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边际贡献就是劳动力的真实贡献么?
按照西方人的经济学思维,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劳动力获取的报酬和劳动力的边际贡献是相等的,并且劳动力的边际贡献是递减的。那什么是劳动力的边际报酬呢?举个例子:张三开饭店,需要厨师,开始一个厨师都没有,厨师的月工资是5000元。当饭店一个厨师都没有的时候,此时饭店最缺人手,这时来一个厨师到张三店里做饭,对饭店经营的帮助应是最有用的,假设第一个厨师可以给饭店创造每月20000元的利润;过几天,张三感觉招一个厨师还不够,有时生意火爆的时候忙不过来,错过很多单子,少赚不少钱,于是雇佣了第二个厨师。但凡有一定的经营常识或生活经验,我们都能明白,正常情况下,第二个厨师能给张三带来的利润是比不上第一个厨师的,假设第二个厨师的加入给饭店多创造了10000元的利润。又过几天,张三感觉,如果再雇佣一个厨师,还能再多创造一些利润。前面已有两个厨师顶着,炒菜做饭的活儿基本上都干个差不多了,第三个厨师能增加的利润不太多,大致算了下,假设每月还能再创造5001元利润,由于厨师工资是5000元,扣除工资张三还能多赚1元,雇佣第三个厨师还是划算的,于是就雇佣了第三个厨师。最后,又过几天,张三又感觉,如果雇佣第四个厨师,还能再多创造一些利润。前面已有三个厨师干活,基本足够了,第四个厨师能增加的利润更少,大致算了下,假设每月能多创造3000元利润,由于厨师工资是5000元,扣除工资不划算,于是就没雇佣第四个厨师。
所谓边际贡献,即多雇佣一个劳动力所能增加的效益。以上边张三开饭店的例子,大致如下:当雇佣劳动力为零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2万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2万元;当雇佣劳动力数为1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1万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1万元;当雇佣劳动力数为2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5001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5001元。当雇佣劳动力数为3时,多雇佣一个劳动力可产生3000元的利润,此时劳动力边际贡献即为3000元。
综合起来,就是这4个厨师的劳动力边际贡献分别为2万元、1万元、5001元、3000元。边际贡献一定是递减的,就是雇佣的人越多,后面雇佣的劳动力创造的利润越来越少。那么雇佣多少合适呢?最后雇佣的那个劳动力,其边际贡献刚好与工资持平,即再多雇佣一个劳动力,从利润角度讲,就亏了,这时候企业就不再去雇佣新的劳动力。
这个思想,乍一想,仿佛张三确实是根据厨师的贡献开工资。还用张三开饭店做例子,假如第三个厨师对张三说,老板,你给我开的工资低。老板会解释,你看,多雇佣一个你,只给我多创造5001元的效益,你让我怎么给你多开工资。假如第一个厨师对张三说,老板,你给我开的工资低。老板还会解释,你看,不雇佣你,就雇他俩,店里收入是3万元;雇佣你,收入也就是35001元,你让我怎么给你多开工资,所以第一个厨师,也就是他加入时实际边际贡献为2万元的厨师,也哑口无言,悻悻地走了。即便每个工人都找张三闹一次,最后都会理亏地回去了。
但仔细想想,还用张三开饭店做例子,会发现这里面很有问题。 问题一 :第一个厨师,为什么工资不能按其当时的边际贡献算么?第一个厨师创造的利润是2万元,边际贡献是2万元。假设张三就雇佣了一个厨师,不再雇佣其他厨师。如果张三是一个真正坚信边际贡献就是劳动力所做贡献的人,按照劳动力边际贡献支付报酬的人,张三为什么不能按照边际贡献2万元给第一个厨师支付工资呢?因为,如果按照边际贡献支付,则张三等于白忙活,开饭店的收入都让第一个厨师赚走了,由于按边际贡献支付吃亏,张三就按照劳动力市价工资5000元支付。 问题二 :第4个厨师,工资能按劳动力市价算么?第4个厨师创造的利润是3000元,劳动力市价为5000元。能不能按照第一个厨师的做法,让张三按照劳动力市价支付第4个厨师呢?张三肯定不乐意,因为雇佣第4个厨师只给自己带来3000元利润,让他支付5000元,肯定不干。所以,张三到底是信奉按边际贡献还是按市价支付,关键是看怎么有利,哪种方式有利就按照哪种方式支付,按边际贡献给钱不过是张三的搪塞之词。
再换个角度理解下按边际贡献支付工资。假设第5个厨师的边际贡献为1500元,第6个厨师的边际贡献为500元,六个厨师的边际贡献分别是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元。若张三的饭店开业当天,由于市场就业困难,厨师过剩,一下子来了6个厨师,如果6个厨师全被雇佣,按边际贡献给工资,则是一个厨师最多500元。也就是说张三获取了: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40000元,只支付了500×6=3000元。假如6个厨师是同胞兄弟,有一个共同的父亲,你说你要是他们家老爷子,你感觉心理平衡么?我一个儿子给你干活还能拿5000元;6个儿子给你干活一共就拿3000元,还美其名曰按贡献给的公平收入。六个儿子的边际贡献分别是20000、10000、5000、3000、1500、500元,开工资的时候,不按边际贡献高的算,全按低的算,凭什么?从这不难看出,西方人经济学世界里所谓的边际贡献与马克思主义精神中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的劳动价值没有任何关系。
理解上面及前文章节的推理,就不难理解马克思导师为什么把资本主义雇佣制描述成剥削制度,虽然我一直觉得用剩余价值理论解释剥削不太合理,并且用“剥削”这个词有伤阶级感情,但我坚持马克思导师的观点是有道理的。结合第三章,我们还用分蛋糕做例子,总结一下分配的游戏规则:在自由市场机制作用下,普通劳动力分的蛋糕只够支付自己的生命体征成本,勉强维持生存,高于蛋糕成本之外的利润一分也拿不到,全是雇主的;即便是劳资双方共同努力把蛋糕做大了,多做出的那部分蛋糕也和普通劳动力一点关系也没有,也是属于雇主的;如果参与生产的普通劳动力人数多了,其群体所拿到的总报酬可能还会低于普通劳动力参与生产人数少时拿到的总报酬。虽然我不建议用剥削这个词汇描述这些现象,毕竟这种现象是机制的问题、经济玩法的问题,不是劳资双方个人道德的问题,或是有什么坏心思造成的,但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经济玩法绝不是什么公平的、体现各方贡献的经济玩法。