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
提到心理治疗,我们就不得不提弗洛伊德和阿德勒,还必须反复提及他们各自的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理论。这两种理论展现了心理治疗领域独一无二的宏大系统。系统构建者的贡献在心理治疗的发展史上举足轻重。无论精神分析或者个体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如何扩充,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的学说都是研究的基础。斯特克尔(Stekel)曾经绝妙地表达了这一事实,在谈到自己与弗洛伊德的关系时,他说,一个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人可以比巨人本身看得更远,看得更多。
如果接下来我们要试图超越以往所有心理治疗的界限,那么就有必要先将这些界限确定下来。在我们讨论是否有必要超越界限,以及如何超越界限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确认的是,心理治疗中是否真的存在这些界限。
弗洛伊德将精神分析的主要成就与须德湾的排水
进行了比较:哪里原先有水,哪里的土地就会更加肥沃。同理,通过精神分析,原先的“本我”会转化为“自我”,无意识会被意识取代。通过消除“压抑”,无意识的行为会变为有意识的行为。精神分析关注的是将压抑行为的结果变成逆转无意识行为的过程。无论如何我们在这里看到,“压抑”这一概念在精神分析中具有中心意义,即有意识的自我被无意识的本我限制。因此,在神经系统中,精神分析将意识中的自我剥夺视为一种威胁,精神分析疗法总是试图从无意识中夺取被压抑的经验,将它们归还给意识,从而使自我不断获得力量。
如同“压抑”之于精神分析,“安排”
这个概念在个体心理学中占据核心地位。在这种“安排”中,神经症患者试图为自己辩解;他们的意图并不是将某事变成无意识,而是不让自己承担责任;症状在某种程度上承担了责任,从而减少了患者的责任。在个体心理学领域,这种症状表征了病人面对群体(“安排”)或自己时(所谓的疾病合法化)的辩护意图。个体心理治疗的目的是让神经症患者为自己的症状负责,将症状纳入个人的责任范围,通过责任的增加来扩大自我的势力范围。
因此,我们看到,对于精神分析而言,神经症最终意味着对作为意识的自我的限制,而对于个体心理学而言,它则意味着对作为责任的自我的限制。两种理论的科学视野都存在明显的局限——一个专注于意识,另一个专注于责任。然而如果对人类存在的原始基础进行公正考量,我们会发现,正是意识和责任共同构成了存在的两个基本事实。用基本的人类学公式表达就是,人之为人意味着有意识并承担责任。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都只看到了人的一个侧面和人的生存的一个瞬间——只有将意识和责任结合起来才能构建真实的人的图像。在人类学的起点上,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是对立的;但在此处,二者的对立是相辅相成的。在这样的科学理论分析基础上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心理治疗领域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学派观点并非思想史上巧合的产物,而是系统的必然性产物。
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各自侧重于人的存在的一个方面;意识和责任的统一也反映在人类的语言中,如在法语和英语里,“意识”和“良心”(与“责任”很相近的概念)具有类似的表达方式(有共同的词根),词语的统一性也表明了存在的统一性。
意识和责任合并成一个统一体——构成了人存在的整体性——这一事实可以从本体论上得到解释。为此,我们想指出:所有的存在本质上都是一种“他者性存在”(Anders-sein)。我们无论从其余的存在中挑选什么样的存在者
,都只能根据存在者的可区分性这一事实来划定。只有将一个存在者与“他者性存在者”联系起来,两者才会被完全建构。存在就是“他者性存在”,“他者性存在”就是关系;实际上仅仅“是”关系。
[1]
因此,我们也可以表述如下:
所有的存在都是相关性(Bezogen
-
sein)
。
“他者性存在”可以是并置的,也可以是相继的。意识预设了主体和客体的并置,即空间维度上的“他者性存在”。而责任则预设了不同状态的相继,未来存在与当下存在的分离,时间维度上的“他者性存在”:变成他者。在这一过程中,意志作为责任的承担者努力将一种状态转化为另一种状态。“意识-存在-责任-存在”这一对概念的本体论一致性根植于作为“他者性存在”的存在首次分割为并置和相继这两个可能的维度。建立在上述本体论事实之上的人类学观点的两种可能性,被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各占其一。但我们需要意识到,我们或多或少要将发掘心理存在的整体维度这个功劳归于弗洛伊德。 [2] 哥伦布当年发现美洲,却以为到了印度,而弗洛伊德之于他的发现,就如同哥伦布之于美洲。弗洛伊德认为,精神分析的本质是压抑和移情等机制,而事实上,它是通过存在性的相遇来传递更深刻的自我认知。
然而,我们必须有足够宽广的胸怀来保护弗洛伊德不被他的自我误解所伤害。如果我们不考虑19世纪的社会历史局限,那么精神分析最终意味着什么?精神分析的大厦建立在两个基本概念上,即压抑和移情。就抵抗压抑而言,在精神分析的框架内,它是通过变得有意识、变得有知觉来实现的。我们都知道弗洛伊德那句骄傲的、普罗米修斯式的名言:“凡本我所在之处,都应变成自我的领地。”但就第二个原则,即移情原则而言,我认为它实际上是 存在性相遇的一个载体 。可接受的精神分析的精髓仍然允许如下表述,它概括了意识和移情两个原则:凡本我所在之处,都应变成自我的领地,但 “自我”只有在“你”那里才成为“自我” 。
矛盾的是,工业社会中的大众化带来的却是一种亟须表达出来的孤独感,在美国这个充斥着孤独人群的大陆上,心理治疗的功能发生了变化,精神分析被推到了前台。但美国也是清教徒和加尔文主义传统的发源地,性行为在集体层面上被压抑,现在,一种被误解为泛性主义的精神分析学却松开了这种集体压抑的枷锁。当然, 在现实中,精神分析根本不是泛性主义 ,而只是泛决定论的。
实际上,精神分析从来都不是泛性主义的。今天,它的泛性主义成分甚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少。关键在于,弗洛伊德将爱视为一种单纯的附带现象。而在现实中,它是 人的存在的一种原始现象 ,不仅仅是一种附带现象,无论是在所谓的目标抑制(zielgehemmter)的努力还是在升华的意义上。从现象学角度可以证明,只要有类似升华的东西发生,它就是爱,它的可能条件总会先于这种升华出现。因此,爱的能力是升华的 前提 ,而不可能是升华过程的 结果 。换句话说,只有在一种存在性的、原初的爱的能力的背景之下,升华,以及将性行为纳入人的整体这一事实才是可以理解的。一言以蔽之, 只有想要“你”的“自我”才能整合“本我” 。
舍勒(Scheler)曾毫不留情地指出,个体心理学实际上只适用于非常特殊的一类人,即追求者类型的人。个体心理学宣称,只要奋斗和追求,总会达到目的,这种观点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许多人可能被一种比简单的野心更为激进的野心所激励——这种不断追求的野心根本不满足于世俗的荣誉,而是争取更多,追求更多,追求某种形式上的自我永生。
现在,人们已经创造出了“深度心理学”这个词。那么,不仅包括追求快乐的意志,还包括追求意义的意志的“高度心理学”在哪里呢? [3] 我们必须认识到,在心理治疗中,不仅要看到人类存在的深度,而且要看到人类存在的高度。因此,要有意识地超越身体和心理阶段,进而将精神领域囊括其中。
迄今为止的心理治疗还没有让我们对人类的精神现实有足够的洞察力。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之间的另一个对比是众所周知的:精神分析在因果关系的范畴下审视心理现实,而在个体心理学的视野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则是目的性范畴。在此不能否认的是,目的性在某种程度上属于更高的范畴,在这个意义上,个体心理学与精神分析相比,代表了心理治疗的更进一步发展,是心理治疗发展史上的一个进步。然而,在我们看来,只要还有更高的阶段出现,这一进步就是开放的。我们必须自问,上述两个范畴是否已经穷尽了可能的范畴?或者说,是否有必要在“必须”(出于因果关系)和“想要”(出于心理上的目的性)的基础上增加“应该”这个新范畴?
这种考量乍一看似乎不太现实,但其实不然,对医生,尤其是心理治疗师来说正是如此。他们最终想要以某种方式从病人身上获得一种最可能的东西。这种最可能的东西大概并不是什么秘密,而是人的价值。歌德的一句话也许可以被认为是任何心理治疗的最高格言:“如果我们接受人们本来的样子,那么我们会让他们变得更糟;如果我们按照他们应该的模样来对待他们,那么他们就能够变成更好的人。”
除了人类学视角和精神病理学范畴,我们现在可以确定,精神分析和个体心理学对心理治疗的最终目标也持不同的态度。然而,在这里,我们也不再是处理一个纯粹矛盾,而是面对一种阶梯式的序列——又出现了一个梯子,我们相信,这个梯子还没有爬完。让我们考虑一下世界观方面的目标,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它很少得到承认,但总是隐含地成为精神分析的基础。精神分析最终想在神经症患者身上达到什么目的呢?其预设的目的是在他的无意识要求和现实要求之间实现妥协。它试图让个体、他的本能适应外部世界,与现实和解,依据这种“现实原则”,这往往无情地要求所谓的“本能压抑”。相比之下,个体心理学的目标更为广泛。个体心理学超越了单纯的适应,它要求病人勇敢地塑造现实。它将本我一面的“必须”与自我一面的“想要”进行对比。但我们现在必须自问,这一系列目标是不是完整的?是否不允许或甚至没有必要冒险进入一个更深的层面?在其他情况下,是否允许或甚至需要在这个维度上进行调整?换句话说,如果我们想对“人”的身体-心理-精神的现实进行适当的描述,就必须在适应和塑造的范畴之外再加上第三个范畴,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把信任我们、把自己托付给我们的受苦的人们带到真正的现实当中。我们认为,这最后的范畴应该是实现的范畴。外在生活的塑造和人的内在实现之间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生命的塑造是标量式的,那么,生命的实现则是矢量式的。它是有指向性的,指向每一个独特的人格先在的、保留的、放弃的价值可能性,实现这种可能性就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为了说明所有的区别,让我们举一个例子:一个在贫困环境中长大的年轻人——他不满足于“适应”这些环境的狭隘和限制——把他的个人意志强加于环境,并以这样一种方式“塑造”自己的生活,例如,他可以去上大学,以便从事一份体面的职业。让我们进一步假设,他将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喜好学习医学,成为一名医生。然后他有机会获得一个经济上非常可观的职位,该职位将同时帮助他完成一个崇高的实践,他可以掌控自己的生活,并将其塑造成一种外表丰富的存在。但是,我们也可以假设,这个人仅在其专业的一个特殊领域富有才能,尽管他的生活表面上看起来很成功,但其内在的实现却被剥夺了。这个人拥有自己的房子,驾驶豪华的汽车,开昂贵的派对,但无论他多么富有,表面上看起来多么幸福,只要偶尔深思,他就必定在某种程度上发现自己的生活是失败的。例如,他不得不面对另一个人的身影,这个人放弃了外部财富和诸多生活的舒适,忠实于自己的真实的命运。此时此刻,这个表面富有的人会用黑贝尔(Hebbels)的话坦承:“现在的我,悲伤地面对那个可能成为的我。”相反,那个我们想象出来的人,放弃了体面的职业,放弃了许多财富,退守到一个由他的才能所决定的较窄的专业领域,在也许只有他才能做得最好的事情中找到生活的意义和内心的满足。有鉴于此,许多扎根于具体环境的“渺小”的乡村医生,在我们看来可能比他在大城市的许多同事更“伟大”。许多站在偏远的科学研究岗位上的理论家可能会比许多站在“生命之中”、与死神斗争的实践者站得更高。因为在科学的前线,他们开始或继续与未知事物的斗争。理论家虽然只占据了前线的一小部分,但在那里,他可能会取得一些不可替代的成就,这种人格成就的独特性是不可替代的。他已经找到了他的位置,完成了他的任务,并在这一过程中 实现了自己 。
这样一来,我们就会获得一种纯粹推论性的东西,或者说是心理治疗的科学空间中的一个空缺;我们将成功地证明,有一个等待填补的空位。毕竟,我们已经表明需要用一种心理治疗方法来补充以前的心理治疗,可以说,这种方法超越了恋母情结和自卑感,或者更笼统地说,超越了所有一般的情感动力。现在缺少的是这样一种心理治疗,它可以追溯到这种情感动力的背后,并在那里意识到神经症患者心理痛苦背后的精神斗争。因此,这是一种“从精神角度”进行的心理治疗。
当人们开始看到身体症状背后的心理原因,即发现其心理成因时,心理治疗就诞生了。但现在我们有必要迈出最后一步,在心理成因的背后,超越神经症的情感动力,去观察处于精神困境中的人类——以便从这里提供帮助。我们绝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医生在帮助病人的过程中充满了问题,即那些因对病人的评估而产生的问题,而这些评估又是必要的。在踏上“从精神角度进行心理治疗”的领域的那一刻,医生的整个精神态度、他的具体世界观立场,就变得明确了——而在此之前,它只是隐藏在简单的医疗行动中。对健康价值的肯定,是所有医疗活动的先验和默认的基础。将这种价值视为医学的最终指导原则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医生可以在任何时候担负起人类社会的委托,以维护其健康利益。
我们所设想的对心理治疗的扩展——将精神纳入心理疾病的治疗——隐藏着困难和危险。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处理医生将个人世界观强加给病人这样的危险,探讨此类问题是否可以避免。我们所要求的对心理治疗进行补充的基本可能性的问题也必将得到回答。只要这个问题还没有解决,“从精神角度进行心理治疗”就只是一个愿望。这种心理疗法本身的立足点和落脚点在于,我们能够超越对其理论必要性的推导,证明其可能性,并证明将精神(而不仅仅是心理)纳入医疗的原则合理性。因此,如果我们不想在批判“单纯的”心理治疗时有越轨之嫌,那么我们就必须在心理治疗中展示价值的可能性。然而,在我们开始这项事业之前——见本书最后一章——在我们已经指出了所有医疗行动中价值的真实性之后,我们要研究价值的必要性;不是它的理论必要性——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已经讨论过了——而是它的实践必要性。
事实上,经验主义证实了我们先前试图以推论的方式力求获得的东西:精神角度的加入使心理治疗焕然一新。事实上,心理治疗师在日常实践和具体的咨询中,时时刻刻都要与世界观问题打交道。对他们来说,迄今为止“单纯”的心理治疗教给他们的一切,都被证明是远远不够的。
注释:
[1]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像“红色”现象这样的东西实际上根本不存在——实际上,只会有“红-绿”的完整关系,而且它将是实际的、最后的、原始的现象。这一论断在经验上得到了证实,没有单纯的红色色盲,也没有单纯的绿色色盲,而只有红绿色盲。然而,如上所述,存在与“他者性存在”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是先于存在的,这一点表现在以下事实中:作为一种关系(Relationen)科学的数学总是先于作为关系者(Relaten)的物理学和天文学。顺带应该指出的是,关系在这里不应该理解为范畴,而是指一种本体论上的东西。
我们对于关系的基本意义的观点在某些动物心理学经验中可以看到。例如,卡尔·比勒( Die geistige Entwicklung des Kindes ,4.Auflage,Jena,Gustav Fischer,1924,S.180)谈到了动物的“关系认识”。W.克勒在对家鸡进行驯养时,感兴趣的“不是绝对的印象,而是它们之间的关系”(Karl Bühler,“Nachweis einfacher Strukturfunktionen beim Schimpansen und beim Haushuhn”,Abhandlungen der Berliner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1918,Physikalisch-Mathematische Klasse,Nr.2,S.178)。
在某些身体体验中,我们看到了进一步的证据。(“Neuorientierung der Physik”, Der Standpunkt ,9.5.1952,S.5):“如果我们把对实质性电子存在的信念所依据的经验分析到底,那么就只剩下一个有恒定关系的系统了。因此,我们必须认为这些关系,而不是实质性的粒子才是实际的现实……事物的本质包括……一个结构,这一观点今天得到了一些伟大人物,如伯特兰·罗素、爱丁顿、薛定谔等人的支持;他们都不认为物质中存在着客观现实。”
上面我们谈到了“他者性存在”,或者说存在者与“他者性存在者”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红-绿”关系。是的,红色和绿色是不同的;但黄色和紫色也不同,蓝色和橙色也不同。然而,这几对颜色都以不同的方式“不同”。绿色背景上的一大一小两个红色图形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同的,方形与圆形图形在某种意义上是不同的。最后,一个空间图形与一个平面图形在某种意义上也是不同的,等等。存在不仅建构了不同,它也按照不同的等级排列——它总是在“他者性存在”的更高维度划分等级!这样一来,世界就可以被理解为一个按等级划分的关系系统。等级划分的“维度”特征表明,某一维度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必须属于下一个更高维度。因此,两点之间的“关系”,即连接它们的直线,属于第一维,而两条一维直线之间的“关系”,即它们构成的平面,则属于第二维,等等。
现在,在每个“他者性存在者”之间建立桥梁的,首先是一种东西:认识。它连接了“他者性存在者”和存在者,创造了它们之间的关系。与此同时,认识本身就是一种关系;毕竟,它是精神存在与其他存在的关系——这种关系也被称为“拥有”。同时,从上面的内容可以看出,认识作为一种关系与这种关系中的关系者不可能属于同一维度。一边是认识的存在者,另一边是被认识的存在者,或者说是存在者和“他者性存在者”之间被认识的关系。由于这个原因,对客体的认识不能与认识的客体同时被认识。因此,对客体的认识是以牺牲认识的客体为代价的,直到它最终不再是客体的认识。
[2] Vik to r E.Frankl, Das Menschenbild der Seelenheilkunde ,Hippokrates Verlag,Stuttgart 1959,S.13.
[3] 参见V.E.Frankl, Zentralblatt für Psychotherapie 10,33,1938:“那些对治疗感兴趣的心理学把人类存在的这些更高层次的东西纳入其研究范围,在这个意义上,与‘深度心理学’这个词相对,是否可以值得称为高度心理学?”一位高度心理学的代表人物曾经说过,人只有胸怀理想才能生存下去——这位学者的观点不仅适用于个体,也适用于整个人类。我说的这位高度心理学家是谁呢?他是第一位美国宇航员约翰·H.格伦——一位真正的高度心理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