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常施援助策
皆因有仁心
这下子可把我难坏了。一边是“利好”之事,一边是有背弃之嫌。趋利是人之本性,但见利忘义绝不是我做得出来的。于是我再次去找领导,为了冲破重重阻力,搬出了陈副书记——当时是他把我扶上民办教师“宝座”的,此时他已调到大佛任党委书记了;还找了原党委杨书记——此时他已调到区里工作。我找到两位老领导,他们都表示没有意见,对我的“出走”表示理解。但希望我仔细想一想,三思而后行。为此事,陈书记还专程从大佛镇赶回城区来,找到了杨书记。两位老领导和区管教育的吕宏良委员商量,当天晚上把我叫到区派出所隔壁的兴隆饭店喝酒。酒席上,杨书记语重心长地劝我:“小纪哦,你在大丰干得好好的,教育口的大大小小领导没有几人不认识你、不敬重你的。你工作认真,业绩上乘,在领导层、群众里口碑极好,你却要外出谋职,若能高就,我们当然理解、支持,可你还是去代课,三年后才转正。三年后是啥样子,三年间又会发生什么呢?天才晓得。他们的一把手换了又咋办?这些你想过吗?……”
杨书记话音未落,陈书记又忙着说:“小纪,说起来,我与你们是亲戚。我和杨书记又曾经与你养父共过事,我们只会帮你,不会害你的。你只身一人到珙县,脚踏生地,眼观生人,办起事来有在大丰方便吗?……”
陈书记话没说完,吕委员又抢着说:“我说你两个噼里啪啦地放了一通炮,有用吗?我们还是先听‘纪教授’讲一讲他要走的前因后果吧!”
“好,好!我们一边喝酒一边吹吧!”
我站起身来,对着三位领导深深地鞠了一躬,端起满满的一杯酒,一饮而尽说:“我先敬各位领导一杯,先干为敬,感谢这些年来你们对我的宽容、提携和关照。”说话间,我给三位领导斟满了酒,待他们干了后,我便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全盘托出。临末时,我说:“我要离开大丰去珙县,除了他们答应三年给我转正外,另一个原因是他们让我老婆在监狱工厂上班。说实在的,我忙教学,家里农活——三个人的承包地全靠她一人操劳,她太苦太累了。”以上说的都是实话,但还有一点是未敢说出来的,那就是她在大队闹出的一些事儿,让我下不了台。
“哟,是大妹子的丈夫邀你去珙县的嗦!我一句话,看他还敢邀请你去么?我可是他亲戚啊。我妈和她妈可是非常亲的姊妹!”我刚一说完,杨书记半认真半开玩笑地说道。
吕委员满脸通红地端起了足有二两的一杯酒说:“‘纪教授’,你喝了这杯酒,我保证你妻子不再干农活了!”在三个老领导中,唯有吕委员与我说话很随便,我俩可说是忘年交。我常叫他吕高粱,他有时谑称我“纪教授”。
我把酒一口喝了下去。
“高良,人家把酒喝了,你说话可要算话哟。”陈书记说。
“区里不是正在建机制砖瓦厂吗?”吕委员说。
“是啊!可是凡进厂做工的人都得入股五百元,纪老师有这么多钱入股吗?”陈书记为难地说。我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似的说:“莫说五百元,我连五元钱的储蓄也没有啊!”
“一分钱没有也要把他老婆招进厂去。”吕委员信心满满地说。杨书记、陈书记惊诧莫名地瞪大眼睛看着吕委员。
“明天下午区委会不是要专题研究机砖厂招工的事吗?我们这三个区委委员白吃干饭的嗦。今天晚上我们一个去串联一委员,加上我们仨不是有六个了吗?六个超过半数还通不过嗦!”吕委员把他的“阴谋”和盘托出,我和两位老领导松了一口气,笑了起来。接着他们三位领导又落实各自的串联对象。心事一了,人一高兴,酒量大增。那天我们四人喝了七瓶六十度龙山白酒。
第二天晚上,我心急火燎地赶到区公所所在吕委员办公室等他们散会。一直等到夜里八点,他们三人才春风满面地回到吕委员办公室。一进门,吕委员就嚷道:“走,去兴隆饭店,喝庆功酒。”
半个月后,机砖厂开工了,我妻子一分钱没花就进了机砖厂。她这一去,脱离了繁重的农业劳动,正如《塞翁失马》一文所说:“福兮祸所伏。”她一进厂就为我们的婚姻死亡安装上了加速器。
打这场官司,使我差点改变了人生轨迹,而下面这场官司的代理又差点使我与教书拜拜。
事情发生在1983年的“严打”之时,红极一时的风云人物冯司机被捕了。在交通工具极少且相对落后的农业县——大丰,当时县城通往各地的公共汽车很少,只有大丰经停四区一条线;大丰经停双龙,终到远川的大尹线,不仅公交线路少且短,而且每条线上每天只有很少几辆车跑往返。所以那年代开拖拉机、货车的司机都是了不起的风云人物。谁家有一个司机,那就不愁没鸡蛋、猪油、猪肉吃,因为四邻都会从嘴角角里省下来、扣出来巴结司机,为的是搭包煤、搭个车、赶个场图个方便。
那时的司机口碑很差劲。民谣曰:十个司机九个坏,还有一个偷油卖。这还不能怪人们差评他们,他们的行为也真叫人不敢恭维。对老弱病残的路人,不管你招手也好,大声吼叫也罢,他绝不会停下车来捎你一程的,但若是年轻且有几分姿色的女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们大兴有个从省城来的女知青,高挑身材,一双长辫子拖到臀部,脸白中带红,红里透嫩,蛾眉星目,挺鼻小口,胸突臀翘腰纤细,一句话,真是美绝了。有一次她去县城,在公路上走着走着,一辆解放牌大卡车“嗤”的一声停住了,驾驶室的门“哐当”一声打开了,司机轻声地说:“小妹,快上。”说着就伸出手来拉那美人上车。
“上车?谁要上车?臭流氓。”女知青美眸圆瞪骂道。
“你不是在招手吗?”司机涎着脸说。
“鬼在向你招手!人家头皮痒,在搔头!”
这样的咄咄怪事不胜枚举,比这还要奇葩的事也是和尚敲木鱼——多!多!多!
冯峰云这个司机不仅能使一些女人方便,他还有一个优势是既能喝酒抽烟,还能弄到酒和烟这些稀缺物品,因此不仅是大兴的干部,就是区里的干部也是他的烟酒朋友,见到他总是笑脸相迎,敬烟,献茶。这大概也是当时的世态人心吧。一到春节,他家总是高朋满座,盛筵连旬。
可就是这个不可一世的冯某,在严打开始不久就被抓了。他妻子与我同姓,而且还是学生家长。一天下午,她哭丧着脸来学校找到我说:“兄弟,求你行行好,帮个忙吧,我家老冯一审已被判了死刑。”接着她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我。
“去年的一天下午,我家老冯开车送货到九溪镇,然后又回车去大昌矿务局拉煤,唐祥云站在马路边招手。老冯停车让她上了车,问她去哪里,她说她是裁缝,去四区修电熨斗。可是到了四区,她又不下车,闹着要跟我家老冯去大昌矿上玩。老冯当天晚上十点来钟才拉着煤回家,把煤车停在我家院子里,说是明天才去交货。车上还下来一个妖里妖气的姓唐的。我热好饭菜,他们吃了。我叫我小女儿和大女儿合铺睡,把小女儿住的那间屋让给了那个妖精睡。那个妖精一进我女儿房间,又是洗头、描眉,又是唱歌的。隔壁院子的彭妹来我家借电吹风,还悄悄地问我,是我哪门亲戚,咋从来没见过呢?我说是老冯家远房表妹。当天晚上我跟我家老冯闹,可我家老冯说人家搭个车,天晚了,我又不顺路,就只好把她带回家了,明天拉货去九溪就顺便把她带回去了。
“可是,现在那个女子的肚子大了。她老汉儿和那姑娘到县检察院告我家老冯,说那天晚上拉煤回来,天黑了就在一个垭口下院子背后,把他女儿拉到货车下面的地上强奸了。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法院以老冯多次耍流氓并强奸女人,拟判处死刑……”
“大姐,若你所诉属实,我保证你家老冯不死。”听完她的讲述,我斩钉截铁地说。
“真的?”老冯的妻子将信将疑地问。
“不是‘蒸’的,难道是煮的吗?”我调侃道。
于是,我自愿为老冯担任辩护律师。我之所以自信满满的,主要缘于下面三点,可以驳倒冯所犯的是强奸:一是,唐所诉货车是在一个院子背后,且被拉在货车车厢底下的地上被实施的“强奸”。这个车厢底与地面的间距太低,没有唐的自愿配合,就是姓冯的欲施强,还是无法“施奸”的。再则,一个被强奸的人,当天晚上在施以强奸人的家里又是化妆又是唱歌,这是被人强奸后的痛苦,还是心满意足的愉悦呢?这是不言自明的。第三,这唐姓女子腹中之子并非那晚“强奸”的结果,从时间节点来看,应是那晚之后的某一次爱的结晶。从法学理论上来分析:纵然第一次是冯施予的强暴行为,那么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性行为就只能连同第一次也被判为通奸了,因为第一次施暴后,女方并未告发。
根据以上三点,我代冯峰云写了申诉状,送进拘留所他签名后,递交了上去。
在拨乱反正,提倡法治的20世纪80年代,终归与前些年不同了。所以上诉状交上去没多久,二审判决书就下来了,死刑改判成了有期徒刑十七年。
这下子,我的名头更大了,乃至于外县等地的人,都来找我帮忙打官司。
1984年初春的一天,一个公办教师龙顺群的丈夫管林找到我,再三央求我为他外祖父代理诉讼。案子既简单而又复杂。说它简单,就是一桩房产争夺案,说它复杂的是原告王东山是这个房子的原主人,被告刘成东是这房子的现主人。
原告王东山土改时被评为地主成分,他的房产被没收了三间,就分给了贫农刘成东。现在他控告的理由是:土改时他家被没收的房屋只有两间,而居中的那间堂屋是没被没收的,也就不可能分给刘成东。之所以刘成东他们现在住在里面,是因为后来刘成东一直在村里、大队里担任干部,依仗权势霸占了原告的堂屋。
这两家人为这一间堂屋前前后后已闹腾了两三年了,经过各级领导的多次调解,都无果而终,现在终于闹上了法庭。复杂的原因之二是王东山手里有一张土改时房屋分配的草表,这草表上写着堂屋归王东山所有。而刘成东的房产证上交了。在前几次两家争斗中,刘成东因拿不出凭证来,显得底气不足。但是当年参与的一些领导都记得清清楚楚,王东山的两间卧室及一间堂屋在1951年春分给了刘成东,王东山手里之所以有这张草表,是因为渔溪大队的土改第一次分田地房屋的方案被县土改大队认定为保护了地主富农的利益,是个右倾的方案,结果只好返工重来,渔溪大队土改工作组组长被撤职。王东山手里那张表就是第一次没盖公章的废表,这场官司胜败的关键就在于对这张废表的认定上。
当年承审这场官司的审判长是身材笃实的潘光阳,书记员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法警则是曾在我班上读过几个月书的龚昌元。在正式开庭前,法庭试图调解,但两次三番调解均未使得当事双方妥协,于是只好开庭审理。在庭审时,我坚持认为:……我们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原告王东山诉被告刘成东一案的诉求恰恰是缺乏事实的,因为证人证言都证实了这间堂屋在土改时是分给刘成东的。至于刘成东拿不出房产证来佐证,绝不能证明这间堂屋产权归王东山,而就剥夺刘成东的产权。
理由如下:
刘成东的房产证在之前已经上交,这些档案已被毁了,绝大多数农户都失去房产证,那么是否就证明大多数农户都失去了房屋产权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王东山也不应具有这间堂屋的产权,因为他也没有出示这间堂屋的房产证。他手里的那张表没有公章,甚至连填表人姓名也没有。
我姑且不把这张表叫作伪造的,但从法律上讲,这张表是没有法律意义的弃表或废表。刚才几位证人的证言已经证明了渔溪大队土地改革第一次是被宣布无效的,而王东山这张表正是无效表中的一张。而刘成东具有堂屋的产权则是第二次被认定的具有合法性的房产分配中所取得的……
这案子当庭未宣判。
后来又开了一次庭,控辩双方仍然是唇枪舌剑,争来辩去,毫无结果。再后来,我们在残存的档案中找到土改时房产分配定案登记表。表上载明堂屋的业主是刘成东。第三次开庭,潘审判长才一锤定音:堂屋归王成山所有。
在这场官司的三次庭审中,我对法律的理解及辩才得到县法院几个法官的赏识。于是就出现了下面的一幕:一天上午,法警——曾经在我班上读了一学期的龚昌元来到我办公室。他一坐下就从皮包里掏出一张纸递给我,我接过来一看,原来是一张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聘用表。因为那时百废待兴,特别是司法局急需要人才。我看了又看,真不敢相信这是给我的。“叫我填这张表吗?”审视良久,我才问道。
“是的,老师。”龚昌元说,“你在四区法庭的答辩和质证真有点儿专业律师的味儿——这是潘审判长讲的。潘审判长向司法局推荐你,所以司法局才叫我给你送表来。”
“好,代我谢谢潘审判长!我想想再回复吧。”
当天晚上,我又一次失眠了。如果应聘前去司法局,那么我就成了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每个月至少有三四十元工资,每个月就可买到供应大米三十斤。供应大米,每斤大米只需人民币八分五啊!但我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放弃这一天赐良机。主要是那个年代社会对司法人员这个职业存在着极深的职业偏见——大丰四个有名气的律师,在前些年都死于非命——造反派说他们是为人民的敌人代言。我的另一个隐忧就是,我是个流浪那么多年的人,若是在事后的某一天,历史的悲剧重演,给我扣上一顶混进革命队伍中的一小撮的帽子,那我就死无葬身之地了。
于是,第二天,我到县城极不情愿地把那张表送还给了龚昌元,请他代我退表并致谢。
这种代人鸣不平之事,我乐此不疲。有时不仅费时费精力,还得自掏腰包,为一贫如洗的当事人付饭钱付旅馆费。比如1984年为兴隆旗坛大队一陈姓人家代诉就五次替其付餐费、房费达七元之巨。
我之所以如此,绝非德高心正,而是因为我从小就受非公正、公平的欺凌,另一个原因就是从小就受《水浒传》以及《七侠五义》之类小说的浸渍,这些小说中的某些种子不经意间就在心田里埋下了,一旦有了适合它的阳光、空气,它就会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
我这样义务代人鸣不平从事诉讼直到1994年,我被逼出任大兴初级中学校长后,实在是因忙不过来才被迫停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