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认为事在人为
自古以来,中国人就认为“人的身体虽然渺小,却有其优异的性质,在宇宙间相对其他生命居于卓越的位置”,也正是这种观念,塑造了许多人“不喜欢被管”“不容易管”的性格。
但也有些人做事往往“认事不认人,认法不认人”,以至于重“事”(评估绩效)轻“人”(绩效不佳,立即换人)。
为了能够把人管好,令其按照既定的计划去做事,心理学、行为学学者们真可谓煞费苦心,绞尽脑汁。一些“硬心肠”的哲学家,也强调客观的理智,甚至不惜“自欺欺人”,制造若干“原罪”“性恶”的论调。英国生物学家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贬低了“人”的地位,另一位英国生物学家阿尔弗雷德·拉塞尔·华莱士(Alfred Russel Wallace)原本极端反对达尔文的学说,竟然也称:“整个人类,连所谓原始人在内,从生物学去看,都处于与驯化动物相同的位置。”他们的意思是,“人”既然等同于“动物”,那自然应当好好受“管”。
中国人的观念并非如此。中国人认为,宇宙间自然存在的,唯“人”与“物”(人也是物的一种,但因其具有特殊的优异性质,所以异于其余众物而超然于万物之上)。“事”的产生,是“人”与“物”交接的结果,“事在人为”“有人才有事”(没有“人”的“事”与“人”并不相干,等于不存在),因而特重于“人”(有人好办事)。我们要用“人”来管“事”,而这些管“事”的人,最好是比自己更贤能的“人才”,对待人才,我们尊敬都来不及,岂会去管他?
孔子说,治理一个拥有千辆兵车的国家(千乘之国),对事要一丝不苟,而对人民要有信用。意思是管理国家,是“管事”,而不应偏重于“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