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康沃尔的黑色细沙
想象一下大不列颠岛。从岛的西南角向凯尔特海,以及更远处的大西洋延伸出一座半岛,形态犹如维多利亚时代女性的纤纤玉足。这只“脚”位于康沃尔的南端,是英国的海滨度假胜地,“脚跟”的位置被称为利泽德(Lizard),这个名字与词源学有关,与某种爬行动物毫无关系。
请先记住康沃尔的样子,记住这只“脚”。现在,我们将时钟往回拨4亿年,将目光转移到当时靠近地球赤道的某个地方,一片面积不大的泥泞海底。这就是泥盆纪时期的康沃尔,在大约4000万年间,这里一直不断积累着火山岩、海洋沉积物和黏糊糊的泥状物质,直到一个大陆板块漂移北上,与另一个大陆板块发生了碰撞。当时,盘古大陆这片泛大陆正在形成中,康沃尔所在的那一小片岩石被夹在了碰撞带里。对当时而言,构造地质学产生了未来世界——如今这个世界。
于是,我来到了位于利泽德最北端的一个停车场,它就在卡尔德罗斯皇家海军航空基地的铁丝网之外。在我的头顶上,战斗机呼啸着冲向晴朗的蓝天,我把租来的车停在停车场,这样一来,埃克塞特大学的地质学家罗宾·谢尔就可以开车带我去兜风了。由于泥盆纪时期一个又一个大陆板块激烈碰撞的叠加,今天的康沃尔成了全世界最有意思的地方之一,如果你对石头感兴趣,你一定会明白我这么说的原因。
我和谢尔就对石头很感兴趣。我们要去的那个地方离停车场仅有6英里
左右,汽车在年代久远的下沉式单行道上艰难地行驶半小时,便可到达。两个世纪前,牧师威廉·格雷戈尔——一个对研究石头津津乐道的人,在那里发现了一种名为“钛”的元素,从此永久改变了世界的面貌。
我们刚上路,谢尔就开口为车内的异味向我道歉。据说,一位专门研究利泽德地区的牛津大学地质学家,把他湿淋淋的鞋子在车里搁了一夜,谢尔直到这天早晨才发现。谢尔把那双仍然没干的鞋装进一个塑料袋,塞进了后备厢,那里已经被塞得满满当当,除了其他鞋子和各种装备,还有好几箱科学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地质学是一门户外科学,谢尔戴着眼镜,胡子拉碴,又高又瘦,衣服透出清晰的肌肉线条,看着像是那种出于工作需要、成天在崖壁上爬来爬去的人。他的后备厢给人一种时刻准备出发的感觉。
谢尔的博士研究方向是康沃尔地质学。现在,除了在知名的坎伯恩矿业学院授课之外,他还在该地区的矿业公司工作。“我属于区域地质学家,”谢尔说,“有些同行认为这样的研究范围有点儿狭隘。”我们一路颠簸,经过康沃尔的茅草顶白房子、树篱外葱翠的田野以及低矮的石墙,谢尔边开车边告诉我,这个地方是如何形成的。
在大陆板块发生碰撞的地方,淤泥和泥浆受到推挤和牵拉,产生了交叠,形成了褶皱,褶皱变成了山脉,横跨于地球上,最终形成了大西洋的区域。这就是所谓的海西造山运动。
与此同时(确切地说,其实是在接下来的几亿年间,因为时间已经进入了二叠纪,所以严格来说算不上“同时”),一块海洋地壳被削掉了,就像刨丝器蹭上楔形奶酪时,薄薄的奶酪片会向上卷起那样。最后,这块地壳被抬高,变得干燥。用地质学术语来讲,这就是蛇绿岩。大不列颠岛西南端的一小片高原就以蛇绿岩为主,这里就是利泽德。这个地名很可能来源于康沃尔方言,意为“高地”。在地质学上,整个康沃尔地区已经很奇特了,而利泽德这块土地的地质情况又与康沃尔其他地区的有所不同。
地下的花岗岩熔化成岩浆并向上浮,然后凝固、断裂。与此同时,大量其他的矿物,如锡石(主要含氧化锡)、黄铜矿(主要含铜和铁)和黑钨矿(主要含钨),仍然保持着液体状态——300℃的液体。花岗岩内的裂缝被温度极高的混合矿物液体填满,形成了最终矿工们挖掘和搜寻的矿层与矿脉。
在雨水的冲刷下,(不愧是英国!)花岗岩最终暴露了出来,雨水透过花岗岩,向下渗入溪流中。其实,早在矿山被发现之前,康沃尔就已经是个矿业小镇了——2000年前,这里的锡和铜贸易已经远至地中海地区。“贸易范围几乎可以媲美英国脱欧前,”谢尔苦笑着说,“锡和铜可以炼成青铜。”
至18世纪,康沃尔的锡产量已经超过了世界上任何其他地区。其中,部分锡是矿工们从山中挖出来的,但将近一半都来自当地河流和小溪的淤泥。雨水落到裸露在外的花岗岩上,并将其侵蚀,就会把密度较大的矿物和矿石冲到山下。只要把砾石过滤掉,便得到了矿石,这个过程就像淘金,只不过淘出的是锡石罢了。
康沃尔成了经济强镇、科技中心。例如,借助蒸汽从矿井中泵出地下水就是康沃尔人的创新。康沃尔的泥土中还含有另一种储量丰富的矿物——高岭土,这是制作瓷器的关键原料,在18世纪下半叶,英国终于借此跻身制瓷业。(在此之前,英国的工厂会从北卡罗来纳州的蓝岭山脉进口高岭土,那里是切罗基人的土地。)18世纪70年代,乔赛亚·韦奇伍德制作瓷器时,使用的就是康沃尔的陶土。
如今,康沃尔作为海滨度假胜地或休闲娱乐胜地的名声可能更响亮,但出产矿物的那段历史仍然存在于地表之下。谢尔带着我来到了位于山坡上的小镇玛纳坎,一排灰色的石砌建筑沿着狭窄的小巷排列,构成了不可思议的角度。他笑着说:“这是典型的康沃尔风格。”我们开车下山,穿过一道绿树成荫的溪谷,这就是吉兰溪。我很少使用“溪谷”这样的词,但是,这个地方给人的感觉就像托尔金书中的奇境。
当我们来到一座勉强够一辆汽车通行的小石桥时,谢尔把车停了下来。我们下车,沿着石桥往上走,经过一块被阳光照得闪闪发光的牌子,上面写着“玛纳坎”。我们继续往前走,灿烂的阳光下,有两座不大的长方形建筑表面闪着耀眼的光,其中一座建筑是用当地未经加工的石头建造的,另一座则被漆成了洁净的白色,还用砖砌了两根烟囱。这便是特来贡维尔磨坊的遗址。从外观上能看到更多石材的那座建筑上用螺栓固定着一块正方形的金属匾。“这块纪念匾是用钛制成的,以纪念1791年玛纳坎教区的威廉·格雷戈尔牧师在特来贡维尔磨坊的露天引水渠里发现了钛铁砂,也就是所谓的钛。”
这里就是故事发生的地方:威廉·格雷戈尔发现了钛,这种有不下六种用途的金属可以引出六七件奇闻逸事。今天,在人造髋关节、超声速飞机和露营装备里,我们都可以找到它的踪影。不过对我而言,钛最重要的用途是制造颜色。
格雷戈尔发现的钛铁砂像煤一样漆黑。但是,如果把一个钛原子与两个氧原子连到一起(这个过程并不像写得那么简单),就得到了二氧化钛。经过净化和提纯之后,二氧化钛就成了定义与体现白色的物质。二氧化钛几乎存在于各种人造物品中,它是油漆、纸张、陶瓷、药品和食品中的增白剂。它就是现代世界里的白色。由于亮度和不透明性高,人们也将其混入其他的涂料中。在几乎所有的物体表面上,几乎所有其他的颜色都是以二氧化钛为基础材料的。
简言之,二氧化钛就是一种颜料,它让油漆或其他材料能够呈现我们所看到的颜色。那时,威廉·格雷戈尔根本不知道,他发现的这种新元素是否有用;他也没有意识到,这种元素将给颜色制造业带来一场技术革命。这场技术革命要在一个世纪后才会发生——在研究颜色以及我们人类制造颜色的故事中,这种情况相当常见。我们先学会看,然后学会创造,最后从创造的事物中更深入地了解为什么能看见。这个过程就是不停地在看与理解之间“振荡”。
当然,自然界里存在着颜色,与许多动物一样,人类也具备感知颜色的器官。然而,学习如何捕捉这些颜色,如何制造、改良它们,如何将它们应用到我们所构建的世界中,这个过程绝不异于我们花费成千上万年成为一个具备思想、拥有多种文化的物种的过程。制造颜色的材料和形成颜色的技术早已与我们的传统紧密交织在一起,与人类发现、创新和科学发展的故事融为一体。在颜色的故事里,每个篇章都由四股“绳”拧成,即宇宙之光、反射宇宙之光的各种表面、捕捉它们的眼睛和心灵,以及模仿颜色和拓展色彩空间的技术。
在某种程度上,这个故事开始的时间远远早于人类的出现。然而,在众多与之相关的时间节点当中,至少有一个节点发生在利泽德形成之时,并且与威廉·格雷戈尔沿着溪流四处闲逛有关。
可能是水车在搅动时偶然翻起了黑色的细沙。露天引水渠是人工挖掘的边渠,其用途是让水分流,水车从露天引水渠内将水带走时,会把较重的沉积物先运到顶上,然后再将其留在水车下方的坑里。“磨坊的露天引水渠有个特点,这里的水流速度很快,它起到了天然洗矿槽的作用。”谢尔说,“它们一般用来把较重的矿物从其他原料中分离出来。”
如今,磨坊、水车和露天引水渠都已不见了踪影,但小溪中的流水依旧湍急而清澈,谢尔提出到溪水里去采集点儿样本,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黑色细沙。
“没这个必要吧。”我说。
“不,很有必要,”谢尔边回答边从后备厢里扯出一双橡胶靴,“这是我赖以为生的工作。”
“又不是非做不可。”我再次强调。但谢尔早已拿出一个塑料瓶,喝光了瓶里最后几口冰茶,把瓶子作为盛放样本的容器。我话音未落,他就已经穿进河岸上的荆棘,向下爬去。我听到他在桥底喊叫着,说他预计能找到什么样的矿物;接着,他的声音又从桥的另一边传来,他已经从桥下穿到了对面。“我在寻找快速流过大块石头的水,”谢尔大声说道,“这样沙粒就会从水中脱离出来。”
桥墩是由方形的石块垒成的,谢尔将手探进了一个石块下方的河床里。成功了?也许吧。“等一下,我有放大镜。”谢尔说着,把手从领口伸进了衬衫。原来,他把放大镜用一根链子穿起来,像个护身符似的挂在脖颈上。透过放大镜,他看了一下手里的泥浆,点点头,把泥浆塞进瓶子里。
谢尔从小溪里爬回岸上,他的衬衫被荆棘上的刺钩了一下——这种事他已经习惯了。谢尔说:“要不是这里曾经发生过一次板块碰撞,带来了一小块泥盆纪的海底地壳,格雷戈尔就不会在这里发现钛铁矿的样本。”他把瓶子递给我,里面装着1/4瓶沙粒,黑色沙粒与灰色沙粒相间,其中一部分是氧化钛。
那天晚上,我把泥浆倒进酒店客房的浴缸里,希望它能变干变硬,可是到了第二天早晨,泥浆还是泥浆,而我需要将脏的浴缸变回干净的浴缸。于是,我尽可能地把泥浆收起来,装进一个塑料袋里,把袋子紧紧打了好几个结,再将其套在另一个塑料袋里,这才塞进了我的行李箱。我还要进行两周的旅行,在此期间我尽量不去想要如何向好奇的海关人员解释这是什么东西。
实际上,谁也没问袋子里到底是什么。回家后,我把泥浆倒进一个玻璃盘里,在厨房里摆着,每天我至少提醒家人两次,千万不要把这东西倒掉,就这样又过了两三天。终于,泥浆干燥得像加利福尼亚的南部,并显现出银色的光泽。我把它倒进一个小玻璃罐,拧上塑料盖。现在,它就放在我床边的一个架子上。
蝴蝶的颜色和人类的颜色
再想象一只蝴蝶。蝴蝶很美,也很奇异,有闪烁着五彩光芒的蓝绿色翅膀、橙色的翅尖……这不就是颜色吗?颜色存在于自然界,在阳光下闪烁着,这样的景象展示了地球上的生命奇观。
那颜色是干什么用的呢?有时是为了交配。颜色,尤其是蝴蝶绚丽的颜色,使查尔斯·达尔文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让某种生物能更好地适应环境、更好地获取食物或避免沦为食物的特征,并不是推动进化的唯一因素。阿尔弗雷德·华莱士既是达尔文的朋友,两人又同为科学家,他们耗费了大量时间来探讨上面这个观点,他们在书信中讨论,为什么某些雄性蝴蝶会比雌性蝴蝶更漂亮等。达尔文认为,颜色是为了显得很性感。
按照达尔文的解释,生物进化出的某些特征只是为了争夺配偶,比如鹿角,它可以用于战斗,但也有可能只是装饰。这个理念后来被拓展成《物种起源》的续作。达尔文于1871年出版了一本书——《人类的由来及性选择》( The Descent of Man, and Selection in Relation to Sex )。
毫无疑问,蝴蝶能看到颜色——彼此翅膀上的颜色,以及外部世界的颜色。它们的眼睛相当奇特。蝴蝶长着昆虫特有的多面体复眼,每个眼面其实都是一个柱状结构的顶端,该柱状结构被称为小眼,小眼中有晶锥,位于晶锥上方的“透镜”能将光引到一根茎状的长晶体上,这个长晶体被称为感杆束。
感杆束上布满了光感受器,能够对环境中存在的光做出反应。我们的眼睛里也有光感受器——其实,我们的光感受器跟蝴蝶的非常相似。测量光的方法之一是测量波长,即测量我们周围电磁场的波动。记录完整波长范围的图谱是电磁波谱,从放射线到热能,所有电磁波皆包括在内;而我们看到的光仅仅是电磁波谱当中一个狭小的范围,我们称之为可见光谱。
这就是颜色。
人类的光感受器能够接收的是可见光里的长波、中波和短波——基本上就是红色光、绿色光和蓝色光。而蝴蝶则不同,某些蝴蝶的光感受器能够接收长波段的红色光;有些蝴蝶的光感受器能够接收中波、短波和 极短波 ,对应的就是绿色光、蓝色光和紫外线。
这 也是 颜色,但不是属于我们人类的颜色。
我们永远无法知晓蝴蝶看到的世界是什么样的,我们甚至可能也无法知晓其他人眼中的世界。平时感受到的个体差别和经验告诉我们,我脑海里浮现的东西一定与你脑海里浮现的略有不同。颜色就是最好的例证之一。我并不打算把你搞得晕头转向,但是,我们怎么才能 知道 ,你看到的红色与我看到的红色是否相同呢?或者……我说的红色和你说的红色是否相同呢?在前文中,我请你想象一只蝴蝶,而你我想象的那只蝴蝶或许完全不同。就像…… 打住,还是终止这个话题吧。
有一点让人类与蝴蝶有所区别,实际上,这一点也使我们不同于居住在这颗星球上的所有其他生物。只有我们才会执着于并能够熟练地把发现的东西制成有颜色的材料,这已然形成了一种传统。我们会用科学技术去改造源于自然界的材料,用它们为其他事物增色添彩——这不仅仅是为了交配。即便有些生物也会使用工具,但适应性再利用正是让人类与众不同的决定性特征之一。纵观人类历史,该项技能的关键应用之一,就是利用天然或合成的化学物质,通过缜密的工程来再现我们看到的颜色,并创造出越来越多的、新颖的有色材料。
然后,有趣的事情就发生了。每当人类学会制造一种新的颜色时,这些颜色总能教会我们一些东西——要么是关于艺术的,要么是为什么我们能看见,要么是如何制造更加新颖的颜色。这些深刻的见解又自然而然地回过头来教会我们,要如何把新的颜色运用在新的材料上。就像构成光的电和磁之间令人费解的快速振荡一样,在人类历史中,看见与习得也一直持续且活跃地“振荡”着。
在你头脑之外的世界,不计其数的亚原子正以无比奇特的方式发生着相互作用,从而产生了物质、能量、行星、恒星、人类、建筑、电视节目、光,以及这本书,也就是一切,世间万物。
在你的头脑之内,一团状如凝胶的蛋白质和脂肪定义了你本人的一切——包括你所知晓和铭记的一切,除此之外,还包括你对世界的一切感知,这些内容每时每刻都在塑造之中。
连接头脑内外的,则是传感器,它们的一端连接的是你头骨之外那个由亚原子粒子构成的世界,另一端连接的则是你头骨之内那团具备思想能力的“肉冻”;它们是遍布你身体的生物学奇迹。对于它们运作的方式,有些我们已经了解,有些还不甚了解,它们从由亚原子粒子构成的外部世界中获取信息,将其转化为脉冲,你头骨内的那团“肉冻”可以借此来创造对世界的合理印象。
而在以上三者的交会处,是手和工具,人类借助手和工具,将那些亚原子粒子锻造成新的物体,形成新的印象,供那团“肉冻”思考。
倘若你想弄清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我们人类又是如何运用这一切的,颜色便是找出答案的最佳途径。
本书概述
1495—2015年,有3200多本关于颜色的书出版。由于统计的时间范围太小,古希腊和古罗马哲学家的著作,以及中世纪阿拉伯和中国的科学家所著书籍都未被包括在内。所以,3200这个数字看似很多,但还是少了。而现在,我又写了这样一本关于颜色的书。
简单来说,本书将大致遵循颜色在物理与思维之间来回“振荡”的行文思路,先介绍人们制作出有颜色的物品以及呈现颜色的材料(颜料、染料、油漆、化妆品等);接着介绍人们如何了解颜色发挥作用的原理以及颜色的物理特性、化学成分和神经科学方面的内容;最后介绍当具备了上述种种知识后,人们又制造出了更多的颜色。每部分篇幅不尽相同,但“振荡”的行文思路保持不变。
不过,我要承认,在接下来的数百页文字中,我的叙述方式与其说是单刀直入,倒不如说是迂回曲折,甚至称得上另类。
我会从人类尝试制造颜色的实验说起,在10万年前的中石器时代,在受到保护的洞穴中,原始人类所做的实验传递了当时那个世界的某些信息。在南非的布隆伯斯洞穴中,出土了迄今为止年代最早的颜料作坊。我将其算作一个起点,这时,人们开始将周围世界里的天然材料加以转化,变成用来制造颜色的东西,并将颜色应用于手工艺品、工具和艺术品。
然后,我们要绕道而行,探寻生物究竟是如何看到颜色的,以及为什么能看到颜色。区分不同种类光的能力必定构成了某种进化优势,否则,这种能力就不会被保留下来。这种能力很可能始于一种古老的微观生命形式,它们有别于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更与我们人类迥然不同。(也许它们来自外星,或者说不定我们才是外星人?)那些生物通过某种方式,将“以光为食”的能力(就像光合作用那样)转化成了另一种能力,即通过光呈现的颜色,来判断海面下的某个地方是否存在食物。由此一来,以颜色来区分的光便从能量化作了知识。
然而,直至人类开始进行贸易,颜色才成了商业。历史最悠久的几大人类文明都拥有多种多样的颜料,创造出了多彩的艺术品,并讨论颜色存在的意义。进入公元元年后的最初几百年间,在人类的贸易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颜色使商品升值的幅度达到了无法估量的地步。在中国与阿拔斯王朝(以及丝绸之路上的沿途诸国)之间,商潮的起落都有颜色在推波助澜。比如,丝绸就是经过染色的(用染料染色在本质上是色素被材料吸收,而非附着在材料上)。不过,我们专注的是另一种商品,也就是陶瓷,尤其是坚固的轻质瓷器。我们还会探讨制瓷、赋予瓷器美丽色彩的技术如何推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
实际上,颜色及其起源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至于早期的科学家不得不去研究它们的成因。这个故事一般要从亚里士多德开始讲起,然后跨越几个世纪,跳到艾萨克·牛顿的身上。然而实际上,弥合古希腊人和启蒙运动在哲学和技术方面的鸿沟,正是阿拉伯学者数百年以来的工作,他们是翻译家和创新者,这些人阅读了亚里士多德等人的著作,然后表示:“嗯,这是错的。”于是,诸如卡玛尔·丁·法里西这样的学者,通过让光穿过装满水的玻璃球,为光和物理学赋予了数字的形式,为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奠定了基础。
假如没有启蒙运动,科学方法没有作为我们理解世界的一种方式而得以兴盛,就不会有18—19世纪备受推崇的色彩科学。在这200年间,人们开始发明新的颜料,制造出了地球上前所未有的颜色,并且推出了利用这些颜色来翻印图像的新方法,还最终弄清了眼睛是如何感知颜色的。在此过程中,现代物理学应运而生。
尽管人们创造出的人工合成色越来越多,但无论是从化学角度还是在象征意义上,白色仍然与众不同。自古埃及和罗马帝国的巅峰期以来,铅白作为颜料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但它具有可怕的毒性。
在1893年的哥伦布纪念博览会上,全白与彩色之争到了一个关键的节点。所谓的白城由当时顶尖的建筑师和规划师设计并建造,以乏味的柱子、庙宇和全白配色闻名——这里所说的白,既指颜料的白色,也指肤色的白色。然而,有一座建筑脱颖而出:多彩的交通馆。这座场馆由路易斯·沙利文(摩天大楼之父)建造,它是一项色彩理论的产物,该理论发展自一门研究大脑如何将看见的东西整合到一起的新科学。
万事俱备。科学有了,需求也有了。在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巅峰期,一位名叫奥古斯特·罗西的工程师试图借助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水力来驱动电高炉,在炉内用钛造出更优质的钢——这一切都带着十足的美式风格。他的努力虽然最终遭遇了失败,但他发现,这个过程产生的一种副产品(亮白色的二氧化钛粉末)或许可以用来制作白色颜料。仅几十年的时间,二氧化钛便主宰了这个行业,至今它的地位依然如故。
战后的世界见证了大规模量产颜料和彩色器物的风靡,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谜团:并非每个人对颜色的看法都相同,也并非每个人都用相同的词来表述同一种颜色——无论是在个人之间,还是在作为整体的各种文化之间,都存在着这样的差异。然而,随着色彩科学和新颜料的普及,这个谜团的部分答案也渐渐清晰起来:人们是如何看待颜色的?我们对颜色有着怎样的感觉?这些问题皆与我们用来表示颜色的词有关。因此,20世纪70年代,语言学家保罗·凯和布伦特·伯林委托传教士在世界各地调查人们是如何谈论颜色的,他们的研究工作至今仍然在理解人类的“周围世界”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事实证明,颜色作为工具,不仅可以用来改变由技术驱动的世界,而且可以用来理解人类的内在世界(如语言和认知)。
20世纪中期,神经生理学家开始研究,人类头骨中那团黏糊糊的东西到底是如何将光转化为对颜色的印象的,这项工作目前仍在进行中,并且研究内容也更深入,拓展到了大脑和思想,目前还没有任何人能够真正理解它。这门科学尚待完善,关于这一点的最佳证据之一出现在2015年。这一年,一张裙子的照片在网络上掀起巨浪。由于互联网以及高画质的显示屏的普及,人们有能力重现几乎无穷无尽的颜色。然而,一张在黄昏时拍摄的裙子照片将人们分为两个阵营,这件事使人们理解颜色的能力受到了挑战,并表明颜色在每个人心目中都有各自的版本。如果对这件事进行解构,或许还能让科学家确切地了解,在我们周围的颜色发生变化时,眼睛和大脑以怎样的方式创造出了一个恒常不变的彩色世界。
这也将引领我们走向属于色彩技术的未来。有了数码投影仪和先进的3D打印机的支持,调色师正在让各种旧的颜色呈现新的面貌,新的颜色与旧的颜色将难以区分。理解眼睛是如何看到颜色的并将其应用在实践中,让艺术品修复师得以挽救画家马克·罗斯科褪色破损的油画,并复制出几乎可以以假乱真的仿品——哪怕其中的原理只有人工智能才懂得。
今天,屏幕、眼睛和大脑共同创造了不可思议的颜色和光谱,不仅是光的光谱,还有情感的光谱。其中的秘密或许在于亮度,在于明暗的两端,一端是鲜亮无比的甲虫,另一端是所谓的超黑颜料(这种颜料在当代艺术界引起了争议)。皮克斯工作室的动画师们在颜色方面颇具奇才,他们站在明暗的分界线上,使用最先进的技术创造出了只在特殊屏幕上才能看见的颜色……也许有一天,他们还会借助激光和代码制造出在屏幕上根本看不见、仅仅存在于观众脑海中的颜色。
这样的成就将具有深远的意义。虽然从本质上而言,他们尝试的事情跟布隆伯斯洞穴里的原始人类制作颜料别无二致——都是将光子反射到眼睛里(这是一种超级简化的说法),并借此来激发一种状态、唤起一种情感、产生一种与世界的密切联系。区别是,如今他们做得更好而已。
本书省略了许多内容。首先,我不会花太多工夫去探讨关于设计和颜色偏好的心理学问题,或者表达“蓝色代表值得信赖”“红色代表力量强大”这样的观点。这主要是因为这些观点的背后并没有多少科学依据的支持,而且对不同的文化、时代和个人而言,关于颜色有何含义的直觉存在着差异。直白地说,我认为这些关于心理学的观点都是胡说八道。
同样,本书也不会记载每一种颜色的完整历史。更确切地说,本书并非对大量颜料及其产生过程的记录。对这方面的内容我会进行简单的描述,因为不同颜料的发明是串联起技术发展史的重要环节。然而,本书不是颜色或化学成分的清单。对于这些历史方面的内容,其他作家绝对写得比我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本书可以看作我推了一下眼镜,提出了一种对技术史以及人类与色彩之间关系的另类解读。人类痴迷于颜色,痴迷的不仅是颜色的美学成分,还包括它的客观存在。
人类渴望了解,颜色是由什么构成的?如何制造颜色和有颜色的物品?这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科学之一,而且至今仍是最能触动人心的科学之一。形式(事物的形状)与色彩究竟孰轻孰重?几千年来,哲学家、艺术家和科学家一直为此争论不休。我的解读如下:这是一个假两难推理。存在于表面上的所有色相和饱和度界定了我们的思维方式,它们既界定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也界定了我们想要创造的色彩空间。形式与色彩之争并不成立;色彩 即 形式,赋予了世界特定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