一群新朋友——拉霍拉,一位丧偶的瑜伽士;扎克,为成为默剧演员在接受培训的大学老同学;巴德尔,一位喜欢出去跳舞的年轻摩洛哥商人;还有大卫,一位年长的侨民,总是打扮得像一位国际花花公子,会举办豪华派对。不能把孤独强加于渴望飞翔的灵魂,威尔回复道。看到这样的话语,我怎能不为他倾倒?
我告诉威尔我想成为记者的梦想,并给他看了一篇我写了好几个月的关于阿以冲突的论文。真巧啊,他回复道。他也渴望从事新闻事业。他最近找了一份给教授做研究助理的工作,并希望未来能成为一名编辑,他还就我的论文可以如何修改发来了细致的意见。尽管我们在一起度过了我在纽约的最后一周,这些心意相通的小小时刻才是意外的惊喜,因为我们通过通信才真正相互了解,这种古老的联系方式是恋爱猫鼠游戏的一种更安全和诚实的替代方案。很快,我为我的新笔友神魂颠倒,每天心里想的,梦中梦到的,嘴上说的都是他。我希望现实中的他和笔墨筑就的他一样美好。
那是一个深秋的午后,办公室难得不那么忙,我和与我共用一张办公桌的律师助理卡米拉争辩起我应不应该请威尔到巴黎来看我。我不确定来往信件中潜藏的爱慕是不是我想象出来的,但又担心如果我不尽快采取行动,我们会逐渐疏于联络。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中,我写了好几版给威尔邮件的草稿,努力寻找介于真诚热情和疏离冷淡之间的合适语气。“
亲爱的,拜托,勇敢一点
,照这样下去你整晚都要在这里了。”卡米拉说,在离开的路上轻轻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
确定最终版时,天已经黑了,办公室几乎全空了。我在心里从1数到10,一边自问敢不敢点击“发送”,一边觉得自己太幼稚了。终于鼓起勇气发出邮件之后,我感到一阵激动——但那种心情又很快被等待回复的焦虑所取代。时间仿佛过得特别慢。我抽了半包高卢牌香烟(Gauloises),在网上闲逛,整理了我的桌面。到了9点才乘地铁回家。我查看了邮箱。没有回复。我焦躁不安地给自己做了涂着厚厚的能多益榛子巧克力酱(Nutella)的吐司当晚餐。我是不是越界了,或者误读了我们之间的氛围?睡前我会洗个澡,如果到时候还没有回应,我就把他从我的脑中清出去。
午夜,我最后一次查看邮箱。一封新邮件进入了我的收件箱。我打开发现那是一封转发的机票确认信。目的地:法国巴黎。
近一个月后,威尔来到巴黎,正好赶上感恩节。他来之前的周末我一直在忙着做各种准备。我把浴缸刷到反光,把地板扫到一尘不染,去自助洗衣店洗了床单。我去红孩儿市场(Marché des Enfants Rouges)挑了一条面包、一整块圆形的金文奶酪(Camembert),还买了酸黄瓜、熟肉片和一束薰衣草干花。回家的路上,我买了些红酒,并在最后时刻钻进街对面的理发店,完成了我的头发急需的修剪。威尔到达的当天,我一大早就起来了,换了不下6次衣服才确定穿最衬我的一条牛仔裤、黑色紧身高领毛衣,并戴上我的幸运金耳环。我出发去机场时,已经晚了快1小时了。
杜佩特—图阿斯街上刮着雾蒙蒙的微风,我的靴跟有力而快速地踏着因雨水而湿滑的人行道。快到地铁站的时候,我听到手机响了一声。威尔给我发了一条短信,他说他的航班提前降落了,他直接打车去我的地址,有人带他进了楼,现在他正在我公寓门前等我。我赶紧两步并一步地奔回公寓,在二楼的楼梯平台停下来冷静一下。我心脏像上了发条的节拍器一样怦怦直跳,额头已经被汗水浸湿,喘着粗气。最近几周我注意到我更容易变得呼吸急促了,在心里暗下决心买健身房会员卡。我拨开脸上的头发,深呼吸,然后转过弯去。
“嗨,嗨!”威尔一看到我就出声叫道,他直起身子,咧嘴一笑。我们犹豫了一下才拥抱,两人突然都变得非常胆小,不敢亲吻对方,连亲脸颊都不行。被一个熟悉又陌生的人搂在怀里,几个月以来,我第一次感到自己站在坚实的地面上。
“
欢迎
。”
我们分开时我对他说,我带他进屋。我的单间公寓很小,除了厨房和洗手间,就只有一个多功能的房间。“这是卧室。”我指着高架床说。“这是客厅。”我指着亮红色的沙发。“这是餐厅。”我向他展示同时是咖啡桌、写字台和橱柜的旧旅行箱。这是我的第一个独居之所,尽管还有点简陋,而且我还没有抽出时间去买窗帘,但我为它骄傲。“还有,看!”在参观的最后,我打开了大凸窗,展示外面的小露台。
“完美。”威尔肯定道。
关于那天后来发生的事情,我的印象很模糊,只记得一些零散的画面:我们坐在客厅一边喝咖啡一边紧张地闲聊,威尔把好几个单独包装的礼物放在旅行箱上,我们沿着塞纳河蜿蜒漫步,嘲笑戴着贝雷帽、说着蹩脚法语的美国留学生。“别想在这里亲我。”穿过艺术桥(Pont des Arts)时,我警告道,情侣们在这座桥的铁架上挂满了挂锁。那天晚上晚些时候,一瓶红酒放松了我们的神经之后,他才吻了我。
威尔跟着我顺着梯子爬上了高架床,这张由四根木柱和一张脆弱的胶合板平台组成的床廉价而摇摇欲坠,是前任房客组装的,质量堪忧。我们并肩躺在一起时,感觉和在纽约共度的那三个夜晚不同。我们脱衣服时,一种温柔的尴尬在空气中蔓延。月光透过窗户照射进来,把我腿上的伤疤染成银色。在我们身下,床柱摇晃了起来。
“该死的宜家。”我说道。
“床塌了怎么办?”威尔是真的担心。
“想象一下我爸爸读明天的报纸头条:宜家家具残骸中发现死亡的裸体美国情侣。”
威尔从梯子上跳了下去——“稍等,我要评估一下。”他检查了螺丝有没有拧紧,摇晃了床架几下。我笑了起来:“抗震评估!”
两周的旅程结束后,威尔返回纽约——收拾东西和辞职。他要搬来巴黎和我在一起——我在我的日记中一遍又一遍地写下这句话,直到我感觉这是真的。坐地铁去上班时,我脸上挂着愚蠢的微笑。喜悦是一种吓人的情感,不要信任它。我在那一页上补充道。因为喜悦的表面下,一场风暴正在加速形成,一种不祥的预感在搅动,某种潮湿的、黑暗的暴举正在我的皮肤下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